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一、二三章思考题答案第五版黎孝先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_第五版_黎孝先复习要点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1.国际贸易惯例含义: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
2.国贸惯例与习惯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国贸惯例是在国贸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区别:国际贸易惯例层次高于贸易习惯;惯例被编撰成文的规则,未成文的习惯不是惯例;国贸惯例必须是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为使用的规则。
3.国贸惯例的作用、性质和法律地位:性质: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地位: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不可随意修改;一写进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性。
作用:减少贸易争端;提高效率;弥补法律的不足;规范贸易行为。
4.国贸遵循准则:(密切联系和特征履行)恪守合同;缔约自由;诚实信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守法律;公平交易5.贸易术语(1)概念:长期国贸实践中产生的,表明商品价格构成,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风险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作用: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时间,节约费用开支;有利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有利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6.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EXW/FOB/FAS/CFR/CIF/DEQ(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扩大适用范围(注:2010通则对2000的变化:术语删改;改变分类标准;使用说明;排列方法调整)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第三章适用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选用贸易术语应该考虑的因素:运输条件、货源、运费、风险、结关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1.约定合同当事人条款注意事项: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名称表述准确;地址正确详细。
2.品名条款主要内容:无统一格式,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型号。
3.约定品名条款注意事项:需妙用处根据需要约定商品名称;合理描述商品;正确使用成交商品名称;内容具体清楚明确。
4.关于产品的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制度:(1)ISO9000系列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贸发展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课后习题答案
一、思考题
1、国际贸易具有不同与国内贸易的特点: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做法及所涉及的问题,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交易双方处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洽商交易和履约的过程中,涉及各自不同的制度、政策措施、法律、惯例和习惯做法,情况错综复杂;
(2)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
(3)国际市场广阔,交易双方相距遥远,加之国际贸易界的从业机构和人员情况复杂,故易产生欺诈行为,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货款两空,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4)国际贸易易受政策、经济形势和其他客观条件变化的影响,尤其在当前国际局势动荡不定、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国际市场汇率经常浮动和货价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从事国际贸易的难度也更大;
(5)函电、电子邮件往来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
(6)贸易方开展国内贸易受国内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在开展国际贸易时,约束其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却是国际法、公约或贸易惯例等。
2、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货币汇率风险
(2)政策风险
(3)货款风险
(4)合同风险
3、国际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大致可以概括为三阶段,即:
(1)前期准备阶段
(2)业务磋商与签约阶段
(3)履约阶段
4、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贸易惯例有:
(1)国内法
(2)国际协定、条约或公约
(3)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实务 黎孝先 课后答案 最全精编版

国际贸易实录第一章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但是,国际贸易管理对贸易实践仍具有较重要的规范作用。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1-5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1.1 复习笔记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1)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①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②贸易术语可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③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2.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现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①《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对于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②《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 145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该规则对EXW、FOB、FAS、CFR、CIF和DEQ六种术语作出了解释,主要在美洲一些国家采用。
③《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从1936年提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起,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实施。
《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修改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a.对部分贸易术语进行了删改。
b.《2010通则》不再按E、F、C、D分组,而是根据它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和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
c.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使用说明或指导意见。
d.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进行了调整。
(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①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业务中反复实践的习惯做法经过权威机构加以总结、编纂与解释,从而形成为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课后答案最全.doc

国际贸易实录第一章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但是,国际贸易管理对贸易实践仍具有较重要的规范作用。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思考参考答案(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思考参考答案第一章商品的品名与品质案例思考1.彩卡上带有“828”字样的纠纷案国内公司A与国外客户B 在2000年12 月份签下了1X40'集装箱产品P1(货号为828-12)的订单。
客户在E-MAIL上要求所有包装上不能显示货号“828”,由于此次进口国海关对于“828” 等几种产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关税,所以客户有此要求。
而公司A在给供应商下订单上仅仅注明了在货物的外箱上不能注明“828”,其他具体要求跟此客户以前的出货一致(以前订单的彩卡包装上都有“828”),所以造成彩卡包装生产下来都有“828”字样。
客户在收到公司A寄来的货样照片时,发现彩卡上仍有“828“字样,随即提出去掉“828”,由于我们的货物已全部完成,若换彩卡会造成5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交货期将推迟20天。
(1)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如何处臵?(2)在该案件中,我方应当吸取的教训是什么?分析:(1)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如何处臵?由于我们的货物已经全部完成生产,而且更换彩卡会造成5万元的经济损失,交货期也会因此而推迟20天,如果按照客户的要求将所有包装上的“828”字样去掉,我方承担的损失太大,很难得到对方的补偿。
因此,应当尽量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不要改动货物的包装。
