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综合管理系统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范文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范文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管理及相关行为。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
第四条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
第五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区分类、全程监控、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城市建筑垃圾的分类与收集第六条城市建筑垃圾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方案,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负责建筑垃圾的暂时贮存。
第八条城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与城市垃圾收集设施相互配套,建设单位应建设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点,并配备收集容器和标识牌等设施。
第九条城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具备防污染、防臭气、防蚊蝇的功能,并保持清洁、整洁。
第十条城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和转运第十一条基于安全和环境考虑,城市建筑垃圾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运输和转运,并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
第十二条运输和转运城市建筑垃圾的车辆应满足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装载过程中应加装防护装置,确保不飞溅、不漏滴。
第十三条运输和转运城市建筑垃圾的车辆应通过相应的设备和措施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滋生有害生物和传播病菌。
第十四条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和转运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在城市主干道和人口密集的地区运输和转运。
第四章城市建筑垃圾的再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的性质和特点,合理规划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案,并采取措施进行再利用和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城市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综合利用应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优先采用高效、低耗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关于建筑垃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然而,建筑垃圾问题也随之而来,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
为规范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保障城市环境整洁,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垃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源化利用优先原则;(二)减量化产生原则;(三)无害化处置原则;(四)责任追溯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建筑垃圾产生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建筑垃圾产生;(三)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四)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产生管理制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人。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扬尘和污染环境。
第三章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第九条建筑垃圾运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驾驶证、运输许可证;(二)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整洁,不得泄露、撒落建筑垃圾;(三)运输车辆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四)运输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扬尘和污染环境。
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计划书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计划书项目名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活动大量增加,导致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
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这些方式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科学的处理方法将建筑垃圾转化为有用的资源,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本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系统,通过科学的分类、分拣、处理等环节,实现建筑垃圾的有效资源化利用,并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具体目标如下:1.建立现代化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快速分拣和分类处理;2.开展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研究,开发新型建材和能源产品;3.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行业整体的环保水平;4.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认知和参与度。
二、项目内容与实施方案1.建设现代化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该中心将配备先进的分拣设备和技术,能够对建筑垃圾进行快速、准确的分类,将可回收物、可再利用物和无害化物分别收集,并进行相应处理。
2.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通过技术研究和实验室实验,开发新型建材和能源产品。
例如,将废旧混凝土砖石进行再生利用,制成新型环保砖,并推广应用于建筑工地;将废旧木材通过生物质发电技术转化为可再生能源。
3.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
并与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合作,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4.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开展社区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认知和参与度。
通过在学校开展环保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环保意识。
三、项目预算与资金筹措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00万人民币。
根据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量,将资金分配如下:1.建设现代化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投资200万人民币;2.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投资150万人民币;3.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投资100万人民币;4.加强宣传与教育:投资50万人民币。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理。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促进建筑垃圾的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
