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使用原则
抗生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生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生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抗生素的抗菌谱、药理作用、临床适应症及不良反应等选择合适的抗生素,避免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抗生素使用。
明确病因:在使用抗生素前,应明确诊断,确定感染的病原体和病原体对药物的敏感性,避免盲目使用抗生素。
联合用药:对于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的患者,在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及指征后,可以联合使用两种或多种抗生素,以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合理选择给药途径和剂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生理和病理状态以及药物的性质和作用特点,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和剂量。
注意观察不良反应:在使用抗生素时,应注意观察不良反应的发生,如过敏反应、毒性反应、二重感染等,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耐药性的产生:在长期使用抗生素的情况下,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监测细菌的耐药性变化,及时调整抗生素的使用方案。
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在选择抗生素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抗生素。
总之,抗生素的临床应用需要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避免滥用和误用抗生素,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

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1.适应证准确:合理使用抗生素要严格按照适应证使用,即根据患者的临床病情、病原学检查结果、病原体的耐药性等综合判断,确定是否需要使用抗生素。
不合理的使用会导致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
2.选择适当的药物:在确定需要使用抗生素后,应根据患者的病原体种类和耐药性选择适当的药物。
应优先选择广谱抗生素,以覆盖多种可能的病原体,避免无效治疗。
3.药物的剂量和疗程要合理: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是治疗效果的关键。
剂量过高可能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剂量过低可能导致治疗失败和药物的耐药性。
疗程应足够长,以确保病原体完全清除,避免耐药菌株的产生。
4.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抗生素的使用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肝脏损伤等。
同时,抗生素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从而影响治疗效果。
在使用抗生素时,医生需要深入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5.抗生素联合使用要慎重:抗生素联合使用只适用于特定的临床情况,如重症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
不合理的联合使用可能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加,耐药性的发生,还增加了医疗成本。
在使用抗生素联合治疗时,应充分权衡利弊,确保用药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6.定期审查用药效果:抗生素治疗应及时评估治疗效果,根据病情和药敏试验结果来调整用药方案,避免不必要的长期使用,以减少耐药性的发生。
7.监测维护抗生素的药物浓度:抗生素的药物浓度对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应根据患者的肝肾功能等情况,调整抗生素的剂量和用药频率,以确保药物浓度在有效范围内。
8.教育患者正确使用抗生素:患者也是合理使用抗生素的重要参与者,医生需要向患者普及抗生素的基本知识,讲解正确使用方法,告知可能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以提高患者的合理用药意识。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是为了确保抗生素的科学、合理和经济的用药,以提高抗生素的治疗效果,减少抗生素的滥用和不当使用。
医生和患者都需要充分理解和遵守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抗生素使用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指征,防止滥用。
根据抗生素敏感实验细菌的培养结果来选用、更换抗生素,在细菌培养结果未作出报告之前,根据感染症状、入侵部位、细菌定植使用必要的抗生素。
二、当确定病原菌后,应按各种抗生素的抗菌谱选用高效低毒的抗生素。
三、根据人体免疫力、肝肾功能情况,尤其是新生儿、老人、孕妇、代谢机能降低的病人应谨慎选用抗生素。
四、联合使用抗生素应有严格的指标,即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疗效,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及增加毒、副作用。
五、预防用药,一般不宜应用广谱抗生素(继发感染例外)。
严禁把无根据的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六、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应选择针对性的抗生素,根据细菌学检验结果、结合临床,选用敏感的抗生素或对原来的抗生素进行必要的调整。
细菌感染所致的发热,抗生素治疗至体温正常、主要症状消失后应停用抗生素。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抗生素是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一种药物,对于控制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抗生素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如细菌耐药性、药物不良反应等。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抗生素使用原则1. 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避免滥用。
抗生素仅适用于细菌感染性疾病,对于病毒感染性疾病如普通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生素和剂量。
3.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疗程,避免过长或过短。
一般而言,抗生素的疗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来确定。
4. 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只有在必要时,才考虑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生素。
5. 加强对患者的教育,提高其对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认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抗生素的使用原则。
二、抗生素使用管理1. 建立健全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管,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2. 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提高抗生素使用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对抗生素药物的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审批制度,确保抗生素的质量安全。
4.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生对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认识和能力。
三、抗生素使用监督与评估1. 加强对医疗机构抗生素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行为。
2. 建立抗生素使用监测系统,对医疗机构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对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认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抗生素的使用原则。
四、加强科研和新技术应用1. 加强对抗生素药物的科研投入,研究新型抗生素和治疗方案,提高抗生素的治疗效果。
2. 加强对抗生素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如分子诊断技术、抗菌肽等,提高抗生素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抗生素使用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适应症:凡属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体内过程与疗效关系;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尽量避免抗生素的外用。
2、抗生素合理应用的含义:是指在明确的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生素并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以达到杀灭致病微生物和(或)控制感染的目的,同时又要防止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
3.抗生素合理应用的评价指标安全、有效、简便、及时、经济是国际合理用药调研中心对合理用药的评价指标。
正确地选择抗生素种类、正确的用法用量、正确给药途径、正确的疗程以及正确的治疗终点。
抗生素的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抗生素的疗效。
4.预防用药的原则(1)预防用药指征:细菌感染的可能性程度是决定患者是否采用预防用药的唯一指标。
由此可以看出,预防用药仅适应于未感染的患者,同时该患者如果不预防用药极有可能发生感染并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综合考虑各促成感染发生的危险因素,评价出患者发生细菌感染的可能性程度,为最终决定患者是否采用预防用药提供依据。
感染发生的危险因素有:①患者因素,如年龄、免疫状况、伴随疾病等;②病原体因素,如创伤污染程度和病原体的毒力等;③环境因素,如手术室、复苏室、重症监护室和病房的卫生防疫状况等;④其他因素,如手术方式、手术持续时间、术中失血量等。
(2)针对性预防用药:导致某一部位感染的往往是那些少数几种毒力较强的特殊细菌,如金葡菌、链球菌属等。
因此预防用药要有针对性,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生素或联用几种抗生素作为预防用药。
(3)预防用药的疗程:那些为求“保险”而采用多药、长疗程地预防用药,不仅不能达到预防目的,相反极有可能导致多重耐药菌的优势生长和繁殖,产生难治性的严重感染。
因此,预防用药要有适宜的疗程。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疗程宜短一般于术前1小时静脉给药。
如所用药物半衰期短,手术时间超过4小时,可于术中加用一次。
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原则及注意事项

