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合集下载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1+x老年护理考试内容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1+x老年护理考试内容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1+x老年护理考试内容1、单项选择题一位67岁的老年男性,突然出现智力明显减退,临床上最可能的原因是()A、高血压脑病B、脑卒中C、老年性痴呆D、血管性痴呆E、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单项选择题老年人在用药期间,一旦出现新的症状,最简单、有效的干预措施是()A、增加药物剂量B、减少药物剂量C、暂停用药D、密切观察新症状E、调整用药时间3、单项选择题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年龄的划分,下列哪项不对?()A、35岁以下为青年人B、45~59岁为中年人C、60~74岁为年轻老人D、75~89岁为老老年人E、90岁以上为长寿老年人4、单项选择题老年人最常出现的认知改变是()A、感觉B、知觉C、记忆力D、思维E、人格5、多项选择题老年人因跌倒发生骨质的常见部位有()A、头部B、前臂C、脊柱D、髋部E、踝部6、多项选择题老年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主要原因为()A、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B、药动学和药效改变C、滥用非处方药D、用药依从性差E、家庭和社会支持不足7、多项选择题老年人的活动种类中,属于生活基本活动的有()A、日常生活活动B、家务活动C、职业活动D、体育锻炼E、娱乐活动8、单项选择题年老体弱者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多粘菌素可致第几对脑神经损害?()A、1B、3C、5D、6E、89、单项选择题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是()A、2005~2010年B、2010~2015年C、2015~2020年D、2020~2030年E、2030~2050年10、单项选择题我国医护比例至2003年为()A、1:0、3B、1:0、5C、1:2、7D、1:0、68E、1:3、311、单项选择题老年人个体发展最早,也是衰老最早的心理功能是()A、感知觉B、记忆力C、思维D、智力12、多项选择题老年人高血压病发生的内在因素包括()A、大动脉粥样硬化B、总外周阻力升高C、肾脏排钠能力减退D、α受体功能亢进E、压力感受器功能减退与失衡13、单项选择题采用鼻饲饮食的老年人,每次鼻饲的量一般不超过()A、200mlB、250mlC、300mlD、350ml14、单项选择题老年女性,65岁,自入院以来,一直沉默寡言,闷闷不乐,有时偷偷流眼泪,情绪极度低落,则这位老人的主要心理问题是()A、焦虑B、抑郁C、恐惧D、孤独E、自卑15、单项选择题有效的休息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中不包括()A、充足睡眠B、精力充沛C、生理舒适D、心理放松16、多项选择题确定老年人的用药剂量时,主要根据()A、身高和体重B、健康状况C、肝肾功能D、临床情况E、治疗反应17、单项选择题老年女性,70岁,丧偶2年,独居,不爱出门,不愿与人交往,沉默寡言,对外界动向无动于衷,有时偷偷流泪,睡眠质量差,靠催眠药维持。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
宿费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1.07.18
•【字号】陕价行函[2011]122号
•【施行日期】2011.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
准的复函
(陕价行函〔2011〕1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确定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陕教函〔2011〕319号)收悉。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实行上下架子床住宿方式(内设中央空调,引入信息网络专线,每人均配有独立的物品柜、书桌、椅子等,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公寓,按最高不超过85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

请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复函自201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西安所有专科院校

西安所有专科院校

西安专科院校分析一、陕西高职专科(大专)有48所如下:(绿色为未开设计算机专业的学校)1.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5.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6.陕西警官职业学院7.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8.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9.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0.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2.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1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4.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15.咸阳职业技术学院16.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7.安康职业技术学院18.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19.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20.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2.陕西工运学院2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5.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6.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7.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8.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9.延安职业技术学院30.宝鸡职业技术学院3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32.西安职业技术学院33.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34.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35.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36.陕西艺术职业学院37.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38.西安三资职业学院39.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40.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商洛职业技术学院42.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43.西安航空职工大学44.铜川职业技术学院45.榆林职业技术学院46.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47.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48.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二、可行性谈判院校: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正常人体解剖学课程标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正常人体解剖学课程标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正常人体解剖学》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正常人体解剖学课程代码:12000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课程总学时:108学时学时分配:理论60学时实验48学时开课学期:第一学期适用专业:三年高职影像专业一、课程概述(一)课程性质《正常人体解剖学》是研究正常人体形态结构的一门医学学科。

