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检验及成品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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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1.目的对生产线终端的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确保产品满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所规定的要求,保证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加贴标志。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线终端的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职责3.1品质部和技术部负责对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验证。

3.2品质部负责认证产品的确认检验/验证。

3.3品质部和技术部负责保存例行检验/验证的记录,负责保存确认检验/验证的记录。

4.工作程序4.1例行检验控制4.1.1例行检验必须在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完成后且满足规定的要求的基础上对生产线上的终端产品进行100%检验。

4.1.2品质部根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例行检验,如电器结构检查、抗电强度、电源端子干扰电压、辐射干扰场强等。

测量检验合格后,才可加贴认证标志、,同时应填写《例行检验报告单》。

4.1.3在例行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质检主管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 确认检验控制4.2.1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确认检验的产品可以在生产线末端或成品仓库中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抽样测试。

4.2.2品质部制定《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规程》,规程中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检验频次、检验单位等;当本厂因缺少检测仪器无法对确认检验时,可委托实验室检测。

规程经总经理审批后,质检主管应严格执行,同时应保存确认检验记录。

4.2.3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完全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原则上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4.3 质检员的认可、培训4.3.1根据本公司检验测量的需要,由文件管理员提出,质量负责人组织对质检员的培训。

4.3.2对质检员必须进行资格鉴定合格后,才能上岗。

确认检验控制表产品名称标准试验项目(标准条款编号)确认检查备注扫描仪GB4943 1.标记与说明(1.7)一次/半年委外检测2.电气结构检查(2.10) 一次/年委外检测3.对地泄漏电流(5.1) 一次/年委外检测4.抗电强度(5.2、6.2) 一次/半年委外检测5.接地电阻(2.6.3.3) 一次/半年委外检测6.直插式AC电源适配器插头尺寸一次/半年委外检测GB9254GB17625.17.电源端子干扰电压两年委外检测8.辐射干扰场强两年委外检测9.谐波电流两年委外检测5.相关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例行检验报告单》《确认检验报告单》《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规程》。

09成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的程序

09成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的程序

1.目的为验证获证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和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CCC获证产品。

3.职责3.1品管部负责编制成品检验规范并实施例行检验,按下表规定的频次负责确认检验的执行;3.2各部门:协助确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执行;3.3质量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审批。

4.定义:4.1例行检测是在包装前对生产线上的产品按下表项目进行100%检测,检测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一般不再进一步检测。

4.2确认检测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测5.作业程序5.1品管部依据认证实施细则、国家标准和本厂的产品质量要求,编写成品的检验规范,规范中应包含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

对于例行检验项目应进行明示;5.2由品管部按照检验规范的要求实施检验,检验结果记录在成品检验单;5.3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5.4品管部依据实施细则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制本企业认证产品的确认检验要求,具体要求见本程序文件附表;5.5品管部负责按照附表所列要求委托有资格实验室进行产品的确认检验,如产品的抽样测试中已经包含有所有要求项目,则该抽检报告也可作为确认检验的结果;5.6当确认检验出现不合格时,由品管部负责对于产品进行分析,查明不合格原因,确认不合格出现是个别现象还是批量出现。

必要时,从产品订购合同及销售商资料中,追溯至最终用户,追回产品,作该项目的重新检测及纠正处理。

5.7对确认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在再次确认检验合格之前,不得使用CCC认证标志。

5.8在进行例行检测和确认检测时,对所用检测仪器都必须在每次使用前按《运行检查规定》检查,以确认检测仪器能正常使用,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

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

必要时,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5.9品管部应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要求保存例行检验记录和确认检验报告。

所有记录应保存3年。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页次1/21、目的通过对产品生产的最终阶段的例行检验和定期的确认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2、范围:适用所有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职责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检查工作由品管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4、定义:(无)5、流程图:(无)6、工作程序:6.1例行检验6.1.1装配车间在产品上加贴标签、铭牌和包装的工作全部完成后,应报送品管部检验。

6.1.2 品管部接到装配车间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按不同产品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例行检验(出厂检验)的比例为100%.6.1.3品管部在例行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的不合格项,应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返工。

6.1.4品管部对不合格项逐项检验,确认已返工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及送交仓库。

品管部存“出厂检验报告”已对每批产品进行质量追溯。

6.2确认检验及依据的标准要求本公司产品的确认检验内容为:标记、电气强度、绝缘电阻、接地连续性、拉力试验、耐热耐火,与安装表面的距离。

为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确认检验的频次为每半年一次。

6.3确认检验的频次对于我公司的确认检验项目,如标记、爬电距离和间隙、泄漏电流、绝缘电阻规定为每半年检测一次,对于电磁兼容测试,规定为每年检测一次。

6.4确认检验的方法由品管部从检验合格入库的认证产品的成品中任抽一台,送由外部有检测能力的实验室作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页次2/2 认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6.5确认检验的判定产品经检测后各项指标均应符合3C认证中GB8898、GB13837和GB17625.1标准之要求。