第四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确保规定的落实。
第二章垃圾分类和收集第五条建筑垃圾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砖瓦陶瓷、木材、金属、玻璃等。
第六条城市建筑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采取专门收集设施或统一容器,确保分类收集的有效进行。
第七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收集情况,为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第八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应优先考虑,通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九条城市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材料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十条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经过环境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四章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第十一条对于无法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安全处置措施,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置应遵循相关规定,利用专业设备进行处理,确保对环境影响最小化。
第十三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监督,保障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理和污染防控。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各级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监督,对不按规定分类收集、未做妥善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损害或影响公共卫生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第六章宣传与教育第十六条建设部门应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管理的认知和理解。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宣传,促使市民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政策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管理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管理政策建筑垃圾主要是指⼯程新建、改扩建及危旧建筑物的拆除过程中产⽣的固体个废弃物。
它主要包括建筑渣⼟、废砖、废⽡、废混凝⼟,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及少量的钢材、⽊材、玻璃、塑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是指建筑垃圾中的废渣⼟、废砖⽡、废混凝⼟等建筑废弃物经过分拣、粉碎和筛分后作为再⽣资源重就利⽤。
他不仅可以节省建筑成本,⽽且可以改善建筑环境,实现建筑与环境的良性循环,是⼀项造福⼈类的⼯程。
1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现状1.1建筑垃圾⾯⼴量⼤伴随着⼯程建筑的不断地加快,建筑垃圾的产⽣量也在⾼速增长,期间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
有关统计显⽰,在每1㎡建筑的施⼯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500~600t。
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我国每年20亿元以上的⼯程建设将持续10~15年,同时每年会产⽣约6亿t的建筑垃圾,其量之⼤、⾯之⼴是⼀个不争的事实。
1.2建章⽴法操作性差全国⼈⼤于1995年11⽉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要求“产⽣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
2004年12⽉,我国颁布的《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6条规定:“⼯程施⼯单位应及时清运⼯程中产⽣的固体废弃物,并按照环境卫⽣⾏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利⽤或者处置。
”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定或措施可操作有限,并受制于地⽅保护主义的制约,⽬前巨量的建筑垃圾,绝⼤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建筑施⼯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露天堆放或填埋处理的⽅式进⾏处理,这不仅耗⽤了⼤量的耕地及垃圾清运等建设费⽤,⽽且给环境治理造成了很⼤的压⼒。
1.3研究成果推⼴困难近年来,我国⼀些地⽅政府、科研院所、⾼等院校的科研⼈员和⼀些远见卓识的企业,已经逐步认识到了科学处置和综合利⽤建筑垃圾对于节约资源、美化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看到了潜在的市场前景。
相继开始对建筑垃圾的综合利⽤进⾏了许多探索性研究和⼀些有益的实践。
建筑垃圾存放和处置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存放和处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垃圾的分类: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建筑垃圾可以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
其中,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可以按材料的化学成分进一步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和混合类。
2. 建筑垃圾的存放:建筑垃圾应倾倒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核定的处置场地,不得乱倾乱倒,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处置场。
施工现场应制定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垃圾具体分类,分时段、分部位、分种类收集存放要求,各单位各区域建筑垃圾管理责任,台账管理要求等。
3. 建筑垃圾的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许可的使用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4. 建筑垃圾的排放控制: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的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进出口的路面应实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污染道路。
5. 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与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分别收集,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
建筑垃圾存放和处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理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确保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理。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应当坚持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分类管理和源头减量,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应当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第五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
第二章分类管理与源头减量第七条城市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第八条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应当建立和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分类垃圾容器。
