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对税收 制度的挑战及冲 击
当前电子税务局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电子税务局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 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税收现代化目 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电子税务 局在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优 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 在具体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电子税务局的建设进程。
一、当前电子税务局建设面临的挑 战尽管税务部门围绕电子税务局建 设开展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也在实践中 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由于电子政务、智 慧税务在我国提出、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改革、智慧社够健全。
三是考核激励不够科学。
当前,在电子税务局建设中仍然延用旧的考核制度,考核手段不够健全,考评方式不够优化,例如缺少“推广网上办税”、激励信息化人才等个性化指标,无法给基层“互联网+税务”背景下的信息化工作者提供有效的激励措施,绩效考核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
2.信息技术薄弱影响了电子税务局的健康发展。
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应用,在促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缴费人注册并使用的同时,因其自身系统稳定性不够而影响纳税人办税体验的问题也逐步显现,这让其发展面临着新的挑3.大数据应用不足削弱了电子税务局的健康发展。
对电子税务局采集整合的税务数据,在具体工作中挖掘利用不够,未能将已获取的涉税数据充分应用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工作之中。
一方面,大数据未能深度应用。
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与大数据分析工作尚未有效衔接,加上缺乏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相互之间的数据信息传递不及时、不畅通,致使数据信息分析利用不够充分、不够深入,仍然停留在对数据的简单归类和机械利用上。
另一方面,大数据与涉税服务整合缓慢。
由于纳税人涉税需求千差万别、种类繁多,还无法当前电子税务局建设J的挑战及应对黎涛会建设的发展,如何推进电子税务局建 设、提高其运行质效,是税务机构改革 合并后面临的新问题。
1.传统管理理念制约了电子税务局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信息技术条件 下,纳税服务工作还处于自发成长的阶 段,电子税务局在实践中与税务管理工 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相应管理理念和 体制上的创新。
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

[ 图 分 类 号 ] F 1 .4 中 80 2 [ 献标 识 码]A 文 『 章 编 号 ] 10 文 0 0—14 (0 2 1 59 20 ) 0—0 1 0 8—0 4
to u gs dta ecnajs t t c r te a v i e xb e neiigt ai oi .T et a o h r g et t a dut a s ut er hr h l n nw t a do x t t np l y h t n s e h w x r u a tn e g y a s sn a o x c x a i
o re—b sn s r u ts r n u u ies aej s t t g,wes o l u ow r ai h ud p tfr ad e—b sn s o ail a ain p l y a d me s rs h e a — ui esc mp t et t oi a ue .T n b x o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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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学 报
20 0 2年 第 l O期
数字经济对税收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数字经济对税收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摘要】数字经济的崛起对税收产生了深远影响。
数字经济中的庞大交易额使监管变得更加困难,导致税收漏洞的出现。
跨境交易给税收征管带来挑战,难以确定税收归属权。
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催生了各类税收规划和避税行为,进一步损害了财政收入。
为了有效回应数字经济对税收的影响,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修订税法法规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建立国际税收框架等。
在全球数字化趋势下,税收征管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确保税收公平和有效征收。
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挑战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应对,以实现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和适应性。
【关键词】数字经济, 税收, 影响, 庞大交易额, 跨境交易, 规划, 避税行为,应对措施, 结论1. 引言1.1 引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其中数字化产业的涌现给传统经济形态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税收领域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数字经济虚拟化、跨境化的特点使得传统税收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面临着巨大的瓶颈和难题。
如何有效应对数字经济对税收带来的影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数字经济不仅改变了传统产业的经营模式和市场格局,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税收挑战。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税收模式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需求。
纵观世界各国,数字经济对税收影响已经日益显现,数量庞大、难以监管的交易额、跨境交易税收困难、税收规划与避税行为增多等问题已经成为各国税收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难题。
数字经济所带来的税收挑战必然需要全球合作和协调,各国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数字经济对税收的挑战,推动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2. 正文2.1 数字经济对税收的影响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交易额数量庞大且难以监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人们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在线购物、支付和交易,这导致了大量的交易额涌入数字经济领域。
这些交易往往是虚拟的、跨境的,难以准确统计和监管,给税收征收带来了挑战。
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3 管辖并重原则:源地税收管辖权并重原则即不放 弃来源地税收管辖,这样更符合我国作为发展中国 家的根本利益
4 既有税收原则:电子商务课税要尽可能运用既有 的税收规定,尽可能让网络经济适应已有的财政税 收政策
5 税收优惠原则: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起点阶段,提 供税收方面的宽松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6 财政收入原则:电子商务税收制度,要与国家的 整体税收制度相协调和配合,保证国家开支的需要
5 纳税环节模糊:网络经济贸易的交易环节少、渠 道多,对原有的流转税制中的多环节纳税产生挑战, 极大地影响流转税的缴纳。
6 所得类型模糊:电子商务交易的营业地的不同认 定将会影响所得税政策的适用。
7 税收计征模糊:电子商务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达 成交易,使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实物凭据。
8 常设机构模糊:一个可以进行销售的网络地址算 不算常设机构?
