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要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提取和使用,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首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设施建设费用。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公司需要投入资金用于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购买安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等,以及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2. 安全培训费用。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
因此,公司需要投入资金用于员工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应急预案的演练、安全知识的普及等。
这些费用也应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
3. 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公司需要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这些奖励费用也应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
其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具体而言,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企业规模。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需投入的费用是不同的。
大型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所需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相对较高;而小型企业则相对较低。
因此,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企业规模进行合理确定。
2. 行业特点。
不同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是不同的。
一些高风险行业,如化工、煤矿等,所需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相对较高;而一些低风险行业,如IT、服务业等,所需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相对较低。
因此,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合理确定。
最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具体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1. 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存入该账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
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其他用途。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企业需要提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理的费用提取标准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费用提取标准。
同时,应当充分调研和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确保费用提取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应当包括安全设施建设费、安全培训费、安全设备购置费、安全检测费等内容。
各项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和合理确定,确保费用提取标准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执行。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要求执行,确保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费用的挪用和滥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
随着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费用提取标准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改善。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意义。
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经费提取标准

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安全经费提取标准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设置的经费提取标准,是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安全经费提取标准的制定原则、具体标准和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制定原则。
1.科学合理性原则,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进行科学测算,确保经费提取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2.公开透明原则,制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员工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公正。
3.动态调整原则,安全经费提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经费提取标准与实际风险相适应。
二、具体标准。
1.基本经费,企业应当根据规模和行业特点确定基本的安全生产经费,用于购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检查等方面。
2.风险应急经费,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企业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应急经费,用于应急处置和事故后的恢复重建。
3.安全奖惩经费,企业可以根据安全生产情况设立安全奖励经费和安全惩罚经费,用于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和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4.管理费用,企业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费用,用于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
三、管理要点。
1.严格执行,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经费提取标准执行,不得挪用或私分安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2.科学管理,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
3.公开公正,企业应当公开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
4.动态调整,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的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经费提取标准,确保经费提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总结,安全经费提取标准的制定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标准,并严格执行和动态调整,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经费提取标准计算

安全经费提取标准计算
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计划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一、安全经费提取比例
1.按照相关规定,每年提取2%的资金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投入情况计划
1.文明施工费,急救药物,防暑降温措施等;
2.配备必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培训等费用支出;
3.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名称(盖公章)
年月日。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24〕1号)的规定,我国财政部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以下将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概念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预防和控制事故灾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而计划提取的费用。
它主要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设备维修、安全设备购置、安全培训和宣传等方面。
二、提取标准的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方面规定了许多具体制度,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提取标准。
三、提取标准的具体内容1.按比例提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提取费用的比例。
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费用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至3‰。
对于特定行业和风险大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比例,满足更高的安全投入需求。
同时,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按项目提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项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保护设施建设费用,如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2)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用于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
(3)安全生产设备维修和更新费用,用于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费用,用于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设备和设施。
(5)安全检测、监测和评估费用,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监测和评估。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四、提取标准的批准和监督企业应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财政部门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对企业提取的费用进行监督。
此外,财政部门还可以经常性抽查企业的费用使用情况,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提取标准的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可以对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劳动保护费、职业卫生费、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应急救援费等。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的不同,提取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提取标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是用于购买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的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每年可提取的劳动保护费的比例通常为1%-2%之间。
2.职业卫生费:职业卫生费主要用于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包
括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购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维护、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等费用。
一般来说,职业卫生费的提取比例为0.2%-0.5%之间。
3.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是用于购买和维
护安全设施设备的费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提取比例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而定,一般在0.5%以上。
4.应急救援费:应急救援费主要用于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包括应急物资的购置、应急演练和培训等费用。
提取比例一般在0.2%之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对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也有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在确定提取标准时,应根据当地政
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并且按照规定将提取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是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可以管理和控制的,以防潜在的事故风险和损害。
下面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一些主要要点:
1. 费用提取: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企业应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生产经营总收入作为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应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相关活动。
2. 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购买安全设备和器材、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检测和监测、安全活动和宣传、应急预案和演练等。
3. 使用程序:企业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编制具体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批后执行。
费用使用应有明确的审核和监督制度,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4. 费用管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并在年度财务报表中透明披露。
对于费用的提取、使用、结余等情况,企业应进行定期审计和报告。
5. 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停生产等处罚。
对于利用安全生产费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可追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从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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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费用提取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费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安全生产;(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科学合理,确保资金投入与安全生产需求相适应。
第二章提取标准第四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五条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三章提取和使用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
第八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确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二)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申报。
第九条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所需费用;(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费用;(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健品发放所需的费用;(五)应急救援设备、实施的投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品支出;(七)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实施、防触电、防雷、防噪声、防粉尘实施所的费用;(八)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费用;(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一、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据和范围:1. 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2. 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维修和更新;(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费用;(3) 安全生产整改和安全设施建设的费用;(4) 安全生产宣传和宣传材料的费用;(5) 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费用;(6)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费用;(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1. 提取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
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应当不低于单位年度收入的一定比例。
2. 提取方式:安全生产费用可以由单位从年度收入中提取一次,也可以分期提取。
3. 提取程序: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向财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作为支撑。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1. 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2. 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确保用于购置、维修和更新安全生产设备、安全培训、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
3. 使用程序: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使用记录和报告。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1. 费用管理部门: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或由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审批和监督进行管理。
2. 费用监督机构: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审计:单位应当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审计,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二)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维护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和损失,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范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范标准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为了鼓励企业注重安全生产,扶持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实施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范标准。
本规范标准旨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标准、用途、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指导企业合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和工人们的安全健康。
二、定义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保障生产安全而提出的一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修费用、安全培训的费用、员工伤残赔偿及相关保险费用等。
三、费用的提取范围1.生产安全管理费用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结果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相应地,企业需要提取费用用于购置、维修、更换安全设施设备,以及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等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水带、倒车雷达、安全门等。
2.安全培训费用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
如何安全地操作危险机器和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培训与教育,应当列入企业培训计划,并提取相应的费用支持。
3.员工伤残赔偿及相关保险费用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应当购买工伤险、意外险等保险,为员工提供在职期间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及伤残赔偿等费用,同时应负担相应的保险费。
这为员工注重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四、费用的提取标准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合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其提取标准应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类型、行业状况以及安全风险率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五、费用的管理范围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有效的监管和追溯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开支进行全方位跟踪、检查、评估和审核。
六、结论安全生产是企业优先考虑的问题,并且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保障生产安全和工人健康,企业应当合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员工的培训,同时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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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