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综合第六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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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六章(5)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六章(5)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六章(5)(九)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出租人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

租金收入是实现房屋价值和房屋修缮资金的来源。

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是出租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对租金拖欠者,要收取滞纳金。

随着房屋条件与市场行情的变动,出租人在遵守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有权对租金进行调整。

(2)有监督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包括对改建装修、转租的否决权。

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不得擅自拆改、私搭乱建、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承租人也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和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出租人有权制止承租人的违约和违法行为,并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3)有依法收回出租房屋的权利。

房屋定期租赁的,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有权收回;不定期的,出租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在安排了承租人的搬迁后,一般应当准许。

承租人如有违约、违法、无故长期空置、拖欠租金等情况出现,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如承租人拒不执行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4)有向用户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管政策和物业管理公约、管理规定等权利。

出租人有权制止承租人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也有权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如绿化、消防、安全等规定的行为。

出租人拥有如下义务:(1)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有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

房屋一旦出租,就是向承租人诺成移交占有权和使用权。

在正常使用范围和期限内,出租人不得干预、擅自毁约。

(3)有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对房屋装修、设备设施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

如无力修缮,可与承租人合修,费用可以租金折抵偿还。

(4)有组织住户、依靠群众管好房屋,接受租户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义务。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一、租赁管理的概念与内容租赁管理是针对包括写字楼、零售商业物业、出租公寓等在内的收益性物业租赁活动的管理,包括租约签订前、租约执行过程中和租约期满时共三个阶段。

租约签订前,租赁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租赁方案与策略、租户选择、租金确定和租约谈判与签约管理。

租约执行中,租赁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房屋空间交付、收取租金、租金调整和租户关系管理。

租约期满时,租赁管理工作则主要集中在租金结算、租约续期或房屋空间收回管理。

租赁管理过程中,还始终贯穿着物业市场营销工作。

二、租赁方案与策略租赁方案是对租赁过程中主要事项的安排,租赁策略是为提升物业吸引力而制定的一些特殊手段,两者是贯穿在一起的,在这里并不进行严格区分。

租赁方案与策略主要涉及到如下内容:1.确定可出租面积和租赁方式在制定租赁方案时,需要首先确定物业中能够对外出租的面积和租赁方式。

例如写字楼内有些面积是业主自用,零售商业物业中一部分面积是由业主自营,所以需要明确供出租的面积和在物业中的分布,这样才能够对需要吸引的客户数量和规模有所把握。

业主对出租人一般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对于写字楼物业,是整栋出租给一个大租户、分层出租给几个租户,还是出租给散户;对于商业零售物业,是引入几家大型零售企业,还是大小兼顾,在引入主力店的同时吸引一批中小租户。

2.编制租赁经营预算预算是租赁管理中租赁方案的核心,预算中包括详细的预期收益估算、允许的空置率水平和经营费用,且这些数字构成了物业经营管理的量化目标。

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预算进行定期调整,因为租金收益可能由于空置率的增加而较预期收益减少,此时物业经营管理者往往要就空置率增加的原因进行认真的分析。

维护费用超过预算一般预示着建筑物内的某些设备需要予以更新。

预算是物业经营管理中财务控制和财务计划的重要工具。

其控制特性表现在当收入低于预算或费用超过预算时就会引起物业管理师的注意,而其计划特性则表现在当物业管理师编制预算时能就未来一年的经营计划作出比较现实的安排。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2)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2)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2)一、客户关系管理理论简介(一)客户关系管理的含义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CRM),是一种通过围绕客户细分来组织企业,鼓励满足客户需要的行为,并通过加强客户与供应商之间联系等手段,来提高盈利、收入和客户满意度的遍及整个企业的商业策略。

CRM指的是企业通过富有意义的交流沟通,理解并影响客户行为,最终实现赢得客户、保留客户、客户忠诚和客户创利的目的。

CRM是选择和管理有价值客户及其关系的一种商业策略,要求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哲学和企业文化来支持有效的市场营销、销售与服务流程。

CRM的概念由美国Gartner集团率先提出,是辨识、获取、保持和增加“能够带来利润的客户”的理论、实践和技术手段的总称。

它是一种以“客户价值”为中心的企业管理理论、商业策略和企业运作实践。

CRM能够程度地改善、提高整个客户关系生命周期中的绩效,CRM整合了客户、公司、员工等资源,对资源进行有效的结构化分配和重组,便于在整个客户关系生命周期内及时了解、使用有关资源和知识;简化并优化各项业务流程,使得公司和员工在销售(租赁)、服务和市场营销活动中,能够把注意力集中到改善客户关系、提升绩效的重要方面与核心业务上,提高了员工对客户的快速反应和反馈能力;也为客户带来了便利,客户能够根据需求迅速获得个性化的产品、方案和服务。

