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

送审稿)》的说明

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城市管理委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近期报送市政府进行法律审查。根据立法工作程序,现将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总体管理要求。明确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细化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

(二)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分别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规定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三)强化分类投放要求。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针对未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增设了相应罚则,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四)健全分类处理流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垃圾或者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分类管理责任人所交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向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同时加大了对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的处罚力度。

(五)增加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明确由市城市管委制定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单位办公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自然村分别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六)进一步发挥社会共同参与作用。加强了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化服务规范,鼓励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志愿服务,各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自律规范和培训、评价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