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权的保护【文献综述】
《行政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路径研究》范文

《行政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路径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诉权作为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其正当行使对于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行政诉权滥用现象逐渐凸显,不仅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公正执法,也浪费了司法资源,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因此,研究行政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将从定义、表现、成因、影响以及规制路径等方面对行政诉权滥用进行深入探讨。
二、行政诉权滥用的定义与表现1. 定义:行政诉权滥用指的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或其代理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提起无实质争议的诉讼、重复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不合理的诉讼,导致行政机关和法院投入大量资源而无法实现司法效率与公正的行为。
2. 表现:包括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滥用管辖异议等。
具体表现为原告明知无胜诉可能而提起诉讼、反复提起相同或类似的诉讼、故意扩大诉讼范围等。
三、行政诉权滥用的成因分析1. 法律制度不完善:现行法律对行政诉权的行使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部分当事人利用法律漏洞进行滥用。
2. 司法资源分配不均:部分地区司法资源紧张,导致当事人通过滥用诉权来争夺有限的司法资源。
3. 社会诚信体系缺失:部分当事人缺乏诚信意识,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故意滥用诉权。
4. 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行政诉权行使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当事人得以轻易滥用诉权。
四、行政诉权滥用对社会的影响1. 浪费司法资源:行政诉权滥用导致法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审理,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2. 降低司法效率:频繁的诉讼活动增加了法院的工作负担,降低了司法效率。
3. 影响社会稳定:行政诉权滥用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4. 损害政府公信力:行政诉权滥用可能导致公众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信任度下降。
五、行政诉权滥用的规制路径研究1. 完善法律制度: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诉权的行使范围、条件和限制,为规范行政诉权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司法监督:法院应加强对行政诉权的审查和监督,对滥用诉权的行为予以制裁。
行政诉权保护之浅见

不 畅 的 重 大 障 碍
现 行 的 法 院 体 制 导 致 法 院 不 愿 审 , 敢 判 。 阶 不 现
运 行 的 阻 力
提 。 法 保 护 当 事 人 诉 权 , 仅 决 定 着 行 政 相 x 人 的 依 不 1 , 权 益 能 否 得 到 充 分 保 障 , 更 关 系 到 行 政 诉 讼 制 度 的 兴废 存亡 , 是实 现司法 为民 的具体体 现 。 也 制 约行 政 诉 权行 使 的 因 素众 多 ,笔 者认 为 , 制 度 、机 制 上 的 缺 陷 和 行 政 相 对 人 权 利 保 护 意 识 的 不
【 章 编 号 】 6 l 51 1 2 0 0 — 0 9 0 文 l 7 一 0 ( 0 6) 2 0 3 — 2
体 的 权 力 行 为 公 民 没 有 诉 权 ;三 是 许 多 行 政 行 为 具 0终 局 性 ,公 民 没 有 诉 权 ; 四 是 没 有 公 益 性 行 政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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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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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卷 ( 第 2 总 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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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诉 权 保 护 之 浅 见
郭 听
( 徽 警官职业 学院, 徽 合肥 安 安 20 3 ) 3 0 1
【 要 】 我 国 , 护 公 民 的 行 政 诉 权 , 做 到 以 下 几 点 : 改 和 完 善 现 行 行 政 诉 讼 法 律 制 度 , 源 头 上 保 障 摘 在 保 应 修 从
力 ,行 政 诉 权 的 运 行 不 畅 是 制 约 我 国行 政 诉 讼 制 度 发 展 的 “ 颈 ” 本 文 试 从 制 约 行 政 诉 权 行 使 的 因 素 瓶 。
行政诉权保障制度完善思索

2023-11-06
目录
• 引言 • 行政诉权保障制度概述 • 我国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 域外行政诉权保障制度比较与借鉴 • 完善我国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 研权保障制度的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诉权保障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诉讼门槛过高 、诉讼程序不规范、司法审查范围有限等,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维权需求。
正、公平、合理的裁判。
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应当在保 证裁判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快 速、便捷地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提高司法效率。
权利保障原则
权利保障原则是指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应当享 有充分的诉讼权利,并得到人民法 院充分保障。
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
我国古代的行政诉权保障制度
03
我国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现 状及问题分析
我国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现状
行政诉讼制度逐步完善,保障力度 不断加强。
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增加了对行政 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进一步扩大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强化了对行政 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我国行政诉权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评价,结合实际案例和数据 ,对行政诉权保障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02
行政诉权保障制度概述
行政诉权保障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行政诉权保障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权利,并由人民法院予以保障的制度。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仍然较窄,部分行政行为无法得到 司法审查。
《行政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路径研究》范文

