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业主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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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城规章制度(三篇)

美食城规章制度(三篇)

美食城规章制度1. 安全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完成食品安全培训,并遵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规定。

定期检查和清洁设备和厨房区域以确保食品安全。

2. 卫生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包括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头巾,保持手部清洁并定期洗手。

3. 环境规定:所有区域必须保持整洁和清洁,包括餐厅、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

地面、墙壁、桌椅等表面应定期清洁和消毒。

4. 用餐规定:所有顾客必须遵守用餐区域的规定,包括不准吸烟、乱扔垃圾,不准将外部食物带入餐厅等。

禁止在用餐区域拥挤、喧闹和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5. 食品采购和保存规定:所有食材必须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检查及确保其质量和新鲜度。

所有食品必须储存于适当的温度和环境中,以确保其安全和品质。

6. 服务质量规定: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礼貌并友好地对待顾客。

及时和准确地提供服务,并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和投诉。

7. 回收和环保规定:鼓励员工和顾客参与垃圾分类和回收行动。

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容器,并提供环保替代品(如可重复使用的餐具)。

8. 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安排,并按时出勤。

鼓励员工保证充足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以及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9. 提升规定:鼓励员工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10. 纪律规定: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聘。

以上是一些可能存在于美食城的规章制度,不同的美食城可能会有些不同,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

美食城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美食城的管理秩序,保障美食城经营者和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食城是指为顾客提供各类美食的商业场所,包括餐饮、小吃、快餐等形式。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美食城内经营的商家和顾客。

第三条美食城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安全的美食。

最新整理美食城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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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美食城管理制度美食城管理制度当您置身于通透开阔的环境中,张口便可品尝新鲜无公害美食。

远离城市的喧嚣,赋予了传统餐厅健康与休闲,感受着这里多样化的美食;食物的卖相好,味道也好,价位低,经济实惠。

省去了您人少不好做饭的烦恼,省去了您做饭时繁琐的步骤,这里有您家一样的感觉。

这应该是我们梨城最大美食中心的前景展望。

那么为了保障每位业户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和谐与共赢;请广大业户积极配合天汇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虚度我们所投入的每一分金钱。

一、美食城各档口碗、盘等餐具的说明1、各档口的业户自行将餐具标有清晰的标示,而且不允许与其他档口餐具标示同样,不允许模仿其他档口的标示,违反者罚款50元。

2、如有档口在闭店前发现餐具丢失,在同楼层内可互相监督检查,发现该档口有不当收留餐具者罚款50元并物归原主。

3、各档口业户不得以任何原将餐具添加本档口标示,一旦发现有涂改者罚款100元,并物归原主。

4、如有餐具送错或拿错者,请业户自觉将餐具物归原主,否则每套餐具罚款50元。

二、美食城转项、添项、转租规定凡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业户,必须按协议上签订的经营项目经营,不允许超出协议以外的经营范围,不得私自转项、添项,如私自转项、添项,商厦有权责令其业户停止该项目的经营,各档口经营的主项,不允许其他业户添加为自主摊位的副项,如需转项、添项的业户必须向商厦主管经理申请,经商厦允许后,业户方可与商厦签订补充协议,如业户于经营不善会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转租档口时,不允许停业转租(不允许在本档口内贴有出兑或转租的标示)如有进修、学习的需要歇业时,须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经商厦领导同意后方可歇业。

三、美食城水、电、燃气使用安全的规定各档口的业户必须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各档口内的设备、设施及用电,严格遵循日常使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闭店前仔细检查本档口水、电、燃气及窗户是否关闭,如因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业户自行承担。

美食城管理制度

美食城管理制度

美食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美食城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美食城内的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美食城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美食城的基本理念美食城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努力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安全的食品。

第二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作为美食城的经营管理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美食城内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包括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等的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美食城的经营者,有权在美食城内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并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乙方有义务遵守美食城的规章制度,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的食品。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五条食品安全和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

乙方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价格和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和服务标准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