1传统税收种类的划分
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税收种类
(1)按征收对象的属性分:①所得税、②流转税、 ③财产税、④行为税
(2)按税收管辖权划分:①国内税收、②涉外税收、 ③外国税收
2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 权力,其意味着主权国家在税收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 自主性,即对本国税收立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立的管 辖权力。同时也意味着处理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 干涉和控制。
●税收管辖权原则: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地域管辖权 :国家对来源于该国境内的全部所 得以及存在本国领土范围内的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 不考虑取得所有收入者和财产所有者是否为该国的居 民或公民。
(2)居民管辖权 :国家对该国居民(包括自然人和 法人)的全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 而不考虑该纳税居民的所得是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
数字经济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及调整建议

数字经济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及调整建议关键信息项1、数字经济的定义和特点2、数字经济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具体影响表现3、现行财政税收政策在应对数字经济时存在的问题4、针对数字经济调整财政税收政策的原则和目标5、具体的调整建议和措施6、调整后的预期效果和可能面临的挑战7、政策调整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8、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11 数字经济的定义和特点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其特点包括高创新性、高渗透性、高增长性、强时效性等。
111 高创新性数字经济依托于技术创新,不断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
112 高渗透性数字经济能够渗透到各个行业和领域,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113 高增长性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快,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显著。
114 强时效性信息和数据的价值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巨大变化,要求快速决策和响应。
12 数字经济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具体影响表现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财政税收政策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121 税源结构变化传统税源相对减少,数字经济领域的新兴税源不断涌现,如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
122 税收征管难度加大数字经济的交易虚拟化、数字化,使得税收征管面临信息不对称、难以追踪等问题。
123 国际税收规则挑战跨境数字经济活动引发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争议和税收利益的分配问题。
124 产业发展不平衡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可能导致不同产业之间的税负差异,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
13 现行财政税收政策在应对数字经济时存在的问题当前的财政税收政策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131 政策法规滞后现有的税收政策未能及时跟上数字经济的创新步伐,存在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
132 征管手段落后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难以应对数字经济的复杂交易模式和海量数据。
133 税负不公平部分数字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而一些传统企业面临较重税负,造成竞争不公平。
RCEP下跨境数字经济税收协调现实困境及破解之策

RCEP下跨境数字经济税收协调现实困境及破解之策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方兴未艾,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数字经济成为实现生产力发展新飞跃的突破口和重塑世界格局的主导力量(白春礼,2015),谋求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
2022年1月1日,由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十国共同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其中涉及数字经济领域的细则条款多达17项,表明了成员国共同致力于推动亚太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的决心,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数字经济已成为RCEP成员国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
然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对现行国际税收规则造成了巨大冲击,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主的国际组织正在积极推进国际税收规则改革,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
跨境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要求突破税收协调所面临的重重困境,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也需要有效的税收协调机制予以保障(刘书明等,2021)。
加强RCEP 下跨境数字经济税收协调,更好地解决税收管辖权划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等问题,减少RCEP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中的税收冲突与摩擦,对推动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纵深发展至关重要。