人体解剖学与医学各科有着密切关系,只有在充分认识人体形态和结构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人体的生理现象和病理过程。

否则无法判断人体的正常与异常,区别生理与病理状态,更不能对疾病进行正确的诊断。

因此,学生对人体解剖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将为后续的基础医学、临床专业等各门课程的学习,以及毕业后的继续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正常人体解剖学》为三年高职影像专业的第一门医学基础课程,在主修完本门课程后,学生将进一步学习《局部解剖学》、《断层解剖学》和《生理学》等后续课程。

(二)课程基本理念1.坚持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

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教学内容紧扣国家影像技师资格考试大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2.教学内容设置上,除了让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外,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方法突出启发式教学,灵活利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问题式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视频录像、电子幻灯、CAI课件、网络课程等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发挥信息化教学的特点和优势,着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以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开阔视野,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

4.在保持传统教学的基础上,教学中特别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观点、局部与整体相统一的观点、进化发展的观点等研究和探讨人体解剖学,这样才能达到学得好、记得牢的目的。

人体解剖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实验学习占整个课时的1/3。

在实验课教学中,给学生充分的自主权,放手让学生自己去操作,可大大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理工)专业介绍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理工)专业介绍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理工)专业介

临床医学(理工)
专业历史:于1960年开办西医士专业,1987年开设临床医学专业,截止2008年已培养各层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8052人,其中专科毕业生1687人,联办本科毕业生376人。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城乡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助理医师。

并具有从事基层健康教育和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能力的高等医学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临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预防,危急重症的处理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与免疫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等核心课程。

临床技能培训、见习、社区卫生实践、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疗岗位。

陕西所有大学 和 代码

陕西所有大学 和  代码

1 西安交通大学 10698 80022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10698 80013 西北大学 10697 80084 西北大学(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0697 81015 西北工业大学 10699 80036 西安理工大学 10700 8011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701 80048 西安工业大学 10702 80159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0703 801010 西安科技大学 10704 801811 西安石油大学 10705 801412 陕西科技大学 10708 800913 西安工程大学 10709 801614 长安大学 10710 80071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0712 800616 陕西中医学院 10716 801717 陕西师范大学 10718 800518 延安大学 10719 802319 陕西理工学院 10720 802120 宝鸡文理学院 10721 802221 咸阳师范学院 10722 802922 渭南师范学院 10723 802423 西安外国语大学 10724 801324 西北政法大学 10726 801225 西安体育学院 10727 802626 西安音乐学院 10728 802727 西安美术学院 10729 802828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828 811229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10966 811330 西安文理学院 11080 802531 榆林学院 11395 803332 安康学院 11397 803133 商洛学院 11396 803234 西安培华学院 11400 803635 西安财经学院 11560 802036 西安邮电学院 11664 801937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1736 811138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826 811039 西安医学院 11840 803040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2510 812442 西安外事学院 12713 803943 西安翻译学院 12714 803844 西京学院 12715 804045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827 812246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2828 812647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2829 812148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830 812349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12831 812550 西安思源学院 13121 803451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13122 810352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13123 803553 西安三资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124 陕西省代码:810554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 13125 810455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3566 812856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13567 813357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3568 810958 西安科技商贸学院:国标代码:13125 陕西省代码:810459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3570 813560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13677 804161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13678 80426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13679 804363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13680 804764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13681 804465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13682 804566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13683 80466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13685 804868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13737 813169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13738 813270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13819 811871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13894 804972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932 811673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3945 811974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13946 813875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13947 813977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13949 814178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13950 81427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13951 81438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13952 814481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13953 814582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14028 812783 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14029 810684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4030 814685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14031 814786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14041 805087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14042 805188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50083 810889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 50989 810790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50990 811491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51006 811592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51009 813693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51010 813794 陕西教育学院 51025 810295 陕西工运学院 51373 8117。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专业代码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51
XX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XX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XXXX年,是经XX省人民XX批准、国家XXX备案、XX省XXX和XX市人民XX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于秦楚文化交汇地、享有“XX最美是XX”美誉的“中国气候康养之都”XX市。

