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准则、条例变化

新版准则、条例变化
新版准则、条例变化

《准则》和《条例》会有哪些新的内容?会给执纪带

来哪些改变?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处分条例》变化最大的应该是分则部分,比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第9章)、“失职渎职”(第12章)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纪律和法律相分离。新的《处分条例》会按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纪律编排,更突出《处分条例》本身的执纪特色。这也与王岐山多次提到的“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理念相一致。

而“《廉洁准则》相当于重写”。庄德水说,原来《廉洁准则》的主要内容是“六个禁令”和“52个不准”,现在不是这么个写法了,主要是从倡导性角度,内容更为精简,分为总则、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附则,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一些。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除了党员领导干部,加入了对普通党员的规范,也是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人民日报客户端解读称,新修订的《廉洁准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

在庄德水看来,《廉政准则》告诉党员和干部应该干什么,追求什么,而《处分条例》告诉什么是行为的界限,哪些不能做,不能触犯纪律的红线。二者推出之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迈进一步,“尤其是《处分条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就有了立案查处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会促使纪检部门执纪问责的方式、思维发生变化,因为《处分条例》的内容专注于纪律,这意味着纪检工作重点将逐渐倾向于执纪而非执法,涉嫌违法的会尽早移交给检察机关,逐渐改变原来执纪违法一起查处的情况。”

在内容方面,以六大纪律整合的处分条例,也将有诸多新增内容。根据中央纪委相关的表述、十八大以来的党纪党风查处的主要问题,庄德水介绍,变化可能会有:把保密纳入工作纪律之中,把发生不正当关系纳入生活纪律,把违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校友会、朋友会等纳入政治纪律,把人事任用中的一些新问题纳入组织纪律等。

庄德水认为,最核心的还是廉洁纪律,也就是把原来《廉洁准则》中的内容挪到《处分条例》中,另一方面,结合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情况,把一些新问题纳

入其中。比如,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球等行为严格规定,而相应的《廉洁准则》就不再提这些内容。

这也就是执纪的“负面清单”。庄德水认为,主要意义在于内容更丰富,执纪范围更加全面和系统化,也使得执纪更准确些,“以前很多属于模糊地带、擦边球,现在都纳入其中,使腐败分子不能再心存侥幸。”而以前没有纳入《处分条例》的模糊地带行为,通常适用兜底条款。

庄德水还指出,对于违纪行为,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很多新的变种,党纪法规的制定永远赶不上变化,以后仍需要不断丰富。

另一方,《处分条例》主要涉及违纪定性,哪些不能做,做了要受到处分,从警告到开除党籍不等,庄德水预测,接下来,纪检部门的执纪程序完善将成为下一步的工作内容之一。■

原标题:党纪“从严”严在哪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修订解读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专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和规定?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

纪法分开: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删除党纪严于法律

条例修订: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

专家解读: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实际上难以用到,也浪费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

例如,2015年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区县领导因收受礼品被党纪处分,未进入司法程序,而该地某中学校长因收受家长礼品被处以更严的有期徒刑。

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专家表示,条例修订的精神已经在近期纪委执纪当中有所体现。例如,中纪委对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

高波表示:“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明确6类“负面清单”

条例修订: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例如滥发津贴等,以前虽有制度约束,但过于零散碎片化,现在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过去,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严肃问责的条款,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说,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有些不正当性行为可能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以前太具体反而容易有遗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修改后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高波介绍,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高波表示。

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方向精准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

条例修订: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专家解读:多位专家指出,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但也时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反腐力度过大动摇执政基础”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力度可能减弱。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庄德水表示,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力度。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高波表示,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高波表示。(记者乌梦达、张晓松、罗沙、刘硕、宋晓东、荣启涵)

新版《准则》、《条例》四大变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定了三件大事。一件事关“十三五”规划,其余两个都事关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会上被审议通过。

这两大党内法规可不简单。在今年1月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就特别提到,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