乙方应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供满意的顾客服务。

第四章赔偿方式和免责条件第七条赔偿方式若乙方提供的食品或服务存在问题,导致顾客权益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退款、赔偿损失等,具体方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免责条件乙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1. 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或服务出现问题;2. 食品或服务问题由第三方导致,乙方无法预见和控制;3. 乙方在问题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了顾客的损失。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违约金的处罚。

若乙方严重违反本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美食城规章制度范文

美食城规章制度范文

美食城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美食城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食城是一个集餐饮、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美食城的规章制度是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经营者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美食城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餐饮和娱乐服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美食城设置会员系统,会员享受相应的优惠和服务。

第七条会员卡废失补办,会员卡丢失或损坏,会员须到美食城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不享受会员权益。

第三章餐饮管理第八条美食城内的餐饮机构必须具有合法营业证件,经营者承诺提供卫生、优质的食品。

第九条餐饮机构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禁使用过期食材或加工不合格食品。

第十条餐饮机构应当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照顾好每位消费者的饮食需求。

第十一条餐饮机构应当保证用餐环境整洁,桌椅、餐具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干净。

第十二条餐饮机构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并保证实际价格与标价一致,不得欺诈消费者。

第四章娱乐管理第十三条美食城设置娱乐设施,提供娱乐服务。

第十四条入场人员应凭有效票证进入娱乐设施区域,未购票者不得擅自进入。

第十五条在娱乐设施区域内,不得吸烟,不得酗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在娱乐设施区域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损坏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严禁娱乐设施区域内进行赌博、斗殴等违法违规活动,发现立即报警处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美食城负责设立并维护物业安全系统,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美食城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和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第二十条美食城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指定应急救援人员,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美食城应当配备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及时处理突发疾病或伤害。

第二十二条美食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告知消费者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每位消费者的安全。

美食坊卫生公约制度范本

美食坊卫生公约制度范本

美食坊卫生公约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美食坊的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提高服务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卫生公约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1. 美食坊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美食坊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美食坊应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禁止使用非法食品原料。

4. 美食坊应对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卫生操作规范1. 美食坊应建立健全卫生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

2. 美食坊的从业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

3. 美食坊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4. 美食坊应加强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1. 美食坊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2. 美食坊应建立健全垃圾处理制度,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保持环境整洁。

3. 美食坊应加强厕所卫生管理,保证厕所设施齐全、清洁卫生。

4. 美食坊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第五条食品储存和运输1. 美食坊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储存,防止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2. 美食坊应加强对食品的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 美食坊应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有效管理,保持其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美食坊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2. 美食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美食坊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履行责任。

2024年美食城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美食城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美食城规章制度范文美食城管理规定一、员工管理各档口员工须严格服从美食城管理,统一按美食城规定着工装,工装由各自档口业户负责购买并确保整洁。

二、卫生制度1. 档口内部设备设施及墙面需保持清洁,地面无污垢,玻璃光亮,确保无蝇、无异味。

2. 严禁销售变质、过期、发霉、生虫等不合格食品。

3. 餐具使用后必须彻底洗净、消毒,并妥善保管。

4. 档口内工作人员需着装整齐,佩戴工牌,使用礼貌用语,工作前后及如厕后应洗手消毒。

5. 食品销售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进行,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涂艳色指甲,妆容应淡雅得体。

7. 餐具应无缺口、裂缝、破损及污渍,保持光亮清洁。

8. 废弃垃圾需分类后倾倒在指定地点,严禁随地丢弃或倒入大厅及下水处,设施损坏需自行承担并按价赔偿。

9. 服务员在高峰期应保持微笑、站立服务,各业户不得带小孩上岗,需用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地服务顾客。

10. 必须遵守美食城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美食城执行管理。

11. 工作人员在清理过程中不得擅自拿取顾客或公共物品,严禁向顾客索要物品,拾到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

12. 加强安全防范,特别重视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水、电、燃气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13. 清洁用品如抹布、扫把、水桶等应妥善存放于安全位置,不得外露于通道或大厅内。

