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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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规范

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规范

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规范城市公园绿地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还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城市公园绿地能够持续、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划与设计1、合理布局在城市规划阶段,应充分考虑公园绿地的分布,确保其均匀覆盖城市各个区域,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同时,要结合城市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文化特色,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公园绿地。

2、功能分区根据不同的使用需求,将公园绿地划分为休闲区、运动区、观赏区、儿童游乐区等多个功能区域。

每个区域应具备明确的主题和相应的设施,以提高公园的使用效率和满意度。

3、生态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生态原则,尽量保留原有植被和地形,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引入多样化的植物群落,营造丰富的生态景观,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

二、植物养护与管理1、植物选择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条件和公园的功能定位,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

优先选择本土植物,以提高植物的适应性和成活率。

2、日常养护定期进行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浇水应根据植物的需求和天气情况合理安排,避免过度浇水或缺水。

施肥要科学合理,选择合适的肥料种类和施肥时间。

修剪要注重美观和植物的生长习性,保持树形整齐、树冠丰满。

及时清除杂草,防止其与植物争夺养分和水分。

加强病虫害监测,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3、植物更新对于老化、病虫害严重或生长不良的植物,要及时进行更新和补植。

补植时要选择与原有植物品种、规格相近的苗木,保证景观的一致性。

三、设施维护与管理1、基础设施定期检查公园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照明设施等基础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确保道路平整、桥梁安全、排水畅通、照明正常,为游客提供良好的通行条件。

2、游乐设施游乐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在设施明显位置张贴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正确使用。

城市绿地防雷通用技术要求

城市绿地防雷通用技术要求

城市绿地防雷通用技术要求
1. 防雷设计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定城市绿地的防雷设计要求,包括雷电防护等级、防护范围和防护措施等。

防雷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等相关规定。

2. 接地系统设计:城市绿地的接地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导电性能,确保雷电击中后电流能够通过接地系统安全地分散到地下。

接地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接地电阻要求、接地材料选择以及接地极的布置等。

3. 避雷针设计:城市绿地内的高耸物体如建筑物、电线杆等应设置避雷针,避免引雷和吸雷。

避雷针的设计要求包括避雷针的高度和布设位置、导电性能要求等。

4. 接闪装置:城市绿地内的建筑物等可设置接闪装置,用于吸收和导向雷电电流,防止雷电直接击中建筑物。

接闪装置的设计要求包括其高度、位置和导电性能等。

5. 防雷材料选择:城市绿地内的建筑物和设备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雷性能的材料,如使用防雷设施、防雷涂料等。

6. 定期检测和维护:城市绿地内的防雷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防护。

包括雷电接地系统的测量、防雷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等。

总之,城市绿地防雷通用技术要求主要涵盖防雷设计标准、接地系统设计、避雷针设计、接闪装置设置、防雷材料选择以及
定期检测和维护等方面,以确保城市绿地能有效防护雷电的危害。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绿地urbangreenspace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2.0.5驳岸revertment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挡土墙retalningwall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南京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2008年10月8日

南京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2008年10月8日

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绿化养护按照《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每万平方米绿地安排养护工人1~3名,养护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4、养护单位在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二、养护技术要求(一)园林植物养护1、修剪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茬一致,不影响交通。

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cm,每条道路行道树未剥芽的不超过2%。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cm。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形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无徒长枝。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cm,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冬季12~2月份,2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4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4次/月);暖季型马尼拉5次/年,百莫达40次/年。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12~3月,1次/月;4~11月,1次/周。

城市绿地规划规范

城市绿地规划规范

城市绿地规划规范篇一: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城市绿地 urban green space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季相 seasonal appearance of plant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种植设计 planting design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古树名木 historical tree and famous wood species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驳岸 revetment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土壤自然安息角 soil natural angle of repose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间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标高 elevation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土方平衡 balance of cut and fill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护坡 slope protection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挡土墙 retaining wall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汀步 steps over water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园林建筑 garden building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又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特种园林建筑 special garden building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园林小品 small garden ornaments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概述
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
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城市绿化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规
范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流程。

二、施工标准
1. 绿化用地选择:绿化用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植被生长条件,不得存在明显的地质、地貌缺陷。

2. 植被配置:植被种类应符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植物应具有良
好的生长特性,不得引入外来有害物种。

3. 种植密度:植被种植密度应适当,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与发育,
并合理布局,美化环境。

