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直觉与认知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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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直觉与认知直觉
认知直觉又称科学直觉,它主要表现在人们的一般认知活动和科学研
究过程中。无数科学的实践活动已确凿无疑地证明了认知直觉的存在
及其巨大作用。作为一种思维能力,认知直觉的最大特征是不依靠概
念、判断和推理的逻辑思维过程而直接把握认知对象的内在性质和本
质规律。认知直觉的结果往往是某种生活知识或科学发现。关于认知
直觉的生理机制和心理过程,许多研究者已作了力所能及的阐释,我
在这里不想复述他人的研究。我们在这一节的任务是通过对比艺术直
觉与认知直觉的异同来确定艺术直觉的基本内涵及其诸特性。
一般研究者都认为,认知直觉具有直接性(无逻辑推理过程)、无意识
性、和创造性等特征。艺术直觉,同样是一种直觉思维,其心理机制
与认知直觉有许多共同之处,因而艺术直觉也权认知直觉的上述特
征。但二者又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因而典有明显的不同。
首先,艺术直觉与认知直觉的对象不同。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
题,但由于这一点正是两种直觉具有其他种种差别的根本所在,故而
亦有必要对此略加考察。马克思说过:“„„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
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他说来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
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证....”。认知直觉与艺术直觉作为两
种不同的本质力量,它们是与各自特定的对象相适应的。就范围而言,
二者的对象难以大小论。所谓对象不同并不是说两种直觉必定要面对
不同的事物。同一个事物对它们来说乃是以两个对象的而目出现的。
例如对一朵花,科学家对其做植物学研究,艺术家则对它进行审美感
知。在一般人的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运用认知直觉来取得认知。如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人的面部表情来判断出他的内心活动,通过一个人
的服饰了解他的个性特征。这种直觉活动是极其平常的、普遍的,以
至人们对它熟视无睹。有的研究者将这种直觉称为“经验思维”。无
疑,它的确以大量经验为基础,但经验并不是它的唯一条件。人的好
恶之心,喜怒之情以及其他许多个性的和文化的因素在这一直觉过程
中都有着一定作用。一个姑娘穿一条牛仔裤,留一头披肩发,年轻人
视之为美,老年人则称之为“匪”。所以“经验思维”一词在这里不
如直觉更准确。
为研究者们所看重的是在科学研究中发挥作用的认知直觉。一切科学
研究的对象都同时是认知直觉的对象。有无数项伟大科学发现都是科
学家运用直觉来猜测、假设,然后再加以验证的。很难说哪种科学研
究可以离开直觉而获得成果。苏联科学家福克说:“伟大的,以及不
仅是伟大的发现,都不是逻辑的法则发现的。而都是由猜测得来,换
句话说,大都是凭创造性的直觉得来的。”此语当非率意之言。当然
逻辑思维也有其巨大价值,并非直觉可替代的。
如前所述,对象是经人的目的与人的本质力量相对应的。人们出于认
知目的对待某一事物,这个事物便是认知直觉的对象;人们带着艺术,
审美的目的来对待这一事物7那么它就成了艺术直觉的对象。艺术家
在观察生活、选取题材时,欣赏者在接受艺术作品时,都离不开艺术
直觉。因而一切文艺作品和生活中的审美对象都是艺术直觉的对象。
艺术直觉与认知直觉既然往往以同一事物为对象,那么这两种对象就
不可能没有重合之处。艺术直觉的对象亦包括事物的某些认知因素。
尤其是在社会事物中,艺术直觉亦需要把握其中某些社会属性。这种
社会属性同时也是认知直觉的对象。问题在于艺术直觉并不仅仅以这
些认知因素为对象。它最主要的对象是事物的表现性。表现性是西方
形式主义美学喜欢使用的一个概念。克莱夫^贝尔、苏珊^朗格以及杜
夫海纳等人都十分重视自然事物和艺术作品的“表现力”、“表现性”。
表现性不是事物的自然属性,它是对象在与人的审美联系中才有的一
种属性。它指的是从对象的外部形式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与人的观念、
情趣相通的内涵。有些近似于我国古代所说的“味外之旨”、“韵外之
致”或“兴趣”、“神韵”。这种表现性不是逻辑思维和认知直觉所能
把握的。唯一能感受到它的就是艺术直觉。这一点是艺术直觉与认知
直觉最根本的差别。艺术直觉之所以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原因也主要
在此。
基于艺术直觉与认知直觉的第一个区别,它们的第二个区别是:艺术
直觉带有明显的主观性,而认知直觉则排斥这种主观性。认知直觉的
对象是客观事物的固有属性,是普遍的本质和规律,所以无论什么人
在认识这些属性时,他们的认知直觉的过程和结果都基本相同。艺术
直觉就不同了,如上所述,艺术直觉的对象主要是审美对象的表现性。
