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食品安全及其评价体系
法律法规宣传: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2019)

法律法规宣传: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2019)日期:2020年03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市场销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形成完善、统一、规范、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需要。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规划和措施,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二)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三)督促检查重大食品安全政策的落实;(四)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第七版-考研自己整理的资料

营养与⾷品卫⽣学-第七版-考研⾃⼰整理的资料营养与⾷品卫⽣学-第七版-考研⾃⼰整理的营养与⾷品卫⽣学绪论⼀、营养学的研究内容 1.⾷物营养;2.⼈体营养3.公共营养。
⼆、⾷品卫⽣学的研究内容 1.⾷品的污染;2.⾷品及其加⼯技术的卫⽣问题;3.⾷源性疾病及⾷品安全评价体系的建⽴;4.⾷品卫⽣监督管理。
第⼀篇营养学第⼀章营养学基础第⼀节概述⼀、营养素分类根据其化学性质和⽣理作⽤分类:1、蛋⽩质;2、脂类;3、碳⽔化合物;4、矿物质;5、维⽣素根据⼈体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1、宏量营养素;微量营养素、⼆、合理营养(rational nutrition):是指每天从⾷物中摄⼊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量及其相互间的⽐例都能满⾜⼈体在不同的⽣理阶段、不同的劳动环境及不同劳动强度下的需要,并能使机体处于良好的健康状态。
其核⼼是营养素要:“全⾯、平衡、适度”。
三、平衡膳⾷:是指由⾷物所构成的营养素,在⼀个动态过程中,能提供机体⼀个合适的量,不致出现某些营养素的缺乏或过多,从⽽不引起机体对营养素需要和利⽤的不平衡。
四、平衡膳⾷的要求1、提供种类齐全、数量充⾜、⽐例合适的营养素。
2、保证⾷物安全3、科学的烹调加⼯4、合理的进餐制度和良好的饮⾷习惯五、膳⾷营养素参考摄⼊量(DRIs)1、平均需要量(EAR):50%个体对该营养素的需要量;2、推荐摄⼊量(RNI):绝⼤多数个体(97%~98%)需要量的某种营养素摄⼊⽔平。
RNI=EAR+2SD SD:EAR的标准差。
RNI=EARx1.23、适宜摄⼊量(AI):AI的准确性远不如RNI,可能⾼于RNI。
4、可耐受最⾼摄⼊量若继续增加就可能出现毒副作⽤。
UL>AI≥RNI>EAR第四节蛋⽩质蛋⽩质(基本组成单位:氨基酸)是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的重要组成结构,是功能因⼦和调控因⼦的重要组成成分,是⼀切⽣命的物质基础。
肽:1、多肽;2、寡肽;3、三肽;⼀、氨基酸:含有氨基和羧基的⼀类有机化合物的通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4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本制度在《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而成。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的各个单位。
第三条地方政府有责任组织制定当地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开展培训活动,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采购台账,确保其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能够追溯到原材料的来源和所属批次。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合格。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对生产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检查其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单位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单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储存和运输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食品流通单位应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单位应建立食品存储台账,记录食品的储存情况和有效期限。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单位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能够追溯到销售产品的来源和所属批次。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单位应对流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食品流通单位应定期对仓库和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九条食品餐饮单位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餐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五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五常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五常市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要坚持产、供、销、用四个环节同步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五常市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第七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八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要包括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等方面。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食品中危害因素的毒性、暴露程度、风险程度等方面。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许可、检查、处罚等。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因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等原因,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损或者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
食品安全与质量

第一章1、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食品安全有绝对安全性和相对安全性。
绝对安全性: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也就是食品应绝对没有风险。
相对安全性: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用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相对性和动态性: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发展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有所不同,其安全的标准也有不同。
3、食品质量:是指影响食品价值的所有品质的总和,其质量特性包括功能性、可信性、安全性、适应性、经济性、和时间性。
