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公司法对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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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解读要点

新公司法解读要点

新公司法解读要点就说咱小区楼下那开超市的老张吧,他那超市生意一直还不错。

以前啊,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这个超市,那时候的公司法和现在可不一样。

老张跟我抱怨过,以前在股权这方面,大家都稀里糊涂的,就想着一起赚钱就行,哪知道后来出了不少岔子。

有一回,超市生意越来越好,准备扩大规模。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当初大家的股权分配不明确,有的股东觉得自己出的力多,应该多占点股份;有的股东又觉得自己投的钱不少,不能吃亏。

结果呢,几个人为了这事儿吵得不可开交,那场面,就跟菜市场吵架似的,闹得不可开交。

老张夹在中间,那叫一个头疼啊!后来新公司法出来了,老张就特别关注这事儿。

他还专门找了个律师朋友咨询。

老张跟那律师朋友说:“你说这以前的事儿整得我头都大了,现在这新公司法能不能给咱指条明路啊?”那律师朋友笑着说:“老张啊,你算是问对人了。

这新公司法在股权分配这块儿,那可是规定得明明白白的。

”律师朋友接着解释说:“比如说啊,现在强调要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确定股权,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稀里糊涂的了。

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谁出了多少力,投了多少钱,都一目了然,就不会再为了股权分配争得面红耳赤啦。

”老张听了,连连点头说:“那可太好了!早有这样的规定,咱当初也不至于闹成那样啊。

”再说说这公司治理结构方面。

老张他们超市以前啊,管理上也有点乱。

谁负责进货,谁负责收银,谁负责售后,都没有个明确的分工。

有时候顾客来退货,都不知道该找谁。

这顾客就不乐意了,说:“你们这超市怎么回事啊,连个管事的都找不着!”老张那叫一个尴尬啊。

新公司法就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了更详细的规定。

律师朋友跟老张说:“老张啊,现在公司得有明确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啥的,各有各的职责,这样公司才能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

就像一个机器,每个零件都有它的作用,少了哪个都不行。

”老张听了,若有所思地说:“嗯,你说得对。

咱这超市以后也得学学人家正规公司,把管理弄规范了,不然这生意还真不好做啊。

”还有这股东权利保护方面,老张以前就吃过亏。

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改动部分以黑体标注
1993公司法原条文
2005修订后公司法条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新公司法解读课件

新公司法解读课件

新公司法解读课件新公司法解读,就像是一场探索商业规则新世界的奇妙旅程。

咱们就这么一头扎进去,看看这里面到底都有些啥新鲜玩意儿。

新公司法里有不少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

这就好比是一个大家庭里的各种规矩,公司也得有自己明确的分工和管理体系。

比如说董事会、监事会这些,就像是家里的长辈们,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责。

董事会得想着怎么带着公司向前发展,就像家长想着怎么让家庭过得更好一样。

监事会呢,就像是家庭里的监督者,看看大家有没有按照规矩做事。

要是这些环节出了问题,那公司这个大家庭可就要乱套喽。

你说,一个家庭要是没有明确的分工,大家都乱哄哄的,那还能好吗?公司也是这个理儿啊。

再说说股东的权益吧。

股东就像是公司的投资者,也是这个大家庭的重要成员。

新公司法在很多方面都更加注重保护股东的权益了。

这就像是给股东们穿上了一层保护甲。

以前可能有些地方股东的权益容易被侵害,现在就不一样了。

打个比方,就像你在一个团队里投入了很多钱,你肯定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得到保障吧。

股东也是这样,他们把钱投到公司里,要是权益得不到保护,那谁还敢投资呢?这就像你种了一棵果树,你天天浇水施肥,结果果子都被别人摘走了,你心里能舒服吗?肯定不能啊。

新公司法里对于注册资本的规定也有变化。

以前注册资本可能有很多复杂的情况,现在变得更加灵活了。

这就像是给想创业的人开了一扇更宽敞的门。

以前可能要费好大劲儿才能跨过注册资本这个门槛儿,现在门槛儿调整了,更多的人有机会去创立自己的公司。

这多好啊。

就好比你想参加一场比赛,以前参赛的条件特别苛刻,很多有能力的人都被挡在外面。

现在条件放宽了,有本事的人就能进来展示自己的能力了。

这对于整个商业环境来说,就像是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

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在新公司法里有新的要求。

这就像是一个人要坦诚地面对大家一样。

公司得把自己的情况明明白白地告诉股东、投资者还有社会大众。

要是公司遮遮掩掩的,就像一个人老是藏着掖着自己的秘密,别人怎么能信任他呢?你愿意和一个总是不说实话的人打交道吗?肯定不愿意啊。

新《公司法》3月1日实施办公司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新《公司法》3月1日实施办公司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精心整理【盘点】深度解读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2014-01-23富盈瑞吉投资咨询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公司法所做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12处修改:新旧法条对比解读公司法修正案修订前修订后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范围,:(一),建住所。

