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 -- 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
个人所得税稽查方法知识要点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稽查方法一、知识点归集1﹡﹡﹡.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及相关规定:征收范围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有关规定:(1)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当全额并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4)个人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者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以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5)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2000元和其他规定项目以外,国家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附加减除费用。
现行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200元。
(6)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以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说明:这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的定义,实际上,随着新征管法的出台,稽查的内容更丰富了,即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又包括对涉税相对人的检查和处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总局对《税务检查通知书》也设计了两种格式,即:格式一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稽检通一〔〕号: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格式二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稽查的工作原则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应遵循的贯彻工作始终的基本行为准则。
税务稽查程序、方法与技巧(ppt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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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方法
1、观察法 2、查询法 3、外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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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观察法 指检查人员通过对被查单位的实地观察来取得涉税证 据的方法。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环境证据。 运用观察法时,检查人员应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 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 题,并收集证据,查明被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客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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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法 指检查人员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向 有关人员询问和质疑等方式来证实客观事实或书面资料,取 得涉税证据的方法。查询法有面询和函询两种。 面询是检查人员向被查单位内外的有关人员当面询问意 见,核实情况。询问前,检查人员应准备好询问的提纲,根 据被询问人及所询问问题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询问方法,如: 个别询问、多人座谈或一问一答,询问时,检查人员应做好 《询问笔录》,并请当事人审阅签名和押印。 函询是指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函来了解情况取得涉税证据 的一种方法,一般用于核实纳税人收入的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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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素分析法 指将影响某一事项的各个因素分离出来,在此基础上分 析各个因素变动对该事项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以便进一步查 明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如主营业务利润的各个影响因素可分解为销售量、销售 价格、主营业务成本、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和品种结构等, 通过测定各因素的变动对主营业务利润的影响程度 ,便可 判明各因素影响程度的方向和大小,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及 其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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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盘存检查方法
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到现场对被查对象的财产物资和货币资 金等进行盘点,并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比较,从中发现账实不 符和财物短缺、损失、隐瞒销售和虚增成本等问题的一种方法。 盘存方法是账务检查方法的延续和补充。通过专项盘点, 可以查出纳税人的会计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准确,纳 税人有无账外经营的现象。
个人所得税稽查方法

个人所得税稽查方法题目一、判断题1.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183日的离境视为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4.检查居民纳税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所得是否履行纳税义务时,需要通过与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进行情报交换,调查其在境外取得所得的情况,核对其境内、外取得所得的申报资料(∨)5.个人所得税只能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差额扣缴申报。
(×)6.个体工商户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7.若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竞价拍卖而取得的所得,属于转让个人著作的使用权(∨)8.某企业2007年6月在计提李东风的工资3000元时,对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作了这样的账务处理:借记成本费用类账户3000元,贷记“应付工资”2885元,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企业的账务处理是正确的。
(×)9.检查员工薪酬发放明细表,核实有无提高住房公积金计算比例增加扣除额或变相为员工增加薪酬的问题(∨)10.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合并计算纳税(×)11.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分别扣除费用确认所得再合并纳税(×)12.甲某转让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从住房转让收入中减除的合理费用包括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全部住房装修费用(有发票)。
(×)13.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4.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5.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单选题1.我国对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D)。
解析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

解析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维护税收秩序,防范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针对税务稽查,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与技巧,以确保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析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
一、调查核实税务稽查的核心是调查核实,通过对企业和个人的财务账目、税务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核实,以确保其纳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稽查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税务知识和相关法规的理解能力,以提高调查核实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二、抽样检查大多数情况下,税务稽查是以抽样检查的形式进行的。
通过抽取一部分涉税主体进行检查,从而推断出整个纳税人群体的纳税情况。
在抽样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需要根据统计学原理,合理地选择样本,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三、比对核实税务稽查还需要进行比对核实。
通过与其他涉税主体、财务和商业资料进行核实比对,以发现和确认存在的问题。
比对核实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可以排除虚假报税等违法行为,提高税务稽查的效果和准确性。
四、信息披露税务稽查过程中,信息披露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与技巧。
稽查人员需要向纳税人详细解释稽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告知纳税人应提供的材料和配合事项,并提供必要的税法和政策指导。
信息披露可以增加稽查的透明度,促进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
五、数据分析税务稽查中,数据分析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对大量的财务数据和税收信息进行分析,稽查人员能够发现异常情况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行为。
数据分析可以帮助稽查人员发现潜在的税收风险区域,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风险评估在税务稽查中,风险评估是一项重要的技巧。
通过评估纳税人存在的风险,稽查人员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稽查对象和稽查方案,以确保稽查工作的重点和效果。
风险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纳税人的历史行为、行业特点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等。
七、现场检查税务稽查通常需要进行现场检查,以获取更加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现场检查要求稽查人员具备一定的沟通和调查技巧,能够与纳税人或其他涉税主体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协商。
税务查税的方法与重点流程

