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图文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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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自然资源法中的自然保护规范
• • • • • • • (一)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自然资源及其法律保护的原则 (1)重要自然资源的全民所有 (2)合理分配自然资源的经济利益 (3)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 (4)因时、因地制宜 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与特定地 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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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属于自然资源的用益物权体系,它们以对自然 资源的占有并获得资源上的收益为特征,分别由林 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和渔业养殖权等构成。 • 3、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行政 • 第一,在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过程中,即确定自然 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以及有关的权益, 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自然资源管理事务。 • 第二,在确定各项权属后,由各自然资源的主管部 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编制规划, 并且提出具体的开发利用原则和方法。 • 第三,对开发利用资源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开 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应当事先向自然资源管理机关进 行申报和登记,在此基础上由自然资源管理机关向 申报者发放开发利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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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法的立法沿革
• • • • • • (一)西方 所有权制度及其变迁 (二)我国 宪法第9条,第10条 20世纪80年代后制定了一系列资源法律 《森林法》(1984,1998),《草原法》(1985, 2002);《渔业法》(1986,2000,2004); 《矿产资源法》(1986,1996)《土地管理法》 (1986,1998、2004);《海域使用管理法》 (2001)《水法》(1998,2002),《煤炭法》 (1996)等 4 • 2005年《物权法》(征收和征用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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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 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 表国家行使。 3、国家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 •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 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三、自然资源的权属关系及其保护法益 • (一)自然资源使用权与用益物权的关系 • 1、自然资源使用权依据特别法设立,而用益物权 依普通法设立 • 2、自然资源使用权主要受制于公益、所以规制法 律主要是公法,而用益物权则主要受制于双方利 益,所以它完全受私法规制 • 3、自然资源的取得需要行政上的许可,而用益物 权的设立则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 • 4、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标的物为法律上的消耗物, 设立目的是在不改变其物质属性的前提下作为初 级产品而取得,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则不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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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对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实行征收资 源补偿费或资源税制度,并且对开发利用者 规定具体的禁止性或限制性措施,以保护自 然资源的正常增值或繁殖。 • 第五,对违反有关自然资源法律规定者,由 自然资源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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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制度中的土地保护措施
• 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特地保护的基本规范 《土地管理法》(1986,1988,1998,2004) • 主要内容 • 1、原则:“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 耕地”的原则 •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 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 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自然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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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自然资源法与自然保护的关系
• • • • • • • 一、自然资源的特征和分类 (一)自然资源的特征 1、结构的整体性 2、分布的区域性 3、价值的多元性 4、种类和数量的有限性 (二)自然资源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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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更新资源 • 可更新的资源,也称再生资源,主要指被人类开 发利用后,还能够依靠生态系统自身的运行力量 得到恢复或再生的资源,如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以及水等自然资源。 • 2不可更新资源 • 不可更新资源,又称非再生资源,主要是指储量 在人类开发利用以后会逐渐减少以致枯竭,而不 能再生的自然资源,如矿物、化石燃料等。 • 3、取之不尽的资源 • 主要是指那些被利用后不会导致其贮藏量减少, 也不会导致资源的迅速枯竭的一类物质,如风力、 太阳辐射和潮汐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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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使用权与人类对自然的享受权 (环境权益)的关系 1、自然资源法律强调的是保护人类对自然资 源的利用关系,虽然保护的结果对自然或生 态有益,但是这种利益是间接的和附属于人 类经济利益的。 2、如果将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中各个自然要 素均置于自然资源法律之下予以保护的话, 就会对那些应当通过法律予以保存的有代表 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 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 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 海域等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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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行使与资源保护 • 自然资源使用权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它具有物 权的性质,可以视为特别法上的物权或者准物权; 二是它又含有用益物权的内容即存在着对他人所 有之物的使用、收益并排除干预的法律效力。 •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本质属性,可以将自然资源使 用权体系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自然资源的取得 权体系,它们以实际占有自然资源并直接获利为 特征,由直接对自然资源进行支配并获得利益的 权利,如采矿权、林木采伐权、取水权和渔业捕 捞权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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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土地实行分类制, • 法律规定,将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 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农用地是指直 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 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 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 括城乡住宅和公用设施用地、工矿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 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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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的消耗物,它是在保持标的物原始状态 下对标的物的使用。 • 5。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强调对标的物进行 节制的利用,而用益物权则强调不改变性 状的条件下充分的利用。为此,应当根据 自然资源使用权和用益物权的本质属性, 将采矿权、林木采伐权、取水权和渔业捕 捞权等划归为自然资源使用权体系,而将 林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也渔业养殖权等 划归为用益物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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