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测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测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9•【字号】杭政办[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测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9〕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测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杭州市测绘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工作及其相关活动,以及使用本市辖区内测绘成果资料的单位与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二、市规划局是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区、县(市)建设局或规划局是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和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三、市和各区、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二)管理并监督执行测绘基准、标准;(三)管理和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工作;(四)管理和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理空间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和组织全市各部门有关地理空间信息的协调、整合、发XXX数据交换等工作;(五)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监督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房产测绘及其他测绘;(六)监督管理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七)管理地图编制、地图审核及地图产品;(八)管理和监督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地图市场,以及测绘项目招投标活动;(九)管理测绘成果,并向社会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和测绘公共服务;(十)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十一)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软件开发项目概述(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原则-建设依据标准)

项目概述1 .1 建设目标通过建立XXX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政大队水事案件处理效率,方便有效的辅助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通过XXX管理信息系统可以直观浏览各类案件详细信息及处理情况,有效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在先进的优秀软件平台上开发,结合高新技术吸取国内外软件的优点,按国内外的现行标准,综合单位实际情况及工作的特殊性专门设计,使系统不仅在当前处于领先地位,而且能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采用面向用户的设计风格,全中文操作环境,全中文的用户界面,设计满足人性化操作方式的管理系统。
在功能设计、软件操作以及其它方面设身处地为用户着想,以用户为中心,设计以实用性为第一目的的系统。
采用支持国内外目前主流的网络体系结构和网络运行系统以及相关硬件设备,且采用国际上成熟的运行模式。
配置最为合理,以适应迅猛发展趋势,满足当前及未来多媒体应用的需求。
采用强大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的保密机制开发安全的软件系统。
1 .2 建设内容充分利用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成熟技术,搭建平台,建设完成XXX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事件处理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方便对各环节数据的查询、统计,使业务人员从繁重的数据整理、汇总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完成对管理所涉及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水政执法电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1 .3 建设原则本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构造一个功能齐全、运行高效、使用灵活、维护方便、易于扩展、安全可靠的应用管理系统,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在建设中要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讲求实效,资源共享,安全优先,同时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遵循系统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扩展性等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加强领导。
按照国家信息建设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对管理系统的总体部署,在领导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建设该系统。
2、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保证系统整体结构、操作系统平台、软件平台、开发平台、应用功能等方面总体先进的前提下,整合多种先进的技术平台。
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地理框架数据标准-国家地理空间

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标准XB/T 2008——————————————————————信息库地理框架数据库要素实体代码规范编制说明****-**-** 发布 ****-**-** 实施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办公室发布一、任务来源和意义整合改造现有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是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的核心任务,而相关标准研制是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整合改造的基础。
针对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应用需求,在信息库地理框架数据整合过程中,需采用面向实体的构模方法,以地理要素为数据的构成单元,反映和描述客观世界中独立存在的“地理实体”,从而实现对象化逻辑表达。
为保证信息库地理框架数据整合过程全面展开,在现有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基础上,面向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实际需求,编制《信息库地理框架数据库要素实体代码规范》,为信息库整合过程提供可操作的地理框架要素实体编码规则,并给出实体代码,对于指导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本标准编制过程既考虑了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也考虑了未来地理框架要素的应用需求。
在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特别是在统一公用的要素实体代码规则的基础上,制定了地理框架要素实体编码的规则,并规定了对要素实体编码进行一致性测试的方法、程序。
因此本标准与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同一性。
引用或参照的相关标准包括:信息库地理框架数据内容ISO 19101 地理信息参考模型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7027 -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 917-2000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GB/T 917-2009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JT/T 307.1-1997 公路及主要构筑物、管理养护单位代码省干线公路代码TB1945-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0000数据库建库工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0000数据库建库工程暂行规定《河流、湖泊与水库名称编码原则》三、制定过程1.1收集分析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起草组在工作初期,对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地理框架数据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确定了可以进行对象化的实体类型,并对说明和描述相关实体编码结构和编码方式的国内外标准和文献资料进行了收集和分析,结合信息库建设的应用需求,在已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地理框架要素的实体编码规则的编写,并给出了道路、铁路、河流、湖泊和水库的实体代码。
第二章 GIS空间数据结构1

