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件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其提取流程_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其提取流程_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其提取流程1、购房提取公积金一般是先买了房子,携带买房发票前往提取。
2、房屋装修、翻修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到公积金网点现场去办理,一般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房产证、房屋翻修的费用发票。
3、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很多父母工作多年,账户里的公积金都没怎么用到,这时候,子女可以拿着购房的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去提取父母们的公积金。
4、付房租用公积金租房子需要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这些材料。
先租完房子,然后再提取。
另外,必须本人名下无房产才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提取。
5、看病公积金还可以用来支付医疗方面的费用。
主要适用于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
对疾病的范围有一定限制。
建议在出院后一年申请。
离职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可以,住房公积金在劳动者离职后可以全部取出来。
一般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曾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那客户就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当然,公积金最大的作用就是买房,所以建议大家如果不是确实需要提取,尽量还是不要随意提取。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023年一、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四)退休的;(五)出境定居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重要提示:1.本指南所列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为原件。
2.本指南所称的全款购买或偿还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3.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可在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已婚租房提取或借款人、产权人为提取申请人配偶或共有产权人时,需配偶或共有产权人签字)。
4.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或由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配偶、父母或子女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委托栏相关内容;单位经办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之外的提取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窗口办理流程①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②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6.职工符合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每年以一项条件提出申请,例如职工家庭购买两套住房,同时符合全款购房和商贷购房两种提取条件的,当年以一项条件、一套住房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市(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合同封面、1--5页、13页)。
4、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需提供产权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发票(首期发票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密码(签约密码向开发商索取)。
7、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有共同购房人的,另需提供共同购房人“第7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有效。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原件。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
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原件。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或户口本原件。
6、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二手房贷款首次登记支取提供)。
7、有共同购房人的,另需提供共同购房人“第五项”资料原件。
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应还款本息额。
凡首次以此条件支取的纯商业贷款的,另需提供1-7项复印件各一份及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说明:申请全额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的,需提供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银行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剩余贷款金额明细表。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或部分提前还款金额。
目前只限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昆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昆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昆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昆山市公积金提取是指由个人或企业账户缴存的公积金,在符合规定条件时,申请人可以领取公积金。
在领取公积金之前,需要认真了解昆山市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以便根据实际情况更有效地使用公积金。
一、昆山公积金提取条件
1、公积金缴存期满2年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3、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得少于500元,余额若低于500元,则需要补缴至500元以上才能提取。
4、提取人应当按月连续缴存公积金,其中12个月内不得有缴存间断月数超过3个月。
5、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累计缴存公积金总额的50%,提取期满后,可依法重新提取。
6、提取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领取公积金。
二、昆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1、首先,提取人需要去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公积金卡等,以便核实其信息。
2、然后,提取人需要在网上申请提取公积金,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如工作证明、购房合同等,以便提供给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
3、审查通过后,提取人需要将相关资料及公积金卡去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提取协议,缴纳相关费用。
4、提取完成后,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提取人开具提取凭证,并将提取金额汇入提取人账户,完成公积金提取流程。
以上就是昆山市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提取流程,希望大家认真了解,按时正确缴存公积金,以便在符合条件时及时领取公积金,改善自身生活水平。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主体: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主体:缴存职工共同实施部门: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承诺完成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提供方式:直接提供受理地点: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咨询投诉电话: 12329是否可以网上办理:否是否可以网上预约:否网址: /办理条件:一、住房类提取(一)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已办妥房屋产权证(含购买二手房)2、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4、购买拍卖产权房(二)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三)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四)职工偿还、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五)职工偿还、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六)职工租赁住房(七)职工支付物业费(八)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其他类提取(九)职工退休(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本市和非本市职工)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判处刑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十二)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十三)职工出国、出境定居办理要件:共同材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银行卡(建、中、工、农、交任何一家银行均可,提取人若能准确确认卡号,可不提供)类别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及数量提取提示一、住房类提取(一)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已办妥房屋产权证(含二手房)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在三年之内)2、契税完税凭证3、配偶提取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①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到百元③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总额2、未办妥房屋产权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已交购房款的所有票据(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且最近一次购房款票据日期在三年以内)3、配偶提取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①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至最近一次购房款票据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到百元③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总额3、拆迁安置住房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补缴差价票据,且最近一次票据日期在三年以内3、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①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至最近一次补缴差价票据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到百元③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4、拍卖产权房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房屋拍卖确认书2、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在三年之内)3、契税完税凭证4、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二)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宅基地使用证》/《城镇规划书》等权属证书或证明2、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须与《宅基地使用证》所在地一致)3、所在村委出具的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证明”4、购买建筑材料和支付施工费用“发票”5、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①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施工费用发票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到百元③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建房支出总额④公积金中心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三)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大修许可文件2、施工合同3、近一年的支付施工费用“发票”4、房屋产权证5、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①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支付施工费用发票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到百元③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大修住房支出总额④公积金中心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四)职工偿还、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住房借款合同”2、银行盖章的还款流水原件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4、还款计划表原件(工行同一笔贷款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5、银行结清证明6、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需满12个月②还款需满一年③提取时,先提取借款人本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再提取其配偶账户余额,提取到百元④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累计已还贷本息金额⑤工行同一笔贷款还款计划表只提供一次即可⑥同一笔住房贷款再次提取时可不再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已有提取记录的)⑦若信用报告上不显示贷款结清时需提供银行结清证明(五)职工偿还、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原件①提取时,留存贷款余额的5%②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且未连续出现3个月以上的逾期,且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可累计已还贷本息金额。
