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证)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2020修正)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2020修正)【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6【实施日期】2020.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2010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10年7月30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3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1月14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设施养护第四章排水管理第五章污水处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专用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专用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使用的排水设施。
第四条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市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排水管理工作。
河北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标准版)

河北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城市排水主要指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降雨径流(含雨、雪水)和其他废弃水的收集、输送、净化、利用和排放。
下文是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行为,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和县(市、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及市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排水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制镇的城区,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收集、输送、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市城市排水实行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城市排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城市排水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的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市排水管理部门、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排水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排水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务、建设、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排水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项资金的投入。
鼓励城市排水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城市排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和保护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权利与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水务、园林、气象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区防汛,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污水处理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污水处理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书面申请(说明排水地点、水质情况)。
2、规划部门审批文件。
(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3、厂区或小区排水平面布置图,雨、污管线的纵断图或者断面图。
排水出口与市政管网连接图,注明比邻道路及周围环境名称。
厂区墙外与市政检查井之间设置已备取样和安装流量计检查井。
注明管道(渠)管径(尺寸)及管底标高。
4、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
5、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仅限于工业项目)。
6、环境评价或者环境评价批复。
7、申请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8、环保局颁发的试生产许可或者水质验收报告。
9、《城市排水许可许可申请表》。
污水处理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第九条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二)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三)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四)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长沙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空白承诺模板)

申请许可证类别: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申请单位(印章)(建设单位名称)排水户(项目名称)填表日期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监制填写说明1、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排水户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表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
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3、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4、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
“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污水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
7、“排水水质情况”部分,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三、排水水质情况(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项目)附件: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承诺书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本单位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污水未排入雨水管网□ 1.有餐饮的排水户已建设规范的隔油池。
□ 2.有厕所的排水户已建设规范的化粪池。
□ 3.有医疗的排水户已建设规范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
□ 4.有洗车服务的排水户已建设规范的隔油沉淀池。
□ 5.申办临时排水许可的在建工地已建设确保出水达标的三级沉淀池。
(在选项中勾选本单位的排水设施,即在“□”中划“√”)二、本单位排水设施定期养护,能够达到以下标准(一)化粪池符合以下要求:进出水管安装三通导流装置,设有沉淀池,没有溢流口;化粪池出水井内无粪便板结、无明显漂浮垃圾,污水较清澈;设施未被占压;定期养护。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制度的建立时间1994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城〔1994〕330号);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保留“城市排水许可”。
2004年10月,国家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135号令)规定了城镇排水许可核发条件。
2006年12月国家建设部颁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设施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再次强调,要严格设施接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避免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2013年10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
2015年1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1号令)颁布实施。
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必要性不良排水行为造成排水与污水处理事故频发;规范排水户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保障污水、污泥资源再生利用;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
三、“排水许可”与“排污许可”有什么不同许可的对象范围不同(排水许可的对象为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包括工业、企业、事业、学校、医院、宾馆、招待所、旅店、基建、洗浴、洗车、美容美发、餐饮、娱乐、室内游泳馆等单位和场所);排污许可的对象为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所列名录,重点以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个体用户。
许可目的和作用不同。
排水许可制度是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什么污染物、许可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是一项具有法律含义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对排污者排污的定量化,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的定量化管理手段。
排污证办理流程

