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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旨在合理、安全和有效地应用抗菌药物,以控制感染、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并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的健康。

以下是可能包含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但具体细节可能因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医疗实践而有所不同:1. 临床诊断与治疗决策:-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立正确的诊断,并评估感染的严重程度。

-根据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2. 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建议在治疗开始前尽可能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了解感染的致病菌和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根据药敏结果调整治疗方案,选择对致病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3. 抗生素选择原则:-遵循“窄谱抗生素优先原则”,即优先选择对已知致病菌敏感的窄谱抗生素,以尽量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避免不合理使用广谱抗生素和强力抗菌药物,除非有确凿的临床证据支持其使用。

4. 剂量与疗程:-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肾功能等个体差异,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以保证血药浓度在治疗范围内。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疗程,避免不必要的过长使用或过短使用。

5. 药物联合治疗:-仅在特殊情况下(如严重感染或多重耐药菌感染)考虑使用药物联合治疗,并确保合理的药物组合和剂量。

6. 监测与评估:-定期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指标和细菌培养结果,评估治疗效果,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

7. 教育与宣传:-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知和正确使用。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可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概览,具体细节应该根据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临床指南、医疗实践和抗菌药物的最新研究来制定。

建议您咨询医疗专业机构或相关权威部门,获取更为详细和针对性的指导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

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
◆ 提出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是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
东直门医院东区
由于水平有限,其中可能会有不足之处,
恳请各位领导及同仁给予批评指正!
东直门医院东区
背景 应用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 本版更新内容 1.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1.2分级管理办法 • 临床医师----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 主治医师以上----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 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具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仅限于1天用量
东直门医院东区
背景 应用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 本版更新内容 1.临床治疗性用药的基本原则
1.3抗菌药物的联合治疗 凡使用一种药物能够达到治疗目的时,不要使用第二种和第三种。
东直门医院东区
背景 应用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 本版更新内容 1.临床治疗性用药的基本原则 1.4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东直门医院东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东直门医院东区肺病科
李金爱
东直门医院东区
目录
背景
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
本版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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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应用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 本版更新内容 抗菌药物应用现状 抗菌药物使用率
—我国实际使用率
三级医院70% 二级医院80% 一级医院90% —WHO最新统计资料
背景 应用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 本版更新内容 2.临床预防性用药的基本原则 2.1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只在确诊为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
对于病原无明确证据的患者,不主张使用抗菌药物。

另外,对于轻度的自
限性感染,也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根据细菌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在根据细菌培养结果确定了
感染菌株后,应该依据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进行选择。

同时,要尽量避免广
谱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

3.重视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抗菌药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
适应症,并遵循禁忌症的原则。

对于不同种类的抗菌药物,要根据其适应
症和禁忌症的差异进行合理的选择。

4.合理用药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的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肾功能等进行调整。

疗程应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疗效评估等因素,
个体化选择。

5.避免多重联合治疗:多重联合治疗的使用需慎重,仅在特殊情况下
使用。

6.抗生素的计划停药和连续应用:当患者病情好转后,应适时停药,
并严格按疗程规定进行连续用药。

7.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的用药特点: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
需谨慎,需要结合妇幼老年患者的生理特点进行调整。

8.监测和报告细菌耐药情况: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耐药监测与报告
体系,定期进行细菌耐药情况的监测和报告。

以上是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能够更好地应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给药途径: ➢轻度感染可口服,重症感染应静脉给药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2024/3/9
抗菌药物局部应用的注意事项
➢ 全身给药后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 部给药辅助治疗,如中枢系统、厚壁脓肿、眼科感 染的局部应用。
➢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粘膜表面感染可局部 应用或外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分四个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
项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
原治疗
2024/3/9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应用
3、经肝、肾两条途径排泄,肝功能减退时血药浓度 升高,如同时有肾功能损害时则血药浓度升高尤为 明显,严重肝病时需减量使用。属此类者有美洛西 林、阿洛西林、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头孢噻吩等。
4、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属 此类者有氨基糖苷类、青霉素、头孢唑林、头孢他 定、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等。
化学检查:尿蛋白。 显微镜检查:白细胞、红细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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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感染的确诊:病原学检查。 初步诊断或确诊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
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
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 克次体及肺部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 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微生物感染的证据, 诊断不成立者,不能应用抗菌药物。 病毒感染者不宜应用抗菌药物。
织中的药物浓度,不宜采用。
➢常用β内酰胺类半衰期只有1~2小时手 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可给予第二剂。必要时可用第3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抗菌药物使用现状和临床实践,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和专家意见综合而成。