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原则及注意事项
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原则及注意事项包括:
1. 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地选择和使用抗生素,遵循抗生素治疗的指南和临床实践指南。
2. 临床诊断应该准确,必要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以确定感染的种类和抗生素的敏感性。
3. 抗生素的使用应该遵循适当的剂量和给药路径,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时长使用,不可过早停药或过长使用。
4. 患者应根据医生的建议按时按量服用抗生素,不可随意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
5. 抗生素不能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因为抗生素无法杀灭病毒。
6. 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尽量使用狭谱抗生素,以避免耐药性的产生。
7. 患者应注意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如过敏反应、肠道紊乱等,并及时向医生报告。
8. 患者在用药期间要避免饮酒,因为抗生素和酒精同时使用可能导致药物不良反应。
9. 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儿童使用抗生素时应尽量遵医嘱,避
免对胎儿或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10. 患者严禁自行购买和使用抗生素,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临床抗生素的使用原则

临床抗生素的使用原则1.明确感染部位和病原菌特点:在使用抗生素前,需要明确感染部位和病原菌特点,如细菌的分类、药敏试验结果等。
通过了解病原菌的药物敏感性,可以选择对该菌株敏感的抗生素,提高治疗效果。
2.确定感染严重程度: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来决定抗生素的使用方式和剂量。
对于严重感染的患者,一般采用静脉给药,剂量需高于常规剂量。
3.根据药物的抗菌谱选择:根据感染的部位和病原菌特点,选择具有广谱和特异性的抗生素。
对于常见的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细菌感染,如肺炎、腹腔感染等,可以选择覆盖广谱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而对于耐药菌株感染,需选择覆盖特异性的抗生素。
4.根据药物的毒性选择:选择抗生素时要考虑药物的毒性和不良反应。
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引起肾毒性和耳毒性,应谨慎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可能引起变态反应,对有过敏史的患者要慎用。
5.根据宿主免疫状况选择: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如糖尿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感染的菌种和抗生素敏感性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其免疫状况的改变来选择抗生素。
6.避免单一抗生素滥用:临床上应避免对一种抗生素的滥用,尤其是在慢性感染中频繁使用同一种抗生素,易导致抗生素耐药的产生。
应根据不同感染的病原菌特点和敏感性,选择合理的联合治疗方案。
7.合理选用抗生素的剂量和疗程:使用抗生素时需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肾功能等因素来确定剂量,避免过量用药或剂量不足导致治疗失败。
疗程的长短需根据病情决定,一般不宜过长或过短。
8.密切监测疗效与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进行监测。
如果发现药物治疗无效或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调整抗生素的选择和剂量。
9.加强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意识:在临床应用抗生素时,需要合理开具抗生素处方,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医务人员应加强自身的抗生素使用知识和培训,提高合理用药的意识。
总之,临床抗生素的使用原则包括明确感染部位和病原菌特点、确定感染严重程度、根据药物的抗菌谱选择、考虑药物的毒性、根据宿主免疫状况选择、避免单一抗生素滥用、合理选用抗生素的剂量和疗程、密切监测疗效与不良反应以及加强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意识。
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

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一、应用抗生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 、病毒感染,如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 、发热待查(除非病情严重,临床经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3 、皮肤及粘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以免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
4 、青霉素(G ):是第一个发现的抗生素,肺炎球菌、 A 组溶血性链球菌及脆弱类杆菌的厌氧菌感染等仍属首选药物。
5 、大环内酯类:宜用于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
6 、氨基糖甙类:每日一次加10% 葡萄糖液100ml ,静滴疗效好,毒性小、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宜用于G - 杆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等,疗程约7 天。
要注意其能引起耳、肾毒性。
7 、喹诺酮类:多适用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
8 、头孢菌素:除第一代、某些第二代及口服制剂外,一般属于非首选药物。
如属于中度及重度医院内感染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属于医院内重症感染、重症混合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可考虑用泰能。
9 、最好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药。
要熟悉选用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及药动学。
10 、当一种抗菌药物能控制感染时,尽可能不采取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抗菌药物。
11 、单一抗菌药物无效时或重度感染病人,可按药敏试验选用两种抗菌药物联用,一般不联用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12 、静滴抗生素比口服抗生素贵,如病情许可应口服抗生素。
13 、严重感染的病人初期需要静滴抗生素,待病情稳定后可改用相同口服抗生素。
14 、重症感染者如用头孢他定及泰能可考虑经验治疗。
在某些临床情况下也可考虑次强广谱抗生素如头孢哌酮,这样可延长前者的抗菌性。
+ 球菌15 、要严格掌握万古霉素适应症,①由耐β—内酰胺抗生素的G + 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
② G感染病人对β—内酰胺抗生素严重过敏;③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用甲硝唑治疗无效,或病情十分严重,并有危及生命的可能等再用该抗生素。
16 、如遇两种抗生素对同一种细菌敏感时,则选其中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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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