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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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说明:这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的定义,实际上,随着新征管法的出台,稽查的内容更丰富了,即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又包括对涉税相对人的检查和处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总局对《税务检查通知书》也设计了两种格式,即:格式一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稽检通一〔〕号: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格式二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稽查的工作原则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应遵循的贯彻工作始终的基本行为准则。

税务稽查方法-基本方法之欧阳音创编

税务稽查方法-基本方法之欧阳音创编

第一章税务检查基本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

本章主要介绍账务检查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

第一节账务检查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

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检查方法。

一、顺查法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

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一)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

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接受单位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

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括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货物、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货物或劳务的单位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标准;货物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

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相关事项,查找相同事项之间的差异。

如果分析发现来自同一外来单位、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动较大,又无合理解释时,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

4.分析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

如反映的商品物资的数量及单价变动有无不合理现象,日期有无异常或涂改,出据单位的业务范围与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票据台头与受票单位是否一致、笔迹和印章是否正常、经办人的签章是否正常等等。

企业所得税项重点问题的稽查方法

企业所得税项重点问题的稽查方法

企事业机构所得税30项重点问题的稽查方法企事业机构所得税的收入方面:1. 租金收入——问题描述:企事业机构提供无形资产、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包装物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未按照合约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

如:交易合约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重点核查:结合各租赁合约、协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看是否存在交易合约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检查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等政策依据:《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79号)第一条2. 利息收入——问题描述:A、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收入,可能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各种形式收入,企事业机构存在不记、少计收入或者未按照合约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的情况。

B、未按税法规定准确划分免征企事业机构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少缴企事业机构所得税。

重点核查:A、有无其他机构和个人欠款而形成的利息收入未及时计入收入总额,特别注意集团成员机构的借款和应收货款。

B、“投资收益”科目,看是否存在国债转让收入混作国债利息收入,少缴企事业机构所得税。

检查科目:往来科目及投资收益、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等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3. 其他收入——问题描述:未将企事业机构取得的罚款、滞纳金、参加财产、运输保险取得的的无赔款优待、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项、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帐损失,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列入收入总额。

《税务稽查方法》-营业税稽查方法(PPT 120页)

《税务稽查方法》-营业税稽查方法(PPT 120页)
• 转让无形资产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 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 行为
• 不征收营业税
• 土地租赁 • 服务业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
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 不征收营业税 •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 转让经济合同属于商品批发 • 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税范围
•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 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 转让无形资产 •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 销售不动产
• 企业与企业之间拆借周转金而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将资金 提供所属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金融业
• 但要注意,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应税劳务, 因对方延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属于价 外费用,应根据劳务性质确定适用税目, 不应一律按“金融业”税目征税
代购货物
•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财税[1994]26号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 增值税:
•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
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
• 一个综合性的大酒店,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旅 店、歌舞厅、出租汽车运输等业务。
• 如果上述经营收入核算清楚,则餐饮、旅店收 入按“服务业”税目适用5%税率缴纳营业税, 歌舞厅按“娱乐业” 税目适用20%税率缴纳营 业税,出租汽车运输按“交通运输业” 税目适 用3%税率缴纳营业税。
• 如果上述收入未分别核算的,就要根据规定一 律从高适用税率,即全部收入按20%税率缴纳 营业税。

税务稽查流程

税务稽查流程

税务稽查流程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税务稽查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促进依法纳税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税务稽查的流程。

一、选案选案是税务稽查的起点,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经过分析筛选,确定稽查对象。

选案的主要依据包括:税收征管数据、举报线索、上级交办任务、其他部门转办信息等。

在税收征管数据方面,税务机关会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财务数据等进行比对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例如,长期零申报、税负率明显偏低、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不符等。

举报线索是选案的重要来源之一。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人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向税务机关举报涉税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会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评估,确定是否立案稽查。

上级交办任务通常是指上级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下级税务机关对特定的纳税人或涉税事项进行稽查。

其他部门转办信息包括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涉税问题,转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二、立案经过选案确定的稽查对象,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税务机关将予以立案。

立案的条件一般包括:有明确的违法嫌疑、有相关证据初步证明违法事实存在、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等。