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同时保障医生的权益。

二、适应症选择抗菌药物的首要原则是明确感染类型和病原体。

只有明确了病原体的类型和药敏试验结果,才能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治疗应根据病情和临床表现进行个体化调整,既要考虑药物的疗效,也要考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费用问题。

三、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1.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广谱抗生素,一般用于治疗肺炎、腹腔感染等常见感染,但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等一些常见病原菌已经产生了相对的耐药性,需谨慎使用。

2.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广泛用于治疗肝胆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等感染,但是这类药物也容易导致肾脏损害,试用时需特别注意。

3.氯霉素类抗生素氯霉素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可以用于治疗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等病症,但是由于其可引起骨髓抑制和贫血等不良反应,建议在临床使用时谨慎。

4.青霉素类抗生素青霉素类抗生素广泛用于治疗肺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但是该类药物已经开始出现药物耐受性,为了避免滥用,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来选择使用。

5.四环素类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具有较广的抗菌谱,适用于多种感染,但是该类药物易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建议使用时慎重。

6.磺胺类抗生素磺胺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适用于多种感染,但是容易引起过敏性皮疹、荨麻疹等不良反应,建议在临床使用时注意观察。

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障抗菌药物疗效的关键。

医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遵循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2.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3.严格控制使用剂量和疗程,防止过度使用导致细菌耐药;4.根据患者的情况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疗程;5.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同一种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其滥用和不当使用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导致许多细菌对抗菌药物产生抗药性,使感染治疗变得越来越困难。

为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的类型、药敏试验结果、患者的年龄和过敏史、病情严重程度、疾病的部位和传播途径等因素进行选择。

对于未知细菌的感染,应选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的药物,待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再进行调整。

同时,应尽量避免过度使用抗菌药物,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二、注意药物的剂量和疗程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剂量,同时注意药物的疗程,不要过短或过长。

过短的疗程可能导致菌株未完全清除,产生耐药菌株,而过长的疗程则可能导致药物副作用、费用增加等问题。

三、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应关注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一些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

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和处理。

此外,一些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如影响药物吸收、代谢和排泄,应避免同时使用。

四、注意抗生素联合使用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以增加抗菌活性、延长药效、降低耐药性等作用,但也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副作用、费用升高等问题。

因此,在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慎重考虑,选择合适的药物,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五、严格执行抗生素适应症抗菌药物适应症是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执行抗生素适应症。

对于非细菌性感染或病毒感染,不宜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导致抗药性增加。

六、加强抗菌药物监测和管理应加强抗菌药物的监测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用药评估、备案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监测、评估和反馈。

同时,应强化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如限制销售、严格控制使用、加强监管等。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预防和控制耐药菌株产生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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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是临床防治感染性疾病不行缺乏的药物。

因为抗生素的应用,使很多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得以控制,死亡率大幅度降落。

但是,跟着抗菌药物的宽泛应用,特别是不合理应用,特别是滥用,给治疗带来很多新的问题,如药物的毒性反响、过敏反响、二重感染以及耐药菌株的日趋增添及延伸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定原则进行论述,并列出几种常有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升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花费的目的。

第一节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根源则一、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的采纳原则抗菌药物件种的采纳原则上应依据病原菌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而定。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依据患者的发病状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并联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赐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育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好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依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色及其体内过程特色选择用药。

