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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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

为加快新华区经济建设步伐,确保经济建设用地需求,改善青龙镇人民生产生活居住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新华区人民政府规划在青龙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受新华区青龙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对该青龙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该项目分为三个居民居住区:柏树湾新村、罗塘新村、十一队集中居民点。

1.2 目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拟建项目用地地质环境条件和现有地质灾害调查,作出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遭受、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达到有效保护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从源头上减轻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1)在充分收集利用区内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通过野外调查和综合分析,查明评估区内的地质环境条件;

(2)全面查清评估区范围内地质危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和特征,并对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现状评估;

(3)对该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4)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并对规划建设用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

(5)根据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和遭受的地质灾害提出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建议。

1.3 评估工作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4)川国土资发[2005]11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

2 评估工作概述

2.1 工程项目概况

2.1.1地理位置及交通

青龙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该项目分为3个居民居

住区:柏树湾新村、罗塘新村、十一队集中居民点)位于青龙镇,青龙镇

内村村有道路相通,3个集中居民点均有村道相通,交通极为便利。

2.1.2工程项目概况

本评估区3个新村用地总面积138110m2,规划集中居住632户,2438

人,为民用住房,楼层高为1-2层,砖混结构。三个新村初步规划集中修建。

2.2 征地范围及面积

该项目3个新村用地总面积约为138110m2,见表1。

表1 各新村用地面积一览表

编号新村名称征地面积(m2)征地面积(亩)

1 柏树湾新村51776.96 77.67

2 罗塘新村55474.20 83.20

3 十一队集中居民点29959.20 44.90

2.4 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2.4.1 工作方法

按照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及附件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试行),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平面图依据1:2000地形

地质图制作,报告和图所用高程系1954年北京坐标系,1956年黄海高程系。

依据1:10000航测地形图显示的地形地貌、区域地质资料和现场调查等,对

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评估工作程序按图2进行。

2.4.2 完成工作量

我院于2012年7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野外实地调查、踏勘,并拍照,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方法得当,完成

的工作量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见表2)。

表2 完成工作量一览表

项目单位工作量

资料搜集套 3 调查路线 Km 3.5

地质剖面 m/条 2755/6 拍摄数码照片张 25

报告份 1 相关图件张 6

图2 评估工作程序框图

2.5 评估范围及级别确定

2.5.1评估范围及面积

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考虑建设项目的特

点和所处地质环境,本次评估以各新村规划用地面积范围为基础,根据地形

地貌条件,确定三个新村的评估总面积约为463605m² ,约695.4亩,见表3。

表3 各新村评估面积一览表

编号新村名称评估面积(m2)评估面积(亩)

1 柏树湾新村182221.60 273.3

2 罗塘新村159148.41 238.7

3 十一队集中居民点122235.30 183.

4 2.5.2评估级别确定

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关于评估级别的确定原则,

评估级别是在经过调查确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重要性的基础

上进行划分。场地范围内及周围出露地层岩性单一,地层产状平缓,岩性结

构不稳定,地形地貌简单,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地表水与地下水

对岩(土)体影响小,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评估区地质环境

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见表4。该建设项目的重要性为较重要建设项目(见

表5),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确定为二级(见表6)。

表4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表5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项 目 类 别 重要

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

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 重 要 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 般

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 建设项目重要性

表6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⒈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⒈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⒈地质灾害一般不发

育。

⒉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⒉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⒉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⒊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⒊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⒊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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