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实施规划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减少农业风险,提高农业效益,本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系统,提供及时、有效的农业保障服务。
工作任务包括:一是贯彻党和国家政策,制定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和规章制度;二是做好保险宣传和产品推广,扩大农民保险认知度和保险覆盖率;三是加强保险风险监测与评估,提高确诊和赔付效率;四是做好各类农业保险资金运用,并提供有效的保险投诉和咨询服务。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工作任务的指导下,经过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农业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
一、制度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农业保险制度,包括保险方案设计制度、合同模板制度、产品课题研究制度,以及育种和害虫防治保险制度等。
为贯彻这些规定,各级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和知识普及,使农户大力支持农业保险。
二、宣传推广:通过网络、宣传栏、广播、电视和推销员等多种途径,开展保险知识宣传和推广,提高保险认知度和参保率。
目前已成功推广的产品有农业生态保险、土地流转保险和农产品质量保险。
三、风险监测及赔付效率:搭建灾情监测及评估平台,实现对灾情的实时跟踪和评估,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同时,在赔付过程中,各级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检查和审批,确保赔付效率和质量。
四、资金运用:为保证农业保险发挥作用,及时理赔,各级财政部门将保险扶贫款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提高保险的服务水平和投入回报率。
同时,各级人员还积极开展理财和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虽然在前期规划和实施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问题。
一、推广问题:未能将高质量的保险产品及时推广到位,使认知度较低,导致将其异常低估。
因此,需要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
二、风险评估不充分:在灾害评估时候需要充足的科研基础支撑,以及良好的资料分析方法,而这一些都是目前我们工作需要加强的地方。
农业保险下半年工作计划(3篇)

农业保险下半年工作计划(3篇)农业保险下半年工作计划(3篇)农业保险下半年工作计划篇1 一、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打算1、强化组织领导。
为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和发展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区财政将配合区农保办进一步调整完善各涉农街道、社区(村)组织机构,实行逐级负责制,分解任务,层层落实。
2、强化政策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把惠农政策宣传到每一户,保证农保的参保面,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
同时依靠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做好上门宣传、及时服务等工作,积极获得农民的支持、配合和广泛参与。
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让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3、强化资金监管。
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管理力度,对农业保险保费资金单独建账,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努力加强对农业保险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做好承保及理赔等工作。
理赔资金下达后由区财政局和保险公司及时打入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做到理赔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二、预计投保及资金落实等情况20xx年,我区预计投保种植业小麦8600亩,每亩保费20元,保险收入约17.2万元。
养殖业投保能繁母猪约1800头,每头保费60元,保险费约10.8万元;奶牛100头,每头保费240元,保险费约2.4万元。
由区财政安排的种植业保费补贴资金约1.72万元、养殖业保费补贴资金约1.32万元,将全部列入20xx年区部门预算中,能够确保资金配套到位。
农业保险下半年工作计划篇2 首先,继续做好先前的工作,听从领导的安排第二,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后援服务,和各位老师为国华为经代搭建一个更好的平台。
第三,继续努力的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那我希望有机会的话能够去听一听老师们的课程,因为很多东西自己去看和通过老师讲解,在理解上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
农业保险宣传规划方案范文

农业保险宣传规划方案范文保险宣传方案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保障作用,实现扩面提标的工作目标,现制定2022年农业保险宣传方案如下:一、宣传内容农业保险险种、保险补贴、保险责任、理赔程序及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给群众带来的实惠。
各县区的创新做法、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典型经验。
重点包括:(一)宣传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
重点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政策,包括项目政策主要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补贴、保险责任、保险资金管理及理赔程序等。
(二)宣传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社会反响。
宣传报道各乡镇的创新做法、实施成效及典型经验。
宣传实施农业保险给群众带来实惠的典型事例。
二、宣传方式(一)媒体宣传1、新闻媒体宣传。
结合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及时有效地向国家、省、市等媒体推介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做法、经验;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向日报、淮北晨刊、淮北人民广播电视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淮北财政信息网农业保险专栏等。
2、网络平台宣传。
充分利用淮北市政府网络平台、淮北财政信息网农业保险专栏等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农业保险政策、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动态。
3、工作简报宣传。
继续做好农业保险的简报编发工作,及时刊载工作动态、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4(二)社会宣传1、墙体标语宣传。
在各县区镇(办)、村部和人口密集区喷绘宣传标语,每个镇(办)不得少于2条,每个村部不得少于1条。
2、文化载体宣传。
结合送电影下乡和送戏下乡等,制作放映农业保险专题片,创作演出有关的戏曲、小品、快板等文艺节目进行宣传。
短信群发工作,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业务,做好县区范围内种养殖户的宣传工作。
4、悬挂横幅宣传。
各县区乡镇、街道办所辖行政村悬挂宣传横幅一条以上;三农保险服务站(点)要在各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一条。
5、街头集中宣传。
各县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5月份、10月份各取1天定为农业保险宣传日,由市农险办联合保险经办机构主办,各相关单位配合,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开展政策解答,注重通过政策知识宣传、理赔事例引导、典型示范带动等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农业保险线上化管理系统有关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一、项目需求分析1.1 系统功能需求分析根据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分析农业保险线上化管理系统所需要具备的功能,包括保单管理、理赔管理、风险评估等。
