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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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内审评会议
主 审 审 评
处 长 复 核
主 任 签 发
处室间联审会议
内 部 联 合 审 评 产 品
申请处 主审提出 处长复核
申请处 分管主任 意见 否

联审处 分管主任 意见
联审处 处长 指定主审
联审处 出具 审评意见
内部联合审评程序
同类产品尚未在中国获准上市
由局行政受理中心会同药品审评中心、 器械审评中心负责申请产品属性界定。
12000 11000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10376
1 1 2 3 3 10771
转入项目 审结项目
7369
5776 7270
9989 8791
7693
8762
8697
6424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52
终止程序: (一)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的; (二)申请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履行相应 义务的; (三)申请人提供伪造和虚假资料的; (四)经专家审查会议讨论确定不宜再按照本 程序管理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53
审查
《创新医疗 器械特别审 批申请审查 操作规范 (试行)》
创新产品
复 审
体系核查
应 急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
目的意义
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
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6
创新医疗器械的定义(一)
申请人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
综 合 业 务 处 业务 综合 协调
质 量 管 理 处 审评 质量 管理
审 评 一 部
医用X 射线等 有源医 疗器械
审 评 二 部
医用超 声等有 源医疗 器械
审 评 三 部
植入和 人工器 官等无 源器械
审 评 四 部
骨科和 口腔材 料等无 源器械
审 评 五 部
医用高 分子材 料及制 品等无 源器械
审 评 六 部 体外 诊断 用品
药 械 组 合 产 品
以药品作用为主的申报药品 由局药品审评中心牵头审评 联合 以器械作用为主的申报器械 审评 由局器械审评中心牵头审评
药品部分由药审 中心同步审评 并出具审评结论 牵头单位汇总 综合评价 器械部分由器审 中心同步审评 并出具审评结论
相关业务司 行政审批
药械组合产品审评程序
技术审评相关重要程序介绍
28
专利公开

合格类型(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发
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授予发明专利通知书等)

不合格类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 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 家阶段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等)
48
沟通交流的范围:
(一)重大技术问题;
(二)重大安全性问题;
(三)临床试验方案;
(四)阶段性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与评价;
(五)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重要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4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对 申请人提交的沟通交流申请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审
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综合业务处 负责人复核
审查办负责 人签发
通知书发送 及资料归档
全年收到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136项。
进口创新医疗器械申请3项。境内创新医疗器械 申请涉及13个省(直辖市),最多的三个省市 分别是北京、江苏、广东。
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132项,占比达
97%。
申报企业分布情况
组织协调32次专家审查会议,召开创新医疗器
2013年
2014年
中心制度建设
31项行政规章 17项技术规章 4项党建制度
基本适应了一个独立法人机构开展内部管理和 履行职责开展技术审评工作的需要
技术规章
技术咨询管理规范 专家咨询管理规范
补充资料管理规范 退审管理规范
纠错管理规范 说明书备案审查管理规范
应该知晓和掌握的知识
技术规范编制情况
55项指导原则
行政 管理
财务 管理
中心新内设机构图
产品技术审评情况
近年来产品注册审评任务趋势图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1997年 2000年 2008年 2014年 1500 850 11233
审评任务
6737
注册申报量 增加了10倍之多
产品技术审评情况
近6年总局器械审评中心转入及审结项目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47
重大变更的处理 如临床试验方案修订,使用方法、规格型号、预 期用途、适用范围或人群的调整等,申请人应当评 估变更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 影响。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作用机理发生变化的创 新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审批程序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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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支架
颅骨网板
审评三处 负责临床检验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的技术审评。
体外诊断试剂
全自动血流变仪
审评四处
负责无源医疗器械及高分子材料产品(主要是一
次性使用器械和口腔器械)的技术审评。
一次性输液器
口腔材料
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情况
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办 公 室
人 事 处
党务 人事 管理
财 务 处
械审查办公室成员会议9次,完成83项申请的审
查工作。
15项申请经确认通过审查,总体通过率18.1%。 组织召开与初审及形式审查部门的工作座谈会1 次。 收到书面质疑或异议资料7件,均已集体研究处
理完毕。
主要问题分布
专利问题(30%):专利文件不全、专利人和专利内容 与项目不符或不是核心技术。 缺乏显著临床价值的支持性资料(21%)。 不属于国内首创(16%)。 不属于国际技术领先(15%)。 产品未定型(13%)。 查新报告不合格等其他(5%)。
37
国内首创

