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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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联盟平台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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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新媒体联盟平台(以下简称“联盟”)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成员权利与义务等,以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新媒体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宗旨:1. 传播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2. 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3. 提升联盟成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4. 推动新媒体行业规范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三条联盟性质:本联盟为非营利性组织,由各新媒体机构自愿组成,旨在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代表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

第五条理事会职权: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决定联盟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3. 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4.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5. 决定联盟解散。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三章成员资格第七条凡认同本章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媒体机构,均可申请加入联盟: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在新媒体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3. 拥有稳定的运营团队和资源;4. 愿意遵守联盟章程,积极参与联盟活动。

第八条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取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服务;3. 参与联盟决策,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4. 使用联盟标志和名称。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九条联盟年度工作计划:1. 组织开展新媒体行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2. 举办新媒体技能培训、交流研讨等交流活动;3. 开展新媒体行业调研,发布行业报告;4. 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

第十条联盟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联盟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联盟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理事会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模板

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模板

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模板XXXX大学新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校党委宣传部联合校内各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校园媒体交流和资源互享平台。

其宗旨是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整合校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效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宣传联动机制,构建校园舆论宣传工作的新阵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是指以校内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开办并通过平台认证的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手机报、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条联盟从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有利于学校内涵建设与形象塑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形成新媒体工作合力,科学定位各类新媒体重点工作领域,最大限度覆盖师生和校友群体,广泛吸纳师生和校友中的网络达人,谋良策,建良制,把握好时、度、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化校园网络舆论引导,优化网络生态环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第三条校园新媒体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校内单位或组织。

校园新媒体建设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公序良俗,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开办单位应对所有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四条联盟组织机构设置为: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理事会由新媒体联盟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换届时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秘书长1名。

首届理事长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

理事会会议包括理事会年会和理事会临时会议,由理事长召集。

理事会年会以轮值形式召开;在理事会年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长提议,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范本

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范本

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范本XX大学新媒体联盟是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联合校内各单位和学生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校园媒体交流和资源互享平台。

其宗旨是致力于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校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效联动、聚合传播,为广大师生和校友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资讯、互动交流,构建校园舆论宣传的新阵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是指学校各学院(系)、机关部处、直属附属单位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开办的微博、微信、QQ群、APP客户端、BBS、网络视频等。

第二条新媒体联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推进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XX大学新媒体联盟要坚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传播好安大正能量、凝聚好安大共识、汇聚好安大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XX大学新媒体联盟组织机构设置为: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新媒体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理事会由新媒体联盟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换届时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联合发起单位自动成为首届理事会成员;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首届理事长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担任。

理事会会议包括理事会年会和理事会临时会议,由理事长或其委托的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召集。

理事会年会每年定期召开;在理事会年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长或受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提议,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成员职责:1、遵守XX大学新媒体联盟理事会章程;2、对XX大学新媒体联盟理事会服务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发表建议,对理事会举办的交流活动积极响应及参与;3、维护XX大学新媒体联盟的声誉,树立XX大学新媒体联盟的形象,宣传XX大学新媒体联盟在业内和社会中的影响与作用;4、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XX大学新媒体联盟委托的任务;5、积极参加XX大学新媒体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条XX大学新媒体联盟秘书处设在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为新媒体联盟的日常事务处理与联络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联络沟通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

大学新媒体部规章制度

大学新媒体部规章制度

大学新媒体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新媒体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新媒体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新媒体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学校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学新媒体部的工作任务是根据学校宣传要求,负责学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策划、编辑、发布和推广工作。

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第四条大学新媒体部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师生,宣传学校,传播正能量。

第五条大学新媒体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形象,做到公正、客观、准确报道。

第六条大学新媒体部的管理遵循民主、法治、科学原则,制订出符合部门实际的管理制度和规章。

第七条大学新媒体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部长由学校指定,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部长负责对部门全面工作负责。

第八条大学新媒体部属于学校宣传部门,应密切配合学校其他宣传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大学新媒体部部长由学校指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具体任命由学校领导批准。