一、RCEP成员国数字经济税制及征管差异比较RCEP的正式生效开启了各成员国数字经济合作的新进程,各国税收政策的相互影响日益加强,产生税收冲突与摩擦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当前RCEP成员国在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数字化水平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这一不争事实阻碍了区域税收协调的深入推进。
因此,精准识别制度差异或可成为破解税收协调现实困境的逻辑起点。
(一)RCEP成员国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差异RCEP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由此决定了各国所采用的税收制度也有所区别。
一般而言,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税制结构以所得税为主,经济欠发达国家则主要实行以货物和劳务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如老挝、柬埔寨等),或所得税、货物和劳务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如中国、泰国、马来西亚等)。
数字经济对企业税收遵从的影响及对策
[g jK S STAX PRACTICE I I 数字经济对企业税收遵从的影响及对策王丽娜内容提要:数字经济产生新型商业模式和经济实体,增加了跨境数字企业税收不遵从动机,扩大了 纳税主体不遵从的空间。
面对数字经济给企业税收遵从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国际社会持续开展积极有益的税制探索,如欧盟出台统一合并企业税基提案、OECD提出“双支柱”方案以及英法开征数字服务税等,均力图打击跨境贸易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压缩企业不遵从空间,降低不遵从动机。
借鉴各国的税制思路,中国应从税制优化、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国际合作等层面采取积极措施,提高企业的税收遵从度。
关键词:数字经济税收遵从常设机构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126(2020)12-0059-05一、数字经济对企业税收遵从的影响税收遵从是指纳税义务人按规申报、按时纳税等 依据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是税收征管的基 础。
早期对于税收遵从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是A-S模 型(Allingham-SandmoModel) \即将遵从行为视为基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纯经济决策,以期望效用最大化 为纳税决策目标。
传统经济学模型探讨了稽査率、罚金、审计概率等以威慑理论为主要框架的模型,由于该类 模型的隐含前提——理性人假设过于严苛,与税收实践 产生一定背离,促使学者们探索其他研究视角。
12丹尼 尔•卡尔曼(Daniel Kahnwnen)等将前景理论引人税 收遵从研究框架中,首次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非 理性因素纳人考量,较好地弥补了纯经济学角度分析 纳税遵从问题的不足。
3本文探讨的税收遵从预设了企 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并以数字经济为背景,聚 焦企业跨境所得纳税策略选择是否与相关国家税收利 益相一致。
数字经济背景下,大量新型商业模式和经济实体 的涌现,使跨境贸易更加灵活多样,也使企业税收遵从面临极大挑战。
数字经济最典型的商业模式是数字 企业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数字媒介(如电子支付、APP等)与其他一国或多国的消费者进行远程互动,为其提供 数字产品或服务。
电子商务下的会计挑战
电子商务下的会计挑战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成为了现代商业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电子商务的兴起给传统会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变革。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下会计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互联网销售模式传统的销售模式是通过实体店铺进行商品展示和销售,因此会计处理相对较为简单。
而在电子商务下,商品销售以在线平台为载体,不同于传统实体店铺方式,给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首先,电子商务下存在多渠道销售的情况,包括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和社交媒体等。
不同渠道的销售数据需要进行整合和核对,以确保准确性和一致性。
其次,电子商务常常采用先付款后交货的模式,这就带来了退货退款等风险。
会计部门需要确保及时记录和核对相关退款和退货流程,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销售数据系统,实时监控各渠道销售量和收入,并做好准确记录;建立全面的退货退款制度,及时处置风险并记录相关账务。
2. 跨境电商与外汇风险电子商务推动了跨境贸易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与之相关的外汇风险。
随着电子商务全球化发展趋势加剧,公司在不同国家建立海外仓库、开展业务和购买原材料变得普遍。
跨境支付、货币转换等问题给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困难。
首先,由于涉及到多个国家货币,在核算资产负债表时需要进行货币折算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准确反映。
其次,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多种外汇支付方式,如信用卡、汇票、电汇等。
会计部门需熟悉各种支付方式,并能够及时核对相关账户并记录交易。
解决方案:建立强大的跨境支付系统,并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定期评估外汇风险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
3. 大数据时代下的会计处理电子商务下产生大量数据,对传统会计处理提出更高要求。
传统会计主要以核算为导向,而现代会计需要更强调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
首先,在电子商务下需要对海量数据进行合理利用,以提取有价值的信息。
这要求会计人员熟练掌握数据分析工具,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战略选择
1 动摇传统的 国际税 收分 配体制 。电子 商务 的发展对 .