1.2 系统性能需求分析对系统的性能要求进行分析,包括系统的并发处理能力、数据存储要求、响应时间等方面的指标。
1.3 用户需求分析详细了解系统的最终用户,包括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以及保险用户等,分析他们的需求和习惯,为系统设计提供参考。
二、项目规划2.1 项目时间规划制定项目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时间要求,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2.2 项目人员分工明确项目团队的角色分工和责任,保证各个岗位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2.3 项目资源投入合理分配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系统设计与开发3.1 系统架构设计根据需求分析,设计系统的整体架构,包括系统的层次结构、模块划分、数据流程等。
3.2 技术选型根据系统的功能和性能需求,选择适合的开发技术和工具,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扩展性。
3.3 系统开发与测试按照项目规划,进行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不断优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四、系统上线与运营4.1 系统部署对系统进行部署,并进行全面的测试,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4.2 用户培训对系统的最终用户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使用系统进行工作。
4.3 系统运营与维护系统上线后,进行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同时不断收集用户反馈,进行系统的优化和改进。
五、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5.1 技术风险对系统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5.2 项目风险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制定风险预案,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5.3 运营风险针对系统运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运营措施,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六、总结与展望6.1 项目总结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
6.2 未来展望展望系统上线后的发展前景,提出系统的进一步改进和扩展的建议。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2.04•【字号】津农委计财〔2020〕113号•【施行日期】2020.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通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天津食品集团,各政策性农险经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天津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财农〔2020〕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我市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保障和增加农民收入,现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天津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文件精神,努力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全面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市场有效供应,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和农业生产风险点,通过开展先导性、创新性试点,总结可复制、易推广、贴近农民需求的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发展模式,为研究出台具有区域性、全市性的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提供经验参考,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保险需求,实现我市农业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带动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试点政策应坚持“突出地方主责、体现激励导向、助力乡村振兴、循序渐进实施”的原则。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各涉农区在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中承担主要支出责任,并在各涉农区自主开展、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特色农产品保险,按保费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农民生产抗风险能力。
三、支持方向试点政策重点支持符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方向的险种,原则上以前期各区和天津食品集团调研推荐的险种范围为此次试点支持险种,主要包括稻渔立体种养、果树、蔬菜等保险(详见调研推荐的险种目录),支持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鼓励探索开展“保险+担保”、“保险+信贷”、“保险+农技服务”等试点。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常政办发〔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2日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和《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20〕51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规范运营”为基本原则,聚焦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目标,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增加保险服务和产品供给,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到2022年,全市率先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50元/人以上。
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总体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覆盖广泛、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三农保险建设工作方案
三农保险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推进我县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三农’保险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发展的精神,以全面提升保险对“三农”服务的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调动农村地区现有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切实做好全县“三农”保险办公室的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全县涉农保险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遵照“服务三农、因地制宜、节约成本、保证质量、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二、主要内容(一)建设目标在各乡镇(管委会)建立“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对于条件成熟的乡镇(管委会)可建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在行政村建立农村协保员网络。
