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局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公路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公路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公路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省人民政府《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省公路局《x x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等有关行业法规,结合我局公路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分级负责。在市公路局的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发挥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四、适用范围

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阻塞或者瘫痪,需及时疏通和修复。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需要调配公路运输力量,以保证人员、物资运输的应急行动。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质量安全科、养护管理科、路政管理科、路网信息科、财务科、政治工作科、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及基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安全科负责人担任。

同时设立现场督导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负责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组主要职责如下:(一)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安排全局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公路突发事件检查。安排并做好应急抢险值班。督促检查各县段公路应急值班。负责抢险应急过程中与上级部门的协调。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及时全面解决问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养护管理科、路政管理科、路网信息科协助。

(二)现场督导组:负责出现公路突发事件等险情后抢险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和现场施工的组织指挥。

现场督导组由养护管理科牵头,路政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协助。

(三)后勤保障组:负责出现公路突发事件后的人员调配、抢险设备、抢险物资、生活医疗用品、资金等及时供应和调配。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财务科、办公室协助。

(四)安全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期间与交警部门的协调,参与组织现场交通管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

安全保障组由路政管理科牵头,办公室、质量安全科协助。

以上各组及应急抢险办公室可根据抢险应急工作需要,增加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人员参加。

六、分类分级

公路突发事件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和Ⅰ级应急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IV级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8小时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 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和隧道群发生火灾、爆炸等

安全事件,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桥梁隧道正

常运营的;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四)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

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和隧

道群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件,导致重要设施设备功能丧失,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严重威胁桥梁、隧道结构安

全的;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

上死亡(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发生群体性事件,阻断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8小时以上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公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

工的。

七、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1、一般突发事件IV级应急响应

由应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级应急响应的督导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各单位立即把有关情况上报局应急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各单位应急办公室启动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突发事件后,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分别启动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由局分管领导负责本级应急响应的督导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各单位立即把有关情况上报局应急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各单位应急办公室启动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突发事件后,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分别启动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本级应急响应的督导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局应急办公室立即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同时上报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局应急办公室启动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