《行政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路径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诉权作为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其正当行使对于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行政诉权滥用现象频发,给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秩序。
因此,研究行政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路径,对于维护法治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诉权滥用的现状及危害(一)现状行政诉权滥用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滥用管辖权异议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负担,还浪费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效率。
(二)危害行政诉权滥用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法治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同时,滥用诉权还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加剧了司法信任危机。
三、行政诉权滥用产生的原因分析(一)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对诉权的行使缺乏有效的规范和制约。
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得以利用法律漏洞,滥用诉权。
(二)司法环境问题部分地区司法环境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
这些问题导致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从而产生滥用诉权的行为。
(三)公民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对诉权的理解存在误区。
他们误以为诉权是无限的、无条件的,从而滥用诉权来谋取私利。
四、行政诉权滥用的规制路径(一)完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防止行政诉权滥用的根本途径。
应加强对诉权的规范和制约,明确诉权的行使范围和条件,完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
同时,应加大对滥用诉权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优化司法环境优化司法环境是提高司法公信力、预防诉权滥用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加大对司法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预防诉权滥用的基础性工作。
应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研究》范文

《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
它通过提前介入行政行为,防止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免受损害。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内涵、功能及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二、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内涵与功能(一)内涵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是指在行政行为尚未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时,法院依法提前介入行政行为,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以防止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
该制度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功能1. 预防功能:通过提前介入行政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
2. 监督功能: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3. 救济功能:为公民提供提前的司法救济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免受不当行政行为的侵害。
三、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实际应用(一)适用范围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适用于各类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在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重大利益的事项中,该制度尤为重要。
(二)具体应用1. 案件审查: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进行审查。
如发现行政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可责令行政机关改正或暂停执行该行为。
2. 临时措施:法院可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临时措施,如查封、扣押等,以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
3. 先行判决: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法院可采取先行判决的方式,提前介入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问题与对策(一)问题1. 制度不完善:当前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在立法上尚存在诸多不足,如适用范围、审查标准、救济途径等不够明确。
2. 司法资源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导致司法资源紧张。
3. 行政机关抵触:部分行政机关对司法介入持抵触态度,影响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实施效果。
论行政诉权的特征及相对人诉权之保护

论行政诉权的特征及相对人诉权之保护
丁良喜
【期刊名称】《江西社会科学》
【年(卷),期】2000(000)010
【摘要】本文阐述了行政诉权的三个特征,提出对行政诉论相对人的诉权应予以
充分保护,有必要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提出提高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等立法建议。
【总页数】4页(P119-122)
【作者】丁良喜
【作者单位】江西广丰县人民法院,江西广丰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5.4
【相关文献】
1.行政诉权保护难题的解决之道——《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实施前景分析 [J], 王仰文
2.论行政诉权的构成要件与审查规则——行政诉权保障的路径及发展趋势 [J], 马
立群
3.行政诉权保护的难点剖析及其前瞻 [J], 王仰文
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J],
5.“诉权层次论”视域下的行政诉权要件探析——基于诉权本质学说与诉权要件之关联性考察 [J], 梁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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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的文献综述

关于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的文献综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日益严峻。
虽然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政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的权利,但是,在“经济优先”思想的指引下,政府行为往往忽视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
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众环境权益的情况,而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中却没有适当的救济机制,从而公众环境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我国学术界逐渐重视起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法理分析,在对国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想。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义及必要性:对于环境行政诉讼的定义,目前理论界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
有人认为环境行政诉讼是指环境行政相对人因不服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该定义遵循了传统行政诉讼理论,将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分别界定为环境行政相对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从而严格界定了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
这种定义未考虑到环境侵害的特殊性,无法为环境侵害的受害方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
也有人以为环境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与环境有关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以及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较之前定义,其更具科学性。
但其认为只有环境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他们方能提起环境行政诉讼,这种观点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该观点过于强调环境行政诉讼定纷止争的功能,而忽略了其在排除环境侵害方面应该发挥的作用。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个人趋向于认为:所谓环境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环境行政行为可能或已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活动。
环境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在独立的司法审判的意义上并不完全取决于环境行政争议解决的效率需要,而植根于民主法治和行政法治的发展之所需。
《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研究》范文