CRM是一种手段,它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不断改善客户关系、互动方式、资源调配、业务流程和自动化程度等,达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销售收入、客户满意度和员工生产力的目的。

企业经营以追求可持续的赢利为最终目的,进行好客户关系管理是达到上述目的的手段,因此CRM应用立足企业利益,同时方便了客户,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二)CRM出现的原因和必然性20世纪后半叶,“以产品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策略主导着企业的销售与服务运作,企业以自身为出发点来面对外部的市场环境,围绕着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 (渠道)、Promotion(促销)——“4P”进行营销管理。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5)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5)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15)二、租赁管理中的租户关系管理(一)租赁管理中实施CRM是市场化的要求在分析CRM于租赁管理中的应用之前,需要首先明确租赁管理所面向的客户对象和业务特征。

租赁管理的客户对象是租用物业的租户。

租赁管理的本质实际上是典型的服务营销与销售,换句话说就是包含着服务、销售、市场营销等多个综合方面。

如果说房地产开发更多行为是围绕项目运作和房屋销售进行管理的,那么租赁管理更多的行为是以租户为中心并主要针对业主资产进行的。

租赁管理中以客户关系管理为工作中心是有必要的。

仅靠在吸引租户入住和租约谈判中与租户进行短时期的接触是不够的,需要在租户的整个租赁期中与租户进行全方位的沟通,随时响应租户的要求,提高租户的满意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物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租户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强调和追求高质量的个性化服务和高品质的办公、居住和购物环境,物业经营管理市场的竞争局面也日益呈现,物业经营管理公司需要主动变革以提高租户的满意度、员工生产率并合理扩大盈利。

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引入并实施CRM顺应了时代发展和市场化的要求。

(二)在租赁管理中实施CRM涉及到的工作在租赁管理中实施CRM主要涉及以下一些方面的工作:1.建立详细的租户档案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应准确建立租户档案,包括租户姓名或单位名称、该单位的具体情况、所租用空间的编号、租用面积、装修情况、租约条款、租赁开始日期、使用的公用部位、公用物业/场地、公用设施等资料,还可包括一些特制的反映租户对物业需求的信息。

租户档案需实现实时更新,以反映租户更替、租约变化等情况。

该租户档案是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实施CRM的基础,也是CRM系统的基础。

2.租赁期内的服务在租赁期开始后,应将租户针对物业的个性化服务请求及时传达给在CRM系统的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记录,包括问题描述、问题范围与程度、状态、处理优先级等。

在CRM系统内设立知识库,便于服务人员对疑难问题查找解决方案,同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指派或调度工作任务,任务完成后服务人员需记录对客户资产的维护与处理情况并反馈给客户服务中心。

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考点解析:第六章第五节

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考点解析:第六章第五节

第五节 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 ⼀、物业权属 (⼀)物业权属概述 1.物业权属的概念和特征 物业权属,是指物业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

物业权属和物业权利是密切联系⼜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

本章所说的物业权利特指物业民事财产权利,即业主、⾮业主使⽤⼈、物业他项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以物业所有权为核⼼,包括物业使⽤权、物业抵押权、物业典权等内容的权利束。

物业作为不动产,是⼈们⽣产和⽣活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因此法律对其权利的产⽣、变动持谨慎态度,⼀般以国家⾏政主管部门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发⽣法律效⼒。

由此可见,物业权利的存在是有关权⼒部门对其权利归属状态进⾏确认登记的前提和基础,⽽物业权属制度不仅是对物业权利合法性的确认,更是对物业权利的重要的必要的保障。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物业权利指的是权利主体依法可为⼀定⾏为或不为⼀定⾏为或要求他⼈为⼀定的⾏为,侧重于权⼒本⾝所具有的内容。

如⼟地所有权⼈拥有占有、使⽤、收益、处分⼟地的权利。

⽽物业权属则更强调权利与权利主体的联系,是有关⾏政主管部门依法⾏使⾏政管理职能进⾏确权后的结果。

如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的不同,各国对于⼟地所有权的内容的规定虽⼤致相同,但⼟地权属制度的规定却存有很⼤的差异。

资本主义国家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个⼈可以成为⼟地所有权的主体,⽽在我国,⼟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

2.物业产权管理和物业产权登记 物业权利是指权利⼈依法对其所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业产权是⼀种具有严格的排他性的绝对权,产权⼈对其所有的物业具有完全的⽀配权。

同时,产权⼈对其所有的物业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及时进⾏产权登记,缴纳有关的税费,适时进⾏修缮养护等。

在通常情况下,物业产权是⼀个统⼀的概念,它包括房产权和地产权两⽅⾯的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有⼟地的使⽤权⼈实⾏权利⼈⼀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不得分离。