部长任期一年,满期可续聘。

第十条大学新媒体部部长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具备领导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大学新媒体部部长负责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部门成员实施,对工作效果负责。

第十二条大学新媒体部成员应服从部长和副部长的管理,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大学新媒体部成员应定期参加部门会议,听取部长的工作安排,交流工作心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大学新媒体部应每学期组织成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五条大学新媒体部应每年举办座谈会,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质量。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六条大学新媒体部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发布内容、推广策略、活动安排等。

第十七条大学新媒体部应每周定期更新学校新媒体平台内容,做到原创、独家报道。

第十八条大学新媒体部应及时回应学生问题,解决他们在学校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大学新媒体社团规章制度

大学新媒体社团规章制度

大学新媒体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新媒体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组织管理,规范社团成员的行为,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政策,致力于新媒体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第三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非营利性学生组织,面向全校学生自愿参加。

第四条社团登记和备案:社团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并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成员若干。

社团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六条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审查和批准社团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七条社团设立以下部门:1. 技术部:负责新媒体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2. 采编部:负责社团活动的新闻报道、稿件撰写;3. 运营部:负责社团的线上线下活动策划、执行及推广;4. 设计部:负责社团的形象设计、海报制作等工作;5. 办公室: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如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社团活动分为内部活动和对外活动。

内部活动主要包括技术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对外活动主要包括校内外交流、比赛、项目合作等。

第九条社团成员需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十条社团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益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社团财务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透明化、民主化原则。

第十二条社团经费来源:会员费、学校资助、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第十三条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策划、设备购置、宣传材料制作、交流培训等。

第五章成员权益第十四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2. 获得社团提供的技术培训和指导;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社团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权;5. 退社自由。

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

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

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模板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模板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宗旨新常态下,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场,促进官方和民间舆论场进一步融合,共识度进一步增强,达到互联网络空间理性、自律、净化、分享的清朗效果。

联盟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综合传播地方新闻资讯、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为主旨,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着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份额,实现相互交流、联动、合作,资源互享、共同发展。

联盟致力于加强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各新媒体联盟成员之间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新媒体间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整体提升各成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发起“xx新媒体联盟”由《xx新闻网》临汾频道发起,联合各地较具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平台自媒体为基础,共同成立。

成员单位享有地位平等、独立,入盟退盟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联盟的理念团结协作,平等互助,加强交流,实现共赢。

第四条:联盟价值观诚信为本,勇于担当,深度合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联盟成员第五条:加盟条件在当地或行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原则上各县市暂限定一家。

第六条:加盟方式认同联盟发展理念、价值观,自觉履行章程。

各公众号向联盟自荐举荐方式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入盟。

第七条: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享有联盟组织发起、策划执行的各类议题、采风、商广活动优先参与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2、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A、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联盟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单位每年轮流承办,费用采用AA、自筹或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

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大学新媒体联盟实施方案

大学新媒体联盟实施方案

大学新媒体联盟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新媒体已经成为大学校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大学新媒体联盟的成立旨在整合各大学的新媒体资源,促进校园新媒体的共建共享,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传播。

二、联盟成员。

大学新媒体联盟的成员包括各大学的新媒体中心、校园官方微博微信团队、学生新媒体社团等相关单位和组织。

联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运营能力和资源,能够为联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联盟宗旨。

大学新媒体联盟的宗旨是推动校园新媒体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促进各校新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打造具有校园特色的新媒体品牌,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四、联盟任务。

1.资源整合,各成员单位应共享各自的新媒体资源,包括校园官方微博微信账号、校园APP、校园电视台等,实现资源的互通互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内容合作,成员单位可以开展跨校的内容合作,共同策划和制作具有校园特色的新媒体内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

3.技术交流,联盟成员可以定期举办新媒体技术交流活动,分享新媒体运营经验和技术成果,促进新媒体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4.品牌建设,联盟成员应共同打造具有校园特色的新媒体品牌,提升校园新媒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联盟管理。