《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行政诉讼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传统的行政诉讼多以事后救济为主,对于预防性保护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因此,研究并完善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对于实现公正、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的现状当前,我国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在法律体系中虽有一定体现,但尚不完善。
主要表现为:一是预防性保护的法律条款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操作困难;二是对于预防性保护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缺乏具体规定,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难以把握;三是由于缺乏有效的预防机制,导致许多潜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制止。
三、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必要性(一)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可以在行政行为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及时介入,防止或减少行政行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从而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依法行政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建立,可以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更加谨慎、规范,遵守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实现依法行政。
(三)提高司法效率通过预防性保护制度,可以在行政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及时解决争议,避免矛盾激化,提高司法效率。
四、完善行政诉讼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建议(一)明确预防性保护的法律条款在法律中明确规定预防性保护的原则、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扩大预防性保护的适用范围将预防性保护适用于更多类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以实现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
(三)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通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预防机制、司法机关介入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实现对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和及时干预。
(四)加强法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官对预防性保护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使其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预防性保护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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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行政诉权的保护 行政诉权出现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作为一项法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标志着中国人主体意识的觉悟,表现出中国社会对法治的渴望。然而在我国,由于法治本土资源缺乏,行政诉权的生长和发展极其艰难。行政诉权意识的欠缺以及行政诉权保障机制的不完善,都严重地制约着行政诉权的发展。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为保障行政诉权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进行重新审视。 (一)研究意义 笔者认为,研究如何完善我国行政诉权,有以下意义: 第一,行政诉权隐含着公民与政府的平等。司法程序是一种两者对抗的程序,没有两者地位的平等,就不可能有中立的裁判,通过对本课题研究,塑造公民与政府间新型平等关系。 第二,通过完善我国行政诉权,在更大范围上保障公民的行政权益,当公民的行政权益受到违法行政的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行政诉权要求停止侵害,使其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第三,行政诉权也是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合理借鉴国外的行政公诉制度来维护公共利益。 第四,通过对行政诉权完善的研究,明确政府启动司法程序,请求对生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并通过司法强制力付诸实施,从而达到行政目标。从而得出行政诉权是政府实现行政目标的手段。 第五,对于该论题的研究最终要服务于我们的法制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借鉴国外法律的有益成分来不断推进中国当代的法制建设。 (二)资料来源和范围 1、图书馆馆藏图书 在图书馆馆藏图书D类政治法律类中搜索到以下相关资料:薛刚凌著《行政诉权研究》;马怀德著《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胡芬著《行政诉讼法》;张树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方向》等书籍。 2、期刊数据库检索 1
主要利用CNKI数据库(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数据库访问地址为。 在使用上述数据库搜索的过程中,笔者选择哲学政法类期刊,在“摘要”字段中,以“行政诉权”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文章结果显示有10多篇相关论文,对笔者有直接参考价值的论文有:邓建芳、苗朝霞著《浅议我国行政诉权的实现》、乔继东著《行政诉权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王仰文著《行政诉权保护难题的解决之道》、郭昕著《行政诉权保护之浅见》、杨玉玉著《行政诉权基础理论浅析》、刘恒著《行政诉权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三)文献简介 1、薛刚凌教授在《行政诉权研究》中从诉权及行政诉权的概念入手,探索了行政诉权的起源及形成的历史过程,论证了行政诉权存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阐述了行政诉权的直接价值和简接价值,研究了行政诉权的多种类型,探讨了行政诉权如何运作和如何保障行政诉权的实现。然而本书在行政诉权对具体制度和实践的指导性研究略显不足,侧重探讨的是行政诉权的理论问题。部分地方论述也过于简单,如在行政诉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以及在论述保障行政诉权实现的其他条件时,作者在作某些论述时只有一两句话。显得不够明确充分。另外,资料有些陈旧,作者引用的一些资料陈旧,当然并不是说陈旧的资料就过时,其中表达的思想可能是非常进步的。但对于读者来说,有更新的资料可以引用。 2、马怀德教授在《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以改革行政诉讼制度为司法改革的突破口,马教授认为,司法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面对这样一种头绪纷繁的司法问题的现状,全面开发是不现实的,目前在中国只能选择一些突破口,而行政诉讼就是这样一个突破口。本书着重论述了三项改革:首先,法官改革,即改革法官制度,确保法官只服从法律。其次,法院改革,即改革法院审判体制,确保独立公正审判行政案件。再次,法律改革,即修改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诉讼制度。该著作资料翔实,内容丰富,但很多改革建议是借鉴国外的理论,与我国实际不相适应,所以短时间内以我国现状难以得到实施。 3、江必新教授在《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问题》中提出传统的起诉条件及原告适格理论的着眼点在于防止滥诉和耗费成本。一个案件是否受理,主要看这个公民在诉讼中是否有诉讼利益存在,如果没有,就没有必要让他进入诉讼程序。然而公益诉讼是为了纠正公共性不当行为,这些行为却与提起诉讼的人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因此,就需要削弱原告适格理论的阻却,放宽原告诉讼资格。本书对传统原告资格的问题进行深入分 2
