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4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处方药销售工作,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药店的合法经营。
适用范围为我公司所有经营处方药的药店。
二、制度内容1.处方药销售的管理主体(1)药店经理负责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工作。
他应对销售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2)药店销售人员是具体负责处方药销售的人员,他们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方药的销售,并保证处方药销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处方药销售的程序(1)患者须提供有效处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签字和药品的详细信息。
(2)销售人员必须对患者的处方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处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销售人员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用途、用法和注意事项,并记录在销售记录中。
(4)销售人员在出售处方药时,必须妥善保管处方和销售记录,并依法保存相关资料。
3.处方药销售的监督与控制(1)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处方药销售管理的专业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
(2)对药店的销售记录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销售的药品和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接受合法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执法活动。
(4)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业绩评估,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4.违规行为的处罚(1)对未能按照规定办理销售手续的销售人员,取消相应的奖励和福利待遇。
(2)对销售伪劣药品的销售人员予以辞退,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3)对销售虚假处方药的销售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和报案。
(4)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药店进行警告、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理。
三、制度的执行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违反制度规定的销售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对于药店和销售人员合法行为的奖励和激励,由药店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和决定。
四、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销售人员了解和遵守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医院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责任1. 药事科负责处方药销售管理的组织实施,对处方药销售过程进行监督。
2. 药剂科负责处方药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处方药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4. 医师负责开具处方,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四、内容1. 处方药销售原则(1)依法销售: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不得销售无证药品、假冒伪劣药品。
(2)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3)优质服务: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2. 处方药销售流程(1)医师开具处方: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
(2)处方审核:药剂科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理。
(3)药品调配:药剂科根据处方,调配相应药品。
(4)药品销售:药剂科将调配好的药品销售给患者。
3. 处方药销售管理(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便于患者识别。
(2)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3)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4)处方药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5)处方药销售要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6)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发现患者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并及时告知医师。
4. 处方药销售监督(1)药剂科定期对处方药销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医院对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药事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处方药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对处方药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1. 店长负责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药的审核、调配、销售及售后服务。
3. 店员负责处方药的陈列、销售、库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处方药采购管理(1)采购处方药时,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采购处方药时,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格。
(3)采购处方药时,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购进的处方药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处方药储存管理(1)处方药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2)处方药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3)处方药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远离污染源。
(4)处方药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监测设备,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处方药销售管理(1)销售处方药时,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处方药的销售合法、合规。
(2)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真实、有效。
(3)销售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销售的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销售处方药时,应做好销售记录,包括处方药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患者信息等,以备查验。
4. 处方药配送管理(1)配送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确保药品运输过程安全、及时。
(2)配送处方药时,应使用符合药品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人员。
二、销售权限1. 处方药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工作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和更新证件信息。
2. 销售人员应经过系统培训,掌握药品知识、处方审核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
3. 销售人员不得向未持有效处方单的患者销售处方药。
三、处方审核1. 所有处方药销售交易必须经过系统处方审核,确保患者处方符合规定标准。
2. 检查处方单上的医师签名、药品名称、剂量、用量等信息是否齐全和准确。
3. 对无效、超量、超剂量或过期的处方进行拦截,并通知医生及时修正。
四、销售记录1. 每个销售人员都必须保持准确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时间、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等信息,并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
2. 销售人员不得随意更改销售记录,如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上级人员进行修改。
3. 销售记录必须按照法定规定妥善保存,保证可查询和追溯。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3. 各类药品应分门别类摆放,以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4. 药品库存应定期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和种类的准确性。
六、药品过期管理1. 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过期情况,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防止误销售。
2. 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销售人员应主动向医生和患者提供替代药品并说明原因。
3. 过期药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禁止乱倒、随意丢弃或私自销毁。
七、销售行为管理1. 销售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秉承患者至上的原则,严禁违规销售处方药。
2. 销售人员不得对患者进行误导、欺骗或不当推销,不得擅自调整药品剂量或更改处方药的用途。
3. 销售人员应主动向患者提供药品使用说明书,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和禁忌症等信息。
八、违规处理1. 对于销售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疗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处罚、停职、解雇等。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3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有无处方,对有处方的顾客,从顾客处接受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
2、接到处方的营业员,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后,让另一营业员进行核对处方,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4、发药完毕后,药师(药师不在岗的门店由店长指定人员)及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留存五年。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合规,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处方药销售的员工,包括销售人员、药剂师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3.所有员工应该全面了解并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违反制度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销售流程1.开具处方: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患者提供医生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处方。
2.检查处方:药剂师应对收到的处方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处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销售管理1.客户信息: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患者征询必要的个人信息,并妥善保存,保护患者隐私。
2.药品记录: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销售的药品信息,包括品名、销售数量、价格等。
3.库存管理:销售人员应当根据销售情况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有足够的货品供应。
4.退换货管理:如遇到药品疑问或购买错误,销售人员应提供退货服务,并确保退换货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四、药师管理3.药品配药:药剂师应当严格按照处方,准备和配制药品,并确保发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执业纪律1.严禁销售过期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处理。
2.不得滥用处方药,严禁将处方药用于非法用途,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严禁从医院和医生处获取不合法的处方,并进行销售,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2.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合法用药的权益。
七、附则1.本制度一经制定,即时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人员。
2.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情况,公司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落实制度并保持制度的有效性。
3.对于本制度无法涵盖的特殊情况,公司保留进行单独处理和解释的权力。
该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销售行为,保障用药权益,同时落实了责任追究和纪律规定,保证销售过程的合法合规。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2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处方药品的销售过程,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处方药品的合理使用。
