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消费税_税率(2篇)

第1篇一、引言消费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它以消费品的销售或消费为征税对象,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消费税税率是消费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税收收入和消费者负担。
本文将从消费税的定义、税率设置原则、现行税率体系、税率调整及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高档化妆品、汽车、奢侈品等。
消费税具有以下特点:1. 征税对象特定: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具有明显的选择性。
2. 征税环节单一:消费税在消费品的生产、流通或消费环节中征收,通常只征收一次。
3. 征税方式灵活:消费税可以采取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等多种方式征收。
4. 宏观调控作用:消费税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而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三、消费税税率设置原则1. 公平原则:消费税税率应公平合理,既不能过高导致消费者负担过重,也不能过低影响税收收入。
2. 税负递增原则:消费税税率应随着消费品价格的上涨而逐步提高,以实现消费税的稳定增长。
3. 适度原则:消费税税率应适度,既要满足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需求,又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4. 结构优化原则:消费税税率应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四、现行消费税税率体系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比例税率:适用于酒类、高档化妆品、烟草制品等商品,税率一般为5%-45%。
2. 定额税率:适用于汽车、摩托车等商品,税率通常为10%-40%。
3. 复合税率:适用于特定商品,如卷烟,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方式。
五、消费税税率调整及影响1. 税率调整情况近年来,我国消费税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税率:为增加税收收入,调节消费行为,我国多次提高了部分消费品的税率。
(2)降低税率:为减轻消费者负担,促进消费,我国也适当降低了部分消费品的税率。
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征收范围第一篇范文:确定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应考虑到以下具体因素确定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应考虑到以下具体因素:1.国民经济产业调整要求和资源配置导向,包括资源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2.一定时期的生产、消费和物价状况,包括消费者承受能力。
3.区分是由消费税调整的范围还是应由其他政府职能或市场调节的范围。
4.国家间贸易关系和国际供求关系。
5.财政收入需要。
出于上述考虑,目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可研究以下调整内容:一是调整部分现有征税商品税率。
出于对国家能源和粮食安全问题考虑,应提高石油产品和酒类产品税率。
提高大排量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的税率。
二是研究对高消费服务业征收消费税。
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调整现有营业税税率,研究对高消费服务业开征消费税。
如对网吧、歌舞厅、游艺厅等行业开征。
三是开征资源环保意义的消费税。
对贺卡、高档纸尿布、高档卫生纸、建筑装饰材料、一次性竹木筷、电池等产品开征消费税。
四是对消费增长的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对游艇、摩托艇、高档摄像机、高尔夫球具、高档照相器材等征收消费税。
五是开辟新的稳定税源。
如对味精、糖精类产品开征消费税。
六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对投资过热产品适时征收消费税。
比如当前对行业投资过热的水泥、电解铝等可以考虑征收消费税,或者对进口水泥、电解铝征收消费税。
这样产生的调控作用比货币政策缓和、易于执行,对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也是有益的探讨。
第二篇范文:最新2022年消费税税目税率一览表2022年消费税税目税率一览表注:酒精,汽车轮胎取消;成品油再次上调;摩托车气缸容量250ml 以下不再征收;新增:电池涂料4%第三篇范文: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14种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
最新 调整消费税政策后几个税收征管问题的思考-精品

调整消费税政策后几个税收征管问题的思考一、做好申报征收前的准备工作这次调整和完善消费税的范围较大,新增5个税目,调整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调整4个税目的适用税率。
因而税务机关要做好四项准备工作:(一)全面清理税种登记。
按照这次调整和完善消费税的具体范围,在4月份内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新增税目的纳税人进行消费税的税种登记,对取消税目的纳税人取消其消费税的税种登记,对调整税目税率的纳税人重新确定适用税目和税率。
(二)及时处理综合征管软件V2.0的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和神州数码公司已对综合征管软件V2.0进行升级处理,相应调整了系统中设置的税目税率。
为此,税务机关要在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处理的事项主要是:1、变更消费税税种登记。
根据采集的变更税种登记信息进行税种变更或税种删除,同时将税种变更有效期起的时间确定为2006年4月1日。
2、作减免税文书。
对减免消费税的纳税人依照规定审批后作减免税文书处理,文书的有效期起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006年4月1日。
3、作不予加收滞纳金文书。
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由于未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缓缴税款审批,因此需要在综合征管软件中作不予加收滞纳金文书。
(三)测算消费税税源变化。
要在清理税种登记的基础上调查测算消费税的税源变化情况,以及时准确调整消费税的税收收入计划。
(四)加强宣传培训。
消费税的调整和完善涉及纳税人和各界利益格局的调整。
因此,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税收征管;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使消费税纳税人能准确适用税收政策规定,能依法申报纳税;要加强对税务干部职工的培训,确保税收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二、规范申报纳税管理(一)规范纳税申报资料。
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还应提供《生产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消费税税款抵扣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申报后将以上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
消费税

从分税制的指导思想来看,消费税作为一个用来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税种,理应当作为中央税来管理。但是由于消费税增量收入缺乏与地方利益挂钩,难以调动地方开辟税源、加强征管的积极性。2007年,芜湖市国税收入为59亿,消费税为20.1亿,占比例近30%;蚌埠市国税收入36.2亿,消费税为19.57亿,占比例近55%。占的比例大,而地方政府却得不到多少利益,显然会影响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全国消费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94年的10.34%下降到2007年的4.46%。这一方面说明地方政府对征收消费税支持力度不大,在各税种的欠税数额中,消费税占的比重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并相应地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对中央财政影响不会太大。
3.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广度和力度未得到充分体现。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现行消费税税目中虽包含汽油、柴油等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费品以及一些不可再生资源,如石脑油、航空煤油等石油制品,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消费税税目还是太少,从而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和消费很难起到调控作用,特别是水资源、森林资源这些不可再生或再生周期很长的资源未纳入征税范围,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这些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上次针对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5%的税率分配到一双价值两分钱的筷子上,也不过一厘,根本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然而对更耗木材的高档家具却没有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我们认为,对一双价值一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只能表达政府对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给予的关注,这样的力度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课税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更耗木材的高档实木家具,近年来,我国的产销量每年以超过18%的速度大幅度增长,出口更以每年30%以上的幅度递增,而此类消费却没有列入消费税的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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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消费税范围。
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
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
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首饰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
鞭炮,又称爆竹。
是用多层纸密裹火药,接以药引线,制成的一种爆炸品。
消费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关系)