这种表现性是审美主体的一定审美心理结构与审美对象的特定联系
所决定的。人的审美心理结构不尽相同,因而对不同的审美主体来说,
一个事物的表现性也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最突出地表现在不同时代、
不同民族的审美主体与一个共同的事物的联系上。例如,面对一头黄
牛作审美观照,一个中国人得到的可能是勤劳、朴实、沉稳等表现性
内涵;而一个印度人则可能体验到某种神圣的表现性。面对一首新诗,
一位清朝遗老会感到味同嚼蜡,而一个当代文学青年则感到津津有
味。即便在同一时代、同一民族中这种审美的差异也是明显的。生活
在山里的人,对山的审美体验不同于一个生长在平原的人。在前者面
前大山往往表现出一种类似亲人的性质,使人产生亲切之感,眷恋之
情。而在后者面前,大山则更多地表现出一种新奇、雄伟的属性,使
人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一位京剧老票友从名演员的一招一式、一颦一
笑中看到了丰富的意义,获得强烈的美感;一个“现代化”青年可能
感到是矫揉造作,引不起美感。奔腾不息的大江在苏东坡面前表现出
一种深沉的历史感,一种光阴易逝、时不我待的哲理。而在李后主面
前则化为不尽的愁思。审美对象的表现性是自然属性与审美主体的主
观心理相结合、相作用的结果。这个主、客体相结合相作用的过程就
是艺术直觉的过程。因此艺术直觉带有主观性特征。当然这种主观性
并不意味着对象的表现性主要是由审美主体决定的,它也有着一定的
客观规定性。苏联学者希多夫曾经说过:“属性可分为两组:表现在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中的(“客体一客体”)
和人对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的(“主体一客体”)。所有的社会评价都
属于第二种类型,„„艺术作品的审美属性也厲于这种类型。第二类
属性只是相对于外部观察者才是纯粹客观的。因为他没有介入表现这
些属性的‘主体一客体’系统。„„但是对于进入了‘主体一客体’
系统中的主体来说,表现在这一系统中的属性就不能算是纯粹客观的
了。”希多夫的这段话是很正确的。任何一种表现在主一客体关系中
的属性都带有主观性,但同时又受到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制约。我们所
说的表现性也就是这种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的审美属性。它与艺术
直觉的主观性紧密相关。
事物的自然属性是表现性的基础。一种事物虽然可能有多种表现性,
但却也有一个大致的范围。大江奔流可以表现时间的永恒与人生的短
促之间的对比,可以表现愁思的悠长无尽,还可以表现历史发展的趋
势等等,却不能表现与它的自然属性不沾边的事物。表现性是事物的
自然属性与人的主观感受的一种“合力”,艺术直觉则是这种“合力”
形成的心理过程。因此艺术直觉的主观性又表现为一种独特的创造
性。艺术直觉过程不是反映性的而是创造性的。这是认知直觉所没有
的特点。
与上述两种不同点相联系,艺术直觉与认知直觉的第三个区别是它的
情感性。我们不否认在认知直觉过程中也可能伴随有情绪上的波动,
但这种情绪波动一般只是一种预感到自己将有所发现,或已经有所发
现时所产生的兴奋和激动。艺术直觉则不同。立普斯等人将审美活动
看作是主体情感的外射;列·托尔斯泰、苏珊·朗格、科林伍德等人
将艺术看作是人类情感的表现。这些说法虽有片面之处,但强调情感
在审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总归是正确的。艺术直觉主要是对事物表
现性的把握。表现性正是主体的一定情感与对象固有属性相互作用的
结果。因此艺术直觉的发动即是以一定的情感为基础的。例如只有怀
着一腔愁绪的人才会把大江看作愁的化身;只有懂得爱情的人才会从
戏水鸳鸯或并蒂莲上看到象征意味。可见艺术直觉所伴随着的是带有
持久性的情感,而认知直觉所伴随的却只是短暂的、飘忽不足的情绪。
二者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何况在艺术直觉过程中还始终伴随有一种
高级情感——美感呢?美感使人的其他种种情感得到升华,使主体进
入一种审美的境界从而摆脱了现实生活的缠绕。所以审美对象可以看
做是一种激起人的各种情感又使这些情感得到升华的特殊事物;艺术
直觉是这种情感升华的心理动力。苏联二十年代著名的心理学家列,
谢^维戈茨基的《艺术心理学》中有这样一段话颇可说明问题:“„„
审美反应很象弹钢琴:作为艺术作品成分的每一个要素仿佛按动着我
们机体的相应的感情之键,于是响起感情的音调或声音,整个审美反
应就是这种回应击键的情绪印象。”审美对象可引起人们的美感,美
感并不是感觉,也不是受到外界刺激形成的感官快感。它是一种高级
情感。在获得这种情感的同时,审美主体亦必然从对象中获得了某些
认知内涵。只不过这些认知内涵是在无意&中得到的,只是在美感消
失后,它才可能涌现于意识。关于美感与对象理性内容的联系问题普
列汉诺夫曾在《没有地址的信》中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这里我们不
再赘述,总之。纯抽象的逻辑思维不能获得美感,单纯的感官感觉也
不能获得美感,这里需要一种同时联系着感性和理性的心理机能,这
就是艺术直觉和艺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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