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准则、条例变化
新收入准则修订变化及影响在哪里

新收入准则修订变化及影响在哪里为规范对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近日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这是我国自2006年发布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以来,首次对收入及相关准则进行的全面修订,是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修订和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
那么新收入准则修订的意义、内容及影响如何?新准则修订的意义一是有助于企业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之间的交易主要依据合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
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致,新收入准则规定了企业必须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履行确认收入。
这不仅有助于强化企业合同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而且将有力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规范、成熟。
二是有助于提升收入信息的质量、透明度及可比性。
新收入准则要求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对收入的确认、计量及一些特定交易和事项,规定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作为判断标准并给出了具体指引,同时还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
这将有助于满足企业对收入确认及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为可靠、透明、可比的收入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为投资人及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新收入准则特别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模式,确认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相关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收入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由于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进行大量的分析、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的约定将直接影响对收入的确认,会计核算需要依赖更多、更为准确的业务信息,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财务部门必须将对收入的事后记账向事前参与规划转变,必须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交易实质、定价安排、结算条款等在事前、事中进行充分了解、沟通,更全面、准确收集和整理收入业务信息,这有力于推动将会计工作融入业务管理。
《准则》《条例》新旧变化

(一)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
1、篇幅大幅减少,范围扩到全体。
从4部分、18条、3600余字到8条、281字,篇幅少了近九成,而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
2、既覆盖面广,又突出“关键少数”。
新《准则》面向全体党员,但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
3、既有价值引导,又有具体表述。
《准则》指向党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有信念、信仰层面的内容,其行为指向也有具象化的表述,体现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要求。
(二)新旧《条例》主要变化
1、体例变化明显。
按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进行了编排,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
2、内容变化明显。
有吸收,将原来《准则》中的部分内容纳入“廉洁纪律”中,增加了执行力;有增加,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增加了八项规定的部分内容。
比如,将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三会”,还有打高尔夫、高档消费等,也都纳入到新《条例》中。
有删减,把原来与国家刑法相重复的内容全部删除了,只强调党的纪律的内容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最新修订引言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企业会计规范的基础,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国会计制度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其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
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需要不断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
同时,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我国还需要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金融体系的改革,以及企业日益重视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都对企业会计准则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满足这些需求,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最新的修订。
主要内容1. 财务报表编制要求的变化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编制要求进行了一些变化。
其中,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产和负债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更加严格,其中包括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和费用计提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重视将合同的执行过程分解为不同阶段并进行收入和费用的逐期确认;•强调资产减值测试和减值损失计提的重要性,规定了评估资产减值的方法和程序。
2. 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扩大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公允价值会计是指按照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公平交易价格对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计量。
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会计,例如金融资产的计量、股权激励计划和合同利益的计量等。
3. 环境和社会责任的考虑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将环境和社会责任的考虑纳入了财务报告的范围。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环境和社会相关的信息,例如环境保护投资、员工福利和慈善事业等。
这样做有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
影响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和会计处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具体影响如下:1.企业需要进一步清晰理解和遵守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和会计处理调整;2.财务报表会更加准确和透明,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和决策的准确性;3.企业应更加重视环境和社会责任,在财务报表中全面披露相关信息并进行有效管理;4.企业内部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与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与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新版会计准则的实施:2019年起实施的新版企业会计准则(GB/T 24589-2019)与旧标准相比,对分类、计价、披露等方面均
有了新的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2. 重点领域的标准修订:随着业务和市场的发展,会计准则也
需要针对性地进行修订。
近年来,我国针对金融、房地产、保险等
重点领域的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使其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
3. 财务报表披露要求的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财务报表披露》的要求,企业需要对一些具有风险特征的事项进
行更为详细的披露,如对公司治理的说明、对重要关联方的披露等。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得企