三、抗菌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1、品种选择:依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采纳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治疗重症感染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剂量宜较大;而纯真性下尿路感染时,因为多半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

3、给药门路:轻症感染,可采纳口服汲取完好的抗菌药物,重症感染、浑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保证药效。

尽量防止局部应用。

4、给药次数: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余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除去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

5、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一样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减退后72~96 小时,特别状况,妥当办理。

可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完全治愈,并防备复发。

6、联合用药指征:(1)病原菌还没有查明的严重感染,包含免疫缺点者的严重感染。

(2)单调抗菌药物不可以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淆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调抗菌药物不可以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因为药物共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联合用药时宜采纳拥有共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

联合用药往常采纳 2 种药物联合, 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合用于个别状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别的一定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响将增加。

第二节抗菌药物在患者中应用的基根源则一、依据患者的病理状况选药:肝、肾功能阻碍的病人,对主要经肝代谢或对肝有伤害的药物如氧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利福平、异烟肼、咪康唑、四环素类等;主要经肾排泄对肾有伤害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两性霉素、多粘菌素、磺胺类等,均一定减量慎用或防止使用,免得除去减慢,血药浓度偏高,半衰期延伸,致使药物积蓄中毒。

二、依据患者的生理状况选药:1、老年人的肝、肾功能渐趋减退,重生儿则发育未完美,应用磺胺类、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药物后可能致使肝肾伤害,应禁用。

少儿期的皮肤较为微薄,使用四环素、磺胺类及氟喹诺酮类等药物后,较易出现光敏感症状等。

2、妊娠期妇女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可能伤害胎儿的听神经及肾脏,故应禁用。

孕期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克制胎儿骨骼与牙釉质发育,致使肢体畸形,还有造成肝脏伤害的毒性等。

妊娠后期或临产时服用大批氯霉素可惹起重生儿“灰婴综合征”,妊娠初期服用磺胺类、甲硝唑、利福平及 TMP 等药物可能有致畸作用,故应防止使用;3、哺乳期妇长久大批服用氨苄青霉素可致重生儿腹泻或感染,如需要应用,可考虑暂停哺乳。

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红霉素、氧霉素、氯洁霉素等均可排入乳汁,给乳儿带来不良影响,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禁用。

三、依据患者的遗传状况选药:如重生儿、早产儿患有遗传性G-6-PD 缺点时,应用磺胺类、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药物后,可能致使溶血性贫血。

别的,还要考虑病人的防守功能以及有无过敏史等浑身状况后,做出合理选择。

第三节各种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一、β -内酰胺类抗生素(一)青霉素类1、适应证:天然青霉素:天然青霉素合用于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肠球菌、金葡菌等革兰阳性球菌所致的感染,包含败血症、肺炎、脑膜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丹毒等,也可用于治疗和心内膜炎,以及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李斯特菌病、鼠咬热、梅毒、淋病、雅司、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奋森咽峡炎、放线菌病等。

半合成青霉素: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主要合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感染,以及需要长久用药的慢性感染。

广谱青霉素类合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哌拉西林、阿洛西林和美洛西林对合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2、注意事项:注意过敏反响,特别是过敏性休克,青霉素钾盐不行迅速静脉注射。

( 二 )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1、适应证: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细胞所致的感染;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革兰阳性球菌,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怪变形杆菌等中的敏感株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感染和腹腔、盆腔感染。

第三代头孢菌素合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

第四代头孢菌素的抗菌谱和适应证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同,尚可用于对第三代头孢菌素耐药而对其敏感的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沙雷菌属等细菌感染。

2、注意事项:注意其过敏反响;第一代、第二代头孢菌素有肾毒性;长久使用第三、四代头孢菌素致使二重感染和出血。

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1、适应证:中、重度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中、重度铜绿假单胞菌感染;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治疗的联合用药之一 (非首选 );链霉素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者的治疗需与其余药物联合应用;链霉素可用于结核病联合疗法。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均具肾毒性、耳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重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应尽量防止使用本类药物;妊娠期患者、哺乳期患者应防止使用。