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考点解析:第六章第一节

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考点解析:第六章第一节

第六章 法律基础知识与应⽤  第⼀节 法学基础知识 ⼀、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称法律。

它有⼴义和狭义之分。

⼴义的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各种规范性⽂件的总称。

⼴义的法不仅包括全国⼈民代表⼤会制定的宪法、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且包括地⽅⼈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民政府制定的地⽅性法规和地⽅政府规章等。

狭义的法是指国家⽴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件的总称。

《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民代表⼤会和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使国家⽴法权。

”因此,在我国,狭义的法专指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件。

法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如政策、道德、宗教等)相⽐,具有以下特征: (⼀)法是⼀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调整⼈与⼈之间社会关系的⾏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

它与其他社会规范不⼀样,它的逻辑结构严谨,告诉⼈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如果你从事怎样的⾏为,会有什么后果。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所谓“制定”,是指在社会⽣活中原先并没有某种⾏为规则,由⼀定的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定的程序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件的活动。

所谓“认可”,是指国家对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习惯规则赋予法律上的效⼒,使之成为法律规范。

(三)法是规定了⼈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的核⼼内容在于规定了⼈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们的某种利益或⾏为⾃由。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们必须履⾏的某种责任或⾏为界限。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的社会规范 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定的⼒量来保证⾃⼰的实施,但⽅式有所不同。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为⼈的法律责任,这种强制⼒具有普遍性,对所有的⼈都适⽤。

物业管理师考试内容

物业管理师考试内容
《物业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管理概述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四章房地产相关制度与政策
《物业管理实务》
第一章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章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第三章物业管理合同
第四章早期介入与前期管理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查验
第六章物业入住与装修管理
第七章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
第八章物业环境管理
第九章公共秩序管理服务
第十章物业管理风险防范与紧急事件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章物业管理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四章客户管理
第十五章物业管理应用文书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第一章经济学知识与应用
第二章管理学知识与应用
第三章心理学知识与应用
第四章公共关系知识与应用
第五章行政管理学知识与应用第六章法律知识与应用
第七章统计学知识与应用
第八章保险知识与应用
第九章社会学知识与应用
第十章建筑工程知识与应用
第十一章建筑设备知识与应用第十二章建筑智能化知识与应用
物业经营管理
第一章物业经营管理概述
第二章房地产投资及其区位选择
第三章房地产投资分析技术
第四章收益性物业价值评估
第五章房地产市场与市场分析
第六章租赁管理
第七章成本管理
第八章合同与风险管理
第九章财务管理与绩效评价
第十章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
第十一章零售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第十二章物业经营管理的未来发展。

精品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考点解析:第六章第五节

2014物业管理师《综合能力》考点解析:第六章第五节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一、物业权属(一)物业权属概述1.物业权属的概念和特征物业权属,是指物业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

物业权属和物业权利是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

本章所说的物业权利特指物业民事财产权利,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他项权利人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以物业所有权为核心,包括物业使用权、物业抵押权、物业典权等内容的权利束。

物业作为不动产,是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因此法律对其权利的产生、变动持谨慎态度,一般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物业权利的存在是有关权力部门对其权利归属状态进行确认登记的前提和基础,而物业权属制度不仅是对物业权利合法性的确认,更是对物业权利的重要的必要的保障。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物业权利指的是权利主体依法可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侧重于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内容。

如土地所有权人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土地的权利。

而物业权属则更强调权利与权利主体的联系,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确权后的结果。

如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的不同,各国对于土地所有权的内容的规定虽大致相同,但土地权属制度的规定却存有很大的差异。

资本主义国家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个人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而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

2.物业产权管理和物业产权登记物业权利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其所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业产权是一种具有严格的排他性的绝对权,产权人对其所有的物业具有完全的支配权。

同时,产权人对其所有的物业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及时进行产权登记,缴纳有关的税费,适时进行修缮养护等。

在通常情况下,物业产权是一个统一的概念,它包括房产权和地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不得分离。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5)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6章(5)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用于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的协议,是一种债权合同。

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通过租赁合同确定的。

因此,在租赁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以文字形式形成书面记录,成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关于租赁问题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经营性物业的物业管理者一般有出租物业的责任,尽管这种责任根据业主的不同要求会有变化,如有一些物业管理者可能是惟一的出租代理,而另一些则可能与外界的独立的房地产经纪人共同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者应熟悉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及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以便有效地管理。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合同。

这类合同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而且互为等价关系,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正是对方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双务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合同的履行,即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却只有权利;否则就变成了单务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时必须付出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确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达到和完成的程度及违约责任大小。

