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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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ISO9001

A版-第0次修订

1.目的

规范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合格品的识别、隔离、记录及处置,确保不合格品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及交付发生。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合格品的控制。

2.2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包括(不限于以下):

a)外协(含客供)不合格品;

b)自制零部件、OEM厂零部件不合格品;

c)成品不合格品;

d)新产品试制阶段不合格品;

e)生产过程中零星不合格品。

3.职责

3.1品保: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处置建议的提出和批准(包括新产品物料),以及客户退

货不合格品的检验、判定、处置建议的提出和批准。处置金额较大的不合格品时应提交总经理审批;

3.2仓库:负责仓储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标识。

3.3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标识,外协件和自制零部件不合格品使用跟进和记

录。

4.工作流程

4.1批量外协外购不合格品的控制流程

注:详细参照《进货检验管理细则》4.1、4.2

4.1.1常规物料:来料检验员判定进货物料为不合格品后,将检验结果交检验主管审核,

由检验主管提出处置建议(退货、让步接收)和审核(批准)。

4.1.2试用物料:来料检验员判定进货物料为不合格品后,将检验结果交检验主管审核;

检验主管与研发项目经理或零部件专业工程师确认处置建议(退货、让步接收)及审核(批准)。

4.1.3批量外购外协不合格品的处置

a)退货:建议退货的不合格品,经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业务员负责通知供应商办

理退货手续,仓管员负责该批不合格品的标识,填写“退货报告单”,办理退货手

续。

b)让步接收:对虽不符合标准要求,但不影响加工、装配和实际使用效果的物料,可

直接让步接收,经品保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仓库仓管员负责该批不合格品的标识。

(详细流程见4.2)

c)不合格品的挑选与返工:判定的不合格品,如可通过挑选或返工处理,需要时可由

供应商进行挑选或返工。挑选或返工后的物料由仓库仓管员重新办理入库手续,按

照相应的《进货检验管理细则》的规定重新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公司内

挑选或返工的,须由相关部门制定挑选或返工标准要求(可直接在检验报告上提

出)。

d)当外购外协物料不合格需由公司相关部门代供应商进行挑选、返工或让步接收时,

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品保按《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4.1.4车间在制造过程中发现批量进货物料不合格导致返工、停工、转产时,由车间及时

反馈至品保及相关责任部门。确认为不合格按4.1批量外协外购不合格品的控制流

程执行。

4.2让步接收控制流程

4.2.1让步接收物料由采购负责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让步使用申请单》,经其负责人

审核,提交工程技术、直接使用部门确认,品保负责人审核批准。

4.2.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确认使用该不合格品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及需采取的技术措

施,直接使用部门确认使用该不合格品所需采取的生产措施,品保根据评审情况决

定是否批准让步使用(客供不合格品由顾客或顾客授权人批准),使用时,应按照

相关部门确认的内容进行。

4.2.3经批准后的“让步使用申请单”应由申请部门发放给该批物料的使用部门和仓库。

直接使用部门用完该批不合格品后需将使用结果记录在“让步使用申请单”情况反

馈栏中,并反馈给工程技术、申请部门和品保(车间装配使用不合格品时,应及时

通知成品检验员)。

4.2.4必要时,工程技术应提供让步使用物料的临时标准,以指导使用部门实际生产。

4.3批量不合格自制零部件的控制流程

4.3.1检验员判定批量自制零部件不合格后,填写“不合格报告”交其主管,由其提出处

置建议(报废、返修、让步)并安排作好标识。物料报废需工厂负责人审批;

4.3.2自制零部件不合格品的处置:

a)报废:建议报废的物料,由车间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检验员确认后,责任车

间组织处理。

b)返工、返修:建议返工、返修的物料,由车间负责组织落实,必要时由工程技术中

心下达临时返工作业指导卡。返工后的产品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序或入库;

返修的产品重新检验后,按让步接收流程进行处置。

c)让步接收:让步使用时,由责任车间(或采购部门)提出让步使用申请,按4.2让

步接收流程规定执行。

4.3.3车间负责自制零部件不合格品的标识。

4.4批量不合格成品控制流程

4.4.1各检验员在巡检、抽检中发现成品存在不合格时,应及时反馈其主管,根据分析情

况,必要时将已生产的成品隔离、标识,具体按各车间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成品检验员判定成品为不合格时,将《成品检验报告》交其主管审核,提出处理建

议(返工、待定,新产品可由项目负责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再由品保负责

人审核批准。批准后的《成品检验报告》发至相关部门。

4.4.3研发/技术/品保等部门决定返工时,由工程技术与车间协商给出返工方案(新产品

由项目经理给出返工方案)。成品检验/车间对返工方案进行确认车间负责组织进

行返工,经过返工的成品应按照《成品检验管理细则》的规定重新检验、判定合格

方可入库。

4.4.4相关技术部门确认因技术工艺复杂、返工成本过高、急需出货等原因需风险评估出

货的,由责任部门执行《成品检验管理细则》质量风险评估控制流程;

4.4.5外销不合格成品的出货必须经顾客或顾客授权人同意,由成品检验归档记录顾客出

货通知及通知的内容(如书面或电子文件通知),并知会成品仓管员对该批成品进

行“让步接收”状态标识(安全性能方面不允许让步接收)。

4.4.6已入库或发货的成品,如本公司或顾客发现产品存在有不合格时,由品保组织相关

责任部门进行分析、处理,与顾客进行协商确认并提出处理建议。分析结果及处理

建议要求形成书面记录并归档。内销产品由品保成品办理退货、退库事项。外销产

品由产品中心办理办理退货、退库事项。

4.4.7公司接收的市场退回品,由成品仓库接收,品保组织进行责任鉴定,输出分析报告,

报送相关部门,并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返工处理。

4.5零星不合格品的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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