立案后,税务机关会组建稽查小组,指定稽查人员负责具体的稽查工作。

三、检查检查是税务稽查的核心环节,稽查人员将通过各种手段对稽查对象的涉税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

1、资料审查稽查人员会要求稽查对象提供相关的账簿、凭证、报表、合同、发票等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分析。

通过核对账目、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

2、实地调查根据需要,稽查人员可能会到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工艺流程、库存管理等,核实相关数据的真实性。

3、询问相关人员稽查人员有权询问稽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了解涉税事项的具体情况。

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PPT课件

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PPT课件
详细描述
某科技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时, 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等税款,通过设立内外两套账的方 式隐瞒收入和利润,最终被税务机关 查处并处以罚款。
企业虚开发票案例
总结词
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虚构交易 或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导致 税款流失。
详细描述
某贸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虚构货物交 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销售 额和税额,最终被税务机关发现并依 法处理。
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税务风险。
通过数据分析、内部审计等手段,定期对企业的税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存 在违规行为。
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强监控和管理,制定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05 案例分析
企业偷税漏税案例
总结词
企业通过虚构业务、设置内外两套账 等手段,少报、瞒报应纳税所得额, 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章可循。
税务管理流程优化
对税务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 化,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税务风险。
税务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税务档案管理制度,确 保税务资料齐全、规范、安全。
提高税务风险意识
培训与宣传
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定期开展税务风险意识培训和宣传活 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
将税务风险管理融入企业文化建设, 形成全员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详细描述
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转移定价等行为,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 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同时,关联交易问题也容易导致企业出现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03 企业防范方法
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
制定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09‟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

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税务稽查方法与技巧培训课件(PPT 65张)


税务稽查的形式 • (二)专项检查 • 专项检查,是指根据特定目的和要求,对选定 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特定方面的稽查 。 • 是针对特定行业或者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稽 查,如发票稽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出口退 税稽查、流转税稽查、所得税稽查、关联企业转 让定价检查等。
税务稽查的形式 专项检查的特点 1.检查对象,是按上级税务机关部署的总体要 求,根据特定目的筛选出来的。 • 2.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侧重在某个方面,或者 某一类问题上,而不是全面的、综合的。 • 3.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对税收征收或管理中问 题比较突出的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予以揭露,以 加强这些方面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 4.检查的时间和检查的所属期间是特定的。 • •
二、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 • • • • • • 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 (一)账务检查方法 (二)盘存检查方法 (三)调查方法 (四)分析检查方法 (五)各种检查方法的综合运用,发现问题的切 入点
税务稽查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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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税务稽查概述 二、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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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稽查概述 • • • • 引子:当前面临的涉税环境 74.24%的用户认为月饼不应纳入缴税范畴 子丁:是什么让中小企业不逃税就倒闭? 利润薄—逃税—财务造假—银行不信任—不贷款 —资金短缺—逃税,对于众多小微企业来说,这 是一个宿命般死局。 • 《中西部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称 ,受访企业有九成承认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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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稽查三大指令性项目 • • • • 3个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 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 部分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 证券和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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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的管理方式—三管齐下
• 票管 • 硬管 • 阴管

税务检查的常用形式和方法

税务检查的常用形式和方法一、税务检查的形式税务检查的形式是指税务检查采取的组织形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发布了《税务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税务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三种形式。

税务检查与其他税务检查形式相比有明显的优点:一是由于税务检查实行了专业化,有利于提高检查的工作效率;二是对问题查得较深透,可有效地加强税收监督;三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相互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四是有利于规范执法。

(一)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是指对纳税人申报和纳税情况进行的常规检查,它是对通过计算机或人工筛选出来的检查对象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

这类检查具有以下特点:(1) 检查对象的来源是根据计算机或人工筛选产生的,一般不是由举报、转办或案中案带出来的;(2)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是全面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因此,这类检查又常被称为审计式检查;(3) 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义务和遵守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况;(4) 检查时一般要事先通知纳税人及其他相关的被查对象。

(二) 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指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检查,它是对根据特定目的和要求而被挑选出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检查,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商业企业增值税的检查等。