则确认检验判为合格.如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标准之要求,即判为确认检验不合格,并通知相关部门对在制品及库存品进行评估和返工,(对已流通至市场之产品,应尽可能通过销售商以合格品换回不良品)对返工后的成品需加倍抽样(二台)重新送检测以确保产品的满足相应的确认检验的要求。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5.3发动机确认检验
5.3.1确认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标记、起动性能、怠速性能、怠速污染物测量项目。
5.3.2 检验频次及数量
实行抽样检验,检验抽样频次为全部项目至少每季一次。
5.4 关重零部件及重要原材料确认检验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执行。
5.5 检测设备
5.5.1检测人员负责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在检测设备有效周期内使用。
5.2.2除怠速排气污染物检测外,公司不能进行检测的确认检验项目,可委托有资格的组织完成,但公司应保存记录。
5.2.3 检验频次及数量
实行抽样检验。其中,无线电骚扰、排气污染物(工况法)、加速噪声的检验抽样频次为:产量≤1 万辆时,抽 2 辆/年;产量 1 万~5 万时,抽 2辆/半年;产量≥5 万时,抽 3 辆/半年。排气污染物(怠速法)的抽样数量。
5.5.2检测人员发现检测设备状态异常时,应及时报告质量工程部领导,由质量工程部组织安排有资格的检测机构校准或检定检测设备。
6、相关记录
——摩托车装配检验流程卡
——摩托车测试检验流程卡
5.1.2 整车例行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制动力测试、车速表校核、前照灯发光强度测试项目、怠速污染物测量、前后轮偏(二轮摩托车);发动机例行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包括:标记、起动性能(冷机起动)、怠速性能、怠速污染物测量。
5.1.3检验频次
成车例行检验项目的检验频次均为 100%。发动机怠速污染物测量按每种机型的产量≥200 台时抽取 5%,小于 200 台时按10 台抽取,不足 10 台时 10பைடு நூலகம்%检验。其余项目检测频次为 100%。
4.2质量工程部负责成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负责检测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及定期检定。
4.3生产部负责成品检验中不合格品的返工(修)。

QP-08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QP-08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3C-QP-08
生效日期
2011-09-08
文件版本
1.0
页 码
3/3
有 限 公 司
编制日期
2011-09-01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1.0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申请的低压成套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相应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确保本公司认证产品满足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低压成套设备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控制。
3.0定义
例行检验——是指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5.6.2对于本公司没有能力完成的确认检验项目,则委托国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以确保产品续持符合标准的要求。
6.0参考文件
6.1各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6.2《不合格控制程序》
7.0使用表单
7.1《送检单》
7.2各种产品《例行检验记录表》
7.3 各种产品《确认检验记录表》
5.2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部进行自检,由生产组长填写《送检单》将成品摆放在待检区,并把《送检单》交技术部。
5.3工程部收到生产部《送检单》及成品,根据例行检验规程和确认检验规程对各个项目进行检验。
5.4由工程部将检查结果记录在《例行检验记录》中,同时对此批成品进行标识。
5.5成品经例行检验和其他检查,结论为合格的,则由生产部和物控部仓储组将成品入仓。成品经检查为不合格的,其处置方法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确认检验——是指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0职责:
4.1 本程序由工程部主管主导和维护。
4.2 例行检验项目由工程部负责执行。

3C认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3C认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3C认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l 目的对最终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 范围适用于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装配后的认证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 职责3.1 品质部负责对成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相关工作。

3.2 制造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4 程序4.1 例行检验4.1.1 例行检验在装配完成后进行。

4.1.2 检验员依据《成品检验规范》进行严格检验,并填写《目检记录表》4.1.3 检验项目:产品本体外观、电性功能、包装材料、标志检查。

4.1.4 检验内容:见《成品检验规范》。

4.1.5 检验方法:非破坏性的按AQL进行抽样检验,但若涉及同一产品,可以采取相比对方法进行等效快速检验。

其中标志检查可以放在其余项目检验合格后进行检验。

主要查看铭牌等标志是否正确。

待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后由打包人员进行包装入库。

4.1.6 判断方案:在例行检验中出现问题,直接进行判断处理。

对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1.7 除非顾客批准,否则在所有规定活动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因顾客批准而放行的特例,应考虑:A) 这类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B) 这类特例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4.2 确认检验4.2.1 确认检验是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确保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验证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4.2.2 检验项目:振动试验、跌落试验、耐久性试验(烧机试验)。