税务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一、税务检查方法: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二、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以某一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为例,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进行比对分析。
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吨/10=100吨。
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6章——税务稽查管理第1节

6.1税务稽查概述
➢ 本节要点
➢ 1.税务稽查的内涵和分类 ➢ 2.税务稽查的权限范围、基本内容 ➢ 3.税务稽查的程序 ➢ 4.税务稽查的主要方法
C目 录 ONTENTS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6.1.2税务稽查程序 6.1.3税务稽查方法 6.1.4错账更正及纳税调整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1.税务稽查的定义
➢ 税务稽查是指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 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的一项活动。
➢ 税务稽查的主要对象是涉及偷、逃、抗、骗税的企业或纳税行为。
➢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2.税务稽查的权限范围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的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 6.1.2税务稽查程序
➢ (2)随机抽查方式。
•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 收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地理区域、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 别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 稽查。
• 省、市、县税务局在收集各类税务稽查案源信息的基础上,建立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 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名录库应包括长期纳税申报异常企业、税收高风险企业、纳税 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多次被检举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列明违法失信联合 惩戒企业等,并录入税务登记基本信息以及涉嫌税收违法等异常线索情况。
➢ 【小思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有什么优点?
➢ 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当认真整理稽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分析稽查 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编制《税务稽查报告》,连同《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及其他证据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稽查检查方法60

查处企业偷税的60种手法2009-10-23 10:22读者上传【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在日常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
其手段随经营方式的不同使会计处理方法各异,现选择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各类手段、手法录于此文,供税务工作者、公安经济侦查、审计、监察等经济工作者参考。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
(二)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他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账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账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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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 -- 个人所得税检查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特殊计税方法的检查
(一)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检查
1.政策依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 , 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①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是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③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①、②执行。
④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⑤对无住所个人取得④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国税发[2005]9号)
2.常见涉税问题
1.一个年度内,多次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2.确定适用税率后,重复扣除“速算扣除数”,少缴个人所得税。
3.主要检查方法
核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表,核实是否按税法规定正确计算扣缴税款,是否存在多次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少计税款;是否存在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所属月份分摊、重复减除费用、降低适用税率的现象。
如某单位3月份发放孙某工资4200元,已按规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当月发放年度奖金60000元,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 [(60000÷12-2000)×15%-125]×12=3900元。
根据规定,该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正确计算方法为: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应扣缴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应补扣=8875-3900=4975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的检查
1.政策依据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分别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
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89号第三条)
2.常见涉税问题
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纳税。
3.主要检查方法
对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而且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规定需上交派遣单位(介绍单位)的,应审查纳税义务人提供的两处支付单位的工资、薪金发放单据和完税凭证原件,以及有效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材料,审核纳税人是否按税法规定将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三)从特定行业取得的工资、薪金的检查
1.政策依据
1.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2.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
(《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四十条)
3.所说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本条例第四十条所列的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法条例》第四十一条)2.常见涉税问题
擅自扩大特殊行业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范围。
3.主要检查方法
检查中应重点检查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以外的单位有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和适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擅自应用,少纳税款的现象。
如某
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错按远洋运输业的计算方法代扣本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
(四)对个人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检查
1.政策依据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财税[2001]157号)
(2)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
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予以扣除。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
2.常见涉税问题
虚增工作年限,提高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标准,少缴个人所得税。
3.主要检查方法
通过审核劳动合同,检查职工档案和缴纳劳动保险的时间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实际工作年限,确认是否虚构工作年限;到劳动部门、统计部门确认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项保险金金额,确定是否存在降低平均收入,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五)个人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为吸引人才,按有关法律和本公司制度,向其雇员折价发放股票等有价证券。
其税务处理办法为:在中国境内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该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计税。
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有困难的,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国税发[1998]9号)
2.常见涉税问题
计算折扣和补贴不准确,分摊时间超过六个月。
3.主要检查方法
检查中应重点查明折扣或补贴的收入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分摊或超过批准月数平均到各月工资、薪金中,降低税率,少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