4、当前食品安全主要问题(解决办法):⑴食品的污染;⑵食源性疾患;⑶食品新技术所带来的问题;⑷食品标识滥用;①伪造食品标识,②夸大食品标识展示的信息,用虚夸的方法展示该食品本不具有的功能或成分,③食品标识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④外文食品标识。
5、食品安全保障体系:(1)由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的美国模式:①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主要负责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②农业部(USDA)除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和蛋类加工产品的监管;③国家环境保护署(EPA),监管饮用水和杀虫剂。
(2)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英国模式。
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实施和负责,中央政府只要负责立法。
(3)由农业部门负责的加拿大模式。
德国、丹麦。
(以上仅供了解。
)(4)中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系:多部门分段和统一相结合6、全面质量管理:指企业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数理统计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起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体系,从而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提供出符合规定要求和用户期望的产品或服务,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者、员工、供方、合作伙伴或社会等有关方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一种管理途径。
7、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①以顾客为中心;②领导的作用;③全员参与;④过程的方法;⑤系统管理;⑥持续改进;⑦基于事实决策;⑧与供方的互利关系。
第七章食品安全性评价

第七章食品安全性评价食品安全性评价是指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微生物以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等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以确定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性评价是现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国政府和食品企业需要重视和实施的一项工作。
一、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食品安全性评价需要基于科学性,即依据科学方法进行评估。
科学方法主要包括实验研究、流行病学调查和统计学分析等。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食品中潜在的风险因素,例如有害物质的含量、微生物的菌落数等。
此外,科学方法还可以帮助我们估计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例如通过动物实验来评估其中一种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
只有通过科学方法进行的食品安全性评价,才能获得客观、真实的结果,从而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全面性食品安全性评价需要全面地考虑食品中的各种潜在风险因素。
首先,食品安全性评价需要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评估。
这些有害物质可以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塑化剂等。
其次,食品安全性评价还需要对食品中的微生物进行评估。
这些微生物可以是细菌、病毒、霉菌等。
再次,食品安全性评价还需要对食品添加剂等进行评估。
这些食品添加剂可以是防腐剂、增味剂、色素等。
通过全面地考虑以上各种潜在风险因素,食品安全性评价才能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评估,从而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可靠性食品安全性评价需要具有可靠性,即评价结果要具有一定的信度和效度。
在评价过程中,需要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和程序,确保评价的客观性。
评价结果需要通过多次重复实验或调查来验证,以提高评价的可靠性。
此外,评价过程中需要考虑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例如评价方法的精度和误差,以及数据的限制等。
通过确保评价的可靠性,食品安全性评价才能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信息,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施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施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食品企业等多方的合作与共同努力。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2.16•【字号】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2012年10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第五章食用农产品第六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和食品摊贩第一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第二节食品小经营第三节食品摊贩第七章餐厨废弃物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对消费者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第一章食品质量管理基础 (3)1.1 食品质量的概念与重要性 (3)1.1.1 食品质量的概念 (3)1.1.2 食品质量的重要性 (3)1.2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3)1.2.1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 (3)1.2.2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 (3)1.3 食品质量管理原则 (4)1.3.1 以消费者为导向 (4)1.3.2 全过程管理 (4)1.3.3 持续改进 (4)1.3.4 数据支持 (4)1.3.5 培训与教育 (4)第二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 (4)2.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4)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2.3 食品安全行业标准 (5)第三章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控制 (6)3.1 原料采购流程 (6)3.1.1 确定采购需求 (6)3.1.2 选择供应商 (6)3.1.3 签订采购合同 (6)3.1.4 发放采购订单 (6)3.1.5 收货验货 (6)3.2 原料质量检验与评价 (6)3.2.1 检验原料质量 (6)3.2.2 建立质量评价体系 (6)3.2.3 跟踪原料质量 (6)3.3 原料储存与运输管理 (7)3.3.1 储存条件 (7)3.3.2 储存期限 (7)3.3.3 运输管理 (7)3.3.4 原料追溯 (7)第四章食品生产过程控制 (7)4.1 食品生产流程优化 (7)4.2 食品生产关键控制点 (8)4.3 食品生产环境与设备管理 (8)第五章食品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 (8)5.1 食品产品检验方法 (8)5.1.1 物理检验方法 (9)5.1.2 化学检验方法 (9)5.1.3 微生物检验方法 (9)5.1.4 生物技术检验方法 (9)5.2 食品产品质量评价 (9)5.2.1 感官评价 (9)5.2.2 营养评价 (9)5.2.3 安全评价 (9)5.3 食品质量改进与持续改进 (9)5.3.1 食品质量改进 (9)5.3.2 持续改进 (10)第六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0)6.