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4.03•【文号】国科办成〔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成〔2024〕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现将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程序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系统(网址:https://)进行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1.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使用本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并更新年度报告工作主要联系人基本信息。
2.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新增或变更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所属全部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单位名单,并组织所属有关单位填报。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新增或变更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本地方全部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单位名单,并组织本地方有关单位填报。
新增或变更名单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通过主管部门账号“机构管理”模块进行系统操作。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填报本单位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具体要求见附件。
3.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所组织单位年度报告的有关材料,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全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汇总与监督检查,并按照填报系统设定模板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24年5月3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提交。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法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法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法,以期提高技术转化的效率和质量,推动科技成果创新的实际应用。
一、加强对科技成果价值的评估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首先要对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进行准确评估。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技术评估等手段,全面了解技术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判断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商业化前景。
只有对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有准确的把握,才能避免资源浪费和盲目投入,确保科技转化的成功。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为了激发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
例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基金,对具有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给予奖励和资金支持。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创新成果的独特性和原创性。
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推动工作人员主动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的应用和推广。
三、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宣传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宣传。
可以通过组织科技成果展览、推介会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界介绍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应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同时,利用科技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对科技成果的传播和宣传。
通过全方位推广和宣传,可以提高科技成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中心或孵化基地,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技术咨询、法律支持、资金扶持等服务。
同时,加强与企业、投资机构等的合作,共享资源和优势,形成合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优化服务体系,可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支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科技部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旨在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本文将对该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科技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核心动力,要持续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在各个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重点领域创新,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
同时,还要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在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的同时,推动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针对上述要求,我们建议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同时,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资金投入,并优化科技创新评价机制,提高科技成果产出的效益。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是科技发展的关键,要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科技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同时,要推进科技创新机构的改革和建设,加强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项目的管理水平。
为此,我们建议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投入,提供更多的奖励和支持措施,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此外,还需要完善科技创新机构的管理体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评估和监督,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三、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良好的创新环境是科技创新的基础保障,要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和政策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法规。
同时,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和人员的税收减免和奖励政策支持。
鉴于以上要求,我们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进一步简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手续,降低科技企业的创业成本,加大对创新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
四、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要加强国际创新合作与交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技创新创业全链条的服务网络,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第十五章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促进创新创业为导向,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水平。
第十六章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围绕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专业化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综合载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形成高效便捷的创业孵化体系。
第十七章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第六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第十八章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基础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章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以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使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形成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第二十章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深化科研组织体系改革,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科研院所,培育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研运行管理机制,形成高效的研发组织体系。
第二十一章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进一步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技术转移机制建设,加强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第二十二章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为重点人群,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以到2020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0%为目标,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
第二十三章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创业与科普相结合,提高科普基础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从源头力促科技成果转化——《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

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从源头力促科技成果转化——《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1.08.0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从源头力促科技成果转化——《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备受关注的科技成果评价政策再迎重大突破!明确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10条兼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主要工作措施,直面科技成果评价堵点难点问题。
两个月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指导意见》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司长解敏说,这为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从需求侧入手,以科技成果评价为指挥棒,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李晓轩说。
每一条举措都紧盯当前各方面反映的科技成果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回应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体现了改革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望成为当前科技评价“破四唯”“立新标”改革的新样板。
树好评价风向标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6•【文号】国办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
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科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提高成果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解决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以及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
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价,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成果评价的良好创新生态。
坚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
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创新成果评价方式方法,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价值早发现、早实现。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科研创新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科技部在科研创新中扮演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角色。
为了更好地加强科研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二、创新机制的构建与完善1. 创新激励机制科技部将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热情。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创新奖励,加大项目资助力度等。
2. 创新人才培养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提供更多创新人才的成长平台。
