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的界定

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的界定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的界定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对经济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
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优劣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主要体现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责任认定上。
在实践中涌现出许多问题与不足,使得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
本文就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办法作如下探讨:一、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限经济责任泛指责任人应承担的全部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宏观经济责任和微观经济责任。
为客观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应严格划分经济责任界限:(一)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
集体责任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由该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决定权不在个人,因而由集体共同承担的责任。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本人不是发起人或不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对下属单位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其本人不是发起人或不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经济问题是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但是受上级领导指示的。
个人责任主要是指领导为个人决策具有决定权的行为应负的责任。
(二)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未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包括: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由于个人主观原因不重视、管理不得力或放纵他人引起的;对下属单位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由于对所属单位指导监督不力或管理疏忽造成的。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直接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直接签署的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一、背景介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织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和管理义务的情况进行审计,以发现责任追究的依据和事实依据,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审计形式。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是审计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对于确定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责任界定的概念责任界定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通过对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对涉及责任的事项进行判断和界定的过程。
责任界定的目的是明确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三、责任界定的原则1. 法定原则:责任界定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事实原则:责任界定必须基于真实、客观的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主观评价。
3. 公正原则:责任界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4. 综合原则:责任界定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法律规定、经济利益、管理责任等。
四、责任界定的程序1. 采集资料:审计人员应采集与审计对象有关的各类资料和证据,包括财务报表、合同协议、管理制度、会议记录等。
2. 调查核实:审计人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调查和核实,了解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情况、责任分工和管理制度等。
3. 分析评价:审计人员应对调查核实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判断责任的主体、范围和程度。
4. 界定责任: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审计人员应对涉及责任的事项进行界定,明确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 编制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根据责任界定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详细描述责任的界定过程和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五、责任界定的内容责任界定的内容包括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三个方面:1. 责任主体:明确承担责任的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主要责任主体和次要责任主体。
2. 责任范围:界定责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法定责任和管理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计的一种特殊审计形式。
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环节之一,旨在明确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范围和履行情况,为审计结果的准确评价提供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的相关内容。
二、责任界定的概念和目的责任界定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相关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范围进行明确和划定的过程。
责任界定的目的是准确确定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为审计人员进行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估提供依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可靠。
三、责任界定的原则1. 法定原则:责任界定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正原则:责任界定应公正、公平、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3. 实质原则:责任界定应以实质为依据,重点关注经济活动的实际影响和效果,而非仅仅依据形式和程序。
4. 综合原则:责任界定应综合考虑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调责任等,确保责任的全面覆盖。
四、责任界定的方法责任界定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常见的包括:1. 文件分析法:通过分析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确定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范围和约束条件。
2. 询问调查法:通过向相关主体进行询问和调查,了解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承担情况。
3. 数据分析法: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推断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范围和履行情况。
4. 现场检查法:通过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和勘查,了解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操作和责任履行情况。
五、责任界定的内容责任界定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主体责任:明确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即各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和责任范围。
2. 监督责任:确定各级监督机构在经济活动中的监督职责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的有效履行。
3. 协调责任:明确各方在经济活动中的协调和配合责任,促进责任的协同推进和合作履行。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以评价和监督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界定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的相关内容。
二、责任界定的概念和意义责任界定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确定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的过程。
责任界定的目的是明确责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后续的审计工作提供依据,保证审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责任界定的原则1. 法定原则:责任界定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
2. 公正原则:责任界定应遵循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对待被审计对象。
3. 相对原则:责任界定应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不能一概而论。
4. 事实原则:责任界定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据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和界定。
5. 全面原则:责任界定应全面考虑责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的责任。
四、责任界定的程序1. 收集证据:审计人员应通过调查、核实、取证等方式,收集与责任界定相关的证据材料。
2. 分析证据:审计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仔细分析,找出与责任界定相关的关键证据。
3. 判断责任:根据分析得出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判断。
4. 界定责任:根据责任判断的结果,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界定。
