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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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标准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内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所用的各类吊索具要符合安全标准。

3.2 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3.2.1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应匹配,满足D≥(e-1)d,式中D为滑轮的名义直径,d 为钢丝绳直径,e为系数,吊钩桥式起重机一般e取20~30。

3.2.2 滑轮转动灵活,无缺损。

3.2.3 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滑轮护罩等装置安装牢靠,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3.2.4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d.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e. 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3.3 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3.3.1 起重机械不许使用铸造的吊钩,不许用冲击韧性低的材料制作。

3.3.2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等缺陷,如有缺陷或已磨损均不许补焊。

3.3.3 吊钩应转动灵活,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开口销等必须紧固完好。

3.3.4 在钢丝绳易脱钩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吊钩,应有防脱钩的保险装置。

3.3.5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重点检查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如有裂纹应

予报废。

b. 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d. 扭转变形超过10°。

e.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

报废心轴。

3.4 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3.4.1 各类驱动装置均应达到原设计的功能,通往制动器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额定行程的10% 。

3.4.2 制动器松开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各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最大开度(单侧)应≤1mm,升降机应≤0.7mm。

3.4.3 制动带磨擦垫片(闸皮)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应大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 3.4.4 曳引机驱动的升降机宜采用直流制动器,载重≥500kg的必须采用;禁止使用带式

制动器。

3.4.5 制动器各活动销轴应转动灵活,无退位、卡位、锈死等现象,开口销齐全。

3.4.6 制动器小轴或心轴表面应淬火,不许用普通螺栓代替;制动瓦磨擦垫片和制动轮表面均不许有油污或其它缺陷。

3.4.7 制动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该零件应报废:

a. 杠杆、拉杆、制动臂或套板有裂纹;

b.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或断裂;

c. 制动带磨擦片厚度已磨损达原厚度的50%,铆钉头埋头深度<磨擦片厚度的

50%。

d. 销轴或轴孔磨损达原直径的5%。

3.4.8 制动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或处理:

a . 裂纹。

b. 轮面凸凹不平≥1.5mm ,否则应重新车光;当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 ,其它机构制动轮轮缘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制动轮。

3.4.9 凡吊运炽热金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现象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3.4.10 单或双制动器的起升机构,每套制动器必须可靠制动1.25倍的额定负荷。

3.4.11 应调节制动力矩以获得适宜的制动距离:

a. 起升机构的制动距离S=[1/80(重级);1/100(中级);1/120(轻级)]×V升,V升是起升速度。起升机构制动距离一般为20~100mm。

b. 大车运行机构的制动距离约为V/15mm/min,V指运行机构的额定速度。大车制动距离双梁起重机为6~11mm、单梁起重机为2~6mm较适合。

c. 小车运行机构的制动距离约为V/20m/min,小车制动距离为0.5~5m较适合。

3.5 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3.5.1 卷扬限位器。包括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的限制器,上卷扬限制器必须保护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距起重机构架)时自动切断电源;一般电葫芦吊车的极限间距应>0.3m,双梁起重机应>0.5m。新安装的起重机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限位置

时可自动切断电源。

3.5.2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和互感限制器。包括大车运行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a.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大车相互行驶在相距0.5m处应保证同时切断两台起

重机的电源。

b. 大车轨道终端的限位撞尺应保证起重机在距极限端0.5~3m(视吨位而定)时切

断电源。

c. 有驾驶室的起重机必须装小车行程限位装置,单梁电动葫芦且在地面操作的可以

不装。

d. 升降机(或电梯)的吊笼(轿厢)越过上下端站30~100mm时,越程开关应切断电源控制电路;当越过端站平层位置130~250mm时,极限开关应能切断主电源且不能自动复位,极限开关不许选用闸刀开关。

3.5.3 门舱联锁保护装置

a. 安装部位:登机门联锁保护,安装在起重机运动体外门上;登桥架舱口联锁保护,安装在上主梁的舱口门边,以推拉式为方便;端梁检修门联锁保护,安装在起重机两侧端梁门上。

b. 升降机(或电梯)的层门必须装有机械电器联锁,轿门必须装有电气联锁装置,载人电梯轿厢顶部安全舱门必须装联锁保护装置,载人电梯轿门应装动作灵敏的安全触板。

c. 各类门、舱联锁保护装置,应保证刚一开启即断开其中一个开关的电源时,整台设备均不能通电运行。升降机(或电梯)的层门或轿门开启时,非轿厢所在层不能用手从井道口扒开。

3.5.4停层保护装置。升降机(或电梯)必须装有停层保护装置,此装置与轿门联当轿门开启时,此装置将空载或满载的轿厢可靠地保持在所停靠的层站上,停站保持装置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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