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茶叶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茶叶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 茶叶一、目的为确保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自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茶叶生产、加工、储存及销售的企业。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由企业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
2. 自查小组负责制定自查计划,组织实施自查活动,并记录自查结果。
四、自查内容1. 原料控制:检查茶叶原料的来源、质量、储存条件等,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生产过程:监控茶叶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工艺流程、设备清洁等,防止交叉污染。
3. 产品检验:定期对成品茶叶进行质量检验,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测、微生物检测等。
4. 储存与运输:确保茶叶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品质下降。
5. 标识标签:检查产品包装上的标识标签是否规范,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生产商信息等。
6. 法规遵守:确保企业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自查频次1. 日常自查: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卫生和工艺流程的检查。
2. 定期自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自查。
3. 季节性自查:根据茶叶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增加特定时期的自查频次。
六、自查记录1. 每次自查均需详细记录,包括自查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 自查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七、问题整改1.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由自查小组负责监督整改效果。
2. 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应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确保所有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查范围和内容(一)自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餐饮单位)应当对其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自查。
(二)自查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2.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及个人卫生;3. 食品容器、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和保养;4.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5. 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温度、湿度控制;6. 食品废物处理和餐饮具回收;7.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8.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9. 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自查频率和方式(一)自查频率:餐饮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
根据餐饮单位的规模、业务特点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频率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二)自查方式:1.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内容、标准和责任;2. 餐饮单位应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食品安全自查;3. 餐饮单位应根据自查结果,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4. 餐饮单位应将自查结果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一)餐饮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餐饮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录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三)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一)餐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和应急措施。
(二)餐饮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餐饮单位应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什么是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二、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精选15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精选15篇),欢迎大家分享。
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本店制定如下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培训内容一、培训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确保公司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培训内容1.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依据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2)企业主体责任。
公司应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食品安全。
(3)全面检查与层层监管。
对公司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控制。
2.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实施(1)自查频率。
公司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特殊情况下可随时进行专项自查。
(2)自查组织。
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配合,组成自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查工作。
(3)自查内容。
包括企业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方面。
3.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落实(1)发现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不符合情况,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整改落实。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记录与报告。
将自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进行记录,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4.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监督与评价(1)内部监督。
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对自查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2)外部监督。
接受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3)评价与改进。
对自查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不断改进和完善自查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培训要求1. 提高认识。
全体员工应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2. 学习与理解。
食品安全食品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食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内容、自查周期、自查人员和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和整改。
第二章自查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自查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二)食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和考核情况;(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情况;(六)其他应当自查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生产工艺、食品种类、食品原料来源、食品销售情况等因素,确定自查的重点环节和频率。
第三章自查程序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明确自查负责人和自查人员,自查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方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自查记录。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自查记录和资料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档案,记录自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保存自查记录档案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自查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的,由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过程,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并负有食品安全自查管理责任。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食品生产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自查,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原料采购来源、生产加工过程、质检结果等信息,以便追溯。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妥善管理生产环节中的所有记录和文件。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做到合格供应,防止不合格原料影响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可能的风险。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车间、仓库、卫生间等场所的清洁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和产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自查情况的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的部门和环节。
四、职责分工(一)食品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自检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3、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生产部门1、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工艺、设备清洁等环节。
2、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三)采购部门1、负责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2、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销售部门1、负责对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包括食品的储存、运输、陈列等。
2、收集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五、自检自查内容(一)原材料采购1、检查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2、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检查原材料的外观、气味、质地等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变质、污染等情况。
3、检查原材料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期、受潮、受污染等情况。
(二)生产过程1、检查生产工艺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偷工减料等情况。
2、检查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是否存在设备故障、卫生死角等情况。
3、检查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是否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一」(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门店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门店自查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门店自查制度。
二、自查范围与频次1. 自查范围:门店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全过程。
2. 自查频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特殊时期(如节日、恶劣天气等)应增加自查频次。
三、自查内容1. 食品采购:(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食品原料:原料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是否在保质期内。
(3)进货查验: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 食品储存:(1)储存条件: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有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2)食品分类:食品是否按照类别、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是否有混放现象。
(3)保质期管理:是否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3. 食品加工:(1)加工环境:加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是否有食品安全警示标志。
(2)操作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加工,是否佩戴洁净的衣物、帽子和口罩。
(3)原料处理:原料处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有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现象。
4. 食品销售:(1)销售环境:销售场所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有食品安全警示标志。
(2)食品展示:食品展示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有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现象。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有患有传染病或皮肤病的人员从事食品销售工作。
四、自查发现问题整改1.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2. 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总部,并按照总部的要求进行整改。
3. 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自查记录与归档1. 门店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详细记录自查时间、自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 自查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做到科学标准化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生产、销售、配送、餐饮等食品经营活动,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这些单位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食品安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公众的健康。
第四条管理制度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自查制度、记录制度和整改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管理制度要求的自查计划,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各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档案,保存至少五年,便于监管部门的查阅。
第八条各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自查制度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包括建立自查工作组、制定自查计划、开展自查工作和及时整改等内容。
第十条自查工作组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组成,负责制定自查计划、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汇总整改情况等。
第十一条自查计划应涵盖单位的所有食品经营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配送等,要明确自查的时间、频次和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自查工作应遵循“抽样”、“全面”和“周期性”原则,即根据自查计划,对食品经营环节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全面查核,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
第十三条自查工作应根据食品安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自查,比如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设备的清洁和保养、餐饮区的卫生管理等进行重点关注。
第十四条自查工作的结果应填写自查记录表,记录自查的内容、时间和人员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记录制度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记录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配送等环节的记录。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规范食品安全记录的内容和形式,具体包括食品的名称、批次、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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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1一、食品安全自查应至少每周一次常规检查、每月一次全项检查,开展全项检查时应邀请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见《食品安全自查评价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重点环节(如烹饪加工、凉菜制作等)食品安全检查,对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或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要求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2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一)现场检查规程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