14. 各档口业户及员工需保持工装干净整洁,不得转借或损毁。

三、处罚条例1. 不按时或未按约定缴纳租金超过十五天的,将扣除质保金并清场。

2. 与顾客或其他档口业主发生矛盾且擅自解决给美食城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____元。

3. 经营状态经协调管理仍不佳者,可退场并扣除相应管理费,已缴纳的租金及质保金将予以退还。

4. 不服从美食城正常管理者,将清退出场。

5. 水、电费结清后方可办理退场手续,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需自行带回。

6. 各档口装修不得拆卸,商厦不承担赔偿责任。

7. 严禁动用公共设施(如水、电、桌椅等),各档口业户应以动线为界,不得逾越或串岗,违规者罚款____元。

美食城管理办法及约定(初稿)

美食城管理办法及约定(初稿)美食城管理办法及约定(初稿)一、总则1.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美食城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美食城的市场秩序。

2. 美食城内所有商户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及约定。

二、商户管理1. 商户入驻美食城前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并签订入驻协议。

2. 商户应保证所提供食品的卫生安全,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3. 商户应明码标价,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4. 商户应保持店铺内外的清洁卫生,遵守美食城的卫生管理规定。

三、食品安全1. 美食城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商户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2. 所有食品原材料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美食城应设立食品安全检查机制,对商户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环境卫生1. 美食城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

2. 商户应负责各自店铺的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桌椅、地面、餐具等。

3. 严禁在美食城内乱丢垃圾,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服务质量1. 商户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对待消费者应有礼貌、耐心。

2. 美食城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六、安全管理1. 商户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美食城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 美食城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七、公共秩序1. 商户及消费者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美食城内大声喧哗或滋事。

2. 美食城应设立秩序维护人员,确保美食城的正常运营秩序。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及约定的商户,美食城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直至解除入驻协议等措施。

2. 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商户,美食城将立即解除入驻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管理办法及约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美食城管理方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办法及约定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商户,并以最新版本为准。

请各商户及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管理办法及约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有序的美食城环境。

美食城管理制度

美食城管理制度一、总则美食城是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休闲、娱乐和餐饮需求而设立的公共场所。

为了保障美食城正常运营,并提供良好的餐饮环境和服务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营许可美食城的经营许可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经营者必须依法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方可获得。

三、卫生管理1. 美食城必须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美食城的卫生检查和管理。

2. 美食城的餐饮经营者应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 美食城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备。

4. 美食城内的餐饮经营者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

四、经营品质1. 美食城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2. 美食城内的餐饮经营者应提供优质的食品和服务,保障顾客的权益。

3. 美食城的餐饮经营者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及时改进服务水平。

4. 美食城餐饮经营者不得以低价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

五、经营规范1. 美食城的餐饮经营者应依法纳税,不得有偷税漏税行为。

2. 美食城内的餐饮经营者应合法使用经营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3. 美食城餐饮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顾客。

4. 美食城内的餐饮经营者应遵守工商、商标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

六、消防安全1. 美食城应配备消防设施,如消防器材、疏散通道等,并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美食城内的餐饮经营者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美食城应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检查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 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美食城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七、投诉处理1. 美食城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受理和处理顾客的投诉。

2. 投诉处理机构应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于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美食城的经营者应根据投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美食城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美食城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美食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美食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美食街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和美食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美食街内的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美食街管理要坚持依法管理、文明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

第四条美食街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规章制度,对美食街内的经营活动进行综合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确保美食街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经营行为管理第五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环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保证价格公正合理,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秩序。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经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合理使用能源,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当向美食街管理机构申请,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美食街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给予警告,要求立即改正;2. 处以罚款;3. 暂停或者取消经营资格;4. 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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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饰界大厦•俪人美食城市场管理公约为规范俪人美食城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俪人美食城市场安全、有序经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株洲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俪人美食城现状,制定本市场管理公约。

第一章市场经营秩序管理1、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经营者必须及时缴纳市场综合管理费(公摊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逾期未缴纳市场综合管理费用者,公司有权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超过10天,视情节轻重,管理者有权给予停业整顿,处理1-3天的处罚。