前身是有百年历史的XX师范学校和XX余年历史的省部级重点中专XX市卫生学校。

学院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XXXX支持建设项目学校、XX《XXXX》试点项目学校、XX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

近年来,学院全面总结多年高职教育办学经验,确立了“坚持一个中心,实现两翼齐飞”的办学思路。

“一个中心”即努力为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两翼齐飞”,一翼是培养,即全日制学历教育;一翼是培训,即各类职业培训,坚持培养和培训并行发展,走内涵提质和特色兴校之路。

学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修德、励志、笃学、善业”校训,将“认知、精技、匠心、唯实”大学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旗帜,着力打造医学系“白求恩精神”、护理系“南丁格尔精神”、师范教育系“园丁精神”和机电工程系“工匠精神”院系质量文化,着力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高地,奋力建设XX省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虚拟仿真技术在建筑实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虚拟仿真技术在建筑实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李晨星(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商洛726000)摘要:通过在建筑实训教学过程中引入虚拟仿真技术,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训环境和因人而异的实训教学内容。

通过有针对性的多次反复训练,不断积累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但是虚拟仿真技术在建筑实训教学中依然存在一些难题和困境,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更好地在建筑实训教学中应用虚拟仿真技术,实现二者的高效赋能融合教育教学。

关键词:建筑实训教学;虚拟仿真技术;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教学研究A bs t ract:By i nt r oduci ng vi r t ual s i m ul at i on t echnol ogy i n t he pr ocess of ar chi t ect ur al t r ai ni ng and t eachi ng,i t can pr ovi de s t udent s wi t h a bet t er t r ai ni ng envi r onm ent and t r ai ni ng cont ent t ai l or ed t o i ndi vi dual s.Thr ough t ar get ed r epeat ed t r ai ni ng,s t udent s can cont i nuous l y accum ul at e and i m pr ove t hei r pr of es s i onal s ki l l s and pr act i cal wor k exper i ence.H owever,vi r t ual s i m ul at i on t echnol ogy s t i l l f aces s om e di f f i cul t i es and di l em m as i n ar chi t ect ur al t r ai ni ng and t eachi ng.Tar get ed m eas ur es m us t be t aken t o bet t er appl y vi r t ual s i m ul at i on t echnol ogy i n ar chi t ect ur al t r ai ni ng and t eachi ng,and achi eve ef f i ci ent em power m ent and i nt egr at i on of educat i on and t eachi ng bet ween t he t wo.K ey w ords:ar chi t ect ur al pr act i ce t eachi ng;vi r t ual s i m ul at i on t echnol ogy;educat i onal r ef or m and i nnovat i on; pr act i calt eachi ng r es ear ch[中图分类号]V448.1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538(2023)02-0129-020引言虚拟仿真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并对高等院校的教学与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

