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亲情类记叙文阅读训练(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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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是一本无声的书

蒋乾麟

①穿上崭新的军服,照着镜子,我忽然看到身后一张灿烂的笑脸。九十二岁的妈妈眯着眼打量着我:“嗯,蛮神气的。”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四十二年前。那是我从下乡的崇明农场应征入伍回家与亲人告别的时刻,也是在镜子前,刚过了五十岁生日的妈妈笑盈盈地抚摸着我身上的新军装,反复说着同样的话。

②妈妈对军装情有独钟是有历史原因的。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正在上学的她在进步老师的指点下,准备投奔新四军打日本鬼子去。临出发前不知怎么走漏了消息,妈妈当时已有婚约,姥姥怕担不起违约逃婚的责任,硬是把妈妈留了下来。未能参加新四军,成了妈妈一辈子的遗憾。她把这种参军的向往延伸到了儿子,我光荣参军也就成了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事。为了鼓励我在部队好好干,她常常对我说:“年轻人吃点苦是好事,不吃苦将来哪能做大事情呢?”“目前生活苦一点,将来会好的。”怀揣妈妈的这些理念和希冀,我不仅留在了部队,而且在孩子成年时送他到军校,毕业后到内蒙古沙漠去戍边。看到孙子辈接连穿上了军装,妈妈比谁都感到高兴和自豪。一次我儿子回上海探亲,妈妈居然偷偷地穿上他的军装,对着镜子上下左右打量,还学着举手敬礼,刚巧被我姐姐发现照了相。望着这张八十多岁老奶奶穿着孙子中尉军服敬礼的照片,我们几个孩子笑得合不拢嘴。妈妈连连摆手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赶紧把照片收去,藏了起来。

③妈妈对参军的渴望源于她上学接受了革命思想。她从小爱学习,能进学堂念书是她用一生的幸福换来的。当有人说媒,把在上海工作的父亲介绍给她时,妈妈唯一的要求就是先供她上学,然后再结婚。开明的父亲答应了,待嫁的姑娘走进了学堂,妈妈的视野、胸襟开阔了许多。直到今天,她还保持着每天读书看报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习惯。受母亲言传身教,我们五个兄弟姐妹的学习都“不用扬鞭自奋蹄”。

④妈妈参加革命的思想种子既然已经播下,早晚都要发芽开花结果。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如火如荼,已经是五个孩子母亲的她毅然走向社会,“出山”不久便担任了厂长,后来担任了社区的党支部书记。我很难想象当年的她是怎么挑起工作、家庭两副重担的,依稀记得吃晚饭时总有人找她出去办事,直至我们睡觉了还未见她回家。我小时候最初的感动和激励,便是挂在墙上的妈妈的“三八红旗手”奖状。

⑤妈妈对自己后事的安排,更让我们感佩不已。她把生死看得很淡,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志愿捐献自己的遗体。她常说“活得要健、走得要快”,尽管目前身体还相当不错,但她经常自责耳朵背了、记忆力差了、做事情出错多了,生怕给孩子们添麻烦。妈妈快过九十岁生日时,儿孙们纷纷送礼道贺。妈妈把礼都退了,还说到她一百岁时再请大家吃饭。

⑥妈妈的慈爱就像一本无声的书,读了令人回味、让人陶醉……(节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1日)

1.选文第①段运用的是哪种记叙的顺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选文第①段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两种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3.第②段中写妈妈穿上孙子军装这一情节的作用是什么?

4.选文第②——⑤在写法上有什么相同之处?简要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5.选文第⑥段在内容和结构上各有什么作用?

6.文章在平淡的记叙中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参考答案】

1.倒叙;开篇描写母亲对军装情有独钟,造成悬念,吸引读者,同时使文章结构富有变化,避免了叙述的平淡和结构的单调。

2.神态描写、动作描写;形象逼真地写出了母亲看到“我”穿上崭新的军装后喜不自胜的情态,为下文写母亲对军装的情有独钟作铺垫。

3.写妈妈穿上孙子军装这一情节,不仅形象地突出了妈妈对军装的情有独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而且生动有趣,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4.都是先概括大意,然后加以具体描述;提纲挈领,便于读者快速把握表达中心,理清作者思路。

5.内容上:抒发情感,表达敬意;结构上:总结全文,照应文题。

6.表达了作者对母亲勤勉人生的赞美与敬佩之情。

父爱如海

马云

1964年9月10日,我出生在杭州一户普通人家。从小学到中学,身材瘦小的我有一个和自己条件很不匹配的爱好——打架,还因此缝过13针,挨过处分,父亲为此帮我转过三次学。

当时,父亲是一家戏剧协会的负责人。为了陶冶我的情操,在我们兄妹中,他带我看戏最多。但我对吴侬软语似的唱腔丝毫不感兴趣,倒是对武生们在台上的好身手佩服不已,开始痴迷武术,学起散打和太极拳来。

记得母亲曾不无惋惜地对父亲说:“小云天生不按常理出牌,说教只怕没用。”但父亲回复母亲的话让我至今印象深刻,他说:“那我就当一把铁锹,一天一小铲,尽量挖出他的闪光点,再用闪光点去填埋他的劣根吧。”

我后来能够学好外语,并且把这一学习兴趣与以后的工作、事业很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感谢父亲给予我的耐心和宽厚的鼓励。记得8岁时的一天,老爸因为我的调皮骂了我,我很生气,就用从小伙伴那学来的几句英语还口,我爸听不懂,但是发现我是在说外语时,他忽然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在用英语骂我呢?那好好学英语,学到能随心所欲地讲,那样骂人才痛快!”他的这句话成为我日后学好外语的莫大动力,对于英语学习可以说越学越带劲。

父亲发现我对英语有兴趣后,从8岁那年,就骑着自行车带我到西湖边上找老外聊天儿。我用所学的只言片语与老外越聊越开心,越聊越过瘾,学习英语也越来越带劲。从13岁起,我就自己骑着自行车带着老外满杭州跑。从初中到高中,我其他各科成绩都很平常,唯有英语,真的成为我的闪光点,我几乎包揽了大小英语考试的第一名。但这个唯一的闪光点无法遮掩我严重偏科的事实。第一次高考,我数学是全年级倒数第一。

高考落榜后,我决定出去打工,到一家宾馆应聘保安。结果,因为个儿矮被淘汰。那时,我的心几乎被各种打击敲碎了。父亲见我意志越来越消沉,悄悄找了关系,让我替杂志社蹬三轮车送书。沉重的体力劳动加上每月30。5元的工资让我渐渐麻痹,也许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父亲却像一把铁锹,又一次开始铲凿我的痛处,记得他问我:“你每天骑20多公里路,来来回回都不累,为什么就不能再走一遍高考的路?”父亲的激励,让我下了决心,参加第二次高考,结果金榜题名的美好结局依然没有出现。

再复习一年,第三次参加高考的决定,是我自己下的,父亲是全家唯一没有反对我的人,还为我请了一名杭州市的数学特级教师。结果第三次参加高考时,我的数学考了79分,但依然离本科线差5分。,当年杭州师范学院本科未招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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