此后的大半年里,王岐山都在忙这事儿。5月浙江调研、7月陕西调研、9月福建调研中,王岐山都提到了“修订条例”。在7月31日,他又分别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

王岐山如此看重这两大法规的修改,正是希望用制度的力量,真正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新版《准则》《条例》相比过去有许多重大的修改,其中的4大变化尤其值得你关注。

1、《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

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将普通党员纳入廉洁从政准则,太有必要。一直以来,总有些人以为我又不是大领导,只是8700多万党员中小小的一个,哪里会管到我?这种侥幸心理和“小官巨腐”的产生不能说没有关系:中纪委网站文章显示,今年1-8月,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涉案金额共计3.23亿元。“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

另外,“准则”一词是指行为或道德所遵循的标准、原则,有一定的示范和标杆意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有助于形成自觉自律、不想腐的氛围。如果普通党员有一天当上领导,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将更加牢固。

2、纪法分开, 与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

两大法规重新修订后的另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纪法分开。

据统计,原《条例》的178条中,有70多条与现行法律有重复,有很多违纪的情形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底线,新版修订后将这些全部剔除。

这也一直是王岐山对纪委工作要求的核心: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时,王岐山就提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违纪开始,进而违法。此后,王岐山又在多个场合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王岐山曾明确:党纪不能替代国法但严于国法。

现在,这一要求终于落实到了实践层面。此次的修订可以说是为党纪“减负”,去除掉重复内容,让党规更加明晰。举例来说,像“贪污、受贿”等词汇就很可能不再出现在党纪中,因为这些在刑法上全部是有罪名的。如果一名党员要等到违法了才受到纪律处分,明显说明了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另外,此次修订也是为党纪“加码”,在法律底线之前更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从小

错抓起,动辄则咎,这样才能有效堵塞小错酿大祸的漏洞,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3、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12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

今年5月,王岐山在浙江省调研时也曾提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个是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

怎么具体化?在一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在线访谈节目中,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提到,“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什么的,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对这种现象,苏静明确指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

可见,无论是借同学会、同乡会等拉帮结派还是明目张胆地搞团团伙伙,这些都是违反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有专家指出, 这次修订将重点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

4、树“高线”划“底线”, 对生活纪律等6大类开负面清单

对于“底线”,大家这两年一定不陌生。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他们的落马与被拍无不都是因为触犯了底线。

要说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不怕查,而是在其看来,现行党纪党规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因此即使犯了事儿也可以搪塞过去。

现在不一样了。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如此一来,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可要小心了。

“底线”之上是“高线”,这个“高线”就是《准则》。旧版的《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分八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52个,多吗?好像不多,但还真不好记。王岐山就曾在多个场合提到,几乎没有人能够完整地把“52个不准”全背下来。

与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正如王岐山所说,“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而这一道德“高线”也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一个道德“高线”,一个纪律“底线”,12日的政治局会议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一揽子”解

决。此间关系恰如王岐山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所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准则应成为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党纪处分条例应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建广、杜文明、邱耀洲、冯慧文)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让纪律运行在心灵轨道 ——学习《准则》、《条例》等文件精神体会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前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在就我近期参与的党员组织生活和党员自学内容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是管党治党:“严”字当头,“严”字打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管党治党“严”字当头,“严”字打底。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到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从领导干部的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水,到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追责;从“打虎拍蝇”严惩腐败分子,到巡视“利剑”越磨越锋利。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各条战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心的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紧扣“廉洁自律“这个主题,中共中央印发的《准则》、《条例》,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不可碰触的底线;既延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新标准和新要求。