一般而言,有偿合同义务的履行,其完成的程度要高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义务人的违约责任比无偿合同义务人的违约责任要重。

3.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而虽然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还须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的,称为实践合同。

这种法律上的分类,主要用于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一旦签署,就告成立,而无须出租人腾出空房子或承租人占有房子才算合同成立。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六章(3)(1)

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第六章(3)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用于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的协议,是一种债权合同。

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通过租赁合同确定的。

因此,在租赁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以文字形式形成书面记录,成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关于租赁问题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经营性物业的物业管理者一般有出租物业的责任,尽管这种责任根据业主的不同要求会有变化,如有一些物业管理者可能是惟一的出租代理,而另一些则可能与外界的独立的房地产经纪人共同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者应熟悉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及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以便有效地管理。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合同。

这类合同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而且互为等价关系,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正是对方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双务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合同的履行,即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却只有权利;否则就变成了单务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时必须付出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确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达到和完成的程度及违约责任大小。

一般而言,有偿合同义务的履行,其完成的程度要高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义务人的违约责任比无偿合同义务人的违约责任要重。

3.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而虽然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还须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的,称为实践合同。

这种法律上的分类,主要用于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一旦签署,就告成立,而无须出租人腾出空房子或承租人占有房子才算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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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
知识点一、总量指标

概念
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在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
下的总规模或总水平的统计指标


(1)按反映总体内容的不同 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例如,了解某城市物业服务业经营情况,该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
数是总体单位总量;该市物业服务业增加值、职
工人数等是总体标志总量

(2)按反映的
时间状况不同
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流量和存量)

流量与存量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一定的平衡关系。
如:
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本期增加的资产-本期减少的资产
期末存款余额=期初存款余额+本期增加的存款-本期减少的存款

知识点二、相对指标
(一)相对指标的概念
相对指标又称相对数,是两个有联系的统计指标数值的对比值。根据对比对象的
不同,相对指标可分为结构相对数、比例相对数、比较相对数、强度相对数、动
态相对数和计划完成相对数。

(二)相对指标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1.结构相对数
结构相对数是表明总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总体中所占比重的相对指标,用来分
析现象总体的内部构成情况。计算公式为:

结构相对数一般用百分数或系数表示,其计算公式的分子和分母既可以是单位总
量指标,也可以是标志总量指标。各组结构相对数之和为100%。物业服务企业
实际工作中常用的物业管理费收费率、投诉处理率、物业设备数量完好率等都是
结构相对数。

2.比例相对数
比例相对数是反映总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数量对比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
为:

比例相对数能够反映事物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和数量联系程度。社会经济
现象中的许多重大比例关系,诸如人口性别比,积累与消费比,第一产业、第二
产业、第三产业的产值之比,企业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比率,经营管
理人员与一线操作人员比率等,都可以通过计算比例相对数予以反映。

3.比较相对数
比较相对数是同一时间内同类现象在不同地区、部门、单位之间的对比,用以表
现同类现象在不同空间条件下的数量对比关系。计算公式为:
比较相对数既可以用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比较,也可用于企业之间的比较。
在企业实际工作中,可将本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同类企业的先进水平对
比,或与国家规定标准条件对比。通过对比找出差距,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
供重要依据。

4.强度相对数
强度相对数是两个性质不同,但有一定联系的总量指标数值之比,可以反映现象
的强度、密度和普遍程度。计算公式为:


【例6-2】2012年末我国人口数为135404万人,按960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计
算,则:


5.动态相对数
动态相对数是不同时间、同一空间同一现象的数值之比,用于反映现象在不同时
间的发展变化情况。动态相对数又称为发展速度,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是指统计研究中所要分析计算的时期,基期就是作为对比的基础时期。根
据统计研究的任务和需要,基期可以是前期、上年同期或者是某个具有历史意义
的固定时期。动态相对数在统计中应用很广,将在“时间序列分析”一节中加以
详细论述。

6.计划完成相对数
计划完成相对数是现象的实际完成数与其计划任务数之比,基本计算公式为:

计划完成相对数用来检查、监督计划执行的进度和均衡程度,反映计划执行的结
果,并作为编制下期计划的参考。在计算时,要求分子、分母在指标的含义、范
围、计算方法、计算单位及时间长度等方面完全相应。

【例6-3】 某公司计划2012年营业利润590万元,实际营业利润634万元。
则:

计算结果表明,该公司的营业利润计划完成程度为107.46%,超额完成计划的
7.46%。

在分析中长期规划的完成进度时,分子可以是规划期内某一段时间的实际完成
数,分母是全期规划任务数。计算公式为:


(三)计算和运用相对指标应注意的问题
1.两个对比指标要有可比性
2.相对指标要与总量指标结合运用
3.多种相对指标结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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