析,提出了应该放宽原告资格的建议,不足之处在于理论的论证上不够严谨,细致。关于原告资格与行政诉权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探讨。 4、左为民教授在《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中提出司法制度设计和改革首先要求在观念层面上应当鲜明地将主体性理念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应当进行制度规范的建构和改革,以保障司法主体性理念的践行。该书提出的司法主体性理念非常值得认可,然而却没有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 5、姜明安教授主编的《外国行政法教程》中指出:英国普通法的起诉资格因诉讼种类不同而不同,其中公法关系的目的不在于保护个别公民的权利,而在于促进公共利益。英国法院在公共关系中对起诉资格的要求比司法关系要宽;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6节第4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规章或裁决令的提议方富有举证责任。除非已研究了全部案卷或案卷中由当事人引用且有可能性、证明性和实质性证据支持的那部分内容,否则机关不得实施制裁,也不得发布规章和命令。”美国司法审查时原告资格的标准现在已经演变成了事实不利影响标准,即相对人只要利益受到所指控的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他就具有了原告资格,而不管有无法律规定。该书对英美法国家行政诉讼制度的介绍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研究资料,不足之处在于该书出版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时隔已久,其中很多制度也已经修改,所以有些制度已经不能作为我们研究的依据。 6、德国著名行政法学教授胡芬在《行政诉讼法》中系统而又详尽地介绍了德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表现出诉讼法的意义在于实现人权与民权的模式。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上,同中国相比,德国的(非宪法性)公法争议接受法院审查的范围要宽泛的多;在诉的类型上,德国行政诉讼法详细规定了具体的诉讼类型,以便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有适当的诉种可供选择来获得法律的保护。即使当事人未选择适当的诉种也不否定诉的适法性,而且行政法院第88条还规定:“法院不得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进行裁判),但不受申请表述的限制”。诉种的分类规范了行政诉讼程序,而不会对原告造成任何负担。此外,还有几种属于预防性法律保护的诉种,这些都是未见于我国行政诉讼规定的法律保护方式。该书对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详尽描述,对笔者研究和借鉴国外的行政诉讼制度有很大帮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很多制度也有不完善之处,也需要改革。 7、日本学者盐野宏在《行政法》中指出:在撤销诉讼中,不得以无关于自己利益的违法为理由来请求撤销。并且日本的行政案件诉讼法中还规定了民众诉讼。即国民请求纠正国家或公共团体不符合法律的行为,并以选举人的资格或与自己在法律上利益无关的其他资格提起诉讼,该书对于日本行政诉讼制度的详尽介绍给了笔者很大的启示。 (四)总结 3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于完善行政诉权的研究是多角度的,学者们主要是从改革司法体制,提高审判级别,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强化违法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总体上看,学术界就该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的论著较少,往往是在论述其他相关问题时间接有所涉及;研究某一方面的论著比较多,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如何完善我国行政诉权制度的论著比较少;虽然对中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缺陷作了一定阐述,但切入点比较陈旧,原因分析比较肤浅;研究方法也比较单一,多拘泥于分析法,缺乏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比较性研究的成果;对于完善行政诉权的建议也不具有彻底性,仅仅停留在表面现象上,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综上,笔者将以改革现行影响行政诉权实现的制度为切入点,以多角度、多层次综合论述,形成完整的论证体系,试图得出一个较为令人信服的结论。 参考文献 [1]邓建芳, 苗朝霞.浅议我国行政诉权的实现[J].特区法坛,2003,(77):4-6. [2]乔继东.行政诉权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J].行政论坛,2000,(5):23-24. [3]王仰文.行政诉权保护难题的解决之道[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2):29-31. [4]郭昕.行政诉权保护之浅见[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2):26-28. [5]杨玉玉.行政诉权基础理论浅析[J].法制与社会,2009,(23):3-4. [6]刘恒.行政诉权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学术研究,1997,(1):8-9. [7]焦玉珍.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有关问题的探讨[J].人民司法,2000,(8):4-5. [8]胡建淼.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方向[J].法制日报,2005,(l):5-7. [9]应松年,杨伟东.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初步设想[J].中国司法,2004,(4):2-3. [10]张倩.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J].法制与社会,2010,(18):9-11. [11]龚样珊.法治的理想与现实[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140-143. [12]刘靖华.行政诉讼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102-117. [13]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8-95. [14]刘宗德.宪法解释与诉讼权之保障[J].宪政时代,2005,(3):6-9. [15]左为民.诉讼权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213-225. [16]薛刚凌.行政诉权研究[M].华文出版社,1999,15-35. [17]马怀德.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5. [18]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行政诉讼法[M].法律出版社,2003,20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