至于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不便和损失,可以适当给予补偿,只要这一补偿低于5万美元,就等于减少了损失。
由于推迟交货对于对方也会有一些影响,而且我方也承认工作上确实有失误之处,并愿意承担部分补偿,对方考虑到今后的贸易关系,可能会同意的。
本案件的最后处理结果是:客户答应接受我们货物,但是客户疏通海关需要USD2000.00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我公司同意接受了这一要求。
(2)在该案件中,我方应当吸取的教训是什么?第一,对于客户在E-MAIL上提出的所有包装上不能显示货号“828”的要求应该深刻理解其背景,即进口国海关对于“828” 等几种产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关税,所以客户有此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黎孝先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黎孝先课后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2023年3月,A公司与B公司按照CIF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其中一种日用品的合同。
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
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2023》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2023》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
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4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思考题:1、EXW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课后答案【篇一:国际贸易实务第一、二三章思考题答案第五版黎孝先】class=txt>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二三章思考题答案第五版黎孝先
1、试举例说明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作用
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
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3、《2010通则》与《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有哪些主要区别
1941 2000
公布组织美国对外贸易协会国际商会
术语分组六种四组
适用范围主要在美洲国家范围最广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但是,国际贸易管理对贸易实践仍具有较重要的规范作用。
1、简要说明采用EXW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答: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时,完成交货。
其中,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买方承担接受货物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运输、保险和其他各种费用,以及办理货物出口和
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买方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货物被禁止出口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的。
2、请比较FCA、CPT和CIP的异同点。
答:相同点:都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完成交货。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区别:
FCA: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
物出口所应缴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进口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
CPT:卖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支付有关的运费。
CIP:卖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支付有关的运费,此外,还有办理货运保险,承担保险费。
3、在实际业务中DA T术语主要在何种条件下运用
DA T(终点地交货终点港口和终点地)
卖方在便于卖方处置的终点港或终点地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中卸下,完成交货。
终点地指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公路、铁路或者空港。
4、请具体说明DAP与CIP术语的异同点P37
5、我国青岛某公司打算按DA T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并希望卖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交到青岛市内某指定仓库,这种条件下,采用DAT QINGDAO术语标价是否合适?
6、采用DDP术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问题。
DDP和D组中的其他术语一样,卖方本无必须办理保险的义务,但由于按DDP术语成交,卖方要承担过大的风险,为了能在货物受损或灭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卖方应该办理货运保险。
选择投保的险别时,也应考虑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路线等问题。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能力问题。
在DDP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好进口报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质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他与其他在当地市场就地销售货物的卖方并无多大区别。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由买方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DU。
1、FCA、FAS和FOB这三种贸易术语有何共同特点
2、FOB的变形是怎样产生的?常用的变形有哪几种?
3、CFR和CIF条件成交,如卖方不愿承担卸货费可选用哪些变形?
CFR Ex Ship’s Hold 和CIF Ex Ship’s Hold
4、举例说明风险的提前转移和货物的特定化问题
答:(1)风险的提前转移
一般来讲,卖方承担的风险是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特定界限,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的。
也就是说,卖方交货后,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以及负担与货物有关的费用的义务便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通常情况下,买方不承担交货之前所发生的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以及相关的费用。
但是,各种贸易术语下都规定了当买方没有按约定受领货物或没有给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必要指示,例如给予装船时间或交货地点的通知时,风险和费用的转移可以提前到交货之前。
(2)货物的特定化
风险的提前转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货物必须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该合同项下的货物。
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特定化问题。
如果货物尚未特定化,风险就不能提前转移。
例如,卖方将大米5000吨卖给两个买方,但若没有分别标明哪几千吨属于哪个买方,则意味着货物没有特定化,即使货物遇到风险也不能提前转移。
5、什么是到达合同?它与装运合同有何区别?
(1)到达合同的含义
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
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
如FOB、CFR和CIF等象征性交货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在到达合同下,卖方保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
如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根据合同拒收或索赔。
如DES、DAQ等实际交货的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
(2)到达合同与装运合同的区别
①交货地点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边境、港口或在进口国内地;装运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出口国启运地或装运港。
前者是向买方实际交货,后者是交给买方代理人或指定承运人。
②卖方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负责长距离运
输、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费用、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及费用,甚至进口海关费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负担在出口地交货前的一段运输,部分或全部结关手续、费用,即使承担交货后运费和保险费,也只是正常部分,额外费用仍由买方负担。
③风险转移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无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风险于货物处于买方处置之下时转移,此前风险完全由卖方承担,是否采用保险方式转移,由其自行决定;装运合同下,风险在出口地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或交给承运人、代理人控制时转移,此后风险由买方承担。
卖方在有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也只根据买卖合同规定的险别投保,如未规定险别,则只需投保最低险别。
6、在国际贸易中如何确定合同的兴致?确定合同性质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