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惠金融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正在逐渐得到重视和实践。
普惠金融是指在金融服务中不论是基础金融服务还是金融创新产品,都要保证公平、普惠的原则。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的出现,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维护农民权益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第一,金融机构网络覆盖力的提升。
金融服务的普惠性离不开服务网络的覆盖,农村地区服务网络不完善一直是制约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首要问题。
因此,加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设立力度是实现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的关键。
举例来说,政府可以提供相应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普及程度。
第二,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的实施,需要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农村居民、农民和农村企业的专门金融产品。
以往传统金融产品的设计往往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因此只有推出具有共享、定制性和便捷性的金融产品,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的特点。
例如,为农村居民提供农业保险、小额信贷以及电子支付等金融产品,能够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问题。
第三,金融服务的宣传和培训。
当前农村地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许多农村居民对金融产品的使用和了解不足,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金融普惠服务带来的好处。
因此,除了提供金融产品外,金融机构还应该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帮助农村居民更好地了解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第四,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中,金融监管的作用不可忽视。
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保障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只有加强金融监管,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五,金融服务的价值链延伸。
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服务不仅仅是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应该是为农村居民提供一整套的解决方案。
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问题与对策研究

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问题与对策研究农村普惠金融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
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市场不发达,农民的金融需求常常得不到满足。
农村普惠金融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缺陷,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问题。
一、信用风险农民的信用状况相对较低,很多农民没有信用记录,难以评估其还款能力。
农村普惠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需要谨慎判断农民的信用情况,以降低信用风险。
对此,提出以下对策:1.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
通过与农村基层组织、村委会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取农民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分析,以判断农民的还款能力。
2. 制定科学的贷款政策。
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和还款能力,制定不同的贷款政策,对风险较高的客户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管理。
3. 加强监督和跟踪。
对贷款人进行定期的还款跟踪和评估,及时了解其还款情况,对于拖欠还款的客户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提醒、催收等,减少信用风险。
二、操作风险农村普惠金融机构存在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操作不当、人员失误等。
操作风险一旦发生,将对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资金损失。
为了降低操作风险,以下措施可以被采取:1.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制度化的风险控制流程,确保操作过程规范、有序。
2.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加强对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操作,并能够应对突发状况。
3. 引入信息化技术。
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为失误的可能性。
三、市场风险农村普惠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利率波动、不良贷款率等因素的影响。
为了降低市场风险,以下措施可以被采取:1. 加强市场研究与监测。
定期对市场进行研究和监测,及时了解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利率波动情况,调整相应的贷款策略。
2. 控制不良贷款风险。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控制贷款的风险水平,及时处置不良贷款,减少不良贷款率的影响。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融合的加速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正日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相应的发展策略,以期为农村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一、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1. 金融资源分配不均农村普惠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并且大部分金融资源都流向了城市地区,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相对匮乏。
由于缺乏金融资源的支持,农村居民在创业、农业生产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困难,这也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2. 金融产品不够多样化在目前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相对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种类相对较少,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只提供基本的贷款、储蓄等服务,缺乏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可供选择。
这给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3. 金融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地域落后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普遍较低,服务质量无法与城市地区相媲美。
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专业化的人才和高效的管理体系,导致其无法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金融资源浪费和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
4. 风险控制不到位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基础设施的滞后,农村普惠金融市场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尤其是一些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了一些不良债权的增加,进一步导致了行业的不健康发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而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将是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所在。
1. 完善金融机构布局针对农村金融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布局。
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引导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
可以提高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其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增加金融资源供给,助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农村普惠金融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如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服务不足等。
本文将围绕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1. 融资难:农村企业和农民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和信用担保,很难获得贷款,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贫困户更加困难。
2. 融资贵:由于农村金融资源不足,银行对农村贷款抵押物和信用担保风险把控的不足,导致了银行对农村贷款收益低、风险高,贷款利率偏高。
3. 金融服务不足: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少、覆盖面窄,服务水平低。
由于农村经济结构相对单一,金融服务需求相对有限,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布局、服务体系完善程度不够。
1. 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支持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审慎监管制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2. 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政府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金融业务的投入,提高农业信贷投放比例。
3. 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推动智慧农业发展。
4. 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5. 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保障力度,降低银行风险。
6. 拓宽金融渠道: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拓宽农村金融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
农村普惠金融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
当前农村普惠金融还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强风险管理、拓宽金融渠道等策略来解决。
相信随着这些策略的不断实施,农村普惠金融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普惠金融政策梳理

我国普惠金融政策梳理
近年来,普惠金融政策在国内不断加强,旨在促进金融资源均衡配置,提高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普及率,缩小城乡、地区和个人之间的金融服务和使用差距,帮助更多人获得更好金融服务,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
以下是我国普惠金融政策的梳理:
1.农村金融政策
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问题,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如农村金融机构升级改造、农村金融保险、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推广、产业扶贫等,通过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小微企业金融政策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国家先后推出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小微企业金融补充计划、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政策,通过设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政策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国家加强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支持,推出PPP融资政策配套,鼓励多种金融模式参与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融资,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