陕西省开设护理(高护)专业的学校名单

陕西省开设护理(高护)专业的学校名单一、陕西省开设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校 (2所)西安交通大学(限招身高1.60米以上考生,无色盲色弱者)第四军医大学注:1、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护理硕士研究生分:(1)、面向高中毕业生的7年制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2)、面向本科生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第四军医大学所在地:西安市二、陕西省开设护理本科专业的学校(7所)1、公办高校国家统招护理本科(一本、二本)第四军医大学(一本)、延安大学(二本)、陕西中医学院(二本)、西安医学院(二本)2、独立学院国家统招护理本科(三本)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3、民办高校国家统招护理本科(三本)西安外事学院、西安培华学院注:1、西安交通大学不开设护理本科专业,护理全部是硕士研究生;2005年;2,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来的:陕西煤炭工业学校、陕西煤矿职工医科大学、西安煤炭卫生学校、陕西煤炭职工大学2所中专学校和2所成人学校合并的,成立于2001年;3,延安大学护理本科专业学制为:五年4,其余六所学校护理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5,陕西中医学院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三、陕西省开设高护(大专)专业的学校(40所)1、公办高校国家统招高护专业(护理大专):(15所)(1)公办本科学校开设的高护专业(护理大专)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榆林学院(2)公办高职学校开设的高护专业(护理大专)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天职工大学、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注: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就是由原来的:宝鸡师范学校、宝鸡市工业学校、宝鸡市卫生学校、宝鸡市中医药学校、宝鸡市财经学校六所中专学校合并的,成立于2003年;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就是由原来的:汉中市卫生学校、汉中师范学校、汉中财经学校、汉中教育学院、汉中农校五所中专学校合并的,成立于2005年;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来的:陕西中医学校、大荔师范学校、蒲城师范学校、渭南农校四所中专学校合并的,成立于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来的:乾县师范学校、陕西省仪址农业学校、彬县师范学校、咸阳市体育学校四所中专学校合并而成的,成立于2004年;6、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来的:铜川教育学院、铜川师范学校、铜川电大、铜川市职工卫生学校2所成人教育学校和2所中专学校合并的,成立于2005年;7、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来的:安康师范学校、安康卫生学校、安康第二师范学校三所中专学校合并而成的,成立于2005年;8、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原来的:商洛市卫生学校、商洛师范学校2所中专学校合并而成的,成立于2005年;9、陕西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和陕西省团校是一套班子2快牌子。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圭校 5 年 来 , 为 国家 培 养 了一 大 批 高 师 、 工 程 师 3 名 任 专 业 带 头 人 。 教 师 中 有 销 、能 维护 ,得 到 了各 通 O 5 苗技 能专 门人 才 , 已发 展 成 为 以通 信 8 人 出版 或 主 编 参 编各 种 专 著 10 , 1 0 信 企 业 的青 睐 ,历 届 毕 业 O 2部 O 主、 计算 机和 管理 类 专 业 协 调 发 展 , 尤势 突 出 、办 学实 力 雄 厚 、特 色 鲜 明

继 续 教 育 等 六 个 系 部 ,开 设 有 通 信 境 。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计 算 机 通 信 、金 融 特色 专 业 3 ,院级 重 点专 业 6 ; 个 个 特 色 专 业 引领 各 专 业 全 面 发 展 。 学 院 校 企 共建 实训 实 习基 地 8 多 家 , O
M ngm nO sr r aae et be e v I13 5
甫 校 ”。 军
人在 省 级 以上刊 物发 表科 研论 文 36 。 1篇
生均 己成 为各 通信 企 业 一
学 院 拥 有 与 现 代 通 信 行 业 同 步 的 专 业 线 的骨干 力 量 。2 0 年 教 09 通 信 、 计 算 机 通 信 、 软 件 开 发 、 动 漫 设 计 9 . 3 ,名 列 全 省 高职 院 64 % 学 院建 立 了奖 学 助 学
等职 业 院 校 , 被誉 为 “ 陕西 通 信 行 业 设 备 ,建 有 程 控 交 换 、 3 移 动 通 信 、 光 纤 育 厅 认 定 的一 次性 就 业 率 G 院地 处 中 国历 史 文 化 名 城 、 中 国魅 与 制 作 、 “ 手 指 ” 实 习 银 行 、三 方 物 校 前列 。 金 市 — —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 毗 邻 古 都 西 流 模 拟 、 电 子 商 务 管 理 平 台 等3 个 实 习 实 5 交园环 境 优 美 ,文 化 氛 围浓 厚 。设 有 训 室 , 为 各 专 业 学 生 提 供 与 企 业 同 步 、 与 制 度 , 实行 国家奖 学 金 、 系、计 算 机 系 、管 理 系 、基 础 部 、体 本 专 业 培 养 目标 相 适应 的操 作 实 训真 实环 国家励 志 奖 学 金 、 国家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陕西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按照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生处书面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经学生处批准,方为有效。

依照前款规定请假的,假期应当在两周以内。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的,应当予以注册学籍注册,正式取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的,应当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各系部负责。

经审查不合格或者有疑点的,应当报学生处研究处理。

第六条新生的健康复查由附属医院负责。

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包括新患疾病)不宜坚持正常学习,但经院医院诊断证明在短期内能治愈的,经系负责人同意,报学生处审核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

