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轨行区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工程概况

XXX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XXX标段,线路长约11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设车辆段1座。一期工程本标段共设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6座,其中正线设置5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车辆段设置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设置降压变电所5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5座。接触网采用刚性架空悬挂方式。

供电系统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经AC35kV环网电缆与车站变电所环串成供电网络。AC35kV经变电所牵引部分降压、整流后为牵引列车提供1500V直流电源,经降压变电所降压后为全线动力照明提供400V交流电源。

2、轨行区管理

轨行区是指土建承包商完成结构施工并移交给轨道承包商进场施工后,所有轨道的车辆(设备)限界范围内:

1)轨行区:含地铁区间、车站轨行区、出入段线、场段线;

2)“车站轨行区”指车站头尾端墙之间、车站站台防护栏杆外线路侧的列车行车区域。

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公司统筹安排安全质量处、工程管理处、机电设备处等人员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和组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和指导轨行区联合调度室工作,协调轨行区联合调度室管辖权限以外的事务。

轨行区施工的计划的提报、审批等管理办法见轨道公司下发的《建设施工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试行)。

3、轨行区作业危险因素

在轨行区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危险有害因素:

1)因人员与正在运行的轨道车抢道或避让措施不当,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

2)因人员在轨道上行走、坐卧、休息,而产生碾压危险;

3)因施工作业,不设置正确防护措施,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

4)因施工用工机具侵入轨道运输界限,使正在运行中的轨道车脱轨、倾翻等危险;

5)因轨道运输车辆超宽超限,与现有构筑物产生碰撞等危险。

4、进入轨行区作业要求

4.1 进出轨行区要求

1)各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兰州轨道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体作业人员进入轨行区必须穿戴有单位标识的安全帽、反光马夹,有技术员带班。

2)进入轨行区施工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项目工程师备案,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施工。

3)作业前必须办理施工作业申请单,凭施工作业申请单才能进入轨行区。

4)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如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区间施工、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等情况时,铺轨单位调度室有权终止该单位后续的施工计划直至其整改完毕,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铺轨单位调度室和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台帐。

5)轨行区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经铺轨单位调度室同意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及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置隔离围护及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看护。

4.2 轨行区管理要求

1)轨行区照明及线路由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动现场电器设备。因私拉乱接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

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隔离围护、警示标识及消防器材,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

3)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报兰州轨道公司裁定。

4)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需穿反光背心,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5)在未封锁的区间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根据情况和规定设置黄色或红色防护信号标志,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侵限物品。轨道车接近防护地点 30 米时一度停车,施工人员清理完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后,车辆慢速通过。

6)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各 100 米处,曲线地段要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设置方位有利于机车司机瞭望,不能遮挡。防护的具体要求见施工防护规定。

7)轨行区原则上禁止使用手推小平车等轻型车辆,如因施工需要必须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措施,报铺轨单位调度室批准,同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3 道岔管理

1)全线道岔由轨道单位负责,用钩锁器将道岔开通直股,并锁固牢靠。轨道车经过无人管理道岔进入岔线作业时,应在道岔前一度停车,由轨行区管理方调车或乘务员开启扳动道岔。轨道车驶入道岔后,按调度命令的要求恢复正线开通位置并锁固。

2)除轨行区管理方外,其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扳动道岔,若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使用道岔时,必须经轨行区管理方同意后方可使用,由轨行区管理方开启扳动道岔,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5、现场作业要求

5.1 安全措施

1)遵守施工现场常规安全制度;

2)严格遵守轨行区作业申请制度,未办理申请许可手续,不得进入轨行区施工;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出轨行区;

4) 轨行区作业时,特别是从事可能妨碍工程车运行时(如运材料等)、要在距离作业区两端100米处设红灯、拉警戒线以作警示。在施工区域两端应设有专人看护,并保持与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

5)确保轨行区照明,每个作业小队携带一盏40W金属卤化物灯照明,轨行区作业人员并配备应急照明灯具;

6)按计划进入轨行区的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毕,否则必须运出轨行区5.2 材料运输

在隧道区间中的材料运输必须要保证高效率和安全性,由于施工期间轨行区的轨道也同时在施工,因此,可合理安排工期,借助其轨道采用自制的临时运输平板车将材料运至安装地点。运输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材料在运输车上的堆放必须整齐,严禁超高、超宽。材料的堆放层数不宜超过三层(特别是圆形材料和汇流排),汇流排的堆放时,其汇流排与汇流排之间及汇流排与运输车之间必须垫有木垫;如下图:

运输平板车材料木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