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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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

北京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

北京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业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职业技能的评价变得越来越重要。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拥有众多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

这些机构致力于为广大职场人士提供准确、权威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几家在北京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1.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拥有完善的评价体系和专业的评价团队。

该中心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项目涵盖了各行各业的多个岗位,包括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医疗卫生等领域。

评价结果被广泛认可,对职场人士的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 中国职业技能鉴定协会中国职业技能鉴定协会是国家级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总部设在北京。

协会依托于教育部,与各级政府、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合作,致力于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发展。

协会开展的职业技能评价项目涵盖了广泛的行业和职业,包括汽车维修、电子商务、餐饮服务等。

评价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

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该机构依托于北京市政府,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专业的评价团队。

评价项目涵盖了多个行业和职业,包括金融、教育、文化等领域。

评价结果对求职者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被广大职场人士所信赖。

4. 北京市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北京市技能人才培训中心是一家专业的技能培训机构,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该中心拥有一支高水平的评价团队,评价项目涵盖了多个行业和职业,包括IT互联网、金融、市场营销等领域。

评价结果准确可靠,得到用人单位和职场人士的广泛认可。

5. 北京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是一家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和评价的机构。

中心依托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和评价团队。

中心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项目覆盖了多个行业和职业,评价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4•【字号】渝人社办〔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现就2021年在全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培训结构,高质量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努力实现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一)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紧扣制造强市、人才强市建设之急需,以提高培训层次为重点,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质量年的首要任务,加大培养评价力度,全市完成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人才评价6万人次以上。

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的作用,突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以及工匠精神培育等内容。

重庆市物价局及相关概要

重庆市物价局及相关概要
铸轧工
收费
分类
职业分类
职业名称
B类
6-11-01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化工原料准备工、化工单元操作工、化工总控工、制冷工
6-18-01机械冷加工人员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6-18-02机械热加工人员
铸造工
6-18-04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磨具制造工、模型制作工
6-20-03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机床装调维修工
邮政营业员、分拣员、转运员、邮政投递员、报刊业务员、集邮业务员、快递员、快件处理员、邮政市场业务员
4-05-01银行服务人员
银行综合柜员
4-04-01信息通信业务员
信息通信业务员
4-01-02销售人员
商品营业员、收银员
4-01-05特殊商品购销人员
出版物发行员
4-01-01采购人员
采购员
4-05-05典当服务人员
6-23-01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人员
道岔钳工
6-29-03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锅炉设备安装工、管工、电气设备安装工
6-24-0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员
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
6-24-03电线电缆、光纤及电工器材制造人员
绝缘制品制造工
6-21-04电子专用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
6-26-01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仪器仪表制造工
6-23-02船舶制造人员
金属船体制造工
收费
分类
职业分类
职业名称
B类
6-31-01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工程机械维修工、仪器仪表维修工、发电机检修工、汽轮机和水轮机检修工、电工
6-28-0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渝人社发[2014]108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0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发挥职业技能鉴定促进就业的作用,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247号)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12〕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申报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随军家属(以下简称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鉴定工种范围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包括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鉴定。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应为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或国家职业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

三、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可获取当年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150号)全额执行。

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标准参照渝价〔2013〕150号文件中对应的初级工操作技能鉴定费标准全额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意见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意见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意见引言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职业技能鉴定成为了评价个人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作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本文将重点讨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各个方面,并提出改进的意见。

鉴定流程合理性职业技能鉴定的流程合理性是确保鉴定结果公平、准确的基础。

因此,在鉴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下述流程进行:1.报名阶段:规定报名时间和要求,确保鉴定者的基本条件符合要求。

2.鉴定准备:提供充分的培训材料和练习题,鉴定者了解鉴定内容和要求,以充分准备。

3.鉴定实施:明确鉴定时间和地点,严格按照鉴定要求进行,确保鉴定者在公平、规范的环境下完成鉴定。

4.结果评定:根据鉴定标准和评分规则,对鉴定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5.结果公示:将评定结果及时、公开地通知鉴定者,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6.成果认定:对通过鉴定的鉴定者发放合格证书,对未通过的鉴定者提供纠错和再次鉴定的机会。

评定标准公正性职业技能鉴定的评定标准决定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为保证评定标准的公正性,应注意以下几点:1.标准制定:由专业人士根据鉴定目标和职业要求制定标准,确保标准科学、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2.标准公开:将评定标准以适当的形式公开,方便鉴定者和相关机构了解和掌握。

3.评定流程:明确评定细则和评分规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客观。

4.评定人员:鉴定评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准确。

鉴定机构能力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能力对鉴定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提升鉴定机构的能力,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素质:加强鉴定机构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2.设备与环境:确保鉴定机构的设备与环境符合鉴定要求,提供良好的鉴定场所和条件。