二、矢量数据的特点
三、矢量数据结构的类型
1、简单数据结构 空间数据按照以基本的空间对象(点、线或多边形)为单元 进行单独组织,不含有拓扑关系数据,最典型的是面条 (Spaghetti)结构。
主要特点:
(1)数据按点、线或多边形为单元进行组织,数 据编排直观,数字化操作简单。 (2)每个多边形都以闭合线段存储,多边形的公 共边界被数字化两次和存储两次,造成数据 冗余和不一致。 (3)点、线和多边形有各自的坐标数据,但没有 拓扑数据,互相之间不关联。 (4)岛只作为一个单个图形,没有与外界多边形 的联系。
4、坐标系转换
x=f1(L,B) y=f2(L,B)
5、高程
指空间参考的高于或低于某基准平面的 垂直位置,主要用来提供地形信息。我国现 规定的高程基准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比原“黄海平均海平面”高29mm。我国高程 的起算面是黄海平均海水面。1956年在青岛 设立了水准原点,称此为1956年黄海高程系。 1987年国家测绘局公布:中国的高程基准面 启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取代国务院1959 年批准启用的《黄海平均海水面》。《1985 国家高程基准》比《黄海平均海水面》上升 29毫米。
优、缺点
优点——文件结构简单,易于实现以多边形为单位的运 算和显示。 缺点—— (1)邻接多边形的公共边被数字化和存储两次(如图 2—19a中的7、8、9三个点),由此会产生数据冗余和 边界不重合(由于数字化误差等因素造成)。 (2) 每个多边形自成体系,缺少有关邻域关系的信 息,难以进行邻域处理。如合并同类时要消除公共边。 (3) 不能解决“洞”或“岛”之类的多边形嵌套问 题,岛只作为单个的图形建造,没有与外包多边形的 联系。 (4)不易检查多边形边界的拓扑关系是否正确,如 无法判断有无不完整的多边形。
软件工程标准规范

CreatMap 地理信息共享服务云平台软件工程标准规范河北省制图院2015年1月30日1.前言1.1项目背景当前,我国国家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断深入,网络化地理信息应用如同雨后春笋,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使用地理信息的方式与频率正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针对这一重大应用需求,国家测绘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出了建设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的战略性决策。
CreatMap 地理信息共享服务云平台是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下属的河北省制图院自主研发的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以促进地理信息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目标,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统一、高效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1.1.1软件系统名称CreatMap 地理信息共享服务云平台,是依托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具备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是实现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
1.1.2政策依据1)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要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业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迫切需要。
2) 《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06年国务院批准发布):到2010年,我国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到2020年,要实现服务网络化社会化。
国家测绘局在《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要以地理信息为基础平台整合社会、经济和人文等信息,促进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开发利用,到2010年初步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网络化。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国办发2001-53号):要求各级测绘部门与当地发展计划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本地区地理空间信息协调机制的建设,解决好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条块分割、封闭管理等问题。
测绘、地理信息相关规范

地理信息 质量原则GB_T21337-2008.pdf
地理信息 质量评价过程GB_T21336-2008.pdf
地理信息万维网地图服务接口GB_T25597-2010.pdf
地理信息元 数据GB_T19710-2005.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线划图CH_T9008.1-2010.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CH_T9008.2-2010.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_T9009.3-2010.pdf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doc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_T21010-2007.docx
土地基本术语GB_T19231-2003.pdf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pdf
地图印刷规范GB_T14511-2008.pdf
地理信专 用标准GB_T30171-2013.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CH_T1015.3-2007.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CH_T1015.2-2007.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4部分:数字栅格地图(DRG)CH_T1015.4-2007.pdf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1:50000地形数据库重点要素更新质量检查验收规定(试行稿).pdf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标准类说明