这类检查具有以下特点:(1) 检查对象是根据特定目的而被挑选出来的;(2)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侧重在某个方面,或者某一类问题上,而不是全面的、综合的;(3) 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对税收征收或管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予以揭露,以加强这些方面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4) 检查的时间和检查的所属期间是特定的。

(三) 专案检查专案检查是指根据对公民举报、上级或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的以及前两者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税务案件进行的检查。

这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检查对象是由公民举报的、上级领导交办的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国际情报交换的,也有是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2)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一般是指明的线索;(3) 检查的直接目的是查处举报、交办、转办、情报交换中所列举的违法行为;(4) 这类案件往往需要单独组织力量进行检查。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检查的方法一、检查项目有关情况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时,应从项目的立项、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施工、配套设施支出、房屋销售产权转移为顺序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和批准书,掌握开发项目的总体情况,如总开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工程造价及完工时间、房屋销售合同及入住时间承诺、有无合作建房、有无代建工程等,为下一步检查打下基础。

二、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对房地产业的检查采用逆查法比较省时省力,从审查报表入手,进而审查总账、明细账,最后有针对性的抽查有关凭证资料。

在检查中应加强对有关重点科目的检查,如往来科目,收入、成本科目等。

三、实地检查与询问调查相结合在掌握项目开发总体情况和检查账本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地实地盘点检查,了解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房屋销售情况及购房者的入住情况。

同时广泛和有关人员接触,通过询问交流的方式了解房屋销售方式,有无有工程配套设施、有无出租未售出房屋的情况,周转房的摊情况等与项目检查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查证涉税问题。

四、营业成本的检查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审查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审查企业是否分清项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成本对象总成本=(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费+设计不可转让的配套设施造价+建安工程招标价格+开发间接费)预计开发面积,求出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检查时要仔细核对有关合同和立项书,检查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是否准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造成多转成本。

审查有无将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不能转让的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直接记入开发产品成本,而不摊入可有偿转化的配套设施,自用房产,出租房产等,增加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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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对经济内容。将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所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上所 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核对,判明有无会计科目适用错误或故意错用会计科目。

3.核对数量金额。将记账凭证所反映的数量、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上的数量、 金额合计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数量和金额是否相符。

4.核对凭证日期。将记账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原始凭证上的日期进行核对, 以判明是否存在通过入账时间的变化,人为调节会计收益和成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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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账账核对,需要将存在对应关系账簿中的业务逐笔逐项进行核对,核对 时不仅要核对金额、数量、日期、业务内容是否相符,还要核查和分析所反 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在此基础上抽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 始凭证,是运用逆查法的必经步骤。逆查法为了弥补对报表审查和分析的不 足,还可以运用审查分析明细账的方法,借以发现问题,并通过抽查记账凭 证或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资料(成本计算单、企业购销合同等)来查找问题。 (六)账表核对 账表核对是指将报表与有关的账簿记录相核对,包括将总账和明细账的记录 与报表进行相符性核对,也包括报表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其目的 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是否正常。但是,账表相 符不表明不存在问题。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成品资金占用,从理论上讲应 与存货类(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总账余额相等,然而,即使相等也不能 完全排除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如对增值税应税企业而言,如果存 在存货虚进(虚假的购入)、虚出(虚假的销售)或多转销售成本等问题, 都会造成成品资金占用不实,但是,这并不影响账表之间相符。值得注意的 是,在账表核对之前,必须对报表本身进行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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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 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查明实物是否真实、数量是否正确,账 面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核对时,稽查人员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重要账产进 行盘点和核对。通过核对发现的差异,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和审查,并对 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 复盘。 三、详查法 详查法,又称全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检查期内的所有经济 活动、涉及经济企业和财务管理的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 程序,进行详细地审核检查。 详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 的企业,或者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 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详细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 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稽查的重点项目、事项的检查,一般都能取得较好的效 果。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 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本章 主要介绍查帐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电子查帐方 法等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掌握税务 稽查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为顺利实施税务稽查打好基础。
第一节

