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协议书(最终定稿)
三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范本8篇

三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范本8篇篇1协议编号:_________甲方(发包人):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丙方(农民工):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丙方在乙方处从事建筑工作,为明确责任,保障权益,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背景1.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2. 丙方在乙方处从事建筑工作,具体工种为_________。
3. 乙方应按约定向丙方支付工资,但截至目前,乙方尚欠丙方工资款。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乙方和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丙方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协议内容1. 乙方承诺在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支付所欠工资款。
具体支付金额为_________元。
2. 甲方同意在乙方支付工资款后,将本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金额为_________元。
3. 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款,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款项。
4.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确保协议的顺利实施。
5.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四、违约责任1. 乙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工资的______%。
2. 甲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______%。
3. 丙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工资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未收到工资的______%。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农民工保证金三方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证金托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为农民工,丙方为保证金托管机构,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保证金缴纳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保证金由丙方作为托管机构,负责收取、保管和使用。
二、保证金用途1. 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1)支付乙方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资拖欠、加班费拖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的赔偿金;(2)支付乙方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疾病治疗等费用的垫付;(3)支付乙方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赔偿金;(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2. 保证金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1)乙方因自身原因离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3)法律法规规定应从保证金中扣除的其他款项。
三、保证金退还1. 乙方在合同期满或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解除合同证明文件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离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离职证明文件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 保证金退还时,丙方应核实乙方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相关义务,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四、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留存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监管协议书(三方版)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监管协议书(银行三方版)甲方: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乙方:(建筑业企业)丙方:(保证金经办行)根据《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号)和《关于做好<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甲方受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保证金进行监督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委托监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负责对保证金账户进行管理。
乙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为监管账户,监管账户(账户号为):。
二、丙方应按照甲方出具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通知单》,按要求及时为建筑业企业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办理存储或保函,并出具《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开立和资金入账确认书》或保函(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建筑业企业各一份)。
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应及时为乙方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必须以转账方式退回乙方企业账户。
三、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乙方在丙方办理的保证金业务所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计息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乙、丙双方自行商定。
若乙方解散、破产、合并、分立或被注销核准后,其保证金及利息作为乙方资产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启用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时,丙方必须根据甲方出具的《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划拨通知书》的要求,将保证金按时足额划拔至甲方的“农民工工资应急专户”,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保证金被启用后,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责令调整保证金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足。
五、乙方的保证金账户接受甲方的监管。
未经甲方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保证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在保证金业务监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及本协议条款进行监管,如有违约或违规操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发放三方协议书(可编辑).doc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发放三方协议书(可编辑) 甲方(项目建设单位全称):乙方(建设单位全称):丙方(银行机构全称):为全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甲乙双方应满足甲乙双方多层次的银行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丙方在个人金融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优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第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实施意见》(黔府办发第号)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农民工工资拖欠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办发第号)= 、《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暂行)》等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农民工工资,重点保障其劳动收入。
坚持标本兼治,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完善防范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项第一条乙方选择丙方作为开立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并委托丙方代表甲方分配项目农民工工资,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协议配合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分配。
第二条乙方委托丙方承担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按基数计)以下款项的代理业务:□工资□奖金□津贴□搬迁费□征地补偿费□企业改制安置费□信托基金到期款□赔偿或支付保险金□其他:。
第三条乙方应在征得项目农民工同意后,为上述代理业务办理或使用项目农民工个人结算账户,并委托丙方将代理费划入项目农民工个人代理账户。
第四条丙方应通过以下渠道(以根为准)为乙方提供代理服务:□柜台代理□电子银行代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甲方应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管理制度(暂行)》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在丙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对劳务费用和其他项目资金实行单独账户管理,并将项目资金中的劳务费用单独划入乙方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支付劳务费用。
第六条建设项目开工前,甲方应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暂行)》规定的标准,将资金划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也可通过在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储10000元人民币用于月结(待月结后及时补足)予以保证。
三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范本

三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范本甲方(建设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丙方(劳务分包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鉴于甲方为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乙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丙方为劳务分包单位,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2、工程地点:_____3、工程内容:_____4、工程价款:_____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及周期1、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2、乙方应根据丙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支付周期为_____(如月、季度等)。
3、丙方应如实编制农民工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乙方。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1、乙方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甲方应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乙方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向银行提供相关支付凭证。
四、各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工程款中包含足额的人工费用。
2、监督乙方和丙方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协助处理因农民工工资支付引发的纠纷和问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
2、与丙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
3、对丙方提交的农民工工资表进行审核,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韶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关市建谊旗域电仄a工资专用艇户资金您理三方仍以(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XXXX公司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XXXX公司丙方(银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XX区(市、县)XXX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为保证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方、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人,丙方为项目专户资金实际管理人,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提供项目专户资金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及管理第一条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立乙方须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XXX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项目建设期间,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动用专用账户资金。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乙方申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性质为不能支取现金、定向支付),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丙方每月X.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账户资金明细表。
