读《教育学的文化性格》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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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教育学的文化性格》有感

近来,我有幸拜读了石中英先生所著的《教育学的文化性格》一书,受启发甚大。一直以来,我都对教育学充满了崇敬与热情,在学习教育学的过程中享受到了难以言表的精神洗礼,在此过程中,有喜悦也有困惑。虽在读了《教育学的文化性格》后,心中仍有一些不解,但其阐释的内容却让我茅塞顿开。那么,我就谈谈我对此书的一些感受。

一、性格

1.一般解释

辞海关于性格的解释是,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较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是个性的核心部分,最能表现个别差异。具有复杂的结构,大体包括:

(1)对现实和自己的态度的特征,如诚实或虚伪、谦逊或骄傲等。

(2)意志特征,如勇敢或怯懦、果断或优柔寡断等。

(3)情绪特征,如热情或冷漠、开朗或抑郁等。

(4)情绪的理智特征。如思维敏捷、深刻、逻辑性强或思维迟缓、浅薄、没有逻辑性等。

来自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名,在对人、对事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开朗、刚强、懦弱、粗暴等。

2.心理学术语

性格是一个人在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了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它表现一个人的品德,受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影响。这些具有道德评价含义的人格差异,我们称之为性格差异。

性格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是人的核心的人格差异。性格有好坏之分,能最直接地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风貌。性格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同时也受个体的生物学因素的影响。

二、文化

1.一般解释

文化是人类发展进化过程中逐步掌握的能改善人类生活的知识、能力、习惯的总称。它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物资文化:种植技术、手工艺技术、工业技术等;

二是精神文化:文学、绘画、哲学、音乐等。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广义的文化,着眼于人类与一般动物,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着眼于人类卓立于自然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其涵盖面非常广泛,所以又被称为大文化。狭义的文化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各种制度等。

狭义的文化,排除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部分,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主要是心态文化,又称小文化。1871年,英国文化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出了狭义文化的早期经典学说,即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

2.特殊含义

石中英先生在其书中采用如下含义,即文化就是在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历史中形成并通过人们的各种活动而表现和传承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语言符号、知识系统的整体。她的核心是价值观念,基础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表现是人们的行为方式、风俗习惯、语言符号以及知识系统。这个定义不仅把“文明”和“自然”相对,也把“文化”和“文明”区分。和“自然”相对,“文化”就是人类发挥自己的主体性,进行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产物,它的外延极广,甚至包括了“人化的自然”。这个这个理解中核心的东西是强调了文化是人类“主体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本质力量的“外化”、“表现”和“确证”。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就是“人的文化”,而人也就是“文化的人”。

三、教育学

1.一般解释

一般而论,学科自身特定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其研究的内容,也由此形成了本学科的研究特色。对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此的观点一直迥异不一。比如,日本的田浦武雄认为:“对教育进行学术性研究并综合成一个理论体系,这就是教育学。”法国的贝斯特认为:“教育学……既是教育的科学,又是教育的艺术。……

我直接把教育学定义为教育的科学,为什么教育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一门艺术?因为……教育学本质中更多的是理论分析,而不是活动过程本身,教育学通过理论分析来发现、评价和协调这些过程。”前苏联的斯皮库诺夫说:“教育学是关于专门组织的、有目的的和系统的培养人的活动的科学,是关于教育、教养和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的科学。”而美国学者亨德森则认为:“教育学通常被理解为教的科学和艺术。”

在我国,关于教育学众学者普遍采用的一种认识是“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教育现象是指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有三个规定性:第一,它是一种可以感知、可以认识的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第二,它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教育活动等;第三,它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不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活动不能称为教育活动,也不能称为教育现象。

2.特殊含义

石中英先生在其书中这样论述道,“教育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有一个不断演化的历史。一个人如果要研究“教育学”,就必须说明“教育学”的用法。一般意义上,“教育学”有二种用法。一是指作为一个学科门类的“教育学”,指涉一个比较庞大的研究领域,包含许多相互关联的二级、二级学科。这个意义上的教育学”相当于米亚拉雷所说的“复数的教育科学”( sciences de L'·ducation,哈丁(L.W. Handing )、克里斯坦森(J. E.Chnistensen )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创制的“educology ”,布雷岑卡(W.Brezinka)在《教育、教育理论、元教育理论关系表》中所使用“Padagogik ”。二是指“作为一门课程的教育学”,现多见于我国及俄罗斯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系的课程表及其他师范专业的课程表中,在英美等国家己属罕见。三是指作为一种教材的“教育学”,有《教育学》、教育概论》、《教育学原理》等各种称谓。十余年来我国种种以“教育学”为题的研究中,这二种用法都曾出现。也有一些研究者并未说明自己的用法,以至于经常在研究中偷换概念,将教育学的“教材”问题、“课程”问题与“学科”问题混为一谈。尽管上述教育学”的二种用法彼此之间有明显的差别,它们之间也有共同点,即都侧重于将“教育学”理解为一种静态的”教育知识体系:或是静态的许多相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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