专业类
地理信息 土地 地理信息 水利 地理信息 海洋 地理信息 农业
600 以上述 5 类标准为基础,面向专业应用的地理信息接口标准。
601 土地技术工作中涉及的地理信息标准。 602 水利技术工作中涉及的地理信息标准。 603 海洋技术工作中涉及的地理信息标准。 604 农业技术工作中涉及的地理信息标准。
为统一规范地理信息的空间定位基础,定义基于坐标的空间参照的概念模式,说明定义一维、二 维和三维坐标参照系,确定描述坐标参照系统的统一要求,同时说明从一个坐标参照系到另一坐 标参照系所需要的信息。如,大地基准、深度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地理点位置的纬度、 102 经度和高程的标准表示法;线性参照系;基于地理标识符的空间参照;建立地理格网系统和代码 等。为保证各类数据采集、存储、统计、分析和交换的空间位置的一致性,提供多源、多尺度地 理空间信息整合的科学、一致、规范的定位框架。 103 地理信息领域的术语及其简短定义。 104 定义描述地理要素的空间特征的概念模式和基于这些模式的一套空间操作。 定义描述地理信息时间特性的概念,提供用于定义时间要素属性、要素操作、要素关系和定义地 105 理信息的时间特征的元数据的基础,同时提供时间信息交换。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地理信息的 时间特性,强调有效时间,而不是事务处理(transaction)时间。 地理信息标准化的形式化的模式语言(UML),作为开发计算机可解译的地理信息模式语言。以 106 便严密地阐述和实现跨平台的数据交换与互操作服务。 规定测试的框架、概念和方法,定义地理信息标准一致性的准则和方法。针对标准中各种强制性 107 要求以及可选性要求,测试对象可以是数据、方法、软件产品或服务,有助于与其他相关标准一 致性的检验。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2009

