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王春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苏俊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苏俊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2.07
•【字号】沪银监复[2012]974号
•【施行日期】2012.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苏俊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974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苏俊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平银沪发〔2012〕68号)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苏俊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股份制银行分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06•【文号】银监复[2006]158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6]158号)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请示》(津辰农合银筹[2006]1号)和《关于对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津辰农合银筹[2006]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天津市北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其所辖农村信用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9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瑞芳,住所为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天穆镇政府旁。
五、同意马学深、王小云、田东平、田耘、刘春海、刘振东、李文发、张建、张瑞芳、鲍洪林、景作玉和魏鹏忠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张瑞芳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华鸣的行长任职资格,张庆辉和苏秋莉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六、核准该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围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该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八、请自核准之日起6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天津银监局上缴天津市北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其所辖农村信用社金融许可证并领取天津北辰农村合作银行金融许可证,并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汪毅等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汪毅等6
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5.28
•【字号】鄂银监复[2012]209号
•【施行日期】2012.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汪毅等6人任职
资格的批复
(鄂银监复[2012]209号)
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对汪毅等同志拟任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天信联发〔2012〕26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汪毅任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宝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
核准张军华任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九真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
核准谢华勇任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麻洋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
核准刘可勤任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干一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
核准朱天兵任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胡市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
核准王赛明任天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横林信用社主任任职资格。
你联社按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将其任职文件报我局及天门监管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于会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于会龙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4.07.21
•【字号】冀银监复[2014]206号
•【施行日期】2014.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于会龙任职资格
的批复
(冀银监复〔2014〕20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关于于会龙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邮银请〔2014〕6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于会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对于会龙的正式任命文件,请及时抄送我局。
2014年7月21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钱治芳等6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钱治芳等6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鄂银监复[2011]184号•【施行日期】2011.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钱治芳等6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鄂银监复[2011]184号)工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你部《关于钱治芳等66位同志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工银鄂营报〔2011〕277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核准钱治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新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卓刀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高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族大道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曾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刘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杨家湾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晓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御景名门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金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福家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南湖新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XXX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金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何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喻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吴家湾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严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喻家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杨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技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孙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沙湖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伍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余家头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贾慧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旋门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朱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粮道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汪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生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萧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山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聂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杨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高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府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沈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四唯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艾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车站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向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鹦鹉洲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钢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信新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董晓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二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学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钟家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胡汉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升官渡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丽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吴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泰合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彭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曙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胡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黄克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永宁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詹韧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多福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吴方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巷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权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曹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菱角湖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鲍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周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航空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夏丽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家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向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饭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兰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广源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周一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岸星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郭为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钢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谢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二十七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杨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八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熊佳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列电新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红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复兴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吴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球场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肖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百步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刘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上滑坡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春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同安家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杨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江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梅小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罗建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台北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陶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堤角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朱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二七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蔡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文化宫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邱晓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洲大道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彭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喻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何海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吴正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建新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银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跃进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请你部按规定程序聘任后,将上述人员任职文件抄送我局和蔡甸监管办、新洲监管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监会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监会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6.30•【文号】银监发[2004]48号•【施行日期】2004.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监会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4]48号2004年6月30日)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依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会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经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会共有59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8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51项行政许可项目。
(详见附件)我会将于近期发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实施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附件一、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附件一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填表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及其具体条款┃处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0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1┃副行长任职资格备┃管理机构制定。
第22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事┃┃┃┃案┃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由明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由明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3.06
•【字号】青银监复[2012]35号
•【施行日期】2012.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由明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监复[2012]35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由明君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华银青发〔2012〕87号)收悉。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由明君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王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王军任职
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12.01
•【字号】湘银监复[2011]491号
•【施行日期】2011.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王军任职资格的
批复
(湘银监复[2011]491号)
中国银行长沙市麓谷支行:
你支行《关于对王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麓中银综[2011]37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王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银盆岭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请你支行及时将其任职文件抄送我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王世雄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王世
雄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1.05
•【字号】沪银监复[2012]904号
•【施行日期】2012.11.05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王世雄等三
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90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王世雄、沙笑春、钱虹三位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函〔2012〕201号)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王世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沙笑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钱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核准王河山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核准王河
山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4.08.06
•【字号】冀银监复[2014]232号
•【施行日期】2014.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核准王河山任职
资格的批复
(冀银监复〔2014〕232号)
河北省农信联社:
你联社《关于对王河山、刘殿锁、张志强、张雁行、杨志勇等五位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冀信联〔2014〕6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4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河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理事长任职资格。
王河山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河北银监局报告。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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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王春雷任职资格
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4]56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1.05
【实施日期】2014.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王春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4〕560号)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王春雷任职资格的请示》(建津报〔2014〕442
号)收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