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和《武汉市医学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武汉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在武汉市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

(3)具备独立开展本专科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能力。

2、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办法:

(1)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学术带头人1人提议,5—7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作为发起人,向市医学会提出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申请,说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现有专业队伍情况,填写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表报医学会。

(2)武汉市医学会受理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后,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提交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3)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业委员会之日起,应在半年内完成组建工作,否则即自动取消成立资格。

(4)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市医学会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武汉市科协审查备案,同时向武汉市民政局社团处办理登记手续。

2、新一届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常务委员的产生,由现任常务委员会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新委员候选人中提出建议名单,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市卫生局审批)。

3、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各专业委员会提交的新一届拟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常务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在接到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市卫生局领导的正式批复后,方可着手筹备换届工作相关事宜。

4、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应是武汉市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其本人应是本学科中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能联系和团结科技工作者、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并乐意承担学会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为中级职称)的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应由本学科中具备上述条件,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学术界有较高声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担任。

5、新一届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常务委员的产生,按照“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产生程序”办理。

汉市医学会)40%(用于支持边缘学科、基础学科的发展及学会自身建设)。

六、专业委员会名誉职务及表彰

凡本届卸任的主任委员为下一届委员会的名誉主委,任期一届。专业委员会委员卸任后,由医学会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七、注意事项

1、凡以医学会或专业委员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必须事先报请市医学会批准并备案。不得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学术职务的名义出席有违学会章程的活动。

2、专业委员会要坚持民主办会原则,重大问题、年度计划、经费使用等都要经过专业委员会常委会研究决定。

3、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得兼任其他一级学会(协会)专业委员会和本学会其他专业

会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经专业委员会常委会讨论通过,视作自动放弃委员资格,报市医学会备案。

八、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武汉市医学会。

附件一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附件二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产生程序

附件三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量化考核办法

附件四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管理办法

武汉市医学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三、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及2次常务委员会议,传达本会有关规定和精神,通报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修订活动计划,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等。

四、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应积极配合主任委员开展好工作。

五、秘书应积极配合主任委员搞好学会和专业委员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收集保管好本专业委员会的历史资料、财产等,换届改选后一个月内完整移交新一届委员会;秘书因工

作调动,或在工作中不认真按主任委员或委员会要求履行职责,给学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由主任委员提出,经常务委员会同意,报市学会批准予以通报批评或更换。附件二

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65

(二)本届专业委员会提出本届委员留任建议名单。

(三)武汉市医学会与本届专业委员会共同商议新一届委员会名额及名单分配,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应分配到武汉市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四)各相关单位推荐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五)武汉市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三条新一届委员会由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产生程序

(一)召开本届常委会,作出换届决议。议程如下:

1、审议本届委员会工作总结。

2、讨论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常委分配名额;酝酿常委候选人建议名单。

3、讨论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额,酝酿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

5

1

2

3、

4

5、宣布经武汉市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后的新一届委员会的常委、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以上被推荐的候选人需表态是否接受推荐。

6、自荐:自荐人向主持人提交书面自荐材料。

7、讨论决定新一届委员会的常委、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8、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顺序依次进行每人3分钟的自我陈述。

9、在委员中推选4—6人作为选举的监/计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监/计票人复核参加选举的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并由主持人向会议宣布。由监/计票人查封票箱,按照每名委员发一张选票的要求,分发选票。

10、大会主持人再次重申选举形式及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到会委员以不记名方式开始投票:首先投票选举常委,待宣布选举结果后,再依次投票选举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11、每次投票完毕后,由监/计票人开箱清点选票。计票完毕后,由监/计票人填写书面报

12

13

1名

1

2

3

②承办中华医学会等全国一级学会各类学术会议。

③主办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300人以上)。

4、自荐人应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名词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