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之欧阳光明创编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业主公约模板7篇

业主公约模板7篇第1篇示例:业主公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邻里和睦,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条小区业主公约是小区业主和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全体业主和居民应当遵守本公约,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保护公共设施,共同保护小区环境。
第四条小区管理委员会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公约的宣传、监督和执行,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作为小区居民的代表组织,协助管理委员会开展公约的宣传、监督和执行工作,主动协助管理委员会处理小区内的纠纷。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第六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城市的环境卫生条例,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第七条业主和居民应当共同保护小区的绿化和花草,不随意破坏和损坏花木。
第八条遛狗的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带狗出门应当使用牵引绳,不得让狗随地大便,并及时清理狗的粪便。
第九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禁烟规定,不得在楼道、电梯、公共区域和绿化带内吸烟。
第十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小区管理委员会的环境整治活动,共同营造整洁、美观的小区环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和居民应当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家庭和财产的安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业主和居民应当严格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设跨越电线,确保小区电力安全。
第十三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走廊堆放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灭火器旁设置障碍物。
第四章社区秩序第十五条业主和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影响他人。
第十七条业主和居民应当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宁和谐,不得在小区内进行赌博、赌博广告宣传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五章公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公约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依照公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尊敬的业主们: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保证大家的权益与安宁,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恳请各位业主积极遵守,并共同监督与执行,相互约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静、文明的社区环境。
一、公共秩序与安全1. 尊重邻里,维护公共秩序,不进行吵闹、争吵、斗殴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2.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乱丢杂物、擅自改装电线等违规行为。
3. 按照规定停放、储存自行车、电动车等个人交通工具,不占用公共通道、楼道等场所。
二、环境卫生与公共设施4. 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楼道、走廊、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整洁。
5. 爱护公共设施与绿化环境,不随意损坏、毁坏公共设施,不私自占用或破坏绿地。
三、噪音与邻里关系6. 遵守居住区域内的安静时段,不高声喧哗、大声高歌,特别是在晚间避免噪音扰民。
7. 注意与邻里和睦相处,不干涉他人家庭生活,不私自侵犯他人权益。
四、交通管理与安全8.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步行,并注意给予行人优先通行权。
9. 不随意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妨碍紧急救援,保证小区交通畅通与安全。
五、宠物管理10. 若养宠物,请遵守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小区爱犬管理政策进行管理,确保宠物不影响他人生活、卫生与安全。
六、违规处理11. 对于违反公约的行为,物业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知、罚款等措施。
请各位业主以身作则,若发现他人违反公约行为,可及时向物业进行举报,共同保障我们的安全与权益。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小区业主委员会日期:(年)(月)(日)。
业主公约模板通用6篇

业主公约模板通用6篇第1篇示例:业主公约模板通用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业主公约。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享有按照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权利,应当积极维护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 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
3.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意破坏植被和环境。
4. 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应当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或者私自变更。
5. 业主应当在小区内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不得进行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的行为。
第三章小区管理1. 小区内的车辆停放应当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2. 小区内不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在小区内设立非法经营。
3. 小区内的噪音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第四章业主会议1. 业主会议是业主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业主应当积极参加业主会议。
对于业主会议的决议,业主应当支持和执行。
2. 业主会议是重要的管理机构,业主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业主会议的工作,不得故意破坏其正常运转。
1. 业主有权利组建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事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业主有权利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六章处罚对于违反本业主公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必要时报警处理。
1. 本业主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的行为不予追究。
2. 本业主公约的解释权归业主会议。
以上就是关于业主公约模板的通用内容,希望对各个小区的业主们有所帮助。
该业主公约公平公正,为了小区的和谐发展,所有业主都应严格遵守,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2篇示例:业主公约模板通用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质量,特制定本业主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并公布,作为小区住户的行为准则。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之欧阳法创编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
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业主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参加本住宅区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四、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本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环境卫生。
公共秩序、安全、绿化等管理。
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七、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物业装修的有关规定,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做出书面承诺,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江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使用人。
业主或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承担分户门以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责任,费用自理。
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因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损坏、已经或可能危害毗邻物业,危害公共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及住户,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业主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等进行监督,并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不得有违公约的行为。
第七条业主应当尊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对其进行侮辱、威胁等行为。
第八条业主应当自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共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第十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绿化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破坏植被,不得在公共绿地上行走、停车等。
第三章小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小区内放烟花爆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消防通道等地方堆放杂物。
第四章小区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车辆管理规定,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不得在消防通道、楼道等地方停放车辆。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停车费用管理规定,不得拒不支付停车费用。
第五章小区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文明行为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生活秩序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发的《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本小区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区域四至:建设面积:第四条: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建住房[1998]213文件及销售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电梯、户外墙面、屋顶面、公共平台;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力系统、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门锁、对讲系统等;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园区大门、消防通道门、业主会所(两处)、各类池井、照明设施、道路、绿地及绿化物、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小区配置的健身器材、安全监控系统、供电设备、电子门禁、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人工湖、阳光廊、喷泉设施、自行车棚等。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的规章制度;2、以通知、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在园区内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六条:本小区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提前交纳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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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加强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
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业主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参加本住宅区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四、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本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环境卫生。
公共秩序、安全、绿化等管理。
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七、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物业装修的有关规定,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做出书面承诺,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江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使用人。
业主或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承担分户门以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责任,费用自理。
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因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损坏、已经或可能危害毗邻物业,危害公共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
养护。
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或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承担或分摊。
十、物业管理企业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各相邻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无理阻挠,因阻挠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人为造成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房屋、自用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业主、使用人将房屋出租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十二、在本住宅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d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5、不按规定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停放车辆;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资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地,损坏。
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乱设立广告牌;
9。
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0、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三、按规定缴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其他应交费用。
十四、使用本住宅区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共用设施设备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和道路的畅通。
十六、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互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七、因违反本公约或不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而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十八、业主、使用人不按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即规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可以加收滞纳金,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内的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使用人更换时,本《业主公约》继续对新的业主、使用人有效。
二十、本《业主公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自____年_月___日起生效。
_业主委员会
_年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