3.制度与管理:建立完善的鉴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性与连续性。

4.创新与研发:积极开展鉴定技术的创新与研发,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效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标准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03.21•【字号】渝价[2006]168号•【施行日期】200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6]168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重新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渝劳社函[2005]270号)收悉。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方式的通知》(渝财综[2005]1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知识鉴定收费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鉴定机构组织知识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鉴定机构收取的知识鉴定费中,按初、中级每人5元,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每人7元的标准,提取组织管理和命题、制卷以及试卷评审费用。

2、操作技能鉴定收费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鉴定机构组织操作技能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鉴定机构收取的操作技能鉴定费中,按操作技能鉴定费的5%的比例,提取组织管理和命题、制卷以及试卷评审费用。

3、职业技能评定收费初级每人每次20元,中级每人每次40元,高级每人每次6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次80元。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

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审核工作中的专家评审费、场租会务费、手续费等。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收费时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复函从2006年2月1日起执行。

原有规定凡与本复函不符的按本复函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渝人社办〔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要求,助力产业升级转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管理需要,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和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根据《重庆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9〕60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开发(一)开发申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结合就业创业需求、地方产业发展、非遗项目及区县特色工种培训等情况,积极申报开发专项职业能力,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开发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填报《专项职业能力申报表》(附件1),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提出申请。

对岗位要求复杂、技能水平较高的就业技能单元(含我市已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可申请开发或调整为对应高级技能水平的专项职业能力。

高级技能水平应当具备使用专业化工具设备或辅助材料,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岗位技能操作和部分非常规性工作,独立处理岗位工作中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项目论证。

市职鉴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专家,综合工作领域、发展状况、从业人群数量、岗位技能要求等因素对申请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进行论证,并及时反馈论证结果。

(三)规范编制。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2.05.21•【字号】渝劳社办发[2002]105号•【施行日期】2002.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2]105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职业指导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按照《招用技术工种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2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和鉴定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职业介绍或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和鉴定原则全市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的原则。

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分为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4个等级。

各等级的申报条件见《职业指导人员技能等级条件和学历要求一览表》(附件)。

三、培训和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统一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领导下实施。

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成立“重庆市职业指导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全市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申请报名、申报资格审查及培训组织工作,并按规定完成职业指导人员申报参加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的组织申报工作,于每年5月将本地区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等级汇总后报市职业指导人员培训中心。

四、培训及鉴定方式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教材和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由重庆市职业指导人员培训中心统一组织报考人员的自学及集中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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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兵器装备有限公司西南兵工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重庆船舶工业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重庆建工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所
4.重庆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重庆市总工会(技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重庆市饮食服务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国内贸易部重庆烹饪技能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1.重庆市商业联合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2.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3.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4.西南计算机工业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5.中国十八冶金建设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6.重庆市建设系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7.重庆市中小企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8.重庆市电力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9.重庆市轻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重庆市眼镜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1.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22.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3.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4.中国嘉陵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5.重庆华光仪器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6.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7.重庆市水务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8.中港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9.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0.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1.重庆小洞天饮食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2.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3.重庆卡福汽车制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4.重庆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5.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6.重庆电子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7.重庆交通技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8.重庆市工贸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9.重庆东方红工业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0.重庆市材料工程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1.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3.重庆市旅游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4.重庆市万州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5.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6.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7.重庆金银珠宝首饰制品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8.重庆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9.重庆文理学院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0.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1.总参通直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2.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3.重庆市旅游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4.重庆市市政管理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5.重庆市广播电视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6.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7.重庆市燃气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8.重庆科技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9.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0.成都铁路局重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1.万州商业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2.川东造船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3.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5.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6.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7.重庆长江电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8.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9.重庆交通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教务科
70.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1.重庆公路系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2.重庆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4.重庆三峡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5.重庆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6.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7.重庆教育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8.重庆市信息产业局电子信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9.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0.重庆市工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1.西南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2.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3.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4.重庆工商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5.重庆市技能人才考核服务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7.重庆市机械电子高级技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8.重庆市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9.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0.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1.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2.重庆市农药行业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4.重庆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5.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96.重庆市妇女儿童培训活动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7.重庆市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8.重庆市渝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9.重庆市渝剑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0.重庆市南岸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01.重庆市供销合作系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2.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03.四川石油管理局重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4.电力建设总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5.重庆市地勘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6.重庆市农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7.重庆市新闻出版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8.涪陵区就业训练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9.涪陵区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10.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11.重庆师范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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