拖欠达1个月(含)以上,管理方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场或者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措施。

3、商铺内商品等物件摆放要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挂和乱贴宣传画、广告纸等,货物及道具不得摆放在通道上,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理。

4、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着装要整洁,讲究仪表仪容,不准穿背心、短裤,不准赤膊露胸。

违者给予规劝、警告,情节严重者,管理者有权给予处罚。

5、严禁叫卖、大声喧哗、大音量开放音响,违者规劝、批评,规劝无效,管理者有权给予停业整顿处罚。

6、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经营者,停业整顿5天。

情节严重者,管理方有权终止其物业服务合同和租赁合同等。

7、市场公共通道的墙面及立柱上严禁悬挂货物,张贴宣传品,经营者如需张贴广告须向管理方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8、擅自撕毁市场内外宣传海报及广告者,管理者除收取制作费外,收取违约金100元/次。

第二章租户转租、业主出租、经营者歇业及退场管理1、租户转租、业主出租(1)业主出租或租户因故将商铺转租的,须到管理者处办理出租或转租登记手续;并经管理者批准同意后方可出租或转租。

(2)未办理出租或转租登记手续的,管理者有权给予该经营者停业整顿的处理,直到办理登记手续为止。

2、经营者歇业及退场(1)经营者因故临时歇业,须提前2天办理临时歇业请假登记手续,经管理方同意批准后,方可临时歇业。

除特殊情况外,临时歇业不得超过1天;一年内申请歇业日期累计不得超过5天,管理者有权终止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2)经营者不履行歇业请假手续,擅自临时歇业的,管理者有权对其给予警告或收取违约金100元/天,连续歇业超过3天,管理者有权终止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3)经营者办理退场手续应出具:⑴租赁铺位合同(正本);⑵《退场申请单》《退场审批单》⑶至退场之日的费用付清凭据(正本);⑷应出具的其它有关资料。

经营者备齐以上资料,办妥退场手续,缴清应缴费用,并将商铺恢复原状后,物业部将出具准予退场通知书,届时经营者方可退场。

第三章商品质量及服务管理1、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树立服务意识,承担质量责任,维护市场形象。

2、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实介绍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杜绝坑蒙拐骗行为,若因虚假宣传引起质量纠纷和服务投诉,管理者有权先行与消费者协调处理后再向经营者追尝相关损失。

3、食品卫生有问题应允许调换或退款。

如经营者与顾客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营运部或相关部门处理。

管理者有权先行进行赔偿。

4、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一经发现,除报送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外,还将给予停业整顿处理。

5、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规格、标识、食品卫生、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违反,责任由经营者自负。

第四章消防、治安管理1、消防管理:(1)在非火灾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消防栓取水,或动用其它消防器材,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禁止在灭火箱内存放杂物和在灭火箱附近及消防通道内堆放任何物品。

违者经劝告无效,没收所有物品。

(3)不得在自动消防喷淋头附近设置热源或在喷淋头上悬挂物品,若损坏自动消防喷淋头应立即向物业部报修,并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4)严禁携带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进入市场。

否则管理者有权没收并收取违约金100 元/次。

(5)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商铺,严禁经营者乱拉、乱接电线,违者应立即拆除,重新装修。

(6)经营者必须同管理者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人人有责。

(7)在经营过程中因业主使用燃具不当所造成的消防停业整改;歇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2、治安管理:(1)经营者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前进入市场。

(2)开启门锁,应用原配钥匙,若用其它非正常办法开启门锁,须事先向物业部说明情况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盗窃,送公安部门处理。

(3)严禁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顾客之间恶语相伤、吵骂打架,违者收取违约金100-500元/次,停业整顿3天,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4)在市场范围内,偷窃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如赌博、吸毒、贩毒等)送公安部门处理。