4.2.2 检验内容:依客户要求。

4.2.3 检验方法:在本公司内部进行,每个机种首批量产均需做振动试验、跌落试验及烧机试验。

其余检验频率依客户要求,如客户的试验要求公司内部试验条件达不到时需委托试验,经常生产的产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如顾客有要求或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时,加强试验的频率。

4.2.4 抽样方法:按每个型号随机抽5-10台做跌落试验,随机抽1箱做振动试验,在覆盖全部项目的要求下分别实施检验。

13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3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名称
程序文件Βιβλιοθήκη 文件编号 QP-13-2009 修改状态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 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强检项目的检验及关重零部件、重要原 材料的检验。 3、术语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100%检验。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职责 4.1 技术中心根据产品认证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确定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项目。 4.2 质量工程部负责成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负责检测设备日常使用维 护及定期检定。 4.3 生产部负责成品检验中不合格品的返工(修) 。 4.4 相关检测记录由质量工程部归口管理。 4.5 配套部负责督促外购关重零部件及重要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确认检验报 告。 5、程序 5.1 例行检验 5.1.1 例行检验必须由公司完成。
ISO9001:2000 第 1 页 共 4 页
文件名称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QP-13-2009 修改状态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5.1.2 整车例行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制动力测试、车速表校核、前照灯发光 强度测试项目、怠速污染物测量、前后轮偏(二轮摩托车) ;发动机例行检 验的检验项目包括包括:标记、起动性能(冷机起动) 、怠速性能、怠速污 染物测量。 5.1.3 检验频次 成车例行检验项目的检验频次均为 100%。 发动机怠速污染物测量按每种机型的产量≥200 台时抽取 5%,小于 200 台时 按 10 台抽取,不足 10 台时 100%检验。其余项目检测频次为 100%。 5.2 整车确认检验 5.2.1 确认检验的检验项目应包括车辆标志、外廓尺寸、侧倾稳定角、车速 里程表校核、转向装置、整车前照灯性能、喇叭声级、安全防护装置、摩 托车操纵件与指示器及信号装置图形符号、驻车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 加速噪声、排气污染物、制动性能、后视镜性能及其安装、转向锁止防盗 装置、前照灯配光性能等。 5.2.2 除怠速排气污染物检测外,公司不能进行检测的确认检验项目,可委 托有资格的组织完成,但公司应保存记录。 5.2.3 检验频次及数量 实行抽样检验。其中,无线电骚扰、排气污染物(工况法) 、加速噪声 的检验抽样频次为:产量≤1 万辆时,抽 2 辆/年;产量 1 万~5 万时,抽 2 辆/半年;产量≥5 万时,抽 3 辆/半年。排气污染物(怠速法)的抽样数量 为 100%检验。

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对产品生产最终阶段的例行检验和定期的确认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并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2范围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例行检查和确认检验。

3职责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检查工作由质检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4程序内容4.1例行检验成品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施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4.1.1所有产品均须检验合格并满足规定要求。

4.1.2质检员依“成品检验规范”对成品的例行检验项目进行全检,合格的质检包装组进行包装,并标“合格”标识, 不合格品隔离存贮并进行标识。

已检验的成品填写《成品检验记录表》交质检部门审批。

生产部门将标有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退回生产车间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办理。

4.1.3生产部门在进行成品包装时须依相关“检验规范”办理,检验合格产品包装上需有合格标,待检品、不合格品均不得入库。

4.1.4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应在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之后才能进行,产品经包装均须检验达到要求标准,认可后才可出货。

4.1.5合格产品放行的检验者须经工厂培训考核合格,具备检验资格。

4.1.6所有在生产的最终阶段(生产线上)的产品必须进行100%检验,并按“成品过程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同时要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表》,检验记录各部门必须完备地妥善保管。

4.2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2.1确认检验项目产品的确认检验项目内容依据国家认证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质量控制检验要求”,同时结合认证产品类别及产品特征,确认“确认检验”项目内容。

4.2.2确认检验方法由质检部门从检验合格入库的认证产品的中任抽样,送由外部有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做确认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4.2.3确认检验频次产品的确认检验周期为每个单元每年进行一次,委托有能力检测的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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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检验及成品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ISO9001-2015/CCC)
1.0目的
确保本公司过程及成品符合强制认证/CQC认证标示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要求及产品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过程、成品例行检验及确认。