第九条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垃圾产生量,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材料,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减少非必要的装修和建筑工程。
第十条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垃圾分类技能和意识。
第三章垃圾收集与运输第十二条城市建筑垃圾的收集与运输应当符合环保要求,确保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城市建筑垃圾收集与运输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确保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城市建筑垃圾应当进行专门的收集、运输和中转,禁止与其他垃圾混装混运。
第十五条城市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中转设施应当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经过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1)建筑垃圾处理--政府方法黎明重工科技了解到,在国外,北美洲一年要生成大约1.15亿吨建筑垃圾,其中75%被回收利用,有许多建筑商甚至回收建筑垃圾的90%。
而在国内,近年来,邯郸市利用建筑垃圾制砖,不仅解决建筑垃圾围城的顽疾,还为城市发展节约了大量土地和能源。
邯郸市使用建筑垃圾制砖,每年可消纳拆迁类建筑垃圾约40余万吨,节约因放置垃圾而占用的土地160余亩;可节省取土24万立方米,节省耕地约180亩。
两项合计,一年可节约土地340亩。
建筑垃圾做成的免烧砖,每年还可节省标准煤1.5万吨。
因此,黎明重工科技认为,对于建筑垃圾,政府应该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循环经济角度出发,制定法律法规,把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写入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的责任合同中;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技术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拆迁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现场科学处理、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商品砖、板等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这些新型建筑材料。
(2)建筑垃圾源头管理1 建筑垃圾减量应从源头抓起,源头减量应遵循如下要求:(1)通过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保证建筑物耐久性,延长使用年限;(2)通过改进和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产量;(3)通过规定合理的拆迁拆除程度化制度,切实有效的提高建筑垃圾的分类利用程度,减少不必要的建筑垃圾的产生;(4)应优先考虑建筑垃圾的就地利用和回收。
2 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预先向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手续,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审核。
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 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安排处理场地的,应在申办处置手续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理单位同意受纳的证明和该受纳场的受纳能力等资料;(2) 建筑垃圾需分批运输处理的,除申报总处理计划外,还应当在每批处理前申报相应处理计划;(3) 临时变更处理计划的,应当补报调整后的处理计划。
3 各地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适当的收集方式:(1)定时定点收集:运输单位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收集建筑垃圾;(2)依申请上门收集:运输单位根据建筑垃圾产生者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到约定地点收集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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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综合管理系统摘要: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产生数量大幅增长,各地处理方式也从传统的简单填埋作业转变为构建综合处理设施,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转变为二次建筑材料。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系统是由收集、运输、处置三个子系统组成的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最终处置的多元化系统,为解决目前城市中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乱堆、乱丢等一系列问题,并适应综合处理系统中建筑垃圾计量问题,以及再生建筑材料的政府引导销售等,提出了结合3G系统,智能IC卡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综合管理系统。
关键词:3G系统;智能IC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垃圾综合管理系统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waste produced a sharp increase of the quantity, handling all over from the traditional simple landfill oper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omprehensive change treatment facilities, the architecture of waste treatment into second building materials. Construction waste comprehensive processing system is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of three subsystems from the waste produce source to the diversification of final disposal system, to overcome the city construction waste transport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heaps, and throw a series of problems, such as the comprehensive processing system and adapt to the construction waste measurement issues, and regeneration of building materials sales government guidance,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mbined with 3 G system, intelligent IC card technology, network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city construction waste treatment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system.Key Words: 3 G system; smart IC car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wast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system引言在召开的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节能大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发言称,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筑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这些建筑的寿命却只有短短的30年。
如此短寿的建筑每年将产生数以亿吨计的建筑垃圾,这会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环境威胁。
目前世界上解决建筑垃圾的最合理方式是构建综合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将建筑垃圾处理后得到再生骨料。
