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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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2。

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2。

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2。

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2。

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

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3。

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白秀姝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3。

3领导小组职责:3.3。

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3.3.2批准合约规划;3。

3。

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3。

3。

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3。

3.5确定合同形式;3。

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3.3。

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3。

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

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3。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投标计划和预算;(三)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情况;(四)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四)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七)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工程、物资(含设备)、药品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

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

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三)牵头召集纪委、工会、宣传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

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准入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六)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七)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七条招标公司职责:(一)**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工程造价中心,分别是集团公司指定的物资、药品、工程招标的中介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独立从事招标活动;(二)接受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及招标办的业务领导,按照《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承办集团公司内部物资、药品、工程招标工作;(三)负责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对委托书、技术资料、发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或评标记录)、中标公告等招投标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一、招投标管理流程1.准备阶段:a.确定项目需求:明确公司需要开展的招投标项目,包括项目类型、细节要求、预算,以及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

b.编制投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

2.招标公告发布:a.内部发布:将招标公告内部发布,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投标工作。

b.外部发布:通过适当的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吸引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购买:a.投标人购买:规定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设置购买资格条件和购买截止时间。

b.招标文件发放:设立招标文件发放点,提供招标文件给投标人购买,并记录购买情况。

4.投标文件准备:a.投标人准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投标报价等。

b.投标文件提交:规定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并要求投标人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评审:a.技术方案评审:由专业评审组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评估其是否符合项目需求。

b.商务方案评审:由商务评审组对投标人的商务方案进行评审,评估其商务合作条件是否具备。

c.投标报价评审:由财务评审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估其合理性和竞争力。

6.中标确定:a.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在公司内部公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给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b.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确认双方的合作意向,并明确合同签署的具体事宜。

7.合同签署:a.合同起草:起草合同草案,并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约定。

b.合同签署:双方在合同起草完成后,进行合同签署,并支付相应的定金或预付款。

8.履约管理:a.项目组建立:组建专门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进度控制和质量管控等。

b.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9.结算支付:b.支付款项:在结算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中标人相应的款项,确保按合同约定支付。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doc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doc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精选资料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或比选事宜。

、定义公开招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投标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适用于以下情况:a)预算金额在万及以上的基本建设该工程投资项目b)公司招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邀请招标的其他项目内部议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直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比必要时亦可邀请投标单位到场。

内部议标适用于以下情况:a)预算金额在万及以上万以下的基本建设该工程投资项目四、权限预算金额达到邀请招标额度由集团招标办组织开标集团内部基建项目委托集团招标办代理公司承担的外部项目由公司经营部实施各部门配合。

五、招标管理程序、立项依据立项集团内部项目:根据基建部下发的经建设专业委员会立项论证书作为招标立项依据。

、资格审核、对投标单位的有限证件: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建筑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就纳入黑名单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遵照集团招投标管理标准。

、评委、委托集团招标办组织开标的项目:遵照遵照集团招投标管理标准。

、公司内部组织开标的项目:评委组成人员为经营部负责人、造价人员、技术部、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邀请集团招标办、基建部、监事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简单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由经营部招标管理人员拟定招标文件。

七、文件报批、招标文件a)经集团招标办组织的项目:由经营部相关人员拟定招标文件经工程部、技术部、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后所属评标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发放。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项目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招投标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招投标范围凡公司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发包和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各专业工程分发包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招投标原则所有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章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凡公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估算价值在50万(含50万)以上或材料设备采购项目10万元以上的,必须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商或供应商;凡公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估算价在50万以下或材料设备采购项目10万元以下的可以议标方式确定承包商或供应商。

二、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其它有关人员.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

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为5,7人(公开招标,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议标,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三、公司招投标工作实行集体讨论、各抒己见、择优录取的原则.四、公司招投标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参会人员签署意见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参会人员不得以委托方式不参加会议.五、公司招投标会议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组长不在,由副组长主持,组长、副组长至少有一人参加,否则,招投标会议将更期举行.六、建筑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日常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造价部密切配合.七、根据招标项目规模,如需进行资格预审,工程管理部与造价部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八、公司内部招标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和造价部密切配合编制招标文件,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发售或发送。

九、造价部编制标底,以及有效报价区间,并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批,在招标工作结束前参与招标工作人员均不得泄露机密。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化,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资金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凡在规定规模范围之内的,均纳入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物资采购的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和政府法令的约束和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者,由集团公司织织招投标。

(一)建筑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二)矿建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三)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四)装修、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上;(五)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合同估算价5万元及以上;(六)成套设备、大宗材料采购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上;第七条利用贷款、国债、安全资金的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规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者,由集团公司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冀中能源集团和按有关规定接受省市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以上;(二)工程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规模标准在第六条规定限额以下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但必须接受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

企、事业单位内部工程招标和谈判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管项目集团公司内招标管理,维护我公司管项目市场秩序,保证我公司管项目顺利实施,防范廉政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工作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正常开展的工程项目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项目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管项目领导小组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计财部、综合部、工管部、物资部、安质部部长任组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关于公司管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管项目管理制度,研究、决定公司管项目重大事项。

(二)落实工程发包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工程发包项目集体研究决策。

—1—(三)定期检查考核公司管项目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在计财部设公司管项目管理办公室,计财部长兼任公司管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部、工管部、物资部、安质部部长任副主任,项目负责人、计划合同管理员、纪检监察员任成员。

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管项目招标和谈判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管项目的具体招标和谈判工作。

(三)落实领导小组要求,依法合规管理公司管项目,协调做好公司管项目的实施,指导做好公司管项目资料管理归档等工作。

(四)按照工程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及时提交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五)建立健全并规范使用管理平台、微信平台、施工单位管理库和专家技术人才库;(六)审核招标和谈判方案、评标和谈判报告。