是 国际贸易来说 , 是一次影 响深远 的划 时代变革 , 都 给人类 生产和生活带来 了巨大改变 , 也给国家税 收带来 了新的增 长
线填 制生成 , 且易 于修 改 , 收审计 稽查失 去 了最 直 接的纸 税
质凭 据。企业 如不主动 申报 , 税务机关一般很难 掌握 其贸易 运作 实际情况 , 给偷 、 、 逃 骗税行为 可乘之机 。随着计 算机 网 络加 密技 术不断 发展 , 税人 往往 通过 密码 来 隐藏 交 易信 纳 息, 给税务机关收集 资料制造 困难 。另外 , 联 网的无 国界 互 特点也为跨 国公 司避税 创造了条件 , 以互联 网技术 为基 础 的 电子 邮件 、 视频 会议 、 I P电话 、 传真技 术 , 帮助企业 通过互 联 网将产 品研发 、 设计 、 生产 、 配送 、 销售最 合理 地分 布在世 界 各地 , 进而通过选择 管辖 、 转移定价 、 关联交易等手段便捷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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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 O U XUE KAN
电子商务环境下我 国税收法律制度 的战略选择
甘 翠 平
( 华东 政法 大学 外 语学 院 , 海 上 2 12 ) 0 60
电子商务领域的挑战与改进建议
电子商务领域的挑战与改进建议一、引言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商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挑战。
本文将探讨当前电子商务领域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现状。
二、电子商务领域的挑战1. 网络安全问题:随着在线交易量的增加,网络安全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威胁。
黑客入侵、个人信息泄露和支付欺诈等不法行为频频发生。
这些问题对消费者和企业都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信任度。
2. 物流配送困境:在电子商务中,物流配送环节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然而,在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下,传统物流系统已经无法满足高效、准时、可靠地完成商品配送任务。
仓储资源有限、最后一公里配送困难等问题制约了电子商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 信任建立:相较于实体店铺购物,网络购物往往需要面对缺乏实体触感、无法即时验证商品质量的问题。
而且,一些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这种行为大大损害了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4. 市场竞争加剧:电子商务具有低进入门槛和快速复制的特点,使得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三、改进建议1. 提升网络安全: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是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关键。
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企业也应投资于技术和人员培训,提高其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2. 优化物流配送系统:电子商务企业应该投资于现代化仓储设备以及智能物流系统,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成本。
与此同时,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创新技术、拓展运输渠道,并建立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提供更优质的物流服务。
3.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对于增强消费者信任感非常重要。
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良商家行为。
同时,电子商务企业也应主动加强售后服务,提供真实可靠的商品信息和客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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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挑战及冲击【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网络经济风起云涌。
本文着重分析了“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带来的巨大影响,以及制定电子商务的原则,并探讨了我国在近期以及较长一段时间内应对“电子商务”的思路及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网络经济风起云涌。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也对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税收征管提出了新得挑战。
本文着重从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以及我国制定电子商务的原则、思路及对策方面进行粗略的探讨。
【关键词】:电子商务流转税所得税挑战对策借鉴一、电子商务的特点及具体形式(一)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依托电脑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网上商品或劳务的提供者、消费者、广告商、中间商等有关各方的行为总和。
这种新型的商务活动形式有以下几个特点:1、商务信息都是数字化的,在网上以比特流的形式传播。
2、庞大的市场和潜在消费者群。
互联网是一个全球性的电脑网络。
3、高度自主。
自由的松散联系系统。
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国际性网络,不受任何一国法律的约束和管辖,且作为成长迅速的最新信息技术产物,国际间尚未达成有关公约或协议来规范其形式和内容。