3.0定义与术语(无)
a.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b.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0职责
a.生产部负责实施自检及检验合格后的包装防护;
b.品管课负责制定制订相关的产品检验标准及生产最终阶段的强制认证产品质量,实施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
5.0作业流程
5.1首件检验
a.当每批生产开始运行前,生产变更或生产有超过一天以上的停顿时,均应进行首件确认。

b.旧产品首件确认由操作人员确认后交组长、课长确认。

若是新产品首件由生产课长交与品管课、研发部共同进行确认。

首件确认后的产品应保留一个合格
品放在生产现场直到该班或该批生产完成时为止。

c.生产各课组长根据所生产品名、品号找出相应图纸资料详细核对,确认所有工作准备情况,记录于《首件检验表》。

5.2自检与过程检验
a.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作业人员完工后,必须进行自主检验,发现缺陷自行修复;自主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才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若发现上道工序流下的产品有问题时应退回上道工序修复。

b.生产组长依据工程图纸,检验标准,结合抽检方法(一般是2H一次)和实际情况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相关记录报表做出判定结果。

c.判定合格:制程IPQC在《产品标识卡》上盖合格章,生产人员方可转交下一工序生产作业。

d.判定不合格:生产部人员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处理。

e.生产各组每月对各类不良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作为分析和改进的依据。

f.生产各课要对出现的不合格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3例行检验和最终检验
a.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由生产单位依照《强制认证产品质量要求》《强制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规程》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并填写《例行检验报告》。

b.不需要例行检验的产品由FQC依据相关成品检验标准、产品组装、包装图等,按GB/T2828.1-2012抽样计划要求结合和实际情况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相关检验记录表并在2H内做出判定结果。

b.判定合格:3C认证产品经检验合格由生产单位贴上合格证,按《认证标志控制程序》的规定加贴强制认证标志,然后交车间包装后方可入库、出厂。

非3C 认证的产品经经品管员检验合格后由品管员在《产品缴库单》上盖上合格章,生产人员方可转交入库作业。

c.判定不合格:生产部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d.品管课对各类不良现象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作为分析和改进的依据。

e.生产部对出现的不合格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
5.4成品确认、检验
a.确认检验是为了验证强制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抽样检验。

品管课按照强制认证产品质量要求和确认检验指导书。

确认检验的频次及试验项目应是产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并不得少于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产品标准中型式试验的频次和项目要求。

并委托国家授权的、具备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3C产品确认检验的检测。

b.非3C认证产品由OQA应在最终检验和功能试验完成后客户验货前,进行产品最终审核,依据《出货计划表》《成品检验标准》、产品组装/包装图等,按GB/T2828.1-2012抽样计划要求结合和实际情况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OQA 检验记录表》并在2H内做出判定结果。

c.判定合格:品管员在《OQA检验记录表》或《例行检验记录表》上注明,并进行标识。

d.判定不合格:生产部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e.品管课对各类不良现象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作为分析和改进的依据。

f.生产部对出现的不合格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

5.5顾客验货
a.产品如需客人验货时由生管课《验货申请单》通知集团业务,并由顾客确定来我公司进行产品验货。

b.如需客人验货的产品由成品仓管员负责将货料搬至验货间交客人验货,顾客验收后品保部负责人应取得顾客检验报告,并将顾客检验报告邮件发至生产部及物料课。

c.判定不合格:如果该批产品被顾客代表拒收,品管课负责通知生产部、及责任生产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返工。

d.判定合格:如果该批产品为顾客所接受,则由搬运人员将此产品批移至成品库准备出货。

e.品管课对各类不良现象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作为分析和改进的依据。

f.生产部对出现的不合格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
5.6记录归案
检验与实验管制过程中相关的记录由相关部门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保存。

6.0参考文件
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记录控制程序
c.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d.认证标志控制程序
e.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作业指导书
f.成品检验标准.
7.0记录表格
a.首件确认表
b.IPQC巡检报告
c.FQC检验记录表
d.组立制成品检验报告
e.OQA检验记录表
f.产品例行检验记录
g.成品检验报告
8.0作业流程图
流程图
权责部门 记录
生产单位 品管课 工程部 生产单位
品管课 生产单位
FQC FQC 生产单位
OQA 顾客 物料课
首件确认表
IPQC 检验记录表 组立巡检记录表
合格标签
产品入库单
FQC 检验记录表 组立制成品检验记录表 五金零件成品检验报告 产品例行检验记录
合格标签 3C 标志
产品入库单
OQA 检验记录表
验货报告
成品出货单
OK
OK
OK
OK
首件确认
入库转下工序
自检/抽检
NG
OK
状态标识
不合格处理程序
成品入库
成品检验
不合格处理程序
NG
状态标识
出货检验
不合格处理程序
NG
顾客验货
出货交付
不合格处理程序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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