业需要更加规范地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
水平和专业化程度。
2. 会计准则修订和披露要求的提高,使企业需要更多的精力和
时间投入到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增加了企业成本和管理难度。
3. 新版会计准则的实施以及领域标准的修订,为各行各业的企
业提供了更为精细化的会计处理、披露和管理规范,有利于企业在
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2021-2023年新的会计准则变化

2021年至2023年间,会计领域将迎来一系列新的准则变化,这对于企业和会计行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探讨这些变化,并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一、新的会计准则变化概览1. IFRS 9和15标准的实施从2018年1月1日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9号和第15号准则已经开始实施。
IFRS 9标准重塑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增加了对信用风险和资产减值的更为严格的要求。
而IFRS 15标准则规定了收入的确认方式,对合同成交日期、合同收入、收入的分配等方面做出了全新规定。
2. IFRS 16标准的生效另外,IFRS 16标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改变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租赁双方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3. 不断变化的国内会计准则在国内,会计准则也在不断变化之中,涉及到收入确认、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等方面的新规则不断出台,企业面临更大的会计变革。
以上是对于新的会计准则变化的简要概览,接下来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这些变化进行全面评估。
针对新的会计准则变化,从深度方面来看,这些变化对企业会计监管、财务报告以及经营决策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1. 金融工具会计的变化IFRS 9标准的实施,重新定义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加强了对信用风险和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需要对自身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同时加强对信用损失的计量和准备。
2. 租赁会计的改变IFRS 16标准的实施,将会改变企业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引入了新的资产和负债确认方式,对企业的财务指标和比率等都将产生重大变化。
3. 收入确认规则的调整IFRS 15标准的实施,要求企业根据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进行收入的确认,同时对于合同成交日期、合同收入、收入的分配等方面做出了全新规定,对企业的收入确认和报告带来了诸多挑战。
以上是对会计准则变化的深度评估,这些变化将对企业的会计制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提出全新要求,企业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政策。
准则新旧比较及衔接规定

会计准则新旧修改与衔接一、基本准则1.权责发生制从会计信息质量原则上升为会计基础;2.修改了会计报表六要素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由于待摊和预提不符合资产与负债的定义,因此取消两科目的设置,根据情况,在衔接时记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4.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重大变化,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非货币交易、非同事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大量使用了公允价值计价属性。
5.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取消了利润分配表,增加了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改为列报两年。
存货一、新旧比较存货准则是在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存货》(以下简称原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存货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差异如下: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计入存货成本原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相一致,不允许将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计人存货成本。
存货准则规定应计人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即某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可以将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人存货的成本。
2.取消了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后进先出法原准则规定,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修订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以及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下 半 篇 文 章”与 审 计 揭 示 问 题“ 上 半 篇 文 章 ”同 样 重 要 , 到“ 审 计 发 现 ”前 ,这 样 审 计 报 告 的 表 述 顺 序 逻 辑 性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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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财
以及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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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13 日 , 中 国 内 部 审 计 协 会 发 布 新 修 订 的 内 部 审 计 基 本 准 则 《第 1101 号 ——— 内 部 审 计 基 本 准 则》(2023 年 修 订)(以 下 称 为 新 准 则),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第 1101 号 ——— 内 部 审 计 基 本 准 则》(以 下 称 为 旧 准 则)同 时 废 止 。原 基 本 准 则 共 计 33 条 ,此 次 修 订 中 ,修 改 7 条 ,新 增 3 条 , 修 订 后 共 36 条 。
删除“三日”二字。
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好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 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 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 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影响。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 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 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月 1 日起施行。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第 1101 号———内部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变化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变化
1.收入认定准则:
旧会计准则中,收入通常在交易发生时就可以确认。
而新会计准则要
求企业在可以可靠地估计收入和相关成本之后才能确认收入。
这一变化旨
在确保收入的准确和公正记录,防止企业通过将收入确认推迟到更合适的
时机来操纵财务报表。
2.租赁准则:
3.金融工具准则:
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
于金融资产,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其合同中的条件将其分类为衡量分类,
并要求对衡量分类进行定期评估。
这一变化旨在增加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准确度和透明度。
4.关联方交易准则:
5.资产减值准则:
6.关联公司会计政策:
旧会计准则中,企业可以根据其独立经营的实质适用不同的会计政策。
而新准则要求企业在一致性原则下,必须对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报表采用相
同的会计政策。
这一变化旨在增加对关联公司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之间存在许多重要的变化。
这些
变化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以及增加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可