任何区域性电脑网络只要在技术上执行互联网协议,就可以联入互联网,任何企业交纳注册费后,即可获得自己专用的域名,在网上自主从事商务活动和信息交流。
(二)电子商务的具体形式从对税收形成挑战性大小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应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电子商务作为远程销售有形产品的方式。
即互联网作为有形产品的交易场所而存在,互联网上实现的仅仅是查看商品目录,发出订单等,有形产品的配送仍通过传统的运输渠道进行。
通过互联网定货和传统的以电话、传真方式定货只是形式上的差别,该种交易形式对税收的影响极其有限。
2、电子商务作为远程提供服务的方式。
即使用电子媒介从遥远的地方提供服务,包括通过电话、传真,因特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
从税收角度看,各种媒介的区别是不重要的,其差别也仅仅是信息传送技术的差别。
3、通过电子商务销售数字产品。
即将图表(静态和影像的)、文本或声音转化为数字形式,对同样信息的数字版本加以传送或销售纯数字产品(如电脑程序)等。
购买数字产品的顾客用他们自己的设备(计算机、MP3播放器等)重建这些文件、图片、影像、文本或音乐,进而直接拥有纯数字信息。
由于该种电子商务形式所有的交易流程(订货、付款、传递)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脱离了传统的物流配送系统,该种形式的电子商务才是一种真正的交易革新,才对传统税收形成一定的挑战。
结合电子商务的三种形式,具体来看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包括对现行税收原则的冲击、对现行各税种的冲击、对于现阶段征管制度的挑战、对国际税收基本概念的冲击、以及电子商务引发的国际避税问题。
二、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体系的挑战与冲击(一)对现行税收原则的冲击对于税收原则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对税收公平原则造成冲击。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在国际互联网基础上的这种与传统的有形贸易完全不同的“虚拟”贸易形式,往往不能被现有的税制所涵盖,导致传统贸易主体与电子商务主体之间税负不公,从而对税收公平原则造成冲击。
2、对税收中性原则造成冲击。
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的课税方式和税负水平不一致,因税负不公而导致对经济的扭曲,因而对税收中性原则产生冲击。
3、对税收效率原则造成冲击。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可以直接免去中间人如代理人、批发商、零售商等,而直接将产品提供给消费者。
中间人的消失,将使许多无经验的纳税人加入到电子商务中来,这将使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大。
这无疑将影响到税收的效率原则。
(二)对现行各税种的冲击电子商务对流转税的影响。
从电子商务的三种具体形式来看,前两种形式,电子商务只是作为一种交易媒介革新的方式而存在的,互联网作为有形物品、劳务的交易场所,其税务处理措施与其他的货物交易场所(电话、传真方式)中所采取的税务处理方案是大体相同的。
而真正引发问题的是以电子方式传送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即所谓的在线交易(on-line traction)所引发的税收问题。
在流转税情况下,网上销售数字产品主要引发两个问题:如何区分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如何对进口数字产品征税。
1、如何区分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
许多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都对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
在有形货物的情况下,由货物的运送地点或邮寄地址可以很容易地判定该批货物是国内销售或出口销售。
但是,在线交易中的网上定购者是国内还是国外却无从得知了。
国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任何用户都可以拥有一个无国籍地址,技术上,网上销售商不可能通过目的地址确定某笔销售是出口还是国内销售,这样就无法确定某笔数字产品的销售是免税还是要承担税负。
2、如何对进口数字产品征税。
数字产品如果以有形方式(如光盘、磁盘或CD)进口,在通常情况下是要征收进口关税和国内流转税的。
但如果这些产品通过网上订购和下载使用,就可以逃避对进口征税的海关和邮局的检查。
在过去,技术限制了这一部分交易的发展--网络费用的昂贵和下载文件需花费的大量时间。
但是随着压缩技术的发展,上网费用的下降和网络速度的加快,该种传递媒介的缺陷被大大减少,这一领域的电子商务可能会得到很快发展,也引发了相应的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对所得税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所得税的影响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电子商务交易所得性质的界定;电子商务交易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和常设机构是否适用于电子地址和服务器。
1、电子商务交易所得性质的界定。
传统交易模式下,纳税人购买商品一般被界定为销售所得,适用流转税。
但是电子商务环境下纳税人购买的产品很大一部分价值在于通过不断从网上下载补丁,以对原有的软件进行更新。
那么消费者在最初购买产品是界定为销售所得还是购买一种特许权呢?不同的界定标准,其税务处理措施也就不尽相同,前者要适用于一般流转税,而后者要适用于特许权使用费。
2、关于电子商务交易所得来源地的界定问题。
根据国际税收上的惯例,一国对收入的税收管辖权(即对收入征税的权力)通常取决于收入来源地,居民对其所有来源的收入纳税,而非居民只对来自于管辖权范围内的收入纳税。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多面性,其整个商务过程可通过分解成若干个子块来完成这样,在判定一笔交易的收入来源地时就无固定标准可循。
在判定某项销售收入的收入来源地时,可考虑产品的生产地、合同的签订地及产品的销售地等,通常传统销售情况下,这些地点存在着紧密联系,但电子商务环境下上述地点的分散则对收入来源地规则产生很大的压力。
3、常设机构概念是否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电子邮件地址和服务器地址。