查新报告
国际领先 显著临床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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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的定义(三)
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 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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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应用
优先办理(标准不减低、程序不减少)
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 指定专门审评员: 负责申请人要求的沟通交流、业务指导、技术问题讨 论和注册过程中的技术审评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40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 要求进行初审,并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

了解企业情况 加强属地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副主任
办公室
行政管理 人事财务党务 信息化后勤
副主任 综合 业务处
审评 一处
审评 二处
无源 植入器械
审评 三处
体外 诊断用品
审评 四处
无源 非植入器械
业务管理协调 专家咨询
wenku.baidu.com
有源器械
中心当前内设机构图
审评一处 负责有源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审评。
磁共振成像系统
生物电子耳
心脏起搏器
审评二处 负责无源产品(主要是植入类)的技术审评。
43
经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审查,对拟进行特别 审批的申请项目,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 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将申请人、产品名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应当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 异议的,应当对相关意见研究后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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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 产品公示 最终审查决定
审评
《创新医疗 器械沟通交 流及技术审 评操作规范 (试行)》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工作基本流程
受理部门 预审
中国生物医 学工程学会
综合业务处任 务分解岗位
会审
综合业务处具 体负责人员
确认
创新医疗器械 审查办公室
结 果 不 同 意
打印通知书
同意
公示申 请
综合业务处负 责人复核
审查办负责 人签发 办公室网上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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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在审查创新医疗器械特 别审批申请时一并对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进行界定。

类别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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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审查同意按本程序审批的创新医疗器械, 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 ,应申请人的要求及时沟通、提供指导,优先进行 体系检查或核查。
20项审评要点 35项审评规范
有效规范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提高其质量和水平。
有源产品技术指导原则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植入式心脏电极导线产品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主程序
完结通道
行 政 受 理 服 务 中 心
合格 技 术 审 评 处 处 长 所属处处长 审签 主审 退审 综合业务处 承转 分管副主任 签发 综合业务处 外发
4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受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 请后,由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 查,并于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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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专家审查


专家类型
专家数目 综合审查意见 不同意理由
审查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实施程序
综合业务处:张世庆
中心职能及相关情况介绍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主程序 创新医疗创器械审查程序 体系核查、复审、应急程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
中心职能及相关情况介绍
主要职能
1.境内医疗器械第三类产品的技术审评; 2.进口医疗器械第二类、第三类产品的技术审评;
3.参与起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规范并 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
4.组织开展相关审评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对地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和技术支持;参与相关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
6.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情况
主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50
沟通交流应形成记录,记录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供该产品的后续研究及审评工作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51
已受理注册申报的创新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管 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优先进行技术审评 ;技术审评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优先进行行 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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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启动 总局技术审评机构自收到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 册申请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省、自治区 、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注册质量管理 体系核查。
综 合 业 务 处
发补
电话补
所属处处长 审签
综合业务处 外发
补充资料提交
通知
医 疗 器 械 注 册 管 理 司
专家咨询
所属处处长 审签
综合业务处 承转 综合业务处 组织
分管副主任 签发
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申 请 人
中间辅助通道 审评模式课题组——20120208
药 械 联 合 审 评 会专 议家 或咨 函询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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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合 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30
合 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31
合 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32
合 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33
合 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34
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35
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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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的定义(二)
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 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 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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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或其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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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登记簿副本 转让;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 ;交叉许可)
专利要求

专利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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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 系核查。 任务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总局 审评中心必要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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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核查启动
资料递交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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