第三章消费税法一、消费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关系):(一)从纳税环节角度:两税关系:(二)从应税消费品角度二、税目(15个)及税率形式(一)税目:15个;注意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货物(如电动汽车、酒精等);“高档化妆品”税目税率变化。
(二)税率:1.比例税率:不用记,从1%至56%;2.定额税率: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提示: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三、计税依据(一)销售额:1.一般规定: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价外收入【链接】同增值税销售额2.计税依据特殊规定:(1)包装物:一般情况,收取时不纳税,逾期纳税;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相反。
(2)最高销售价格交消费税:换、投、抵(二)销售数量: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收回数量、海关核定数量四、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1)同类售价——没有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组价= [成本×(1+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组价×消费税税率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组价×17%(2)对复合计税的白酒、卷烟:从价税的组价=(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3. 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1)扣税范围: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7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3)扣税环节:只在生产环节计算消费税时使用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关键是委托方提供原料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特例: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出售(1)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2)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 PPT课件
本章内容框架
消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确定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 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具体说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是消 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受 费税的纳税 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消 人 费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委托 税 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征税范围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
(四)批发卷烟
征税范围
要素
(五)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具体规定
(一)烟 1.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卷烟的分类
类别 标准 税率
甲 类 每标准条( 200 支)调拨价 56%+0.003元/支 卷烟 格(不含增值税)≥70元 乙 类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不含 36%+0.003元/支 卷烟 增值税)<70元
(一)烟
3.批发环节复合计征:11%+0.005元/支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 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 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 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4)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 节的消费税税款。
规定 注释
征税 范围
仅限于金、银和 金基、银基合金 首饰以及金、银 和金基、银基合 金的镶嵌首饰、 铂金首饰、钻石 及钻石饰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文件——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文件——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规定佚名【期刊名称】《财会月刊》【年(卷),期】2006()4【摘要】一、关于新增税目(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适用税率分别为:①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②高档手表税率为20%;③游艇税率为10%;④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⑤实木地板税率为5%。
【总页数】2页(P79-80)【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政策;财政部;适用税率;一次性筷子;文件;财税;高尔夫球;实木地板;税目【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2【相关文献】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直属技术开发类转制科研机构参照执行财税[2005]14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104号 2006年4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 2005年3月8日 [J],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8号文件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定 [J],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11号文件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65号文件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J],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92号文件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7号文件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8]60号文件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 [J],5.消费税政策的重大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J], 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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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在汽车上的钱话的是比较多,不仅有汽车保养方面花的钱,还有关于汽车方面的税,这些都是比较花钱的,汽车方面的税就包括汽车消费税,那么汽车消费税是什么?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汽车消费税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对于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
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的税率为5%。
汽车消费税是价内税,是针对厂家征收。
税目税率
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
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4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消费税暂行条例释义》
《消费税暂行条例释义》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本条释义】本条是关于消费税纳税人范畴的规定。
纳税人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负有直截了当纳税义务的主体,是税收制度的一个差不多要素。
纳税人范畴的界定,直截了当关系到该税种的征收范畴和对象,也直截了当表达一个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程度,因此,纳税人的范畴一样是税收法律法规第一要明确的问题。
与原条例第一条的规定相比,本条扩大了消费税的纳税人范畴,即在原条例规定的“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的基础上,又增加规定“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这要紧是考虑到实践中差不多将一些贵重珠宝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即零售贵重珠宝的单位和个人也是消费税纳税人。
除此之外,本条文字性修改有两处:一是删去“(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将“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表述表达在修订后的条例的第三条;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的规定以及新近税收法律法规的通称,不再使用“纳税义务人”的表述,而简化为“纳税人”。
依照本条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界定纳税人的范畴。
1.必须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
这是界定消费税纳税人的第一个条件,是税收属地原则的要求,表达了国家的税收主权。
那个地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关境内。
一样情形下,一国的关境与国境的范畴是一致的。
但在某些情形下,如设立保税区的情形下,关境小于国境的范畴,进出保税区的物资视为出口与进口物资。
除此之外,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规定,香港专门行政区、澳门专门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尽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但由于事实上行有别于祖国大陆的法律制度,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保留独立的税收管辖权,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减免和其他税务事项,在税收制度上给予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同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相同的待遇,即本条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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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财税[2006]33附录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
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
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
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
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二、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
类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三、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
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
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
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
动艇。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
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
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五、实木地板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
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
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
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
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六、成品油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
子目。根据财税[2008]168号文件规定,本条失效。
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一)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轻汽油、化工轻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或二次加工汽油经加氢精制而得的
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
(二)溶剂油。
溶剂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和油漆生产、食用油加工、印刷油墨、皮革、农药、
橡胶、化妆品生产的轻质油。
溶剂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溶剂油。
(三)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中作为能
源的石油燃料。
航空煤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航空煤油。
(四)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
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
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不属于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五)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
燃料油征收范围包括用于电厂发电、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
料的各类燃料油。
七、小汽车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
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
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
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
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
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八、化妆品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
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
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