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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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红卫煤业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

3.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利。

第二章辞退管理4.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4.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4.2 连续旷工15 日或全年累计超过30 日者;4.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4.3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4.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4.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4.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4.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器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4.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4.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4.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4.12 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4.13 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4.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4.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4.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4.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4.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4.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4.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5.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一),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5.1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 日前告之;5.2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 日前告之;5.3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30 日前告之。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规定一、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类别1、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辞职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劝退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原则上,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劝退员工:A、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公负伤,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

C、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辞退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原则上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A、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合同期内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C、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再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D、一年内记过三次的。

E、连续旷职三日或全年累计六次的。

F、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的。

G、借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的。

H、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诫不改的(4)除名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除名的行为。

公司除名员工是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除名员工: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离职包括终止试用、主动辞职、辞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自动离职。

2.终止试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3.主动辞职①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告知人事部。

②已转正员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人事部,经所属部门与人事部审批后,按离职流程办理交接手续。

如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则公司有权追究员工违约责任,且有权不开具离职证明。

违约金=(30天-实际书面通知时间距最后工作日的天数)*日工资标准+当月所有补贴、奖金。

如因员工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所造成以下各情况:1、引起的学生退费;2、工作中断引起的任何损失;3、未能及时报停社会保险所导致的产生社会保险公司及个人部门,书香林有权向员工索要赔偿,赔偿金=退费金额+其它损失金额+多产生的社会保险公司及个人部分。

如有特殊原因且征得公司及所属部门书面同意,未经正常履行提前三十天告知义务的,如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可不追究违约金及赔偿金(但已发生的社会保险公司及个人部分除外)。

4.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无须提前通知和支付补偿金: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②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涉及金额3000以上);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直属部门提出,达两次拒不改正的;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例如员工入职资料中简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伪造作假);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⑥其它依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辞退的情况。

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某些确实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问题,公司终止某些项目经营、公司机构重组等,可以辞退员工。

但公司应当提前30天向员工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辞退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按规定向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一、入职程序1、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2、入职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时间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3、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学历证书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4、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5、由人事带领入职员工到上岗部门报到。

二、离职管理程序1、辞职:①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奖金。

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③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人事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④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⑤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2、辞退、劝退(1)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人事部核批;(2)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3)人事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3、除名/开除因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人事部,人事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6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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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入职程序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

(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到上岗部门报到离职管理程序辞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辞退、劝退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2023新劳动法辞退规定_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2023新劳动法辞退规定_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新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解读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1目的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5.1辞职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有限公司辞职裁员辞退管理规定

辞职、裁员、辞退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WIC005 版次:1.0 生效日期: 页次:1/3

第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自认不适应或志趣不合者,可提前三天申请辞职。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成绩不合格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提前三天通知终止试用,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依职务不同,员工申请辞职应按以下标准天数提出申请。 1、特殊岗位人员,如研发人员、关键工艺、质量管理人员应于3个月前提出书 面申请,由行政部安排其他工作脱密,或新上岗人员能正常工作后,移交清 楚后方可离职。 2、其他人员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提出。 第三条 公司在生产计划出现变动或部门合并,产品转型等情况确需裁去部分员工时, 公司将在裁员计划实施前30天公告通知,并书面通知被裁员工本人,接到裁员通知的员工应在通知说明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违反《劳动合同法》情形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工作态度差,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离职员工未按公司的规定及时办离职手续的,公司将冻结其未领的工资;若 在离职之后十五天内仍未补办的,公司视其自动放弃工资处理,若因此影响了离职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与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的,一切后果由离职员工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其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况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员工聘用现行工作地点为厦门市,并应根据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若公司的 经营地址变更或因经营需要,需外派到异地分支,关联机构工作时,员工应 制定: 审核: 批准: 文件编号:WIC005 页次:2/3 前往任职。 第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1、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部门经理应首先填写《离职申请表》,交给行政中心。所有的解除合同都应有正当的理由,并事先取得相关决策人员(如部门经理、行政中心经理或总经理)的批准。在审批和核准完成后,部门经理负责发出解除通知书。公司严禁未经正确审批途径便私自辞退员工的行为。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职”) 员工如提出辞职,应根据第二条规定,依据不同岗位办理辞职手续提前的标准时间办理(日期以辞职信上缴日为准)。辞职信应上缴给部门经理,并抄送给行政中心,再向行政中心索取《辞职申请书》进行办理好移交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1)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 (2)与公司有其他服务期约定,服务期未满,而且尚未支付提前解约赔偿。 3、离职手续办理 无论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正常的工作移交,并办理离职手续: (1)如归还公司为其工作方便而提供的各种工具和物品,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结清财务款项,等监交人:其直属主管签字。 (2)按提前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天数,办理好各部门工作移交记录及移交清单(移交时必须清晰写明移交清单内容,一式两份,并由公司指定接交人、监交人),提交总经理审批后,交至行政中心审核,行政中心给予办理相关离、辞职及出厂手续方视为移交完成。员工在离职办理期间应继续从事原工作,期间请假天数顺延。 第八条 员工关系与沟通 公司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个人与个人之间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员工在共同工作过程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一)沟通渠道 1.行政中心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 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文件编号:WIC005 页次:3/3 2.意见调查 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以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不必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公司信箱、邮件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 3.信息沟通 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采用网页、邮件、公告板、会议、内部资讯等渠道向员工通报公司近期的经营管理信息,所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员工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对这些信息的分析与判断也是帮助员工个人成长非常好的手段。 (二)申诉程序 1.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诉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2.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行政中心、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反映渠道申诉;当员工认为通过逐级反映渠道途径申诉有困难时,可直接找行政中心。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但当员工坚持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时,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页信箱以及其它方式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3.行政中心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 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负责人或部门申诉。 八、附件 1、辞职申请书 WIC005—1A 2、解聘移交清单 WIC005—2A 3、研修培训合同书 WIC005—3A 4、部门解聘申请表 WIC005—4A 5、员工解聘通知书 WIC005-5A 福建连城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辞职申请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员工离职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擅自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辞职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职申请:已转正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行政部门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辞职审批公司一般员工辞职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门审核、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中层及以上干部辞职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门汇总实施。