大学新媒体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推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资源整合、内容合作、技术交流和品牌建设等工作。

六、联盟成果。

通过大学新媒体联盟的实施,可以实现各校新媒体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校园新媒体的发展和进步。

联盟成员可以通过合作共赢,提升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校园文化建设和传播做出积极贡献。

七、结语。

大学新媒体联盟的实施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希望通过联盟的建设和发展,能够为校园新媒体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传播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大学新媒体的规章制度

大学新媒体的规章制度

大学新媒体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保证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大学新媒体指的是大学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开展信息传播、教育宣传和学术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大学新媒体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扩大校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四条大学新媒体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积极向上的声音,推动大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大学新媒体的发展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违反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大学新媒体的言论应当尊重事实,不捏造事实、歪曲事实,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生事。

第七条大学新媒体平台应当严格保护用户隐私,依法保护言论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八条大学新媒体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第九条大学新媒体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和发布的监督,保证信息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条大学新媒体平台应当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防止黑客攻击、病毒侵袭等安全风险。

第二章大学新媒体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大学新媒体平台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协调运营、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大学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大学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选派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审核、编辑和发布,确保信息合规合法。

第十四条大学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平台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和策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大学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大学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公开透明、有序运作。

第三章大学新媒体的内容管理第十七条大学新媒体内容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积极向上的声音,不宣扬暴力、色情、迷信等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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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章程
XXXX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是由校内部分单位及相关学生组织共
同发起成立的新媒体交流和资源互享平台,其宗旨是致力于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构建上下左右联动的校园新媒体宣传格局,不断增强校园新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和主流媒体影响力、舆论引导力,为学校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文化氛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XX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接受XXXX大学党委的领导和校党委宣传部的工作指导。

第二条校园新媒体是指以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开办的微博、微信、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校园新媒体是学校思想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

联盟要科学定位各类新媒体重点工作领域,最大限度覆盖各族师生和校友群体,广泛吸纳师生和校友中的网络达人,谋良策,建良制,讲好民大好故事,唱响民大好声音,传播好民大正能量,扩大校园网络文化的育人
覆盖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四条校园新媒体联盟实行理事单位制,建立理事会,设立理
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

学校新闻中心为联盟理事长单位;所属单位新媒体较多、成立了新媒体分联盟(或
组建了新媒体中心、新媒体矩阵等)的单位可申请为副理事长单位;
同时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单位可申请为常务理事单位;其他开通新媒体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

经联盟理事长会议讨论、并征求各理事单位意见而产生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各理事单位所属新媒体的指导老师和学生负责人为联盟理事会理事。

有一定影响力的学联、研究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新媒体的学生骨干可申请成为联盟理事会学生理事。

第五条校园新媒体联盟设立常务理事会及联盟秘书处作为议
事机构。

联盟常务理事会由联盟理事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共同组成,其各自所属新媒体的分管领导、指导老师或学生负责人为联盟常务理事会成员。

联盟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决定联盟重要活动事项,指导秘书处工作。

联盟秘书处作为校园新媒体联盟的日常办事机构与联络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协调及各类组织保障工作,设在校新闻中心。

第六条校园新媒体联盟每年度召开一次全体理事大会,通报联盟建设及校园新媒体等工作年度状况,并由全体理事共同决议联盟建设与发展大计。

第七条成员权利:
(一)联盟重大事务的表决权;
(二)参加联盟的活动,优先取得联盟的各种资料和信息;
(三)获得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包括技术服务咨询和资源共享,参加经验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
(四)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成员义务:
(一)遵守本联盟的章程;
(二)执行联盟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
(三)协同组织联盟开展的各类线上活动,维护联盟合法权益;
(四)向联盟提供投稿,提供内容共建资料等;
(五)完成联盟委托的研究任务等。

第三章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第九条校园新媒体联盟工作原则:
(一)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教育事业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大成果和工作动态;
(二)坚持迅速回应,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和公众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
(三)坚持协同互动,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服务师生校友,统筹协调联盟成员单位媒体,开展多向互动,做好主动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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