(二)建设标准在乡镇(管委会)建立“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应达到“十个一”的建设标准,即:确定一处办公场所、悬挂一块办公室标牌、配备一套办公设备、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建立一套工作台账、设置一个宣传信息发布栏以及选聘相应的工作人员。
办公场所由当地乡镇(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在其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新窗口,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工作人员由所在乡镇(管委会)和人保公司各派驻一名,行政村协保员由当地乡镇(管委会)在各村委会指定;其他办公所需软、硬件设备由人保公司负责配备。
该办公室受乡镇(管委会)和人保公司的双重领导。
“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至少要配备一套办公桌椅、固定电话、资料柜及其他办公用品;条件允许的乡镇(管委会),可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要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险承保、理赔等工作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要将所辖区内农户承保信息、报案信息、理赔信息等分别设置登记簿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工作台账;要在办公场所设置“三农”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中央、省、市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开展“三农’保险情况和成效、“三农”保险赔付情况等内容;要做好本辖区内“三农”保险承保、理赔的协调、宣传和服务工作。
关于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作用,近日,省财政厅会同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后一定时期全省农业保险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了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三方面共15项具体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要求,坚持扩面、增品、提标工作导向,推动全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机制,成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青海银保监局、省林草局等部门组成的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提出了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等保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两段式规划,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农牧业标的收入保险将成为全省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
到2030年,农业保险提质增效、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2.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机制,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我省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是指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特定农业险种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的农户、牧户、林户(以下将农户、牧户、林户简称为农户)、专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农(牧、林)业经营主体提供的保险补贴资金。
本办法所称经办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林业企业、国有林场以及其他农(牧、林)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三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合理保障、协同推进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
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
农业保险以市场运作为主,由经办机构防控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三)自主自愿。
县域特色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思路初探
157.04
2.88
数据来源: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19)
■赔付率 136.50
经济作物 0.42 7.89 羊 0.03 0.55
水果和果树 0.08 1.76 鸭 0.02 2.10
要条件。 (四)承保机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方面,在査勘定损、灾后理赔的过程
中,主要表现为承保机构的新技术应用不 足。如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层出 不穷,承保机构加强对卫星遥感及远程查勘 等高新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保险服务 水平,还可以促进农业保险和保险科技的融 合发展。另 方面,主要表现为特色农业保 险的需求不足。由于农业保险客户普遍是
8500.00
23331.72
15161.22
黄骅市
8500.00
20865.91
14869.22
青县
8500.00
21116.33
14428.84
宣化区
8500.00
14395.82
13050.20
宁晋县
8500.00
19081.00
12147.84
定兴县
8500.00
23656.00
11829.80
•表3河北省地方奶牛保险金额对物化成本的覆盖情况
县名
保险金额(元)
产值(元)
物化成本(元)
三河市
8500.00
30521.27
20762.05
行唐县
8500.00
29632.50
15318.17
无极区
8500.00
29433.67
15304.38
丰润区
8500.00
26892.60
15238.19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保险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采取市政府与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联办模式,积极做好农业保险工作。
二、基本原则
全市农业保险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
(一)政府引导、财政支持。
各乡(镇)政府、近海街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中。
组织、宣传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
财政部门在落实国家有关农业保险补贴及其它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兼顾、保费共担。
农业保险要兼顾国家、农民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各方利益。
又要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引导和保护好广大农户的参保积极性。
农业保险的保费由中央、省、市财政和参保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负担。
市政府和农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规定比例承担的保费到位后,中央和省财政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
(三)市场运作、风险控制。
充分发挥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稳步推进,健康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巨灾风险金机制和有条件的封顶赔付”机制。
(四)分级组织、协同推进。
各乡(镇)要有效的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农业信贷、其它强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
对农业保险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三、工作内容
(一)保费补贴品种。
按照国家财政部提出的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种植面广。