适用于所有销售处方药品的医药零售企业。
二、销售程序1. 收取处方:接待客户时,必须核实客户是否持有有效的医生处方,并将处方归档。
2. 技术审方:药师根据处方信息进行审核,核对医生姓名、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用量等信息,如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与医生或患者沟通确认。
3. 药品供应:根据处方需求,从库存中选择相应的药品,并提供给客户。
4. 药品核对:销售人员在交付药品之前,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5. 报销结算:如客户具备相关医保或报销资格,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办理报销手续。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药店)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三、责任分配3.1 营业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确保处方药的销售合法性和规范性。
3.2 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管理制度4.1 药品分类管理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2 销售资质要求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 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 处方审核与调配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
4.5 处方药陈列与销售方式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4.6 特殊管理药品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
4.7 处方药销售记录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顾客权益,确保药店合法经营。
适用范围为药店经营处方药销售的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1. 负责处方药销售的药师拥有合法从事药品销售的资质,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2. 药师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定审核处方,确保处方真实有效;3. 药师需向顾客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解答顾客的疑问;4. 药店经理需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5. 药店需配备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方药的安全存储和销售;6. 药店经营者应每年定期对药师进行评估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三、销售流程1. 顾客提供处方并选择购买药品;2. 药师审核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 药师向顾客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用法用量的指导;4. 顾客支付款项并领取药品;5. 药师记录销售信息和顾客签字确认。
四、禁止事项1. 销售药品时,禁止私自更改处方;2. 销售药品时,禁止向顾客隐瞒药品的副作用和禁忌;3. 销售药品时,禁止向无处方的顾客销售处方药;4. 销售药品时,禁止向未满18周岁的顾客销售处方药。
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进行警告、罚款甚至解聘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获批准之日起生效,并由药店经理负责执行和监督,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药店经营者审批并重新制定并执行。
本制度为药店对处方药销售进行管理的范文,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适用。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2)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范了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3、责任:3.1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4、内容:4.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处方药销售是医药企业的重要业务之一,对于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医药企业的声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护患者利益,提高医药企业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二、销售准入与管理1.销售资格医药企业员工必须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且在企业内部接受相关培训、考核和培训。
在考核合格之后,方可由企业领导安排处方药销售工作。
2.销售培训医药企业应不断加强处方药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处方药知识、销售礼仪、患者关怀等。
3.资质审核医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资质审核机制,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管理。
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从业人员的合格性。
4.管理监督医药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监督机制,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销售流程控制1.接待患者销售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尊重患者个人隐私和权利。
2.咨询处方销售人员接受患者处方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对处方内容,核对患者身份和处方内容。
3.销售审核销售人员在确认处方无误后,方可为患者提供药品,但在提供药品前,必须经过配药师的审核。
4.药品发放销售人员应按照药师的配药结果向患者提供药品,并在药品发放后进行相关记录和存档。
5.知情告知销售人员在向患者提供药品时,必须向患者如实告知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禁忌症等信息,并且告知患者相关的注意事项。
四、销售规范要求1.严格执行处方制度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患者处方提供药品,不得擅自更换药品或剂量,不得向患者提供未经处方的药品。
2.遵守药品法规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3.禁止违法销售销售人员不得参与或容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转让处方药、出售过期药品、虚构销售记录等。
4.保护患者隐私销售人员在工作中需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和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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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有无处方,对有处方的顾客,从顾客处接受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
2、接到处方的营业员,认真____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后,让另一营业员进行核对处方,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4、发药完毕后,药师(药师不在岗的门店由店长指定人员)及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留存五年。
5、如询问顾客后无处方,应详细询问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让患者亲自在抄方单签字后发药。
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并告知顾客下次必须凭处方购药。
6、抄方单应规范书写,严禁出现超量、配伍禁忌及药味重复等情况,抄方单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审核人处签字笔迹一致。
疾病诊断应书写病种名称。
7、处方药销售当日必须书写完处方,及时装订,处方留存____年。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二)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销售处方药和调配处方由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负责。
三、国家规定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并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印章方可销售。
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四、单轨制处方药设立专柜专卖。
处方药不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五、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指出寻求医师治疗建议。
六、本企业对处方药、非处方药杜绝有奖销售,同时不采用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张贴“otc”指南性标识及相关的“警示语”和“忠告语”。
“otc”指南性标识为绿底白字,椭圆形坐标比例为14:30,色标为c____m50y70。
处方药。
凭医师处主销售、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
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八、仓库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定期循环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九、营业场所药品宣传内容以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为准,不夸大杜撰。
印刷品广告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批准手续,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十、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药品销售台帐由门市部负责记录。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三)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条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
第三条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第四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第五条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第六条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第七条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2、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3、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方可销售,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4、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第八条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第九条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____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字盖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2、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标准。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4、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5、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1、处方药必须严格遵守药品验收、养护、销售等有关规定办理。
2、处方药必闭架销售,不得与非处方药混放。
3、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4、对处方必须留存____年备查5、员工以任何方式直接向患病者推荐、销售处方药。
6、必须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
7、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式自选销售方式或者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8、非处方药必须严格遵守药品验收、养护、销售等有关规定办理。
9、药师应对患病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科学、合理、客观、可靠的用药指导。
10、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形式。
第五篇:处方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____、____卫生改革与发展____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____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
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第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第十二条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四)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有无处方,对有处方的顾客,从顾客处接受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
2、接到处方的营业员,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后,让另一营业员进行核对处方,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