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6定额综合解释完整
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16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蒞弘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得“其她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她材料费(%)”、“其她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得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得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5。
各册定额中出现得“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她机械降效应"为“其她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得“其她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她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
《2016定额》中得“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
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 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附录N 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 措施项目”得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2.2 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她措施费及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河南2016定额综合解释

《V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 )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 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蒞弘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 ”、“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 -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 6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 [5] X 3% 。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附录L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2.2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他措施费及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河南2016定额综合解释【综合解释1】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 ) ><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HA 02-31-2016 )><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HA A1-31-2016 )> 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蒞弘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 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 X°3%”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8.《2016 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2.2 安全文明施工费、 2.3 单价类措施费、 2.4 其他措施费及 4.1 定额规费” 相应费用内。
河南16定额综合解释

河南省16定额综合解释————————————————————————————————作者:————————————————————————————————日期:2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蒞弘— 3 —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工种名称单价(元/工日)安装工134— 4 —调试工201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 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 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 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2.2 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他措施费及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全文注解
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全文注解本文主要对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定额解释进行注解,其他各省可予以参考使用。
对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1.一般说明1)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是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
2)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材料均按钢管式脚手架编制。
3)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
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4)高度在3.6m以外,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计算装饰脚手架。
装饰脚手架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
注释:注意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基础加固时需要额外考虑。
2.综合脚手架1)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的脚手架。
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20m以内的单层建筑工程。
凡单层建筑工程执行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执行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地下室部分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项目。
3)综合脚手架中包括外墙砌筑及外墙粉饰、3.6m以内的内墙砌筑及混凝土浇捣用脚手架以及内墙面和天棚粉饰脚手架。
注释:前三条应合并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a、依据河南省16定额宣贯材料,使用综合综合脚手架,除超高部分外,不再使用单项脚手架;b、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未计入建筑面积,但施工过程中需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部分应执行单项脚手架,如建筑物超过1.2m的条形基础、独立柱基础及较深的筏板基础等,又如《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2.0.19条条文说明中的无柱雨棚,按照规定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实际施工缺必须搭设脚手架,就应考虑其脚手架费用;同时也可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应项目,如屋顶花架不计算建筑面积,河南省并未做具体规定,但广东省房屋与建筑装饰定额则采用3.6m以内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0.5,超过3.6m则采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即可作为借鉴;但应该保持一个原则,基本层内采用单项脚手架的造价总额不应超过综合脚手架的总额,否则应采用综合脚手架代替。
河南2016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主编:徐佩莹赵忠爱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张蒞弘总说明部分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 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工种名称单价(元/工日)安装工134调试工201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 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 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 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2.2 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他措施费及 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2016定额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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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定额子目中未进价的材料均作未计价材处理。
17.砂浆、混凝土及其他配合比材料仅作为分析成品、半成品材料组成的参考,不作为各类成品、半成品材料价格的依据,其价格可参考省、市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
答: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基础(或垫层)底面积含工作面计算。
2.机械挖土深度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机械挖土不分深度,综合考虑。
3.第22页 四、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计算出的工程量大于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如何计算?
答: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于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口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1)凡是在现场未完成任何安全文明设施且免费使用主体承包单位提供的一切设施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将本专业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额补偿给主体承包单位。
(2)如果仅在现场自行修建办公场所、仓库或有偿使用办公场所、仓库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将本专业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补偿给主体承包单位。
(3)属于其他情况的,可另行协商。
6.《2021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工种名称
单价(元/工日)
安装工
134
调试工
201
10.园林绿化工程人工费当期价格=75×发布期人工费指数,此发布期人工费指数参照市政工程人工费指数。
11.2021年1月1日前已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人工费调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合同约定执行人工费指导价的,人工费当期价格=75×发布期人工费指数, 发布期人工费指数按各自专业系数执行。
12.主体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分割原则。
业主可依据以下原则,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给予主体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理补偿: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 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张彦强 庞立新 秦慧丽 宋福生 王东义
崔 振 刘 萍 李 丽 马香红 王 晗
刘煜众 张冰岩 张瑞玲 张 鹏 王俊伟
郭宏伟 梁 萍 贾艳梅 戚锦华 徐 文
张蒞弘
总说明部分
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18.零星借工(计日工)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者可参考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当期各工种信息价格(普工)乘1.38系数(包含管理费和利润)计算。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分部
1.第23页 十二项 第3条“原土夯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如何处理?
3.2-93子目(围檩安装拆除),是否适用于如附图所示的锚杆槽钢腰梁?2-93子目的型钢含量只有0.86t/10t,是否允许按实际施工方案调整型钢的含量?
答:2-93子目中的型钢为摊销量,含量不调整,材料不同时可予以换算。
4.CFG桩截桩头如何套用定额子目?
答:发生时申请补充定额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章 桩基工程
4.土石方平整场地第23页:按设计图示尺寸计,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如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是否也计算场地平整?
答:按定额第23页十二、1规定执行。
5.目前,带地下室(人防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建筑物越来越多,而且,地下室的土石方机械大开挖一般都由甲方单独分包。场地平整如何计取?
答:无论总包单位先行放线、而后开挖,还是单独分包单位先行开挖、而后放线,总包单位一定要在施工放线之后,才能进行建筑包单位都应计算一次平整场地。
1.微型钢管桩如何套取子目?
答:发生时申请补充定额。
2.灌注桩有钢筋时可否计取桩头钢筋整理子目?
答:可执行相应子目。
第四章 砌筑工程
1.墙基防潮层套什么子目?
答:套用第九章相应子目。
实行交钥匙的总承包单位。且自行分包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问题由总包单位解决。
13.其他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时,应按定额足额计取。
14.《2021定额》本专业没有的子目,可借用其他专业子目,但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的调整须用各自专业的指数进行调整。
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
1.第57页 搅拌桩的计算规则中三轴搅拌桩的桩外径截面积如何确定?三个孔中间重叠部分是否不应重复计算?另外三轴搅拌桩作为止水帷幕时第一个三轴孔与后续三轴孔重叠部分是否计算?
答:按定额计算规则执行。
2.复合地基中的褥垫层如何执行定额?
答: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中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附 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HA 01-31-2021)><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HA 02-31-2021)><河南省市政
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21)>综合解释》
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审定人员:刘红生 祁慧增
主 编:徐佩莹 赵忠爱
编制人员:孙冬云 崔红霞 岳小帮 何丽娜 张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