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电子银行将开户手续由客户改为行员受理等,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保证金融安全,增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的来说,我国普惠金融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广,政策力度越来越强,旨在让更多人能够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关注普惠金融政策的动态,积极参与普惠金融,为我们自己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普惠金融银行如何助力乡村振兴

普惠金融银行如何助力乡村振兴在当今时代,乡村振兴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乡村经济的发展势头逐渐掀起,尤其是在新技术与新模式的推动下,充满活力。
然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依然面临诸多挑战,普惠金融银行的涌现,为乡村振兴带来了新的希望与机遇。
下面将深入探讨普惠金融银行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具体作用、机制及其影响。
金融普及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乡村地区的小微企业通常是推动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薄弱等问题,小微企业常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普惠金融银行通过实施多样化贷款产品,降低审批门槛,积极引入信用评估新技术,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例如,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降低了贷款审批的时间和成本。
这种转变不仅满足了乡村企业的融资需求,也激发了其市场活力。
数字化服务推动金融接入乡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传统银行网点的覆盖率低,方便的金融服务难以到达更多的农民和乡村企业。
普惠金融银行结合数字化技术,通过移动支付和互联网金融,实现了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农民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申请贷款、进行汇款和查看账户余额,省去了往返银行的时间与成本。
更有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像农业保险、存款利息优惠等,使得乡村居民的金融选择空间大大增加,增强了他们的经济自主权。
教育与培训提升金融素养普惠金融银行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还承担着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的义务。
通过组织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供创业培训课程等方式,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解金融产品、投资渠道以及风险管理。
举办现场讲座、分发宣传册和与地方政府合作,都是普惠金融银行积极布局的重要手段。
这种教育过程,培养了村民的理财意识,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对于经济活动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有助于推动乡村转型升级。
创新模式激活乡村资源乡村振兴不仅需要金融的投入,还需要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运用。
普惠金融银行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创造了多种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
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问题与对策研究

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问题与对策研究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农村普惠金融借助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农村居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贫困脱贫、创业创新、农业生产等方面的金融需求。
农村普惠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挑战。
如何有效地控制这些风险,保障农村普惠金融的稳健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问题1.信用风险在农村普惠金融中,由于农民的收入不稳定、风险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大量的信用风险。
一些农村居民存在逃避还款行为,导致借贷风险逐渐积累。
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由于农村居民的还款能力较弱,信用风险更为突出。
2.市场风险农村普惠金融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小额信贷、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供水供电等方方面面,面临着多样化的市场风险。
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市场风险更为显著,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较高等原因,农村金融服务的市场风险增加。
3.操作风险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广泛,服务方式多样,涉及到大量的操作风险。
尤其是在一些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操作风险更为突出,容易导致金融服务的中断和延迟。
4.监管风险农村普惠金融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监管环境复杂,存在着监管风险。
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存在干预行为,导致农村普惠金融的监管风险增加。
1.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针对农村普惠金融的信用、市场、操作和监管风险,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关键。
要完善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能力。
要加强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2.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针对农村普惠金融的信用风险,可以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依托大数据技术,对农村居民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对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村居民采取限制措施,如限制其再次获得信贷或其他金融服务,以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
广西地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广西地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广西地区是中国南方一个重要的农业大省,农业人口较多,大部分属于农村人口。
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和政策的逐步完善,广西地区农村普惠金融也逐步得到了发展。
普惠金融是指为普通民众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信贷、储蓄、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广西地区,普惠金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普惠金融的发展状况近年来,广西地区政府积极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一方面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投入,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机构的扶持和引导。
目前,广西地区已建立了一批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服务中心,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便利的金融服务。
政府还推行了农村金融补贴政策,降低了农村居民的贷款利率,提高了农村居民的金融获得感。
在普惠金融产品方面,广西地区也在不断创新。
除了传统的农村信用贷款和储蓄业务外,还推出了针对农村居民的小额信贷、农村保险、手机金融等产品和服务。
这些举措都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金融选择,满足了他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二、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虽然普惠金融在广西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农村金融机构和服务网络不足,覆盖面有限。
由于广西地区农村地势复杂,交通不便,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较少,农村居民很难获得便捷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产品缺乏差异化,很难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大部分农村金融产品都是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对于非农户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
普惠金融的风险管控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农村居民的信用记录不全,贷款风险高,很多金融机构对农村居民的信贷审核较为谨慎,导致了他们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也有待提高,很多农村金融机构还在使用传统的人工服务模式,服务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
为了解决广西地区农村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政府应加大农村金融的扶持和投入,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提高覆盖面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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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普惠金融正在逐渐作为一种被边缘化的金融体系取代微型金融,并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金融仍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尚不成熟,金融服务质量和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小型企业以及农民个体的融资、贷款仍然相对困难,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如何为农村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解决农村“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的迫切需要。普惠金融拥有融资快、低成本、小型化的特征,对于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渠道具有良好的功效,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广泛普及的背景下,普惠金融能够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农村小生产经营组织,为农村发展服务。 一、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的金融体系改革,旨在构建以支农、惠农为目的的功能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振兴、农民收入改善提供有力的支撑。随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得到改善,金融行业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金融服务更加丰富和健全,大大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并极大的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面貌。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化不足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商业化运营模式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由政府主导的,因此市场化运作能力相对低下。