(5)经营者不得在商铺内收藏凶器,违者没收凶器,并收取违约金200元/次。

(6)对侮辱、漫骂、殴打保安员、管理员、清洁工的经营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另收取违约金500元/次,并停业整顿3天,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

(7)清场后未锁好门窗,除责任自负外,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8)经营者不得在商铺内留宿,特殊情况须报请管理方同意。

(9)清场后,禁止任何货物进出市场,若经营者确需进出货物,必须报物业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从专用通道出入。

第五章卫生管理1、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和包装袋。

2、不得将滴水拖把带入市场,不得随地乱倒垃圾水。

3、经营者不得把剩饭、茶叶倒入洗手盆或便池里,如因前述行为造成管道堵塞的,收取疏通管道费50元/次。

4、吃泡泡糖、香口胶等食物污染地面者,收取清洁费 20 元/次。

5、经营者在市场内乱涂乱画,违者自行清除污迹,行为严重者罚款处理。

6、经营者必须将垃圾投入垃圾桶内,及时清理打扫。

第六章设备管理1、不准使用自动扶梯运载货物(随手携带的小物品除外),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次,使用货梯载货时,进出要注意,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者,按修复费赔偿。

2、使用客梯时,不得在电梯内嬉戏跳跃,以免发生危险。

3、不得在电梯厢内吐痰、倒水、丢果皮杂物和乱涂乱画。

违者收取赔偿费50元/次。

4、不得用硬物撞击电梯按钮,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准按动电话按钮和警铃按钮。

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次。

5、不准用身体长时间顶住电梯门,发生危险自行负责并承担修复费用。

6、配套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向物业部报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拆卸,违者按修复费2倍赔偿。

7、不得擅自移动、损坏共用设施,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

8、增装电气设施,必须经物业部批准,经营者不得擅自安装和乱接电源,违者收取违约金200元。

第七章装修管理1、装修前经营者和施工单位认真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并承诺遵守其所有条款,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防止装修噪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施工期间应尽量关闭门窗,施工时间为下午3:00 至零晨5:00。

3、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者,须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4、为保持统一美观,公共部位不得加装任何装饰。

施工单位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物业部门申请,获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时注意现场环境,注意防火安全。

因装修不慎发生火灾,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商户承担。

5、楼宇的承重结构(承重墙、柱、梁、板等)未经设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以批准手续为此)不得随意开凿。

禁止破坏地面结构面层。

6、商铺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敷,如业主需要重新布置电器线路,电气的总功率不应大于原设计的容量。

7、装修时对厨房等需要防水部位做好防水处理,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给下层造成损失时,由经营者负责并承担修复及其他损失赔偿责任。

8、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

经营者或施工单位如有违反装修规定、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有权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交给执法部门处理。

9、经营者在装修过程时,应当雇佣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伤及自身或他人,由经营者自行承担损失。

10、经营者不得改变商铺结构、格局、功能和设施,但确需对商铺进行装修,须向物业部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图纸一份,装修工(特殊工种)须持有上岗证,由物业部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施工,视装修工程量缴纳装修保证金 1000-2000 元,未作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即开始擅自装修者,须立即停工、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待处理后方可施工。

11、不按审批图纸中的项目、范围及要求施工者,所收保证金不退,并责成其按审批方案施工,直到验收通过。

12、商铺装修,只能使用消防部门允许使用的防火材料(如玻璃、石膏板等阻燃材料)违者必须拆除。

13、未经批准,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破坏原装修结构及设施。

14、装修时,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动工具,不准在市场内进行电焊作业,违者收取违约金200元。

15、商铺二次装修若存在火灾隐患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拆除,并限期整改。

16、装修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垃圾袋装,并及时清理。

违者收取保洁费200元/次。

第八章其他1、管理者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经营者的原则,为达到规范管理市场解决实际问题而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制度等均为本公约的一部分,与本公约一样起到同等的法律效力。

2、管理者就新新增上诉部分内容在市场内或市场入口处以公示的方式进行告知,经营者应当遵守执行。

3、本《市场管理公约》自俪人美食城开张营业之日起施行。

业主签字: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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