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系统是由收集、运输、处置三个子系统组成的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最终处置的多元化系统,这个系统既要处理目前城市中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乱堆、乱丢等一系列问题,还应适应综合处理系统中建筑垃圾计量问题,以及再生建筑材料的销售等问题,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建筑垃圾的处理进行规范,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现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建筑垃圾发生源分布在空间上具有离散特性,在时间产生上具有不确定;不同垃圾源的建筑垃圾产量组分信息难以管理,对建筑垃圾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各城市对建筑垃圾管理都非常重视,有的还成立了专门的渣土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进行管理。
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中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和车辆选择以及转运调配等做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目前建筑垃圾基本处理流程如下图1所示。
图1建筑垃圾处理组织流程可以看出目前由于目前建筑垃圾处理的组织流程过简,监管力度不严,使得在整个处理流程中存在着以下严重问题:(1)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现代化管理手段,管理过程以申报、核准和抽检为主,造成管理不到位;建筑垃圾的生成、运输、堆放过程无法实现全过程和全方位监控;无法对再生建筑材料的销售实施有效的政策支持。
(2)开发商、建筑商不愿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
某些施工单位为尽快清理掉建筑垃圾、方便施工,在支付给运输车辆一定的运费后,对建筑垃圾的去向便不管不问。
运输方在利益的驱动下。
为减少远距离运输成本。
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城乡结合部、城中自然村或市内的隐蔽空地.导致乱堆乱弃和偷弃现象严重;(3)实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的执行手段,多以罚款为主。
不少地方还不能在环卫部门的管理权与城管部门以及交管部门的执法权的之间形成合力,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暴力抗法现象;(4)综合垃圾处理系统需要市政补贴,政府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产生的详细数量无法掌握,造成财政补贴等措施无法准确实施。
建筑垃圾综合管理系统我国各城市均面临第二节中提出的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有的城市已经开始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部分处理流程进行规范,如石家庄市和嘉兴等地区都采用了GPS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监控。
对现代技术应用最多和成熟的是上海市,对建筑垃圾的管理采用了基于RFID(射频技术)的管理系统,利用RFID电子标签技术,结合渣土营运证管理,收费结算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的全程监管。
该系统将渣土运输车辆信息通过GRRS无线传输网络传输到网络控制中心,实现对终端位置和状态信息的处理,同时可通过该系统实现渣土公司作业费用核算的功能。
但是这一系统没有与市政垃圾信息发布系统以及再生建筑垃圾销售相结合,没有构成一个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系统。
在对上海市RFID管理系统研究基础上提出了适应于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管理系统。
这一系统由垃圾申报处理系统、运输单位管理系统、垃圾运输监控系统、垃圾计量系统、再生建筑材料销售辅助系统等五大子系统组成。
建筑垃圾运输监控系统其中垃圾运输监控系统是基于目前广泛应用的3G系统,这个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作为基础信息系统平台,以全球定位系统(GPS)作为空间定位手段,以GPRS作为无线数据传输手段。
整个子系统由车载监控终端、GPS定位、GPRS通信传输系统、监控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平台组成。
其中监控总中心系统是整个子系统的核心,包括GPRS通讯模块、GPS数据分析模块、GIS模块、数据库系统、监控报警模块、业务管理软件等部分,负责与车载终端的信息通讯和备案,提供GIS 人机界面,满足监控、报警、调度、数据存储等管理需求。
而车载终端包括GPS 模块、GPRS模块、监测终端等部分,终端发送GPS定位信号和车辆信息,通过GPRS信道与总监控中心进行双向数据传输,同时响应监控中心的控制指令。
建筑垃圾计量系统按照世界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系统运营情况来看,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系统需要市政补贴等一系列的政府支持政策,而市政补贴一般按照垃圾处理量来计算,因而需要较精确的建筑垃圾数量,为解决这一问题,采用基于智能IC卡的计量系统,同时这一系统也可以同时应用于车辆运输单位的管理系统。
采用车辆登记IC智能卡制度,实现一车一卡,在运载现场将车辆运输次数信息和载重信息输入IC智能卡(其中由于装运现场的限制条件,载重信息通过可以通过装载机电子秤测得)。
在运输过程中,将IC卡中的车辆信息通过IC卡与车载终端接口和GPRS信息传输模块,传给监控中心;在建筑垃圾处理厂实行二次数据检测,将运载现场载重信息和本溪检测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到监控中心,只有当出土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载运信息与消纳场入场车辆载运信息相符时,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按照该数量缴纳处理费用,市政按照此数量对建筑垃圾消纳厂进行补贴。
而如果数量出现较大数量的差额,则可以按照3G系统的数据记录进行建筑垃圾去向调查。
同时主管部门可以把该记录数据作为对车辆运输单位单位进行评价考核的标准。
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是整个建筑垃圾处理综合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要对垃圾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管理,同时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
建筑垃圾处理综合管理系统结构整个建筑垃圾处理系统结构图和各子系统各部分之间的关联如图2所示。
图2 建筑垃圾运输综合关系系统结构图可以看出系统是由3G系统组成的建筑垃圾运输监控系统,以智能IC卡技术为基础的车辆管理和载重计量系统,以四个数据库为基础的信息管理系统。
监控中心和网络信息平台作为政府监管和信息发布查询的主界面。
系统主要功能该系统的主要完成的功能有:(1)网上信息发布和申报、查询服务。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发布建筑垃圾运输部门等级信息和消纳单位信息;而建筑垃圾产生方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处理申请。
并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到在政府部门备案的合法运输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接收单位信息。
(2)远程监控、合理调度功能。
监控中心可实时监视车辆的工作状态,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地显示出车辆运行的位置和运行状况,形成直观的运行轨迹;亦可以对车辆发送控制命令,让车辆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发回车辆的位置和车辆运行状态的数据。
(3)数据信息发布和储存功能。
系统运行日志记录:对系统运行的操作进行存储和管理;用户和车辆信息管理:用户包括监控中心人员、司机、客户(货主)、公司管理人员等,车辆是指运输公司拥有的所有车辆,其中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颜色等静态信息,也包括所载量及司机信息;车辆实时数据处理:监控中心对实时查询的车辆的位置、车辆和车载信息等存入数据库,这些数据是电子地图实时显示车辆位置及车辆运行轨迹的数据源;车辆历史轨迹追溯:监控中心可追溯车辆历史信息,包括车辆位置信息、状态信息,并可选定某车某时间段的位置记录进行轨迹回放;建筑垃圾处理流程在第三节中提出了建筑垃圾综合管理系统,这一系统改变了建筑垃圾的处理流程,如图3所示:图3 基于建筑垃圾运输综合管理系统的建筑垃圾运输组织流程图如图3所示,建筑垃圾产生方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建筑垃圾处理申报,并可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查询到合法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消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