CH ICS 07.040A 75备案号:25962—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CH/T 9003—2009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geospatial framework2009-03-30 2009-04-01实施国家测绘局发布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继周、印洁、刘东琴、方驰宇、赵园春、孙隆祥。
为明确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标准。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1 范围本标准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地球表面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和属性等信息。
[GB 21139—2007,3.1]3.2地理信息数据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反映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信息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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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geospatial framework目次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概述 (6)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 (8)6 目录与交换体系 (10)7 公共服务体系 (11)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11)9 组织运行体系 (12)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继周、印洁、刘东琴、方驰宇、赵园春、孙隆详。
引言为明确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水平,制定本标准。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1 范围本标准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地球表面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和属性等信息。
[GB 21139-207,3.1]3.2地理信息数据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 反映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信息的数据。
3.3地理空间框架geospatial framework 是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等结构。
3.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base 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实现其输入、编辑、浏览、查询、统计、分析、表达、输出、更新等管理、维护与分发功能的软件和支撑环境的总称。
3.5地理信息公共平台common platform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依托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具备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是实现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
4 概述4.1 构成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五部分构成,见图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包括测绘基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目录与交换体系是共建共享的关键,包括目录与元数据、专题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的表现, 包括地图与数据提供、 在线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 政策法规与标准 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服务的支撑和保障。
政 策 法则 与 标准 体 系4.2 分级 地理空间框架分为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
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 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 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 在总体结构、 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的和不可分的。
地理 空间框架应实现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之间的纵向联通;对于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还实现与相邻区域的横向联通。
4.3 关联地理空间框架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之间的关联关系见 图 2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互为补充,同为地理空间框架的 重要组成。
图1 地理空间框架的构成组织运行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图例包含关系近似包含支撑关系图2 地理空间框架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之间的关联关系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5.1 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和深度基准。
测绘基准的定义、构成、基本精度指标和技术要求按GB 22021执行。
5.2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大地测量数据、数字线划图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数字栅格地图数据。
大地测量数据包括三角(导线)测量成果、水准测量成果、重力测量成果以及GPS 测量成果等;数字线划图包括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和植被与土质等要素层,比例尺系列应为1:1 000 000,1:250 000,1:50 000,1:2000,1:1000和1:5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包括航空摄影影像和航天遥感影像,可以为全色的、彩色的或多光谱的,按地面分辨率分为30m,15m,5m,2.5m,1m,0.5m和0.2m 等;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包括地面规则格网点、特征点数据及边界线数据等,按格网间距分为1 000m,100m,25m,12.5m,5m,和2.5m 等;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包括通过地形图扫描和数字线划图转换形成的数据,比例尺系统应为1:1 000 000,1:250 000,1:50 000,1:10 000,1:5 000,1:2 000,1:1 000 和1:500。
5.3 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包括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等。
地理实体数据是在数字线划图数据基础上经过面向对象的数据重组和模型重构形工的,可挂接社会经济和自然信息的数据;影像数据是在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出上通过影像的拼接、匀色、反差、重影和镶嵌等处理以及影像金字塔构建形成的数据;地图数据包括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经过符号化处理和图面整饰后形成的地图,以及在此基础上经提取、重组和扩充形成的政务电子地图和公众电子地图,政务电子地图整合了政府关注的社会经济信息,公众电子地图增加了公众兴趣信息,并经过保密技术处理;地名地址数据是通过对山脉、山峰、河流、湖泊等自然地名和行政区域、街巷、小区、门(楼)址等人文地名进行规范化处理,建立其与空间位置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形成的数据;三维景观数据是将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进行集成,扩充各类政府或企业、公众的兴趣信息形成的数据。
5.4 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是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与分发的软件,具备数据输入输出、编辑处理、显示浏览、查询检索、统计分析、数据更新、安全管理以及历史数据管理等功能,应具有安全、海量数据高效管理、可扩展、可维护、可移植和运行稳定的特点。
5.5 支撑环境支撑环境是支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服务器设备、数据存储设备、外围设备、安全设备以及涉密的局域网或测绘专网等。
6 目录与交换体系6.1 目录与元数据元数据包括编目信息、标识信息、内容信息、限制信息、数据说明信息、发行信息、范围信息、空间参考信息、继承信息、数据质量信息、产品发布信息等内容。
目录是基于元数据面向不同类型需要生成的树形结构信息,用于展现信息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
6.2 专题数据专题数据是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在业务数据基础上整合形成的可用于共享的数据,以扩展图层的形式提供服务。
6.3 交换管理系统交换管理系统是实现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和专题数据的集中管理以及相互之间交换的软件,具备目录与元数据、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等的管理功能以及目录与元数据注册、数据连接、数据了送、数据接收和数据同步等交换功能。
6.4 支撑环境支撑环境是支持目录与交换体系运行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服务器设备、数据存储备份、安全设备等。
在部署运行网络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政策的要求,涉密的数据只能在涉密网中共享与交换,非涉密的数据才可在非涉密的政务网中运行。
7 公共服务体系7.1 地图与数据提供地图与数据提供是指以离线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模拟地图,或者借助硬盘、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通过拷贝对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
7.2 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服务系统具备认证服务、目录服务、元数据服务、地图应用服务、地理编码服务、数据接口服务、定制服务、数据发布服务、服务注册管理服务和二次开发服务等功能,满足用户在线获取与应用地理信息,以及快速分布式构建专题系统的需要。
各项服务功能通过门户网站对用户提供。
7.3 支撑环境支撑环境是支持公共服务体系运行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包括操作系统、服务器设备、安全设备等。
在部署运行网络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政策的要求,涉密的数据只能在涉密网中提供服务,费涉密的数据才可在政务网、公网等非涉密网中运行。
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8.1 政策法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须遵守国家统一制定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使用权限管理、交换与共享、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各省区和市(县)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以下三个方面制定政策法规作适当补充:a)保障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权威性和唯一性的政策法规;b)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其财政投入立项的统一管理和审批办法;c)需要定制的其他有关政策法规。
8.2 标准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须执行正式颁布的有关要素内容、数据采集、数据建库、产品模式、交换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保密处理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各省区和市(县)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标准作为补充时,应遵照以下要求:a)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协调一致;b)符合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c)按要求向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 组织运行体系9.1 组织协调机构在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实施,建立健全更新与维护的长效机制,推动地理空间框架的共享、应用与服务。
9.2 运行维护机构依托测绘部门,成立地理空间框架运行与维护的专门机构,提高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落实地理空间框架更新计划,及时解决地理空间框架运行中的问题,保证地理空间框架的持续更新和长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