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10)6.2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1)6.3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 (11)第七章食品企业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12)7.1 内部审核流程与方法 (12)7.1.1 内部审核的目的 (12)7.1.2 内部审核的流程 (12)7.1.3 内部审核的方法 (12)7.2 管理评审流程与方法 (13)7.2.1 管理评审的目的 (13)7.2.2 管理评审的流程 (13)7.2.3 管理评审的方法 (13)7.3 审核结果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13)7.3.1 纠正措施 (13)7.3.2 预防措施 (14)第八章食品安全事件应对与处理 (14)8.1 食品安全事件的分类与特点 (14)8.2 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策略 (15)8.3 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15)第九章食品企业食品安全培训与文化建设 (15)9.1 食品安全培训体系 (15)9.1.1 培训目标 (15)9.1.2 培训内容 (16)9.1.3 培训方式 (16)9.2 食品安全文化建设 (16)9.2.1 食品安全文化内涵 (16)9.2.2 食品安全文化建设方法 (17)9.3 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与行为规范 (17)9.3.1 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17)9.3.2 员工行为规范 (17)第十章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督与管理 (17)10.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 (18)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督方法 (18)10.3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政策 (18)第十一章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管理 (19)11.1 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收集 (19)11.2 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分析 (19)11.3 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发布 (20)第十二章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案例分析 (20)12.1 食品质量管理案例分析 (20)12.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案例分析 (21)12.3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优秀实践案例 (22)第一章食品质量管理基础1.1 食品质量的概念与重要性1.1.1 食品质量的概念食品质量是指食品的固有特性,包括其感官特性、营养特性、安全性、卫生性以及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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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安全是个法律概念 自20世纪80 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 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 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 营养等要素立法。
1990年,英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 2000年,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2003年,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
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 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 不存在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导致消费者病亡的 有毒有害物质或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
(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
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
(Australian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ervice, AQIS)
欧盟食品快速预警系统
欧盟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RAS)是建立在欧洲委员会网站上的一个信 息系统,它的目标是快速通报其成员国关 于食品安全、食品标签问题或消费者风险 等信息。
需要有从高剂量向低剂量外推及从动物 毒性资料向人的危险性外推的方法,这 也构成了危害特征描述的主要方面。
剂量-反应关系评定又可分为有阈值化学 物的剂量-反应关系评定和无阈值化学物 的剂量-反应关系评定。
(3)暴露评估
定义是“对人和(或)环境通过一种或 多种媒介暴露于危险源的可能性的定量 或半定量评价。”
2.CAC
作为《SPS协定》指定的国际食品标准化组织。 危险性评估在CAC制定各种标准或有关决策时
均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应用。 CAC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专家委员会: 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JECFA)
《SPS协定》的相关条款
(1)依据国际组织制定的“危险性评估”标准 方法来制定。
(2)考虑:已有的科学资料;有关的加工和生 产方法;有关的监督、采样和检测方法;某 一疾病或虫害的流行情况;有关的生态和环 境状况以及关于检疫和其他措施的信息。
(3)要考虑有关的经济因素。 (4)考虑减少对贸易造成的负面影响。 (5)避免提出主观的和不合理的健康保护水平,
是危险性评估的定性阶段,在食物危险性评估 中,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知的毒理学 资料确定某种食源性因素是否对健康有不良影 响,该影响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其在何条件下可 能表现出来。
用于危害识别的资料主要有四类,即理论分析 (如化学物的构效关系等)资料、体外试验资 料、动物体内实验资料和人群流行病学资料。
危险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主要是 根据危险性评估和其他有关的评价结果, 权衡选择决策的过程,在必要时选择和 实施适宜的控制点。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考虑政治、社会经济、 文化、技术条件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并 以危险性信息交流为保证,避免由于信 息的片面性而造成的决策错误。
3.危险性信息交流
十三章食品安全及其评价体系
本次课内容