4. 绿地结构:绿地结构设计应合理,包括灌木、草本、乔木等不同
层次植被的配置,确保绿地的生态功能。

5. 绿地设施:绿地设施应设置合理,如路径、座椅、雕塑等,符合
美学和实用性要求。

三、验收标准
1. 植被生长情况:验收时应检查植被的成活率、生长状况,若植被
死亡或长势不良,应及时更换或调整。

2. 绿地配置:验收时应检查绿地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方案,植被配置是否合理,绿地设施是否完好。

3. 绿地环境:验收时应检查绿地周边环境是否整洁、卫生,确保绿地周围无垃圾、杂草等。

4. 管护措施:验收时需查看施工单位提供的绿化养护方案,确保绿地后期管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总结
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制定,对提升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认真遵守标准,共同努力,打造更加美丽的城市环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绿地 urbangreenspace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 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树木。

2(0(5驳岸 revertment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植物顶芽生长抑制侧芽萌发和侧枝生长,以及影响侧枝生长角度的现象。
3.15
下缘线
乔木树冠底部边缘线形成的线条轮廓。
3.16
种植土
疏松且富含有机质的熟耕土。
3.17
浇灌
人工引水为植物生长发育补充所需水分的措施。
3.18
施肥
人工为植物生长发育补充所需营养物质的措施。
3.19
中耕
在园林植物生长发育期疏松其根部表层土壤的措施。
前言
为了加强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有7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以及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授权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解释。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408—87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
GB 12941—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 50212—9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 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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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
第四十七条 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 其
他绿地五类。
第四十八条 公园绿地相关指标应按相关专项规划内容执行。
第四十九条 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
带、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卫生防护林带,且宽度不小于 50
米;
2.水库四周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 30 米;
3.海岸防风林带宽度应根据《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泥岸地段不 少
于 100 米;沙岸地段应不少于 200 米;岩岸地段不少于临海第一重山;
4.城市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宜小于 300 米;
5.古树名木应将树冠垂直投影外 5 米范围内作为保护区范围,遇斜杆的古
树名木,其保护区为树干外扩 7 米的区域范围;古树保护区外扩 5 米的区域为
建设控制区,并严禁于 3 米的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
6.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 30 米。
第五十条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 和
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古城保护区的传统街道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40%,红线宽 度
大于 50 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30%,红线宽度为 40-50 米的道路绿地率不 得小
于 25%,红线宽度小于 40 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20%,乔木栽植面积不 低于绿
地面积的 70%;
2.根据《创建森林城市》活动要求,种植乔木林带必须 2 行或 2 行以上; 种
植乔木分车绿带宽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 米;主干道路分车绿带 宽度不
宜小于 米;
3.交通岛绿地应突出城市景观特色,保证行车视线通透;
4.互通式立体交叉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草
坪可孤植树、点缀花灌丛,立交桥下绿化应种植耐阴小乔木及灌木地被以适应
光照不足的环境,桥体、桥柱、桥台等墙面应进行垂直绿化。
第五十一条 在城市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道路两侧
绿化带内不宜设置停车泊位,若确有需要,停车泊位等硬质地面不得超过路段
内道路绿化带面积的 30%,且不得破坏绿化的连续性。绿化带宽度按以下规定
控制:
1.快速路两侧应控制 30 米;
2.城市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应控制 20 米。
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置绿化景观控制区(又称交叉口绿
化景观控制区)。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按下列规定控制:
1.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交路口匝道红线外侧不宜小于 50 米;
2)主干路平面交叉口规划红线外侧不低于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较宽道路绿化
景观带的宽度;
3)主干路与次干路平面交叉口规划红线外侧不低于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主干
路绿化景观带的宽度。
2.在规划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现有建筑物不 得
改建和扩建。
3.道路绿化景观带和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的绿化计入城市公共绿地,但
不计入小区绿地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地。
第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并
应注意保留和利用用地内已有的树木和绿地,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第五十四条 滨临水体的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特色的滨水
景观绿带,并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形成透景,使水体、绿带有机地组织在街景
中;岸线设计应以整体自然式驳岸为主,局部分段人工式驳岸为辅,结合城市 规
划合理设计与安排。


十五条 居住区绿地按 GB50181.居住区绿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 35%, 旧区改建不宜低于 25%;
2.居住区中心绿地设置至少应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临,绿化面积(包 括
水面)不宜小于 70%;
3.居住区各级中心绿地设置规定:居住区公园用地规模不得小于 1 公顷, 小
游园用地规模不得小于 公顷,组团绿地用地规模不得小于 公顷,公 共绿地人均不
少于 1 ㎡。
第五十六条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不低于 30%,其中交通枢纽、
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 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 30%, 学
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
35%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地下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

其覆土厚度 应满足乔木、灌木以及地被的种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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