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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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试行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

校研字〔2012〕93号

关于印发《南昌航空大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试行办法》已经2012年11月8日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昌航空大学

2012年11月29日

南昌航空大学党政办公室2012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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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

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和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质量,推动我校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的发展,充分发挥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的主体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标分配原则

1.研究生处负责招生指标的测算和宏观控制,将国家每年下达招生指标的90%分配至各具有硕士点的专业学院,另10%的招生指标预留研究生处作为机动指标。

2.坚持以科研项目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招生指标分配综合考虑各专业学院科研、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导师数、研究生招生、就业和培养情况等因素,重点向科研项目倾斜。

二、实施细则

1.学校每位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只能归属于一个专业学院,在多个学院和多个硕士点担任导师的,不重复计算,每位研究生导师分配招生指标a个。

2.学校按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领域进行研究生招生,每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分配招生指标b1个,每个二级学科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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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点分配招生指标b2个,每个专业学位领域分配招生指标b3个。

3.学校拥有江西省高水平学科和“十二五”重点学科,每个高水平学科分配招生指标c1个,每个重点学科分配招生指标c2个。

4.每项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分配招生指标d1个;工学学科每项50万元以上非国家级项目分配招生指标d2个,文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每10万元以上非国家级项目分配招生指标d2个,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每25万元以上非国家级项目分配招生指标d2个。

5.按照各专业学院年度实际科研到款情况,工学学科每50万元分配招生指标e个;文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每10万元分配招生指标e个;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每25万元分配招生指标e个。

6.以学校研究生就业率为基准,各专业学院就业率每低5%减少f1个指标,每高5%增加f1个指标;每升学1人增加f2个指标。

7.学校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增加g1个指标,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每篇增加g2个。

8.学校拥有省级研究生创新基地,每个创新基地分配招生指标h个。

9.无专业学位领域的学院全部分配学术型指标,其余学院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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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剩余学术型指标和专业学位指标比例分配。

10.各学院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按下列公式计算:

(1)工学学科

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数×a+一级学科数×b1+二级学科数×b2+专业学位领域数×b3+江西省高水平学科数×c1+ “十二五”重点学科数×c2+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数×d1+50万元以上非国家级项目数×d2+学院年度实际科研到款÷50万元×e+(学院研究生就业率−学校研究生就业率)÷5%×f1+升学人数×f2+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g1+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篇数×g2+省级研究生创新基地数×h。

(2)文学、教育学、法学学科

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数×a+一级学科数×b1+二级学科数×b2+专业学位领域数×b3+江西省高水平学科数×c1+ “十二五”重点学科数×c2+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数×d1+10万元以上非国家级项目数×d2+学院年度实际科研到款÷10万元×e+(学院研究生就业率−学校研究生就业率)÷5%×f1+升学人数×f2+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g1+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篇数×g2+省级研究生创新基地数×h。

(3)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

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数×a+一级学科数×b1+二级学科数×b2+专业学位领域数×b3+江西省高水平学科数×c1+ “十二五”重点学科数×c2+在研国家级科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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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数×d1+25万元以上非国家级项目数×d2+学院年度实际科研到款÷25万元×e+(学院研究生就业率−学校研究生就业率)÷5%×f1+升学人数×f2+年度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g1+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篇数×g2+省级研究生创新基地数×h。

11.依托其他学院一级学科新增目录外硕士点的专业学院,不按照上述实施细则进行计算,每个硕士点视实际情况分配招生指标1-2个。

三、办法说明

1.在实际招生时,如学院第一志愿上线数未能达到所分配的招生指标数,学院应尽可能地在规定时间内调剂,以完成招生指标,若无法完成,则由研究生处协调分配给生源好的学院,并在下一年度减少该学院招生指标;如学院第一志愿上线数超过所分配的招生指标,则采用以下办法解决:将未完成学院的指标调至该学院;研究生处动用部分机动指标;允许该学院按不同专业提高录取分数线,以提高生源质量。

2.研究生处机动指标分配重点考虑以下情况:生源情况良好的学院、对学校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与往年相比招生指标大幅度减少的学院、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学院。

3.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不包含各类兼职、外聘或柔性引进的研究生导师,由研究处会同人事处进行核定。

4.在研科研项目是指截止招生指标确定时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由研究生处会同科技处、国防科技研究院进行核定。

5.实际科研到款是指截止招生指标确定的上一年度的科研到款,不包括学校提供的任何经费,如配套经费、启动金、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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