三、四环素类1、适应证:立克次体病;支原体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螺旋体感染;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

以上均可作为首选药。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二重感染;对骨骼和牙齿的伤害;可致肝伤害和加重氮质血症。

四、氯霉素1、适应证:因氯霉素可惹起重生阻碍性贫血,现已不作第一线药物,主要用于:脑膜炎及脑脓肿;伤寒、副伤寒;立克次体病;细菌性眼部感染。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骨髓造血功能克制;二重感染;“灰婴综合征”;肝伤害。

五、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一)红霉素:1、适应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的代替药物;军团菌病;衣原体属、支原体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口腔感染、空肠曲折菌肠炎、百日咳等。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肝伤害。

(二)大环内酯类新品种:除上述适应证外,阿奇霉素可用于军团菌病,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尚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社区获取性呼吸道感染,与其余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复合群感染的治疗及预防。

克拉霉素与其余药物联合,可用于幽门螺杆菌感染。

六、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1、适应证:林可霉素合用于敏感肺炎链球菌、其余链球菌属(肠球菌属除外)及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所致的各样感染。

克林霉素合用于厌氧菌、肺炎链球菌、其余链球菌属(肠球菌属除外)及敏感金葡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并常与其余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

2、注意事项:禁用于对林可霉素或克林霉素过敏的患者 ;使用本类药物时,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发生,若有可疑应实时停药。

七、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1、适应证:合用于耐药革兰阳性菌所致的严重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严重革兰阳性菌感染;粒细胞缺乏症高度思疑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患者;可用于经甲硝唑治疗无效的困难梭菌所致假膜性肠炎患者。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不宜用于预防用药、 MRSA 带菌者、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的惯例经验用药、局部用药;具必定肾、耳毒性;妊娠期患者应防止应用。

八、喹诺酮类抗菌药1、适应证: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志贺菌属肠道感染;腹腔、胆道感染及盆腔感染:需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合用;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属感染;部分品种可与其余药物联合应用,作为治疗耐药结核分枝杆菌和其余分枝杆菌感染的二线用药。

2、注意事项: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18 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防止使用本类药物;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本类药物的汲取,应防止同用;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防止应用本类药物;偶可惹起抽搐、癫痫、神志改变、视力伤害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响;可能惹起皮肤光敏反响、关节病变、肌腱断裂等,并偶可惹起心电图 QT 间期延伸等,用药时期应注意察看。

九、甲硝唑和替硝唑1、适应证:可用于各样需氧菌与厌氧菌的混淆感染;口服可用于困难梭菌所致的假膜性肠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牙周感染及加德纳菌阴道炎等;可用于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结肠小袋纤毛虫等寄生虫病的治疗;与其余抗菌药物联合,可用于某些盆腔、肠道及腹腔等手术的预防用药。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妊娠初期、哺乳期患者应防止应用;可能惹起粒细胞减少及四周神经炎等,神经系统基础疾患及血液病患者慎用;用药时期严禁喝酒及含酒精饮料;肝病患者应减量应用。

十、磺胺类药1、适应证:(1)浑身应用的磺胺类药:合用于大肠埃希菌等敏感肠杆菌科细菌惹起的急性纯真性尿路感染;敏感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余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脑膜炎奈瑟球菌所致的脑膜炎。

(2)局部应用磺胺类药:磺胺嘧啶银主要用于预防或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细菌感染,如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菌、肠球菌属等惹起的创面感染。

醋酸磺胺米隆合用于烧伤或大面积创伤后的铜绿假单胞菌感染。

磺胺醋酰钠则用于治疗结膜炎、沙眼等。

柳氮磺吡啶口服不易汲取,主要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

2、注意事项:过敏反响,可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重生阻碍性贫血,用药时期应按期检查四周血象变化;可致肝脏伤害,肾伤害;可惹起脑性核黄疸,所以禁用于重生儿及 2 月龄以下婴儿;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应防止用本类药物;用药时期应多饮水,保持充分尿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需时可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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