比性和可理解性。
企业应密切关注并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符
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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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会有哪些新的内容?会给执纪带来哪些改变?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处分条例》变化最大的应该是分则部分,比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第9章)、“失职渎职”(第12章)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纪律和法律相分离。
新的《处分条例》会按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纪律编排,更突出《处分条例》本身的执纪特色。
这也与王岐山多次提到的“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理念相一致。
而“《廉洁准则》相当于重写”。
庄德水说,原来《廉洁准则》的主要内容是“六个禁令”和“52个不准”,现在不是这么个写法了,主要是从倡导性角度,内容更为精简,分为总则、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附则,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一些。
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除了党员领导干部,加入了对普通党员的规范,也是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
人民日报客户端解读称,新修订的《廉洁准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
在庄德水看来,《廉政准则》告诉党员和干部应该干什么,追求什么,而《处分条例》告诉什么是行为的界限,哪些不能做,不能触犯纪律的红线。
二者推出之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迈进一步,“尤其是《处分条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就有了立案查处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会促使纪检部门执纪问责的方式、思维发生变化,因为《处分条例》的内容专注于纪律,这意味着纪检工作重点将逐渐倾向于执纪而非执法,涉嫌违法的会尽早移交给检察机关,逐渐改变原来执纪违法一起查处的情况。
”在内容方面,以六大纪律整合的处分条例,也将有诸多新增内容。
根据中央纪委相关的表述、十八大以来的党纪党风查处的主要问题,庄德水介绍,变化可能会有:把保密纳入工作纪律之中,把发生不正当关系纳入生活纪律,把违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校友会、朋友会等纳入政治纪律,把人事任用中的一些新问题纳入组织纪律等。
庄德水认为,最核心的还是廉洁纪律,也就是把原来《廉洁准则》中的内容挪到《处分条例》中,另一方面,结合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情况,把一些新问题纳入其中。
比如,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球等行为严格规定,而相应的《廉洁准则》就不再提这些内容。
这也就是执纪的“负面清单”。
庄德水认为,主要意义在于内容更丰富,执纪范围更加全面和系统化,也使得执纪更准确些,“以前很多属于模糊地带、擦边球,现在都纳入其中,使腐败分子不能再心存侥幸。
”而以前没有纳入《处分条例》的模糊地带行为,通常适用兜底条款。
庄德水还指出,对于违纪行为,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很多新的变种,党纪法规的制定永远赶不上变化,以后仍需要不断丰富。
另一方,《处分条例》主要涉及违纪定性,哪些不能做,做了要受到处分,从警告到开除党籍不等,庄德水预测,接下来,纪检部门的执纪程序完善将成为下一步的工作内容之一。
■原标题:党纪“从严”严在哪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解读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专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和规定?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纪法分开: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删除党纪严于法律条例修订: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
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
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
专家解读: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
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实际上难以用到,也浪费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
例如,2015年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区县领导因收受礼品被党纪处分,未进入司法程序,而该地某中学校长因收受家长礼品被处以更严的有期徒刑。
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专家表示,条例修订的精神已经在近期纪委执纪当中有所体现。
例如,中纪委对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
高波表示:“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
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明确6类“负面清单”条例修订: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例如滥发津贴等,以前虽有制度约束,但过于零散碎片化,现在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过去,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严肃问责的条款,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说,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有些不正当性行为可能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以前太具体反而容易有遗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修改后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
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高波介绍,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高波表示。
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方向精准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条例修订: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专家解读:多位专家指出,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但也时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反腐力度过大动摇执政基础”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力度可能减弱。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庄德水表示,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力度。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
高波表示,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
“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
”高波表示。
(记者乌梦达、张晓松、罗沙、刘硕、宋晓东、荣启涵)新版《准则》、《条例》四大变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定了三件大事。
一件事关“十三五”规划,其余两个都事关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会上被审议通过。
这两大党内法规可不简单。
在今年1月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就特别提到,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
此后的大半年里,王岐山都在忙这事儿。
5月浙江调研、7月陕西调研、9月福建调研中,王岐山都提到了“修订条例”。
在7月31日,他又分别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
王岐山如此看重这两大法规的修改,正是希望用制度的力量,真正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新版《准则》《条例》相比过去有许多重大的修改,其中的4大变化尤其值得你关注。
1、《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
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将普通党员纳入廉洁从政准则,太有必要。
一直以来,总有些人以为我又不是大领导,只是8700多万党员中小小的一个,哪里会管到我?这种侥幸心理和“小官巨腐”的产生不能说没有关系:中纪委网站文章显示,今年1-8月,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涉案金额共计3.23亿元。