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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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全面性,不遗漏任何与项目相关的资料;2. 准确性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记录项目建设全过程;3. 系统性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分类科学、条理清晰,便于查阅;4. 安全性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5.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基建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立项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2. 设计档案: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审批等;3. 施工档案:包括施工图、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4. 验收档案: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质量保证资料等;5. 移交档案:包括移交清单、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五条基建档案归档程序:1. 归档前的准备:项目管理部门应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各类基建档案资料,确保其完整、准确;2. 归档:按照档案分类,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3. 审核与签字: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4. 归档编号: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5. 归档存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将归档的档案存放于专用档案室,并定期检查档案的安全状况。

第三章档案管理与利用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档案收集与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收集、整理各类基建档案资料;2. 档案鉴定与销毁: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鉴定,经批准后予以销毁;3. 档案保管与修复: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对破损的档案进行修复;4. 档案检索与查询:为内部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5. 档案信息化管理:推进基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城市建设档案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对于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基建档案的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建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保持连续性。

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二)对分类后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编目。

(三)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基建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基建档案的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已损坏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进行修复。

(二)对珍贵、易损的档案材料,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三)对数字化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咨询第十条基建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便民、高效。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基建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四)安全、保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处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统计、统计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提供利用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基建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二)对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收集;(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进行编目、分类、装订、编号、装盒等工作;(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特点、保管期限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二)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

(三)集中保管原则:对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四)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基建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批准基建项目档案的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统计、查询、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

(三)项目变更、索赔、合同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竣工图、竣工资料等。

(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档案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建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2. 统一管理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运用基建档案。

3. 全程管理原则:从档案的生成、归档、保管、利用到销毁等环节,全程管理基建档案。

4.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5. 自查自纠原则: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基建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分类原则基建档案按照项目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档案、招投标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等。

2. 归档程序(1)档案责任人按照文件要求,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和命名。

(2)经过初步整理后,将档案按照分类归入相应的档案室。

(3)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进一步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4)完成档案的整理后,将档案进行封装,然后登记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编制数字档案目录。

五、基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 档案保管(1)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受损毁、丢失等事故。

(2)制定档案的保管周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3)对于重要的基建档案,应建立备份和灾备系统。

2. 档案利用(1)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和避免档案流失。

(2)档案利用需填写借阅登记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3)对于档案的复制和提供信息服务,需与档案室经理沟通并书面确认。

(4)档案信息的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泄露档案信息。

六、档案的销毁与移交1. 档案销毁程序(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对于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2)档案销毁必须由档案保管责任人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对于档案销毁,应制定销毁记录,并进行备案和归档。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基建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项目组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基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二)基建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三)各部门、项目组应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号等要求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整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二)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类、分柜、分架管理,明确责任人和保管期限。

(三)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三)档案销毁应采取焚毁、化浆、碎纸等方式,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基建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处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基建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三)规范收集、整理、归档:严格按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要求,确保档案质量。

(四)方便利用、提高效率:优化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资料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材料;(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合同、技术文件、图纸等;(三)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验收、保修等文件材料;(四)竣工、验收、移交等文件材料;(五)其他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工作应贯穿于基建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伪造;(三)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资料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前,应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二)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存放;(三)归档的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资料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档案柜应安装防盗、防火、防潮、防尘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资料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密要求进行;(二)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时间等信息;(三)档案复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章资料档案的销毁第九条资料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项目管理、决策、维护、扩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并对档案的保密、安全负责。

第六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覆盖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三)及时性:档案收集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因素,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

(二)编目: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三)立卷: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因素,将档案立卷。

(四)装订: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安全,防止档案损毁。

(二)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加强保密措施。

(三)有序:档案存放应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档案的原始性。

(二)规范: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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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66742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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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
续。

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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