三是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全面从严治党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体现了宣示性,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条例》尊崇党章,细化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大量案例表明,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就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 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我们不仅仅是贴着党员的标签,更要将党员的正能量传递出去。顾全大局,公私分明,凡事立即办,遇事带头干。“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古人常以镜为喻,用来正衣冠、明得失。在现在乃至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常用“四镜”严律己。 常用“望远镜”视大局、明方向。我会一如既往,不忘初心,感恩现在的拥有,全心全意地将儿童保健室的工作落实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即便是临时接到任务,也都精密统筹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不拖拉。在工作中,坚持怀着一颗童真的心与孩子交流,与孩子们重温童趣,关注孩子,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将崇爱尚美的理念发挥好。我会以大局为重,分园需要保健医的时候,我第一个决定去,加强了与分园的沟通;乒乓球、排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3篇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廉洁自律。 一、腐败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 腐败案件最深刻的警示,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近年来,我们党内所滋生的腐败现象让人深忧、所查处的腐败案件发人深省、所总结的腐败教训令人深思,让我们从中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得到了深刻的警醒。 一个干部腐化变质,几乎都是从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开始的,它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都类似一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为什么守不住小节呢?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看重“小节”,对“小节”缺乏清醒的认识,往往认为喝点小酒、收点小礼、拿点小钱不是什么问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腐蚀剂!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我们一些同志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小节上漫不经心、疏于防范,甚至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得点小实惠,于自己无伤大雅,于法纪有隙可乘。凡此种种,由于心存侥幸而滋生的“小节无事论”、心存攀比而滋生的“小节无害论”、心存邪念而滋生的“小节无法论”,都是极其危险、极其有害、极其可怕的错误认识。不积小善,不能成大德;不积小恶,不足以亡身。如果在小事小节上“失守”,就很难在大事大节上守得住,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一条规律。小节不小,小节可见精神,小节体现品性,小节关乎成败。党员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会丢掉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腐败是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我们决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决不能以小节失守“就只这一次”来开脱自己,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把小事放到大业、小节放到大局之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 二、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要求。

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习体会

《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 ---监察科 按照我委党组关于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通过集中学和自学,深感觉受益,下面谈谈自己“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的一点体会。 新的党章,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遵守好党的纪律,并充分践行我们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

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

最新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最新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最新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做到遵规守律、心中有戒,立德践行、知行合一。要精读原文,真学真懂。学习不能囫囵吞枣、不知其味,不能蜻蜓点水、断章取义,不能隔岸观火、置身其外。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精读原文,真正理解和掌握“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要求和要义,弄清“六大纪律”的边界和范围,做到真学真懂,从而树立起心中的戒尺;要潜心学习、深度参与,勇于担当,更好履行职责。要立德践行,知行合一。贯彻落实新《准则》和《条例》,不能光说不做,更不能口号化、广告化。作为党员干部,要把是否遵守党的纪律作为检验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准,始终如一地坚持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摒弃和清除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以此立德;必须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

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身体力行,谨言慎行,知行合一。要强化责任,执纪问责。“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有了新《准则》和《条例》作为人生的“镜子”和“戒尺”,我们应当更加准确地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以身作则,净化思想,淡泊名利,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工作,以真诚之心对待群众,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用实际行动崇尚、弘扬党内民主和正气,坚决反对党内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和娱乐化、庸俗化倾向。要着力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和制度约束,坚持纪法分开,对照“负面清单”,对党员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实行“对号入座”,从严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切实维护党纪的尊严和权威。 附送: 最新学党章心得体会两篇 最新学党章心得体会两篇 【一】 一是要做学习党章的表率。学习好党章是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前提。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章就是我们的总规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既是对政治素质的锤炼,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学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3篇