(十,责任民币三万元。

的: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司。

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五司要求(六注股份股本总额;一次缴纳的,股份,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修订草案变化解读

《公司法》修订草案变化解读

(三) 董事会职权扩张—新旧条文对比
(三) 董事会职权扩张
(四) 公司决议制度变更—新旧
(五) 公司决议制度变更
四 董监高责任
(一) 董监高责任的主要变化
(二) 忠实义务—新旧条文对比
(二) 忠实义务—新旧条文对比
(二) 忠实义务
(三) 勤勉义务—新旧条文对比
《公司法》修订草案 变化解读
汇报人:XXX
目录
CONTENTS

概述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董监高责任
一 概述
(一) 公司法修订历史
(二) 本次修订内容一览
二 公司资本制度
(一) 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变化
(二) 股东失权制度—新旧条文对比
(二) 股东失权制度
(三)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新旧条文对比
(三)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四) 授权资本制—新旧条文对比
(四) 授权资本制
(五) 类别股—新旧条文对比
(五) 类别股
引申 修订草案对股东特殊权利的影响
引申 修订草案对股东特殊权利的影响
三 公司治理结构
(一) 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变化
(二) 董事会一元治理结构—新旧条文对比
(二) 董事会一元治理结构
(三) 勤勉义务
(四) 董监高责任—新旧条文对比
(四) 董监高责任—新旧条文对比
(四) 董监高责任
感谢指正
姓名:XXX

公司法 对比表格

公司法 对比表格

公司法对比表格
1.旧《公司法》中,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新《公司法》
将这一门槛降低至1元。

2.旧《公司法》中,公司的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
独资公司。

而新《公司法》增加了“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一新的组织形式。

3.在股东权利方面,旧《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相对较为有限,而新《公司法》
增加了股东的权利,例如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记录、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等。

4.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旧《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较为简单,而新《公
司法》则更加完善和具体,例如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等。

5.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新《公司法》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例如规定了更加严
格的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的处罚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新旧《公司法》之间的一些关键条款对比,完整的新旧《公司法》对比表格需要涵盖所有的条款和细节。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新公司法解读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 定 ——重要条款的修订
• 第六十五条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 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有限责任公司。 • 第六十六条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 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 第七十一条 将监 组织机构——重要的条款修改
原第四十七条 新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 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 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 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
第一节 设立——重要的条款修改
原第三十三条 新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 分取红利。公司新 增资本时,股东可 以优先认缴出资。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 比例分取红利;公司 新增资本时,股东有 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 资比例认缴出资。但 是,全体股东约定不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 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 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 外。
第二节 组织机构——重要的新增条款
• 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明确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 的董事、监事;增加第十一款“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权”;同时新增要求“对前款所列事项股 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 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 件上签名、盖章 ”。 • 第四十九条 明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 一票 ” • 另外有多条追加“公司章程规定的除外”的表述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 业投资;但是,除法 律另有规定外,不得 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出资人。

公司法修订解读

公司法修订解读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解读主讲老师??陈志武第一节??新旧法律内容对比详解一、公司法修订背景介绍(一)改革政策直接推动《公司法》的修订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目的是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会议指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

这一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十非必要。

这样做不但顺应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而且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保障劳动创业权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会议强调,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

会议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3)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4)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

解读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公司法所做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12处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五)删去第二十九条。

(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CYE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七)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八)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九)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十)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最新公司法全文及解读

最新公司法全文及解读一、文档概述本文档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最新公司法全文及对其进行的解读。

我们力图用最简洁明了的语言,帮助读者快速理解并掌握最新公司法的要点。

二、最新公司法全文以下是最新公司法的全文: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和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违反本法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百一十七条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最新公司法解读1. 第一条:本条明确了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2. 第二条:本条定义了公司的概念,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和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4. 第一百五十一条:如果公司损害了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护了股东的权益。

5. 第二百条: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6. 第二百一十七条:在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过程中,需要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最新公司法全文及解读如上所述,我们期待这份文档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最新公司法的要点。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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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公司法对比解读
新旧公司法是指相对于之前的公司法立法而言的最新修订版本。

在这篇
文章中,我们将对新旧公司法进行对比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差异和变化。

新旧公司法在多个方面存在一些显著的差异。

首先,新公司法对公司的
设立和注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优化。

相较于旧版法规,新公司法减少了一些
冗长的程序和繁琐的文件要求,使公司的成立更加便捷。

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它强
调了公司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并鼓励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以确保决策的公正
和透明。

此外,新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以提高公司治
理的水平。

新旧公司法在对股东关系的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
东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强了对不法行为的处罚。

它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提供了更加公平和透明的市场环境。

新旧公司法在公司合并和解散方面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新公司法提供了
更加灵活和高效的公司合并程序,以促进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

对于公司的
解散,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了有关程序和条件。

新旧公司法在公司设立、治理、股东关系和公司合并方面均有一些显著
的差异。

新公司法力求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股东权益,并提供更加灵活
和高效的合并与解散程序。

这些变化有助于创造一个公正、透明和有序的商
业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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