5. 编制报告:将责任界定的结果整理成报告,详细说明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
五、责任界定的具体内容责任界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责任主体的身份信息:包括责任主体的名称、性质、组织形式等基本信息。
2. 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经济管理、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3. 责任主体的责任程度:根据责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评估其责任程度,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连带责任等。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企业或者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估的过程,其目的是确定责任方,并为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确定责任方的范围和程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引言概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关键的经济活动评估工具,它对企业或者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定责任方,并提供决策依据。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是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和公正的基础。
正文内容:1. 责任界定的重要性1.1 确定经济责任的范围1.2 确定责任方的程度1.3 为决策提供依据2. 责任界定的原则2.1 透明和公正原则2.2 公平和合理原则2.3 独立和客观原则2.4 可追溯性原则2.5 综合考虑原则3. 责任界定的方法3.1 事实调查和证据采集3.2 经济分析和评估3.3 法律法规的参考3.4 行业标准和实践的参考3.5 专业判断和经验的运用4. 责任界定的难点4.1 多方责任的界定4.2 间接责任的界定4.3 责任主体的界定4.4 责任程度的界定4.5 时间范围的界定5. 责任界定的应用5.1 企业内部责任界定5.2 企业间的责任界定5.3 政府监管的责任界定5.4 法律诉讼的责任界定5.5 企业决策的责任界定总结: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是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和公正的重要环节。
在责任界定中,透明和公正、公平和合理、独立和客观、可追溯性以及综合考虑等原则应被遵循。
责任界定的方法包括事实调查和证据采集、经济分析和评估、法律法规的参考、行业标准和实践的参考,以及专业判断和经验的运用。
然而,责任界定也存在难点,如多方责任的界定、间接责任的界定、责任主体的界定、责任程度的界定以及时间范围的界定。
最后,责任界定的应用范围涵盖了企业内部、企业间、政府监管、法律诉讼以及企业决策等领域。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重要的审计形式,旨在评估和审查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者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涉及到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责任程度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的明确和界定。
本文将围绕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展开讨论,旨在深入探讨责任界定的重要性、责任主体的划分、责任程度的评估以及责任承担的方式。
二、责任界定的重要性责任界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责任主体的权益:责任界定能够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确保责任主体不会承担超出其职权范围的责任,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
2. 促进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通过责任界定,能够明确责任主体在经济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激发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 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责任界定为责任追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使得责任主体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承担得以合理、公正地进行。
三、责任主体的划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主体的划分是责任界定的基础。
一般来说,责任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其责任主要体现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决策等方面。
2. 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对象,其责任主要体现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经营决策等方面。
3. 管理者:管理者作为责任主体的一部分,承担着对组织的经济责任。
管理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领导决策、资金使用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四、责任程度的评估责任程度的评估是责任界定的核心环节。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程度的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职责范围:根据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评估其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的责任程度。
不同职责范围的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程度也会有所差异。
2. 决策影响:评估责任主体在决策过程中对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影响程度。
决策的重要性和影响范围越大,责任程度也会相应增加。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一种特殊审计形式。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责任限度以及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方面的界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二、责任主体的界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负责人、会计人员以及其他与经济责任相关的人员。
负责人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最高决策者,对组织的经济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
会计人员负责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组织的经济责任承担也具有重要责任。
其他与经济责任相关的人员包括与经济责任有关的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责任范围的界定责任范围是指责任主体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承担的责任的范围。
责任范围的界定应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管理责任: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对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责任,包括编制财务预算、制定财务制度、监督财务运作等。
2. 资产管理责任: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组织的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责任,包括资产的登记、使用、维护和处置等。
3. 内部控制责任: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对组织的内部控制工作承担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等。
4. 经济责任履行责任:责任主体应对其自身在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的责任承担进行审计,包括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责任限度的界定等。
四、责任限度的界定责任限度是指责任主体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所承担的责任的限度。
责任限度的界定应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责任限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主体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规定。
2. 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责任主体应根据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企业章程、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引言概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企业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的责任进行评估和审查的过程。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的明确和界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一、责任主体的界定1.1 法律主体责任:法律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的主体,包括企业、组织、个人等。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明确法律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义务,以确定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界定。
1.2 经营主体责任:经营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经营职责和经营风险的主体,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和经营人员。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经营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范围和责任义务,以确定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1.3 监管主体责任:监管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监管职责和监管义务的主体,包括政府、监管机构等。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明确监管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义务,以确定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界定。
二、责任范围的界定2.1 经济责任界定:经济责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财务责任、经营责任、法律责任等。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经济责任的范围,明确各种责任的界限和义务,以确定责任的界定。
