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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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竣工档案治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做好吐鲁番荣风风电场工程档案治理工作,统一工程文件的编制和档案规范整理,更好地维护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有效地利用,为工程建设竣工后的生产运行、维护、扩建和改建提供服务;促使参加基建工程建设的各单位(部门)及人员认真对比执行,切实做好基建工程文件材料的积存、整理和归档工作。依照国家、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2 本细则适用于吐鲁番荣风风电场的文件编制、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和竣工验收。工程各部门及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本细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

2.1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方法》

GB/T11822—2008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0609.3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13968—1992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

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L/T5229—2005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国档发[1988] 4 号差不多建设项目档案材料治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2006] 2 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

国档发[2002] 5 号企业档案治理规定

国档发[2004] 4 号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方法

国电集办[2009]46 号关于印发《风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 大类)》的通知

中国电建协风力发电场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试行)

GB/T 11821-2002 照片档案治理规范

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治理规范

DA/T 15-1995 磁性载体档案治理与爱护规范

DL/T 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2 术语

工程文件:指工程全套文件,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工程前期文件:指工程开工往常在立项、谈判、审批、设计以及工程预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工程竣工文件:指工程竣工时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包括土建、安装及调试)过程的文件。要紧由施工文件、配套设备技术文件和工程竣工图组成。工程施工文件: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情况的文件。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操纵的文件。

工程竣工图文件:指依照施工结束后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简称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指工程竣工后试生产(试运行)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设备文件:指设备讲明书、图纸、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口设备还包括原产地证明、出厂证明、商检证明。

竣工验收:指工程竣工、试生产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的全面考核、检查。

工程档案:指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由工程文件经整理、归档后形成的。

档案移交:一方面是指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各时期形成的文件经系统整理后定期或按时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治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活动。

科学技术档案:反映科学技术研究、生产、差不多建设等活动的档案。

音像档案:记录声音或影像的档案,包括照片、影片录影带等。

文件: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

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靠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不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带有文件编制人与各方检查人亲笔签名文件,视为原件)。

复制件:与原件内容相同的复制品。

正本:有规范格式和生效标志的正式文件。

副本:再现正本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复本,备存查和通知有关方面只用。

收集:接收及征集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的活动。

归档:对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移交保存的过程。__

接收:按照国家规定收存档案的过程。

档案整理: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差不多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立卷:将若干文件按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组成的案卷的过程。

3 工程竣工资料治理

3.1 治理体制

3.1.1 成立工程档案治理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其它参建单位主管领导及公司档案治理任组员。工程档案治理领导小组对整个基建工程档案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各单位对本项目档案资料的治理,使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档案治理规定。

3.1.2 公司、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成立工程档案治理三级网络,由项目主管领导、部门主管领导、专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组成,工程档案治理网络人员名单报公司综合治理部、监理单位备案。

3.1.3 公司档案室是“工程档案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3.1.4 各依照承包合同,负责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作。原则上谁承包、谁负责。各承包单位按

照工程承包合同,负责汇总和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工程承包单位要分包单位竣工资料的治理工作,为确保竣工资料的质量,应经常对分包单位履行监督、指导的职责。

3.2 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责任划分

3.2.1 建设单位

3.2.1.1 负责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档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遵守公司的治理制度,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治理。负责接收项目(工程)的全部档案。负责提交工程建设总结。负责档案验收的申报、自检及汇报工作。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的科技档案治理工作,设立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形成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专业人员在工程结束或调离岗位时,要向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员移交资料。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3.2.1.2 工程建设部: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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