与一般商品不同的是,金融产品自身具有灵活性,应针对不同的客户灵活调整价格(利率),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够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度依赖行政命令引导,政府管控相对严格,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不足,金融机构缺少相对宽松的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进而导致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的运作模式相对僵化,农村普惠金融的作用受限。例如,政府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村地区投放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规定的初衷旨在保障农村地区的融资流入,但是,这一规定在另一方面看却违背了投资多元化的原则,使得金融机构不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如果同一地区的存款人的防范性储蓄被金融机构用于提供这一比例的贷款,就会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因为金融机构如果想要从这样一笔贷款中获利,必须收取更高的利率,从而促使高风险逐步累积。因此,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小型金融组织常常会发生金融生态恶化、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进而导致资本流出农村。再比如,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如果不断加强,就会给外部金融机构带来高成本、高风险的问题。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这种非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具有高风险、高成本的缺陷,更加不利于完善的金融市场的构建。持续的政策性补贴促使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和风险的容忍度持续扩大,从而导致金融风险无限扩大,并且对政府补贴的依赖一旦产生,更加不利于商业银行通过自主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另外,政府补贴本身就是对市场正常运行规律的干扰,过度补贴将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甚至滋生腐败、寻租的现象。 (二)农村金融服务数量和质量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在微观层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但是相对来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农户个体、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从数量上来看,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主要分布于发达地区,而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长期不足,难以满足各类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质量上来看,信贷产品种类和质量不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硬件设备落后,金融专业性缺失,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并且可获得性相对低下,交易成本过高。这种状况严重不利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的金融市场运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从金融主体内部着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构成障碍。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不足,使得数字技术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助推作用受限。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农村普惠金融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这种新型金融组织形式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尚不成熟,在立法方面仍然不足。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弱势群体获得金融资源权利,如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法》、印尼的《小额信贷法》、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平等信贷机会法》、《农业贷款法》、《农业信贷法》等一系列法律。而我国在这个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仅有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本金融法律中也缺乏相应表述。虽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于发展普惠金融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如《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但这些部门规章的效力层级低,有些只是指导性、临时性的政策文件,零乱复杂,缺乏纲领,权威性和约束力也很有限,难以有效适用。 (二)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支撑。首先,由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对资本缺乏吸引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参与度较低。其次,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约束,二元经济的存在是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性投入具有一定的倾斜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严重滞后于城市。加之农村地区自身交通、电力等条件较差,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导致众多金融机构选择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并且部分运作良好、实力较强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壮大之后,选择脱离农村金融市场,向收益更高、风险更低的城市地区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只要城市经济、工业经济中的项目投资平均收益率高于农业经济中的项目平均收益率,农村资金的出逃就不会停止。因此,综合来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一定的内生动力,而过度依赖有限的政策扶持在长期来看可能会导致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可持续。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要依靠市场规律,保障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供给,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农村的金融市场需求。 (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展普惠金融构成阻碍。一方面,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以股份制、商业化经营模式为主导,这种单一的体系在客观上形成一种结构性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金融机构的趋利性促使金融资源大量流向低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流入,农村经济由于内在的劣势,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较为薄弱,客观上会促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偏离支农、惠农的目标。此外,单一的金融模式导致新型金融合作组织缺少一点的发展空间,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的加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贷供求存在结构性错配的约束。从需求方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仍然是分散的传统小农经营模式,在生产性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十分有限,并且,农户改善型自建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借贷资金主要通过自主借款,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需求更加有限。从供给方来看,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服务主要以满足农户的生产性投资需求为主,这就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出现结构性错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经济的功能被削弱。同时,农村非正规信贷机构如私人钱庄等的出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惠金融的深化。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对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在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机构会破坏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任关系,促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形成二元对立的市场,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应先于城市,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中的基础性作用。只要构建市场化的金融市场,才能更加有效的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金融主体营造具有活力的竞争环境,促进金融主体加强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供给效率,降低金融体系的运行成本和风险。政府应对于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控,一方面加强立法,明确各金融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定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供牢靠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构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体系,比如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农村保险等,降低农村金融发展的各方面风险,保障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信用基础。要加快构建城乡普惠金融对接的内生机制,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对农业发展的辅助作用的发挥。政府补贴政策应更加注重针对性,不仅要做到有的放矢,更要做到灵活调整,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同阶段要进行适当调整。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内容全面的农户征信体系,成立专门的监管主体,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将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政府要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普惠程度。将农村地区各类金融资源纳入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完善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和抵押价值认定制度,为农户将所持有住房、土地等资源作为抵押提供制度上的依托,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制度,通过政策性信用担保、互助式信用担保等形成多种方式的担保机制,促进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入,推动金融市场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构建和完善。 (二)加强金融创新,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离不开金融产品和技术的创新驱动。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通讯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农村互联网覆盖率,为“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硬件支持。要创新金融组织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法则进行用户评估,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挖掘用户需求的优势,将用户需求融入产品创新,提高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质量。不断组建灵活的金融组织方式,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阶段,选择适当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