三、科研项目管理与支持1. 项目立项与评审科技部将优化科研项目的立项与评审流程,强化审核审批环节,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 提供资金支持科技部将加大对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研究经费和项目扶持,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研究环境与条件。
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1.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 加强产学研合作科技部将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与商业化。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将加强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创新文化建设科技部将倡导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敢于探索与创新,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
七、总结与展望科技部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的发展,提高我国科技实力和竞争优势。
科技部将继续加大对科研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科研创新机制,为科研人员的创新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我们坚信,在科技部的引领下,我国的科研创新能力将不断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是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的内容概述。
科技部将根据这一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工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腾飞做出新的贡献。
年科技部工作计划加强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年科技部工作计划加强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部工作计划是指通过对科技产业发展态势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和政策,以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计划。
作为国家级部门,科技部承担着引领科技创新与发展的重要使命,其工作计划的编制与落实对于提升国家科技实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基础研究是加强科技创新的核心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基础研究,才能产生具有突破性的科技创新成果。
因此,在新的一年,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在前沿领域深入探索,推动科学前沿的突破和重大创新的实现。
二、构建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为了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转化,科技部将推动构建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加强科技创新要素的协同与合作。
这包括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的机制,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三、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是加强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科技资源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合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对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管理和支持,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并鼓励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提升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必要条件科技创新是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共进。
作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科技部门,科技部将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和国家的合作,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和研究成果,积极参与全球科技创新事务,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进程。
五、加大对科技企业支持力度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举措科技企业是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的主要力量,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减税降费、研发资金支持等措施,激发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
总结: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构建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等措施,科技部将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科技实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法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法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肩负着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转化责任,是促进科技创新及应用的重要力量。
在转化科技成果的过程中,他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方法和策略,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向经济社会发展转化。
本文将探讨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法。
一、加强科技成果评估与筛选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首先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与筛选,以确定哪些成果具有转化的潜力与商业价值。
在评估过程中,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的方法,例如考察成果的创新性、独特性、市场需求、技术水平等因素,结合市场调查、专家评审等手段进行综合评判。
通过科学而全面的评估,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筛选出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为后续转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了有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需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和运作。
该平台可以包括技术咨询与交流平台、资金扶持与投融资平台、市场推广与销售平台等多个方面。
通过搭建平台,科技部工作人员能够建立起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提升科技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三、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科技成果的转化往往需要企业的参与与合作,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可以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一方面,可以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专题研讨,促进创新资源的对接与整合。
另一方面,可以派遣科技部的工作人员进入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推动科技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转化。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商业化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科技成果的合法性和独立性。
可以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和维权等环节,确保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不受侵权和抄袭,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五、推动政策创新与优化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需要积极推动政策的创新与优化,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0.06.04•【文号】国科办区〔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相关管理单位: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的试验田,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科技部已批复建设江苏苏南、四川成德绵等9家示范区,为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推进全面创新发展提供了经验和示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先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通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科技支撑“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以科技成果转化引领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服务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发挥支撑复工复产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区要全面落实科技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
以实施“百城百园”行动为抓手,加快项目建设,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协调组织,通过成果转化助力示范区成为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主阵地,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推动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服务团等参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
二、以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模式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先行先试力度。
示范区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统筹作用,进一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技术、资金、应用、市场等对接,着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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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
科技成果转化是提升国家科技创新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环节,更是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科技部制定了一系列指导
意见。
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力度
为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科技部将继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支持力度。
政府在购买科技服务方面要给予优惠,推动科技成果向市
场转化。
同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立科技成果评价、鉴
定和投资决策相结合的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市场价值。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支持体系。
科技部将加强与科技金
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的协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机制。
引
入社会资本,扶持科技成果孵化、加速推进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同时,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平台建设,提供科技成果交易和
合作交流的便利。
三、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环境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良好的创新环境。
科技部将加大创新体系建设,
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同时,加
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
四、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监管和评估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有科学的监管和评估。
科技部将加强对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评估,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教育和培训的支持,提高科技成果转
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推动。
科技部将加强与国际科技
组织和科技企业的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通过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推动我国科技成果的国际化和全球化。
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与推广
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科技部将加强科技成果
转化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通过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展览会、论坛等活动,宣传和推广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
知和了解。
结语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
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
果的产业化进程。
各地科技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加
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