排污证办理流程
排污证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首先需要准备好办理排污证所需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纸、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排污口示意图等。
2. 联系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将准备好的材料带上,联系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的手续。
3. 填写申请表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填写好排污证的申请表格,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
4. 现场勘察:环保部门会派人来现场勘察申请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以确保其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
5. 监测检测:环保部门会对申请单位的污水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定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也会测试污水的污染程度。
6. 审批与批准: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核和评估后,如果企业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要求,且污水排放达到标准,环保部门会批准办理排污证。
7. 缴纳费用:在办理排污证的过程中,申请单位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工本费、污水监测费用等。
8. 领取证书:办理完成后,申请单位可前往环保部门领取排污
证书。
排污证书一般有效期为3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办理排污证之前最好还是与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以确保办理的顺利进行。
此外,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与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样本)
附件2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申请单位(章)××××××公司排水户××××××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填写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
“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
“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项目)注:1、排水户存在多个排放口的,应按排水口编号分别填写各个排水口的水质情况。
工地排水证办理流程
工地排水证办理流程1.工地排水证办理流程需要提前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The process of applying for a construction site drainage permit requires consulting with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in advance.2.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资料,如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You need to prepare relevant documents and materials,such as construction permits and planning permits.3.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并填写详细的工地信息。
Submit the application form to the relevant departmentand provide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construction site.4.相关部门会对工地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排水设施和施工方案等。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will conduct on-site inspect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including drainage facilities and construction plans.5.审核通过后,会颁发工地排水证书,方可开始施工。
After the approval process, a construction site drainage permit will be issued, allowing the construction to begin.6.申请人需支付相关的证件费用及服务费用。
Applicants need to pay for the relevant document fees and service charges.7.在申请过程中,需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工地排水符合标准。
珠海市《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流程指南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审批对象:市区范围内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3、《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4、《珠海市排水条例》审批条件:1、排水口设置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并在排水口设置专用检测井;2、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国家和地方现行排污规定符合排入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标准和规定;3、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如化粪池、隔油池、沉砂池、检测井等;4、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污工业企业,在排水口安装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5、市、区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SS氨氮等进行检测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6、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沉淀物排水户需修建预沉处理设施,且排水经预沉设施处理后符合第2条规定的标准。
缴交资料:1、《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2、属地市政排水设施管养部门出具的《现场排水审查表》(原件2份);(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635937;高新区公共建设局联系电话:3633317;保税区建设环保局联系电话:8686334。
)3、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室外排水总平面图(新建设小区住宅需提供标准层排水平面图、系统图)复印件1份需要加盖公章,CAD电子版(光盘)1份;4、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复印件1份需要加盖公章,需提交原件核对);5、重点排水户必须提供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检测报告(三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申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申请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本公司因发生变更,特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中将变更为,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20 年月日
注意:本申请不适用于涉及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上述变更须重新申报),仅适用于排水许可在有效期内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发生变更
提供材料:有关变更事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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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证)
常见问题解答
Q:具体办证过程中,应该由谁负责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排水接驳核准申请?
A:如维修业户所在的建筑或单元有多个排水户的,建议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统一申领排水证,内部所有排水户可共同使用,无需重复申领。
如排水户独立于其他单元,单独接入市政管道的,则可以由业主或实际承租经营单位单独申请该店铺的排水许可证。
Q:领了排污证,还需要领排水证吗?
A:只要是属于需要申领排水证的维修企业,即使已经申领了排污证,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申领排水证。
Q: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历史项目和新建项目申领排水证的流程一样吗?
A:不一样。
对于已接入市政管网,但尚未取得排水许可的维修业户(老城区大部分已接入),只需依次办理以下三步:①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检查排水管有无接错);②排水许可水质检测(检查排水水质是否达标);③排水许可证的核发。
其他完全没有接入过污水管网的维修业户,须在上述流程前增加“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环节,按新建项目流程办理。
Q:可以将生产经营污水与厨房、洗手间等区域的生活污水共同排放至公共污水管网吗?
A:可以的。
也就是说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排水户已有将生活污水排放至公共污水管网的管道,就可以不用再单独铺设管道接驳公共污水管网,直接接驳原有的排污管就可以排放生产经营污水。
Q: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共同排放的,如前期排放生活污水已取得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批复文件,还需不需要重复办理接驳手续?
A:不需要。
Q: 办理排水接驳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A:每个行政区略有不同。
大致是:①网上递交申请表和平面图;②审批部门审查符合要求后安排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看现场;③第三方机构现场踏勘出具现场踏勘确认表;④第三方机构在平面图上盖章确认;⑤申请人窗口递交纸质材料;⑥审批部门出具接驳核准意见。
Q:首层排水平面图是需要整个建筑首层吗?
A:如果排水户只是首层中的其中铺位之一,可以只画所在铺位的排水平面图。
Q:首层排水平面图是否需要有资质的单位绘制?
A:占地面积200平方以下或月用水量500方以下的小型场所,排水户可以参照模板选择任意绘图软件自行绘制。
Q:绘制首层排水平面图有要求吗?
A:有。
必须包括管径,流向,接驳井、水质检测井及所在道路名称等要素;须保证草图与现场一致;如单元排水户接入大楼排污管的,须标示大楼排污管接至市政排污井的路径。
Q:首层排水平面图有没有模板?
A:(如下图)。
注意事项及必要信息
Q:检测专用井有什么要求?
A:排水专用检测井包括雨水检测井和污水检测井。
排水户应当在自用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的连接点前分别设置雨水检测井和污水检测井,并安装水质检测井标识牌。
排水专用检测井的规格和结构可以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排水检查井【02(03)S515】要求设计,但井底应当低于管底500毫米以上。
井口直径常用规格为600——700mm。
Q:三级沉淀池有什么要求?
A:洗车业、汽车维修业等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在污水检测井之前设置三级沉淀池。
沉淀池设置深度在1.2米以上1.5米以下范围内;计算沉淀池有效容积时,扣除沉淀池保护高度(20厘米以上)和积泥高度(50厘米以上)的容积,长宽尺寸可以根据工地用地情况确定,长宽比不小于4;沉淀池出水口设置格栅阻隔异物,上盖防护板或者设置防护围栏。
Q:污水管和雨水管的管径有什么要求?
A:没有明文规定。
注意,污水管口径比雨水管要大,防止堵塞;另外,绘制图纸时,管径DN的概念是指管道的公称直径,这既不是外径也不是内径,是外径与内径的平均值,称平均内径。
Q:管道的铺设可以由排水户自己选择施工单位吗?
A:可以,没有指定相关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