辞职审批完成后,辞职员工须将《离职申请表》交由行政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辞退辞退: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协议,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

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包括员工在试用期满前转正考试不合格或领导评审不合格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情形,包括因工作原因一年内连续两次被书面批评处分或一次书面警告处分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3、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

4、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例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从业经历、证件、证书等应聘资料等),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指令的情形。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辞退审批一般员工的辞退经行政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及副总经理审核、审批后实施,并报总经理审阅;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辞退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门汇总后实施。

辞退审批完成后,通知员工到行政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第四章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指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或约定条件成立时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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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一、辞职规定
1. 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请求,注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辞职原因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辞职请求。

3. 如员工提前一个月内辞职,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二、辞退(开除)规定
1. 辞退(开除)是严肃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1.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员工职责。

1.2. 严重失职或无故缺勤。

1.3. 偷盗公司财产或泄露公司机密。

1.4.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信誉损害。

1.5.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6. 其他严重不当行为。

2. 辞退(开除)程序:
2.1. 公司将成立调查小组,对被指控的员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2. 调查小组将与员工进行调查对话,并询问相关证据。

2.3. 调查小组将就调查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2.4. 公司管理层将综合调查报告和员工工作表现评估结果综
合考虑,并决定是否辞退(开除)员工。

2.5. 如决定辞退(开除)员工,公司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辞退(开除)函,并注明具体原因和生效日期。

3. 辞退(开除)后的权益处理:
3.1. 辞退(开除)员工无权要求再回岗位工作。

3.2. 辞退(开除)员工应当马上交还公司的物品、财产和文件等。

3.3. 辞退(开除)员工的工资、奖金将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予
以支付。

3.4. 辞退(开除)员工的法律责任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 公平公正的原则:
4.1. 公司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2. 在辞退(开除)过程中,公司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员工,充分听取员工的陈述和解释。

5. 撤销辞退(开除)的情况:
5.1. 如员工对辞退(开除)决定存在异议,可以向公司申请进
行复核。

5.2. 公司将成立复核小组,重新调查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后做
出终态决定。

5.3. 如复核决定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原辞退(开除)决定,或作出更轻的处罚。

5.4. 复核期间员工不得求职或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以上就是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公司为了维护内部秩序和员工的权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的相关内容包括个人隐私保护、经济赔偿、工资支付、福利待遇、离职证明等方面。

下面将重点描述这些内容。

一、个人隐私保护
在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过程中,公司将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利。

公司不得公开或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和涉及员工个人隐私的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

二、经济赔偿
如员工提前一个月内辞职,根据公司规定,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具体的经济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将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公司政策进行确定。

公司将与员工协商,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工资支付
员工辞职后,公司将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员工剩余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年限等情况,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福利待遇
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后,公司将继续履行对员工的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方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员工支付相
应的福利待遇。

五、离职证明
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后,公司将按照员工的要求,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将详细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入职日期、离职日期、职务、工作表现等内容,以及对员工的评价和待遇。

为了保证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公司将成立复核小组,重新调查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后做出终态决定。

如复核决定存在错误,公司将撤销原辞退(开除)决定,或作出更轻的处罚。

复核期间,员工不得求职或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总之,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是维护员工权益和公司正常秩序的重要规范。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

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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