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政协机关党组立即作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是《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果。二是《准则》围绕廉政自律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负面清单转为正面倡导,从底线防守转为标杆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底线。三是《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立规矩、明纪律,划出行为禁区,明确违纪结果;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部法规通篇贯穿"全面"和"从严"思想,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治标治本结合,实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对于最大限度地防治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纪律建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全机关树立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机关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证。 准则条例学习体会: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找准定位坚守职责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为我们明确了有所为的目标导向和有所不为的行为戒尺,也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的职责和使命。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当前,在服务"四个宁夏"建设中找准定位,聚焦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做遵守纪律、坚守职责、发挥作用的楷模。 联系政协机关工作政治性、统战性、程序性、服务性的属性和特点,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政治素质是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是搞好各项工作的灵魂。我们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和践行入党誓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准则》《条例》细化各项要求,分解落实到履行职能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二是坚持高度自觉的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是政协机关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站在增进大团结大联合、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大局的高度审视自己,在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项工作中,统筹协调、搞好保障,使各项工作和服务紧贴政协党组需要、符合政协党组要求。三是坚持遵章守纪的工作原则和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执行好《准则》《条例》的前提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00字_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00字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00字,感谢您的阅读!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00字(一) 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站在纪检监察工作角度,就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谈三点认识。 《准则》、《条例》是监督的"单子".《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定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需要更强的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则指明了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重点人。 《准则》、《条例》是执纪的"尺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了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对于破解"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意义重大。两项法规为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度量的尺子,有利于解决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 《准则》、《条例》是问责的"鞭子".问责是为教育干部,挽救干部,打起来要疼,达到惩前毖后,挥鞭勒马,治病救人的目的。《条例》明确了各种违纪行为相应的处分标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严格问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违纪者付出代价。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00字(二)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教师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出了着力方向,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有力保障。为作教育战线的党员干部,应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做好“五个”人。 一、遵纪守法,做一个明白人。 党章、宪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校纪校规等等,我们都必须知晓,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明白人。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我们应维护党的尊严,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安排,执行组织决定。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不能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不做小动作,不搞小自由。 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我们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不参与邪教组织,不做违法活动,不违规上访,扰知己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打造学生特长,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成才。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每个教师的职业规范。我们应关爱、平等、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校纪校规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学校的考勤管理制度、值日值班制度、学习例会制度、上班上课规范、教学常规制度、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师德师风制度等等,我们都必须自觉遵守。如学校要求垃圾不落地、上下楼梯靠右行,师生同下操,不迟到早退,空岗缺勤等等,我们都应该做到。 二、干净做事,做一个清白人。 即然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我们理当淡泊名利,甘于清贫,廉洁自律,守住教育这片净土,做一个清白人。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践行“信念坚定,为民务实,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请客送礼。做到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以修身。 自觉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财务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违规收费,违规开支,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娱乐消费,不借用公款,不浪花学校一分钱,为推动学校发展尽责出力。 做一个本分的“守井人”。我们不能因为贪图利益,被金玫所诱惑,总嫌“井水”不够满,不够多,不够甜,而挖空心思地谋取利益,违规补课收费,推销教辅资料,向家长吃、拿、卡、要,收受他人及学生家长礼物,贪占公家财物。我们要善于知足,把每天能够上班、工作、平安回家视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见欲而止。我们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减少对身外之物的追求,克制物欲,简单生活,不以物嘉,不以己悲,远离多余的烦恼和忧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三、以身示范,做一个魅力的人。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教师、党员、干部应做“身正为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心得四篇_学习心得体会.doc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心得四篇_学 习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心得四篇》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篇一 新修订的《》和《》把严明政治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是我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和党组织要绷紧纪律这根弦,遵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一要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准则》和《条例》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纪检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坚持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查找差距、改正不足;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纪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有机结合,肩负起共产党员的历史责任。二要增强责任意识。纪检干部要用《准则》和《条例》的要求重新审视身边的人和事;要增强责任意识,法规联系实际;要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找准切入点,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要用改革的思维分析问题,用务实的态度处理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要加强纪律建设。要通过教育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理解并掌握《准则》和《条例》内容。不仅要增强法纪观念,还要增强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在党纪的框架内运行。四要完善执纪问责机制。纪检干部要坚决捍卫党规党纪的尊严,令行禁止,对违纪行为不司空见惯,不宽容迁就。要以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贪腐问题为突破口,以防为主,抓早抓小,努力营造不