其户口应当迁回原籍。

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的,应当在第二学年开学前向学生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按照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提出申请或者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的,一经查实,由系负责人提出意见,学生处审核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院规定的日期和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不符合注册条件或者不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在校生必须按规定日期返校办理报到、交费、注册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交费、注册者,须持有效证明事前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章考勤和纪律第九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院将对其应参加的教学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实行考勤管理。

参加校外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学生的考勤按《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要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按《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十一条凡属于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应当考勤。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按照《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提交医院证明。

一学期内请病假在二天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系负责人批准;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学生处批准。

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

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

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核同意,系负责人批准,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查;七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经系负责人签字,报学生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查。

凡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请假期满,当事学生应当及时按审批权限向辅导员、系负责人和学生处销假。

需要续假的,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是否批准续假请求应当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四条学生请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系办公室备查。

学生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应在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习成绩登记表》,并记入《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卡》,学籍卡一式两份,学生毕业时经教务处审查后,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院档案室。

第十六条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一般以考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考查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不超过总成绩的30%;任意选修课的考核一般以考查方式进行,成绩采用A(及格)和B(不及格)两级制记。

第十七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考核。

因故不能参加考核者,应当在该门课程考核前,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对于不符合课程考核条件的学生,取消考核资格,该门课程应当重修。

第十八条课程考核不及格,应当重修。

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在60分以下者,应当重修。

任意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

第十九条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每学期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应当重修,体育课成绩要以学生参加体育课程或平时锻炼的考勤与体育课程的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对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持医院证明,经教务处批准,由体育教研室安排适当的保健课,记体育课学分。

第二十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院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给予重考机会。

第二十一条课程重修时由学生本人向系申请,由系(部)具体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对重修人数较多的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单独开班上课。

课程重修一般应参加该门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须完成规定的作业和实验,方能参加考核。

第二十二条重修课程的成绩一般以实际考核成绩记载,考核合格者,记入学分,在原不及格成绩后注明"重修"字样,记上重修成绩。

第二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学年末由系上进行量化考核并评出等级。

第二十四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升级与留级第二十五条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者,准予升级。

第二十六条同一学年内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经考核(不含补考或重修)后仍有4门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留级一次,留级生原则上随本专业下一年级学习,无后继专业的,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第二十八条留级生在留级前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水平的课程,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申请免修,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未经批准的,仍需重修。

第六章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第二十九条学生申请休学或学院认为学生需要休学的,可以予以休学。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因病休学,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休学时间从学生不能坚持正常上课时起算。

休学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休学:(一)因病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二)根据考勤记录,一学期因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的;(三)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生所在系负责人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三十一条学生本人申请休学的,应当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的需附院医院证明等材料),学生所在系办公室注明休学起止时间、缺课情况,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三十二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路费自理,学院保留其学籍;(二)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三)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我院医疗管理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学生应征入伍的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三十四条学生因特殊困难可申请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一年。

第三十五条学制为两年、修满一年的学生,学制为三年、修满二年的学生,为增加专业实践经验,可以申请保留学籍一至二年参加社会实践。

按照前款规定申请保留学籍的,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系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学生处批准。

第三十六条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第三十七条休学、保留学籍学生的复学,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休学期满,应当在期满的学期末向学院申请复学。

申请复学的,应当向所在系办公室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和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的学生行为表现证明,经所在系审查和院医院复查,证明确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由系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二)保留学籍学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最好是开学前)向系申请复学。

申请复学的,应当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保留学籍期间所在地街道(乡)政府或接收单位开具的本人行为表现证明,经系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生处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试。

学院不对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七章转专业、转学第三十九条本院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院内转系、转专业:(一)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具体标准由接受系上确定);(二)患有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院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三)学院或系根据需要调整专业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考虑转系、转专业:(一)三年制第四学期以上、五年制第六学期以上的;(二)属于某些特定的学科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四)已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

第四十一条转系、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系上考核、学院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

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系、转专业一次。

第四十二条尚未报到注册的新生转系、专业,由学生本人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后,学生处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注册学生申请转系、转专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转系、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

申请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填写《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转系、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出系、转入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二)被批准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三)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不得超过所转专业学习年限;(四)学生原所在系应当在新学期注册前将学生学籍表原件交给转入系,学生原所在系应当留存复印件;(五)被批准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