2.2 社会责任界定:社会责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对社会、环境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包括环境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等。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社会责任的范围,明确各种责任的界限和义务,以确定责任的界定。
2.3 信息责任界定:信息责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包括信息披露责任、信息审核责任等。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信息责任的范围,明确各种责任的界限和义务,以确定责任的界定。
三、责任程度的界定3.1 直接责任界定:直接责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直接导致经济责任发生的责任,包括违法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管理不善导致的经济损失等。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直接责任的程度,明确责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直接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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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难点在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应承担责任的界定上,很多审计人员存在着对责任界定标准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等问题,往往在确认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哪种责任时,或稀里糊涂,模模糊糊,或凭经验和感觉应付了事,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承担责任定性不严、界定不准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
为此,笔者就如何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干部对存在的问题应承担的相关经济责任,谈一下自己不成熟的一点看法。
一、两办《规定》对存在问题所承担责任的种类和承担责任标准的界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标准作出了具体的界定。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三种。
其三种责任的界定的标准为:
(一)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以上两办《规定》,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规定了5项行为;对应承担主管责任的规定了2项行为;除承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之外的行为,规定为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二、对《规定》承担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一)对直接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直接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应把握以下两点。
第一,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凡是领导干部自己“直接违反”或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的,领导干部都应要承担直接责任;第二,对“决定、批准、组织实
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凡是未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或虽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但多数人不同意的,而领导干部决定、批准、组织实施的,领导干部均应承担直接责任。
可以说,直接责任认定的两种情况是:其一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是由领导干部本人直接违反的或由领导干部本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造成的;其二是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是未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或者虽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但多数人是不同意的。
(二)对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主管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也应把握两点:第一,对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凡是经民主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且多数人同意的,领导干部应承担主管责任;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因为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的。
第二,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凡是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而违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
其中具体是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要承担主管责任,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要承担领导责任。
主管责任相对应认定的两种情况是: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其一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是由领导干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造成的;其二是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且多数人同意的。
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因为,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的。
领导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应把握:领导责任是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问题负有的责任。
领导责任的认定有一种情况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是非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造成的。
(三)对存在的每一个问题,都要界定责任
对审计中存在的每一个问题,都要一一的界定责任。
程序合法不能代替经济责任,也不能用集体共同承担的责任代替个人责任。
在界定责任时,首先应看领导干部是否承担直接责任,如不承担直接责任,再看是否承担主管责任,如前两种责任都不是,最后才能界定为领导责任。
在界定承担某一种责任时,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即一个问题只能界定承担一种责任,不能界定承担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
以上我们可以判明,领导干部分管财务工作,并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承担主管责任,领导干部不分管财务工作,也并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承担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无论分管和不分管财务工作都有可能承担直接责任,只要符合承担直接责任的条件就要承担直接责任。
(四)举例说明
例一: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发现,某单位未经审批批准,用30万元公款违规购轿车一辆,供
后勤部门人员使用。
此案中此辆轿车若是单位领导干部本人自己擅自决定购买的,或是由领导干部本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购买的,领导干部本人都要承担直接责任。
此案中此辆轿车若是单位后勤部门领导自己擅自决定购买的,领导干部本人又具体负责分管后勤工作,则领导干部则应承担主管责任;领导干部本人若不具体分管后勤工作,领导干部本人则应承担领导责任。
例二:在对某县长离任审计时发现,某县用二千多万元在一水库附近建一垃圾回收站,因容易造成水源污染,后被拆除。
此案中若县长在未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或者虽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但多数人是不同意的情况下县长本人决定、批准、组织实施建造的,则此县县长应承担直接责任。
若经民主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且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县长决定、批准、组织实施建造的,此县县长则应承担主管责任。
三、责任界定应把握的原则和方面
(一)只对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在某岗位任职期间或任期届满时,通过对其单位资产和财政、财务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划分经济责任的行为。
为此,第一,审计机关的审计时限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范围内;第二,审计机关的责任认定只能是对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认定。
任何超出这个时限和范围的事项,都不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事项。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所以,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要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丁是丁,卯是卯,不能附带有任何主观成分和意志的意见,不能做言过其实的表述。
(三)坚持谨慎性原则
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对一时搞不清楚和发生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进一步查阅认定责任的相关会议纪要、记录、批示、文件、合同和协议等方面证据;在认定责任时,还要应当充分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客观环境以及领导干部所起的作用等。
(四)正确把握“直接违反”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直接违反”是明知故犯,主观上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希望所存在问题的发生,存在的问题是由领导干部直接决定、批准或组织实施的;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可以理解为“不知道而犯”,主观上具有被动性和消极性,存在问题的发生和不发生都不是自己所希望的,存在的问题一般为“不知道”,或者知道后“没有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