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篇二 通过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认真学习,我对两部党内法规认识如下:两者彰显了中共中央一个坚强决心、树立了一个道德标准,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新修订的《准则》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包括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的“四条规范”。新修订的《条例》是史上最严的处分条例,“纪法分开、纪法各表”,将十八大以来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是补强党纪“短板”、做实执纪监督的重要举措。近来年民政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工程项目也随之增多,作为民政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项规范”;要时刻牢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的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篇三 《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做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干部,我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两部党内法规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

大学生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4篇范文

大学生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4 篇 范文 篇一: 通过这次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使我认识到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就坚守的铮铮誓言。 首先我将始终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真正打牢思想政治的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在工作上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 其次我将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此来警示自己,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因此,作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自我做起,坚持廉洁自律,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 篇二: 两张简洁明了的图片让人很容易读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相对而言,我觉得应该多学习一下 廉洁自律准则》;因为《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目前来看这个离我们太远了点。 着重说一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 的第一部基础性法规;它对党章规定的内容作了具体化, 们党员树 它为我立了一个不抽象的、很具体的、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也展现 了我们党员的高尚道德追求。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 “八条规范”,更加使我觉得作为一名党员所要肩负起的责任和义务,那

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二: 通过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 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与人民 密切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该《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 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 和身边的人。 《廉洁自律准则》的体会:认识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 道在于防患未然,反腐倡廉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 患未然。而滋生腐败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道防线,保持清廉 必须固守的是廉洁自律这条底线。 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洁自律是一项长期的思想作风建设,它的效力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作为一名党员,尤其处在窗口公共服务工作岗位上,要将廉洁自律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教育学习文章】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党支部书记)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党 支部书记) 工信厅 近期,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处全体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与处室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在全支部党员之间开展了有关《准则》和《条例》学习的大讨论,将《准则》和《条例》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教育活动的渗透力。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权力与服务的关系、地位与责任的关系、公仆与人民的关系和“为官”与做人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常弃贪欲之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群众路线,在全处上下营造了崇廉、尚廉、倡廉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全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入思考,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 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准则》和《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

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内容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这六大纪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 二、《准则》和《条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界定明确的行为空间。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 《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确立“行为高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主要特点是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删繁就简,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

2019年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2019年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最近几天,通过党校老师系统解读以及经典案例教学等形式,我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准则》内容虽短,但言简意赅,所提出的“八条规范”却字字珠玑,是我们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的规范标准。《条例》的要求全面而细致,从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方面纪律,明确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言行“底线”,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可谓党的历史上最全、最严的党纪。如果说此前一段时间党的理论教育学习是从理论层面来强化党性修养认识的,那么,此次学习《准则》和《条例》则是从具体行为规范层面来进一步提升认识。 通过这几次课堂学习,我意识到,对于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往往大问题容易引起警醒并予以防范,比如涉及重大立场原则问题、贪污腐败等经济问题、严重作风问题等;而对于小问题,很多人却容易因存在侥幸心理而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我认为,《条例》贯穿于党员干部行为全过程,既要从大处着眼,又要从小处着手,在生活点滴中认真遵守。下面,我从以下三个“小的方面”来谈谈如何遵守《条例》。 一是关于由不当言论引发的政治纪律问题。在课堂上,老师讲到,有些领导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一些不当言论而受到了党纪处分。这些案例中有些是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大