相关部室主要职责:(一)业务部负责组织公司管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按照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要求,编制公司管项目招标和谈判相关文件;按照安全、质量、工期要求,抓好工程项目实施;做好公司管项目安全风险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

某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某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目的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工作的部门、员工及相关业务合作伙伴。

原则(1)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竞争权。

(2)公平原则: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有歧视、排斥或限制行为。

(3)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正原则,确保招投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诚信原则: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串通等不诚信行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招投标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招投标工作小组公司设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

三、招投标流程招标计划(1)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项目计划,制定招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

(2)招标计划应经过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编制招标文件(1)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

(2)招标文件应清晰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潜在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招标要求。

发布招标公告(1)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确保招标公告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1)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进行登记,并发放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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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 管理办法 (试用) 二零零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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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二章 招标 第四章 标底 第五章 投标 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七章 罚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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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贝y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施工成本控制的管理,使公司 的利润最大化,公司引进内部施工招标投标的竞争机制,各 项目团队进行公开、公证、公平竞争,达到控制施工工期、 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中标的项目和合作项目均应按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成果和合理 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仅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四条 内部施工招标投标是公司和项目团队依照公司 有关办法进行的活动,受公司监察部门的保护和约束。凡具 备条件的项目团队均可参加施工招标投标。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招标投标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

成员: 招标投标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内部施工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 (二) 审定标底; (三) 评标,确定中标人; (四) 处罚违反内部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行为; (五) 监督工程内部承包责任书的签订; (六) 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第六条公司总工办负责全公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 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起草施工招标投标的规 定和办法; (二) 总结、交流内部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提供服务; (三) 维护公司利益,贯彻落实内部招标投标活动; (四)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施工成本(标底), 做好保密工作; (五) 审查投标项目团队的管理水平、施工业绩、经营 成果; (六) 审查投标申请书和投标文件; (七) 参与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 (八) 监督工程内部承包责任书的履行。 第七条 各项目团队在内部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 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内部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 (二) 管理好在建项目,树立良好的信誉; (三) 认真调查工程项目实地情况, 编制施工成本标价; (四) 编写投标申请书和投标文件; (五) 认真履行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第三章招标 第八条 工程项目内部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工程项目已经中标; (二)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 项目团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完工,资料已编制完成; (二) 有相关业绩; 第十条 内部工程施工招标采用整个标段招标方法, 不对 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第十一条内部工程施工招标采用下列方式: (一) 公开招标。在公司内部公开招标; (二) 邀请招标。由招标投标委员会向有承担该项工程 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团队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特殊工程,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议标

参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两家(含两家)。 第十二条内部工程施工招标程序如下: (一) 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公司领导审定; (二) 发布招标通知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 投标项目团长申请投标; (四) 对投标项目团队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 知各申请投标者; (五) 向合格的投标项目团队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技术资料等; (六) 组织投标项目团队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七) 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八) 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九) 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公司与中标项目团队签订内部工程施工承包责 任书。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 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 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 求等; (二) 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 工程量清单; (四) 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 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五) 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六)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七) 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责任书》及调整要求; (九) 要求交纳的项目施工保证金额度。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其内 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报公司批准后,在 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投标的项目团队。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七天内, 总工办组织答疑会 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应报公司批准备案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投标项目团队。 第十六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 少于7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 14天。 第四章标底 第十七条 内部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标底由招

总工办编制,公司招标投标委员会审定 。 第十八条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 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和规范、公司的施工经验,确定 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二) 标底价格由施工直接成本和非生产开支组成; (三) 标底价格作为项目团队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 生产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四) 标底价格是工程质量为优良的单价; (五)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十九条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 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 第二十条 实行议标的工程,其承包价格由总工办和项 目团队商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投标 第二十一条 项目团队作为工程的生产者,在内部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的活动中,孚有下列权利: (一)凡有施工经验的项目团队,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参加投标; (二)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和掌握的市场信息,有权确

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三)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状况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拒 绝参与竞争。 第二十二条 项目团队应向总工办提供以下材料: (一) 团人员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 平均技术等级等; (二) 团队工程施工保证金情况; (三) 近三年承建的工程经营及其质量情况; (四) 现有主要施工任务。 第二十三条 项目团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 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综合说明; (二)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泥 等主要材料用量。项目团队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 主报价; (三) 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四) 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 措施; (五)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六) 对工程施工内部承包责任书的主要条件的确认。 第二十四条 投标书须有项目团队代表人的印鉴。项目 团长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圭寸送达总工办。如果发现 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以书面更正,否则以原 投标书为准。 第二十五条 项目团队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工程施工内 部承包责任书等建议方案,并做出相应标价和投标书同时密 封送达总工办,供总工办参考。 第六章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由招标投标委员 会主持进行。 第二十七条招标投标委员会应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 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 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标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书宣布作废: (一) 无项目团队代表人的印鉴; (二)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 认不清; (三) 逾期送达; (四) 项目团队未参加开标会议。 第二十九条 评标、定标应采用科学的方法。按照平等 竞争、公正合理原则,一般应对项目团队的报价、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质量实绩、经营成果、信誉等进行 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条 自开标(或开始议标)至定标的期限,小型 工程不超过7天,大中型工程不超过 14天,特殊情况可适 当延长。 第三十一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总工办应于7天内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标单位,抄报公司领导。未中 标的项目团队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 资料。 第三十二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14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公 司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责任书。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中止招标、取消一定 时期投标权、不准开工、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罚 款: (一) 泄露标底,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 项目团队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虚报业绩; (三) 项目团队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 无法定标的; (四) 定标后,逾期拒签工程施工内部承包责任书的。 第三十四条 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可自行协商处理

或由公司进行调解。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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