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是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和葵花籽。
(二)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我市主要自然灾害特点。
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费率及保费。
保险金额分别为玉米XXX元/亩、水稻266.XXX元/亩、大豆166.XXX元/亩、花生133.XXX元/亩、葵花籽133.XXX元/亩。
费率分别为玉米10%、水稻8%、大豆8%、花生和葵花籽7%。
保费分别为玉米XXX元/亩、水稻21.XXX元/亩、大豆13.XXX元/亩、花生9.XXX元/亩、葵花籽9.XXX元/亩。
(四)保费补贴比例。
按照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承担15%,参保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20%。
(五)经办机构的确定。
市政府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珲春市支公司作为我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基本目标
(一)县域目标:全市九个乡镇及近海街道所有农户参加今年的农业保险。
其中玉米9.5万亩,水稻15万亩,大豆20万亩,葵花籽0.3万亩。
市实际参保总面积不少于24.64万亩,其中玉米面积5.225万亩,水稻8.25万亩,大豆11万亩,葵花籽0.165万亩,参保农户16XXX户,保费总额XX.X万元。
()保障目标:参加农业保险的品种参保面积要达到播种面积的55%。
(三)时间目标:月日前申报结束。
月日前投保结束。
各乡(镇)近海街、各相关部门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和保费收取工作。
各乡镇政府、近海街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
让广大农民深入了解农业保险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挥村级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户的组织和服务功能,组织、带动农户统一投保、集中投保。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组织力量努力做好保费收取工作。
二是做好市级保费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
根据保费共担的原则。
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各乡(镇)近海街要积极动员龙头企
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吸引社会投资为农民提供保费补贴,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保费补贴投入机制。
三是做好出险查勘和防灾减损工作。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农业保险工作需要。
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及时有效地做好灾害记录和现场查勘工作。
制定相应的防灾减损预案,尽最大努力把自然风险和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四是做好灾害定损和赔款理算工作。
及时准确查勘定损。
初勘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出险区域进行复勘。
最终做出科学准确的保险理算结论,并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
五是做好赔款发放工作。
准确、及时地向具备理赔条件的受灾参保农户发放赔款。
及时足额地向受灾的参保农户发放赔款。
六是探索惠农政策的有机结合。
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促进农民参保积极性。
五、时间步骤
工作量大。
必须精心组织,农业保险工作季节性和时效性强。
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
总体上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申报和确定阶段结合我市实际。
经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龙头企业由市农业保险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参加,并计入参保面积。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所在乡(镇)统一组织参加,并计入所在乡(镇)参保面积。
市政府及时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布置农业保险工作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开展农业保险的要求,作,有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待省批准工作方案后。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各地受灾报案情况,切实承担起灾害记录和查勘工作。
第四阶段:查勘定损阶段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查勘定损必须具体到受灾地块。
大面积的灾害和较重的局部灾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步查勘定损,省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抽查复勘,并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指数,最终确定损失。
对于绝收地块一次性定损,一次性赔付,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部分损失的经秋后测产并核定损失后,实施赔付。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总结本地农业保险工作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农业保险是一项新的强农惠农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近海街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农业保险的组织领导,不断创新方法,强化手段,完善措施,确保农业保险顺利开展。
(一)完善农业保险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市政府副秘书长同志、财政局局长同志、农业局局长同志、中国人保财险支公司经理同志任副组长,粮食局、气象局、各乡(镇)近海街、农村经管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
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全市农业保险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工作考核、监督审核等工作。
(二)建立农业保险目标责任制。
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为便于考核,市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保险责任书,以此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
(三)严格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
要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防止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等问题发生,确保补贴资金运行安全。
(四)健全农业保险督查指导制度。
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
加强对各地工作督查。
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工作指导,促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
(五)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行政和民主监督。
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和行政监督。
保险理赔结果要及时向参保农户公布,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提高农业保险的透明度,使保险理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基础投入。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参保农户的合法经济利益,树立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