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什么是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是为了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优化服务体验而推出的创新举措。
它将多个与公积金相关的事项进行整合,让缴存职工能够在一次申请、一次办理过程中完成多个业务操作,减少了职工往返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次数,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二、适用范围。
1. 缴存业务相关。
- 新设立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职工账户设立。
以往新单位需要分别办理缴存登记和为职工逐个设立账户,现在可一次性完成。
这是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单位从成立之初就规范公积金管理,方便职工及时享有公积金权益。
-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与补缴。
当单位调整职工缴存基数时,可能涉及到补缴之前月份的公积金差额,这两个业务关联度高,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可以统一核算和办理。
2. 提取业务相关。
- 购房提取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对于职工购房这一行为,可能既有购房时的资金提取需求,又有后续偿还贷款期间的提取需求。
整合这两个业务可以一次性审核职工的购房相关材料,避免重复提交相同资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 租房提取与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如联系方式变更等)。
职工在租房期间可能会出现个人信息变更情况,同时办理这两项业务,可以在审核租房提取资格的同时更新职工账户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贷款业务相关。
- 公积金贷款申请与贷款预评估。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先了解自己的贷款额度等预评估情况。
将这两个业务合并办理,职工可以在申请贷款的同时得到准确的贷款预评估结果,便于合理规划购房资金。
三、办理所需材料。
1. 基本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是证明职工身份的基本证件,公积金管理部门需要通过身份证核实职工身份信息,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公积金缴存证明。
用于证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时间等信息,这是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的重要依据。
2.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补充的材料。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2018版)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2018版)一、提取流程二、提取规定职工因购买、大修、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冲还贷,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离休、退休的,重大疾病提取,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提取,租房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
符合以上条件,但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
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等关联交易不予提取。
因骗提住房公积金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或因司法冻结限制提取的,不予提取。
三、提取所需材料(一)提取项目:购买商品房1、提取条件:具有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首付款发票。
2、提取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3、提取资料:购房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或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单位出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购房人银行卡,或者提取人本人银行卡。
(二)提取项目:购买二手房1、提取条件:具有符合规定的交易契约、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完税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提取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3、提取资料:交易契约、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或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单位出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购房人银行卡,或者提取人本人银行卡。
(三)提取项目:经适房、棚改房1、提取条件:单位需在中心备案,单位统一报送建房立项批复、分房花名册,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首付款票据。
2、提取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3、提取资料:个人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或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单位出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政务民生】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流程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流程1️⃣ 了解离职提取条件在中山市,职工离职后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户籍不在中山市,且已办理离职手续并离开本市;户籍在中山市,但已离职满两年且未重新就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在准备提取前,建议登录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服务窗口,确认个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2️⃣ 准备提取所需材料满足提取条件后,接下来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已办理);如需提取至非联名卡账户,还需提供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中山市的职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迁出证明;其他根据提取条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等)。
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提取申请被拒。
3️⃣ 办理提取流程提取流程主要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办理:1. 登录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官方APP;2. 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选择“提取业务”;3. 根据提示填写提取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电子版;4. 提交申请后,等待系统审核;5. 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自动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线下办理:1. 携带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前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服务网点;2. 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 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4.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5. 提取成功后,资金将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提取申请一旦提交,需耐心等待系统或工作人员审核,切勿重复提交;提取资金将直接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非联名卡指定的银行账户,请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提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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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件指南
在职职工提取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一、使用性提取
(一)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
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4.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
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州区分中心(万州区太白路8号区房管局三楼)
(三)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一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一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一批)(盖单位预留印鉴)
(五)提供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1.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一年以内的《房
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
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①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契税的通
知、《房地产权证》;②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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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③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
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
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重庆
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
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
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
或户口簿。
4.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
5.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
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
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
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
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