家在平时谈论到时,经常会一笑了之,并没有上升到政治纪律层面,在政治纪律方面没有很高的警惕性和敏感性。现在想来,虽然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不会说一些违反重大原则的问题,但有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发表一些自认为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的不当言论。我想,虽然很多人在发表某些言论时“有口无心”,仅仅是就事论事地谈论,但却从某种层面反映了思想根源上的问题,如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还会对周围人产生不良影响。对于这点,就要求我们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要有正确的判断,注意谨言慎行,须知“祸从口出”。 二是关于家风建设的理解。《条例》专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重视家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家风建设,以往认为是个人和家庭问题。但在《条例》中,将家风建设这项内容正式列入,充分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党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的要求。特别是最近读了____总书记2001年10月写给父亲的拜寿信,我从中读出了良好的家风传承。拜寿信中说到,要学父亲做人、学父亲做事、学父亲对信仰的执着追求、学父亲的赤子情怀、学父亲的俭朴生活。这“五个学”,充分体现了____前辈对子女良好的家风建设,我们也从____总书记身上看到了这一优秀家风传承。“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我将谨记在心。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3篇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 得3篇 篇一: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 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 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 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对于那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党 组织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追责。我所在的刑二庭主要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而职务犯罪行为必然属于违反党 章党纪的行为。因此,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既是作为党员法官的一项义务,也是做好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之必需。 为了更深刻理解《条例》的内在精神实质,我将新、旧版本的《条例》分别打印出来,逐条进行对照学习,从中切身感受到新《条例》是新时期对党员要求的升级版,内容全面,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初步学习,自己有所感悟、思想汇报专 题有所体会。可以说,《准则》是目标、是方向,应当重在领会其内涵;《条例》是边界、是戒尺,必须逐条掌握其内容,使自己的

各项行为举止都在纪律边界内自由运行,做到言有所思,行有所戒。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篇二: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把《准则》和《条例》学好学透,贯彻落实。 规矩确立后,关键在落实。一要抓好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二要抓好宣传,要采取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局党员心中。三要抓好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和“温水煮青蛙”,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对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本届市委组织的培训班,我又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真正静下心来再次学习上述规定,感悟良多,现就此次学习的所感、所悟汇报如下: 一、《党章》、《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一脉相承,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治党的决心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四大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四大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而原来的《党章》、《准则》、《条例》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十八大以后,我党先后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者一脉相承,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的信心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决心。 二、《党章》、《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是扎紧制度牢笼的内在要求 新的《党章》明确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概念,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新的《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共3篇)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按照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从小抓起,从早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修订后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并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尤其是对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等相关责任进行划分,一经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修订后的《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操作性强,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哪些规矩不能违,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可以“对号入座”,不再有空可钻,不能 。 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

【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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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工作职责,即便是临时接到任务,也都精密统筹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不拖拉。单位需要我的时候随时待命,不遗余力,全力以赴。 常用“显微镜”看细节,管小节。我要常将自己置身于“显微镜”下,从思想深处查找自身的不足,范文TOP100回头看看自己工作有没有懈怠,坚决杜绝“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作风,确保把毛病治在当时,把问题改在当时,把律己严在每时,从严抓好细 节,管住小节。 常用“穿衣镜”观容颜,正形象。不管工作岗位在那里,工作有多繁忙,我要常用这面“穿衣镜”照照,看看自己精神爽不爽,瞧瞧守纪严不严,干事实不实,做人真不真。 常用“反光镜”察诤言,纳监督。没有监督的警醒,就如没有反光镜的汽车难免出车祸一样,很容易出问题。党员践行三严三实,不是关起门来自我欣赏,而是要学习无止境,态度无偏倚,做事要实在,做人要实诚。要把监督当作一种关心爱护,变成一种自觉行动。绝不能把上级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和自己过不去。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是由特殊材料做成的,这个特殊材料,就潜藏着比常人做得更好的密码。常以“四镜”自省,我们才能无愧党员身份。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政协机关党组立即作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是《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果。二是《准则》围绕廉政自律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负面清单转为正面倡导,从底线防守转为标杆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底线。三是《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立规矩、明纪律,划出行为禁区,明确违纪结果;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部法规通篇贯穿"全面"和"从严"思想,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治标治本结合,实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对于最大限度地防治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纪律建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全机关树立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机关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证。 准则条例学习体会: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找准定位坚守职责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为我们明确了有所为的目标导向和有所不为的行为戒尺,也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的职责和使命。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当前,在服务"四个宁夏"建设中找准定位,聚焦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做遵守纪律、坚守职责、发挥作用的楷模。 联系政协机关工作政治性、统战性、程序性、服务性的属性和特点,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和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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