第一节 食品安全概述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二、国内外主要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二节 国际食品安全体系 *一、危险性分析 二、食品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第三节 我国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 *一、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二、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三、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四、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危险性分析*
(一)危险性分析的定义和组成 危险性分析是指对暴露于某危害因素的人
群或生态系统采取控制措施的过程, 包括三个步骤,即 危险性评估(risk assessment) 危险性管理(risk management) 危险性信息交流(risk communication)
1.危险性评估
(3)媒体通报及问题产品召回:媒体是信息传播 的快速通道,借助媒体能够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快速通知消费者。
(二)中国食品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风险预警及快 速反应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国家进 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了食品安全预警 和快速反应网络系统的研究。
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 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 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1996年,WHO公布的安全定义为“对食品按 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 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
确立“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法》的意 义
(1)突出了全局性:涵盖食品生产经营的多 环节和多要素,也涵盖食品企业、监管部门 等多部门。
危险性评估者 管理者 新闻媒体 有关团体 大众
(二)危险性评估在国际上的应用现状
1.WTO WTO十分重视保护人类健康,尽管WTO已
经注意到在“保护健康”的理由下极易成 为贸易技术壁垒 为了避免和消除卫生措施成为贸易技术壁 垒,缔约方也达成了相关协定。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简称TBT协定)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 协定)
食品的危险性评估是一个科学技术过程, 往往是由科学家完成的。
对食源性危害的毒理学资料、人群暴露水 平等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选用适当 的模型对资料进行整合和推导,从而对人 群暴露于食源性危害的危险性做出科学的 评价。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可以是定量的, 即用数量表示危险性,也可以是定性的。
2.危险性管理
(2)突出了科学性:《食品安全法》与现代 社会治理相联系,以科学的危险性评估为基 点,兼顾行政许可与行政指导,政府宏观监 管与企业微观保障,属于第二代食品保障法。
(3)突出了统一性:以食品安全可以统一各 环节、各部门的准入条件、标准内容等,而 避免目前重复监管。
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的关系
食品安全是“种”概念,食品卫生是“属” 概念
3.RAS通报级别 RAS系统具有两种通 报级别,即预警级通报和非预警级通报。
4.RAS通报类型 RAS通报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
(1)原始通报:指针对某一可能对消费者健康带 来危害的特定食品安全事件,在RAS系统内发布 的通报。
(2)其他通报:和已发布过的某项通报相关的通 报,通报的产品类型以及危害源本质上一致,但 在批次数量、原始生产国或生产商/包装者方面和 原始通报有区别。
食品安全概念的共识
1.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 包括食品卫生、食 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物 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 售、消费等环节。
2.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概念 不同国家以及不同 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 求有所不同。
3.食品安全是个政治概念 无论是发达国家, 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 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
二、食品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为尽量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世界各国都建 立了严格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设立了相应的专 门管理机构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管理,如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美国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食品安全检验局
(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 FSIS)
(3)附加信息:在原始通报发布后收集的可能对 疾病控制机构有用的信息。
5.RAS执行
(1)各成员国的任务:信息通报国有责任收集必 需信息,尤其是关于可能对其他成员国和第三国 造成危害的信息。
(2)问题跟踪及系统维护:所有成员国有义务告 知欧盟事务处对当前预警级通报的食品安全问题 所采取的措施。
危险性评估作为毒理学范畴的一门技术, 最早应用于新药的安全性评定,近二十年 来逐步应用于食品安全领域。
WTO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协定)》
“世界各国有权制定自己的SPS措施,但必 须建立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一个 国家可以不遵守SPS协定认定的国际标准, 但必须提供以危险性评估为基础的理由”。
①范围不同:食品卫生通常并不包含种植 养殖环节的安全;
②侧重点不同: “食品安全”才更强调整 个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二、国内外主要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物理性不安全因素 杂质和一些掺假行为。 放射性物质。
(二)化学性不安全因素 主要来源于农药、兽药残留;工业、采矿、能
源、交通、城市排污等产生的环境污染 食品加工、贮藏和包装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有机
(2)危害特征描述
定义是“对人和(或)环境暴露于某危 险来源后的有害作用本质进行定量或半 定量评价。”
是危险性评估的定量阶段,在食物危险 性评估中,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食 品中某种食源性因素对健康的影响进行 剂量-反应和剂量-效应关系及其各自伴 随的不确定性的研究。
可用于危险性评估的人类资料往往有限, 常要用到动物试验的资料。
危害识别(hazard identification) 危害特征描述(hazard characterization) 暴露评估(exposure assessment) 危险性特征描述(risk characterization)
(1)危害识别
定义是“识别对人或环境可能造成不良作用的 危险来源,以及对不良作用本质的定性描述。”
CAC通过的相关文件
《在食品法典工作框架内应用危险性分析 的工作原则》(2003年6月)
《微生物危险性评估的一般原则》 (CAC/GL-30,1999)。
一般原则委员会(codex committee on general principles, CCGP)正在研究制定 适合于各国政府及相关机构开展危险性评 估工作所依据的原则性文件。
污染物。 某些动植物和菌类食品本身含有天然毒素。 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