查帐方法
查帐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 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一种方法。查帐方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 程度以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帐顺序分为顺查法和塑查法。 一、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 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 的检查,尤基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 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 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部审计资料、 购销和加工了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一)会计资料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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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凭证的审阅 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有无涂改或伪造的现象的痕迹,记录的经济业务是 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有业务经经办人、负责人的的签字。具体可以 从以下方面进行审阅、核查; (1)审阅凭证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完整。 (2)审阅凭证上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晰,有无挖、擦、涂、改的痕迹。对于 复写的凭证,应查看反面复写字迹的颜色是否一致、均匀;对于有更正内容 的凭证,应该审查更正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更正的内容是否反映了经济业 务的真实情况、更正的说明是否符合力逻辑等。 (3)审阅填制凭证日期与付款日期是否相近,付款与经济业务是否存在必然 联系。 (4)审阅真制凭证的单位是否确实存在,以防止利用已经合并、撤销单位的 作废凭证作为支会凭据。 (5)审阅凭证的台头(或抬头)是否正确。 (6)审阅凭证的审批传递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 必要的签章手续。 (7)审阅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是否加盖财务公章或收讫、付讫印鉴。 (8)审阅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理、符合规定。 (9)稽查对象自制的凭证如果已交其他单位,应审阅其存根是否连续编号, 存根上的书写是否正常、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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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会计凭证和有关明细账、日记账或总账进行核对。通过账证 核对可以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发现和查证有无多记、 少记或错记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同,在进行账证核对之前,首先应确定会 计凭证的正确性,如果发现存在的错误,必须先纠正后才能进行核对。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 笔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以求证是否存在问题。 (五)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将总账与相应的明细账、日记账进行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各 总账科目与其所属明细账、日记账是否一致。验算总账与所属明细账、日记 账的一致性是进行总账检查不可缺少的步骤。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账核对前, 必须进行账簿记录正确性的审查分析,借以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和差错问题。 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 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以物易物 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等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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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账簿记录摘要栏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虚假情况。 4.账簿启用、期初、期末余额的结转、承前页、转下页、月结和否符合会计 制度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年度过账的机会故意篡改结存余额数字的情况, 账簿应登记的内容是否按要求登记,是否按照更正错账的方法进行更正等。 (四)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 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具体审阅方法见逆查法。 (五)其他资料的审阅 取全面信息。 在实际工作中,应视检查的具体情况审阅有关资料。一般可审查以下几方面 的资料: 1.经济合同、加工收发记录、托运记录、产品或货物经营的计划资料,生产、 经营的预算、统计资料等。审阅时要特别注意这些资料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 实、合法、合理。 2.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资料。 3.有关法规文件、内部控制制度、各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协议书和委托书、 考勤记录、生产记录、各种消耗定额(包括产品的行业单位消耗定额)、出 车运输记录、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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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一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还应 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二是对于时间逻辑头疼的审阅,应审核资 料所反映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 情况。 二、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 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 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 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稽查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一)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会计资料的核对是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通过会计资料 之间的核对,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疑点和线索,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检 查思路和方向。核对的主要方法包括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 核对、表表核对等。 表表核对是指报表之间的核对。这里所称的报表,包括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 稳中有降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表表核对既包括不同报表之间具有钩稽关 系项目的核对,又包括同一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核对。

5.查看记账凭证附件。一般情况下,除了结账(俗称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 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核对时应注意查看记 账凭证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现象。

6.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通常是按照编制 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依据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由稽查人员重 新进行编制,将得新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 进行对照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和线索,明确需进一步检查的重点和项目。

表表核对的重点是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一致,核对静 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核对主表与附表的有关项目是否 相符。通过表表核对,可以发现各报表之间有无不正常关系,相应的钩稽关 系是否正常,从而查证企业是否存在会计错弊。同时,也可以据以分析企业 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二)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 通过查证各核对与经济业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说明和 补充,全面、正确、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1.核对账单 1.核对账单 核对账单是指将有关账面记录与第三方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是否一致。 如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将应收或应付账 款与外部其他企业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等。 2.核对其他原始记录 2.核对其他原始记录 核对其他原始记录是指将会计资料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始记录进行相互核对, 以查证会计记录是否正确、真实。原始记录包括核准执行某项业务的文件、 生产记录、实物的出入库记录、托运记录、出车记录,非生产性水、电、煤、 物料消耗记录,在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以及有关人员的公务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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