(三)丙方根据乙方的签字确认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办理资金支付。
第四条协议期限甲方、丙方对专用账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为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撤销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止。
第三章托管资金收付第五条受托资金存入。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于每月2L日前将人工费用XX万元或施工合同标的额的X%(约合X2L万元)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人工费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此条为必要条款,不得删减。
)第六条受托资金拔付。
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说明和承诺并经丙方确认后,可结清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做好专用存款账户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终止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合同关系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关变更资料(含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明和承诺)后,乙方才可根据承继建筑施工单位的要求,并经丙方确认后,结清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并将余额转划入承继建筑施工单位所开设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专用存款帐户后,同时将所涉专用存款账户予以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编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三方协议书甲方(建筑业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施工项目名称:乙方(开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丙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交通局浏阳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16]78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甲方应以总承包单位的名义开设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
甲方不得要求各级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另行开设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长人社发[2016]78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c)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反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a)设立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确保资金安全。
b)核实农民工工作量,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c)监督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d)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报告工资支付情况,接受双方监督。
1.履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终止。
2.履行地点:工程项目所在地。
3.履行方式:
a)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至丙方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
b)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资后,及时核实农民工工作量,并足额发放工资至乙方。
c)乙方应确。
4.终止程序:
a)终止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其他方。
b)终止协议的通知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生效。
c)合同终止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甲方(建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农民工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b)乙方未能妥善管理农民工工资分配,导致纠纷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乙方违约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丙方暂停支付工资,直至问题解决。
3.丙方违约:
a)若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农民工工资发放出现错误或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丙方未能妥善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造成资金损失或被盗用的,应全额赔偿。
3.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丙方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由丙方负责发放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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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施工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乙方(专户银行或保函出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益阳市水务局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办发〔2016〕49号、湘人社发〔2016〕24号、
益政办发〔2015〕1号、益人社发〔2016〕69号文件,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管理,(简称“甲方”)、(简称“乙方”)、(简称“丙方”)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工程建设项目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丙方在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专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申请保函出具银行出具同金额的银行保函。
同时,甲方应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存款帐户,将工程合同款中的劳务
费用专户储存用于工资发放。
第二条 甲方负责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将情况
及时报告丙方,同时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建设
项目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经查实且确无支付能力的,丙方可以通知乙方,适当启
用甲方所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资金)用于应急垫付。甲方须在30个工作
日内将启用的或减免部分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补存到位。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申请、依甲方提供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为本承建工
印制
程项目的农民工及时开设个人工资卡(银行卡)。
第四条 凭甲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付款凭证,乙方应在每月25
日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存款帐户将上个月农民工工资划到其个人工资卡(银行
卡)上。
第五条 当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余额总量低于前两个月所支出的农民工工资
总额时,乙方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丙方。
第六条 乙方应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并对专
用存款帐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甲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采
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丙方报告。
第七条 甲、乙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农民工工资存款帐户资
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八条 甲方必须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
给劳动者本人(提倡银行卡发放)。同时,必须按季度向丙方提供实名制花名册、
每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复印件),要求有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指纹,留
存两年备查。
第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时告知,并按《湖南省工资支付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会同当地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处理:
(一)不按要求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专用存款帐户的;
(二)开立帐户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三)不按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和不向丙方提供工资发
放明细表(复印件)的;
(四)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条 经查实甲方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丙方可会同工程建设项
目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执法部门通知乙方从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中先予划支,用于
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丙方可
撤销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依法
进行处理:
(一)监督不力,致使保证金专户违规动用或有安全问题的;
(二)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卡的;
(三)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通知、报告义务的;
(四)与甲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二条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原则上中途不得退还。对因施工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群体性投诉举报、引发群体上访并经依法查处确实暂时无
力支付,或出现楼盘崩盘、企业破产、涉稳事件等特殊情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或经人社部门会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或银行保函应急垫付。由相关责任企业按规定及时补存。对责任企业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应继续保留专用存款帐户及其帐户
余额至退还,乙方凭丙方同意退还的书面意见及加盖专用章,结清专户余额,做
好销户处理,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四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施工主体的,应商建设单位形成书面
共识、经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向丙方申请结清专户并销户,由新施
工企业重新交存。因特殊情况确需终止建设承包合同、达成书面意见经审批同意
的,比照办理。
第十五条 甲、乙、丙三方按协议内容认真落实各自职责。
已按要求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万元,公司保证加强劳动用工实名
制管理、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资及时足额通过银行卡或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并留存签字、指纹的支付凭证两年以上备查。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施工企业盖章)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备案三方及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该项目已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已为该项目出具万元(大写:
万元 (大写: )的银行保函(工资),监督专户安全并承担责任。支付),
并承担保函额度内的支付责任。
乙方:(专户银行盖章) 或(保函出具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丙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