常设机构概念是国际税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确定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企业或分支机构利润的征税权问题。
《OECD范本》和《UN范本》都把常设机构定义为: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而电子商务环境下,互联网的灵活性使得常设机构概念无能为力。
如果一企业在客户所在国设立的网址和服务器被界定为常设机构,则该企业完全可通过将服务器或网址转移至避税地或避税地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而正常避税。
(三)对于现行税收征管的挑战传统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税务登记,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基础之上的。
这种面对面的操作模式在电子商务时代显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无形化、随意化、隐匿化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
1、无纸化操作对税收稽查方式提出了挑战。
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得交易记录以电子形式出现,电子凭证可以轻易地被修改,而且不留下任何痕迹、线索,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证,使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这样税务部门就得不到真实、可靠的信息。
另外,无纸化操作产生的电子合同、交易票据实际上就是数据记录,电子帐本本身就是数据库,如果对它们继续征收印花税在法律上将不再适用,而且很难区分这些数据及数据库,哪些是用来交易的,哪些是用于单纯的企业内部管理目的的。
2、加密措施为税收征管加大了难度。
数据信息加密技术在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同时,也成为企业偷漏税行为的天然屏障,使得税务征管部门很难获得企业交易状况的有关资料。
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
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难题。
3、电子货币影响传统的征税方法。
电子货币的存在使供求双方的交易无需经过众多的中介环节,而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转帐结算。
以往税务机关通常通过查阅银行帐目得到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这样客观上为税收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电子货币的使用使这种监督机制几乎失去了作用。
传统税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中介环节代扣代缴的,电子商务无疑会使征税过程复杂化,使原本只需向少数代理人征税转变为向广大消费者征税,从而加大了税收部门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成本。
(四)对国际基本概念的冲击对国际基本概念的冲击有:1、常设机构概念受到挑战。
传统的税收是以常设机构,即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来确定经营所得来源地,但在电子商务中这一概念无法界定。
因为电子商务是完全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企业的贸易活动不再需要原来的固定营业场所、代理商等有形机构来完成,大多数产品或服务提供并不需要企业实际出现,而仅需一个网站和能够从事相关交易的软件,而且互联网上的网址、E-MAIL地址,身份(ID)等,与产品或劳务的提供者无必然的联系,仅从这些信息是无法判断其机构所在地。
2、国际税收管辖权的潜在冲突加剧。
国际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的基本范畴,一般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当存在国际双重或多重征税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的数字化。
虚似化、隐匿化和支付方式的电子化使交易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使用地难以判断,以至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失效。
而如果片面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则发展中国家作为电子商务商品和服务的输入国,其对来源于本国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管辖权,将被削弱或完全丧失,这显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
因此,重新确认税收管辖权已成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重大问题。
(五)电子商务引发的国际避税问题互联网的全球界性、高科技技术不仅为企业经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提供了手段,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
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传真等技术为企业架起了实时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分布于世界各地将更容易。
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轻而易举。
只要拥有一台计算机、一个MODEM(调制解调器)、一部电话,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利用其在避税国设立的网站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贸易,形成一个税法规定的经营地,而仅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